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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乱世大商人-第12部分

小说: 乱世大商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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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凭少爷吩咐,秋儿一定帮少爷完成!”秋儿道。

    “哈哈,好。嗯,先把鞋脱了。”叶重道。

    “是!”

    秋儿不疑有他,将鞋履脱去,当然,还穿着“袜子”呢,并不是光脚。

    “坐到塌上来。”叶重又命令道。

    秋儿脸上泛起一抹红晕,但是丝毫没有犹豫,十分听话的坐到了塌沿上。

    叶重往塌里面缩去,将外面的位置空了出来。

    “躺在这儿。”

    叶重用手一指刚刚让出的空位。

    秋儿犹豫一下,还是乖乖躺在了那里。不过,秋儿的姿势有点僵硬,两手交叠于胸腹之间,看得出她有些紧张。

    此时,秋儿哪还看不出来叶重所谓的“非常紧急的大事”到底是什么,不过,她只是一个小小的侍女而已,还不是只能任叶重摆布!

    “很好!”

    叶重侧过身,手臂支着脑袋,看向平躺着的秋儿。道:“放松,放松,别紧张。”

    秋儿僵硬的身体放松了一点,缓缓道:“少爷,夫人、姨娘们和小姐们都忙碌着呢,秋儿却在这里躺着休息,不太好吧!”

    “谁说你躺在这里就是休息的啊!嘿嘿,有活儿给你做的!”叶重嘿嘿笑道。

    秋儿的俏脸儿都红透了,有活儿给她做?秋儿的脑袋里不由闪过一些羞人的画面,比如她和叶重互相搂着,在榻上打滚,比如被叶重胁迫,用她那娇嫩的小嘴侍候叶重等。

    一想到这些,秋儿就浑身发热,筋骨绵软了。

    “什什么活儿啊?”秋儿软软呓语道。

    “简单来说,就是让你做我的模特儿。”

    叶重语气温和,循循善诱,像个披着羊皮的大恶狼。

    “模特儿?那是什么?”

    秋儿疑惑不解,一双雾气腾腾的剪水眸好奇的看着叶重。

    叶重自然而然的拉过秋儿的葱玉小手,抓在手里,一边揉捏把玩着,一边解释道:“模特儿啊,就比如说,我设计了一款服装,让你来试穿!那就是模特儿。”

    秋儿想要抽回自己的手,不过,她的力气怎敌得过叶重,况且,秋儿已经筋骨绵软,本来就使不上什么力气。因此,好像微风吹小草般柔弱的挣扎了一会,也就停下了,任叶重拿着她的手,细细把玩。

第26章 窦笔() 
叶重从来就不是正经的,拿着秋儿的小手把玩还觉得不过瘾,还时不时用指甲轻刮秋儿的手心。叶重每刮一下,秋儿整个娇躯就轻微颤抖一下。叶重的指甲好像不是刮在秋儿的手心,而是刮在秋儿姑娘的芳心上,正好挠到了秋儿的痒处,逗得秋儿放心乱颤,欲罢不能!

    “少爷还会设计衣服?秋儿自当自当为少爷试穿了!”秋儿“艰难”的说道。

    “呵呵,这才乖嘛!”

    叶重手指划过秋儿红润的香腮,只觉得烫手和光滑细嫩。

    叶重让秋儿找来剪刀和布条,然后命秋儿背对着叶重站立。

    叶重拿起布条,替秋儿量起三围来。量腰围时还好,秋儿乖乖站着没动,量胸围和臀围时,秋儿羞涩得想躲闪,叶重一句威严的“别动”,就将秋儿所有的动作打消掉,乖乖任叶重摆布。

    啪!

    叶重拍了秋儿翘臀一巴掌,道:“好了!”

    随后叶重将代表着秋儿三围的三条布条放好,等设计衣服时再拿出来参考。

    “爷,既然你的事已经办妥,可否放了秋儿,去帮夫人和姨娘们的忙?”

    秋儿可见兮兮的说道。

    “别急,还没完呢!”叶重笑道。

    而秋儿则一脸惧色,不知道叶重还要怎么“折磨”她。叶重那个笑容看在秋儿眼里,十足就是一个恶魔的微笑啊!

    “还有什么事啊?”

    秋儿小心翼翼的问道,生怕叶重又想出什么奇葩的事来。

    “陪我出府逛逛,来了这么多天,天天窝在府里,人都快发霉了!”

    “可是,夫人说”

    “你听夫人的还是听我的?”

    “当然是你的。”

    “那不就对了。”

    叶重上下左右盯着秋儿看了几眼,道:“你还是去换身男装吧!”

    神都与长安,是大宣国的两座超级大都市。位处富庶的中原地区,素来是大宣国的经济、文化和政治中心。只有苏杭地区,才勉强能与之媲美!

    大宣周围诸国,比如北方的大元,西边的蜀国和吐蕃,南边的大赵等,他们的国都相比于大宣的神都,就像一个原始的大乡村!

    神都和长安,在华夏文明诸国心中,都是圣城一般的存在!

    神都的繁华,可见一般。

    叶重带着男装打扮的秋儿,兴冲冲的出了叶府大门,看着街道上流动的人群,听着街道上吵闹的声音,感受着市井的气息,叶重感觉自己真的活过来了,真的活在了放下,活在了大宣国!

    而不是梦中一般。

    “少爷,少爷,等等我!”

    叶重刚刚离开叶府大门,只走了有几步远,就听到一个声音在后面大喊大叫起来。

    叶重回过身一看,原来是一个青衣小厮,挥舞着手臂,急冲冲地跑过来。

    “窦笔!”

    叶重一看到这个青衣小厮,瞬间想起来,他,窦笔,是叶重的随身侍从,也就是小跟班!

    窦笔相当激动,扑过来抱着叶重的腿就开始大哭:“少爷啊!窦笔打小跟着你,风里来雨里去,任劳任怨,兢兢业业,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少爷啊,不能丢下窦笔啊”

    叶重的脸瞬间黑了,抽了两下腿居然没有抽回来。要知道,这可是大街上啊,人来人往的,两个大男人当街拉拉扯扯,成何体统!不了解情况的,说不定还以为叶重对窦笔始乱终弃呢!

    果然,街上的人群瞬间聚拢,将叶重、窦笔和秋儿三人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对两人指指点点,窃笑不已。

    叶重想打人的心都有了,但是窦笔还在那抱着叶重的腿,哭得呼天抢地,天昏地暗,丝毫不在意围观人群的指指点点。

    后来,叶重冷静下来,听窦笔说的最多的话,就是让叶重不要丢下他之类的。

    “难道,这窦笔以为我要解雇了他?泥煤,我都不知道有这么个人,嗯,一定是这段时间我没有找他办事,让窦笔觉得受冷落了,因此错以为我要赶走他,嗯,一定是这样的。”叶重分析道。

    找到了原因,对症下药即可。

    “窦笔,本少爷什么时候说要赶你走了!”叶重喝道。

    窦笔哭闹的动作瞬间停止,但依然没有放开叶重的腿,而是小心翼翼的问道:“真的,少爷真的不会赶走窦笔?”

    “当然,我还觉得人手不够用呢,怎么会赶你走?”叶重肯定道。

    “还不快放开我,大街上拉拉扯扯的像什么样子!”叶重又喝道。

    “哦!”

    窦笔老老实实放开叶重的腿,对着叶重直傻笑。

    “傻笑个什么劲,还不快走,就在这里被人家看笑话啊!”

    叶重带着露出浅浅笑容的秋儿和傻笑不已的窦笔,逃离了此地。

    窦笔作为叶重的专职跟班,能力自然是出众的。很快,叶重就感受到了窦笔的能力。

    叶重提出要去某某地方逛一下的时候,秋儿不知道怎么去,因为她毕竟长时间待在府里,平时没有机会出门的。

    此时,窦笔表现的机会来了,直接带着叶重和秋儿就去了那个地方。后来,叶重还发现窦笔就是神都的一副活地图,神都一百零八个坊,他是坊坊清楚,甚至哪里有一家什么店,哪一家发生了一点什么特别的事他都了如指掌!

    神都的繁华,自不必多说。但是,在叶重这个现代人眼里,再繁华难道还能和现代的高楼大厦相比?所以逛了一段时间,叶重就兴味索然了。

    “对了,窦笔你知道张山张陶匠住在哪里吗?”

    叶重曾交给张山一张烧制玻璃的配方,让他回去好好研究,并许诺如果让他满意就脱了他的贱籍。现在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了,叶重想去看看张山准备得怎样。

    叶重总感到时间紧迫,只有四年的时间了,四年之后那场浩劫就要爆发。在此之前叶重得要做好所有准备工作,好让叶家这一大家子称成功“渡劫”。

    玻璃,则是叶重计划里的重中之重!由不得叶重不重视。

    窦笔眯着眼睛思索一阵,然后眼光暴涨,拍着手道:“知道,知道,不过张山在城外的庄子里。少爷确定要去吗?”

第27章 杨柳山庄() 
“有多远?”

    “大概二十多里!”

    “不算远,带我过去吧!”

    二十多里说远也不远,说不远也挺远。叶重贵为大少爷,自然不可能让叶重步行,一路走过去。

    窦笔十分狗腿的回到叶府,将叶重专用的马车给驾了过来。

    叶重牵拉着半推半就的秋儿钻入马车,窦笔则充当车把式,驾着马车一路往东,很快就出了神都东边的延兴门。

    神都到底是一国之都城所在,一路坐车过去,叶重并不觉有多颠簸。除了马车那本身就糟糕得可怜的避震设计以外。可见,神都附近道路的路况还不错。

    叶重掀开马车车厢窗户的帘子,饶有趣味的观看车厢外面的风景。

    秋儿常年待在府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平时也几乎见不到这种乡野之景。于是与叶重一起,齐刷刷的看着外面。

    宽阔的道路上不只叶重这一辆马车,其他马车、轿子、行人等也有很多,络绎不绝,往来于神都城。

    他们看见叶重的马车,以及马车上的叶重和秋儿两人的表情都觉得挺奇怪,心想这是哪家的孩子,乘坐如此豪华的马车,结果却像两个傻子一样,痴痴望着外面,没见过世面吗,真是——土包子啊!

    叶重察觉了路人异样的眼光,尴尬的放下车厢帘子。

    “哥可是见过高楼大厦的人,你们才是一群土包子!”叶重暗道。

    很快,马车停下,窦笔在车厢外喊道:“少爷,我们到了!”

    叶重扭了扭枕在秋儿腿上的头,迷迷糊糊道:“到了?”

    叶重的嗜睡病又犯了,二十里短短的路程,他居然就在马车里睡了一觉!

    “到了,少爷。”窦笔又说了一遍。

    “让我再睡会儿!”

    叶重翻了个身,将头往秋儿胸腹之间凑了凑,嗅着秋儿娇躯的香粉味,然后继续睡觉。

    秋儿羞得满面通红,不敢抗拒叶重,也不敢说话。因为秋儿怕说话的声音被车厢外面的窦笔听见,而且,马车车厢只是用一道布帘遮挡住的,万一窦笔听到异动,掀开布帘的话,秋儿就无地自容了。

    所以,各种原因之下,秋儿自愿贡献出了自己的腿,给叶重当枕头。

    车厢外的窦笔当然不敢违背叶重的意思,因此,窦笔干脆坐在车辙上,嘴里叼了一根草,等叶重出来再说。

    叶家的这处庄子,名叫杨柳山庄。坐落在骊山脚下,面积不大,只有五十多亩,但是,杨柳山庄却是叶家最为看重的一所庄园。

    盖因骊山脚下庄子的主人们,非富即贵,不是皇亲国戚,就是勋贵世家,或者是大富大贵之家。凡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都会在骊山脚下置办一套庄园,不为庄园的那点产出,只为证明身份而已。

    所以说,骊山脚下,就是一片带着大型后花园别墅的别墅群!

    叶家能够在骊山脚下拥有一座庄园,也是花费了大量代价买来的。因为它代表的特殊意义,叶渊经常带着叶家人过来“度假”。因此,叶重对杨柳山庄本是很熟悉的。

    杨柳山庄的执事管家名叫罗福,叶重的马车刚停在山庄大门口的时候,罗福就得到了手下的禀报。

    罗福丢下手里的事,急冲冲跑出来迎接,结果却被告知叶重正在马车里睡觉。

    叶重又睡了大约两盏茶的功夫,这才睡够了,爬起来,和秋儿先后跳下马车。

    “少爷!”

    罗福早已经等候在马车旁,一见叶重走出马车就立即上前见礼。

    “你是罗福?”叶重道。

    罗福微感诧异,早就听说叶重叶大少爷,前些天得了癔症,发了几天疯,闹得叶府鸡飞狗跳,最后还得了个什么短暂性失忆症。

    现在看来,似乎并不是假的,因为叶重连罗福都快认不得了。

    “正是老奴!”罗福苦笑道。

    “老罗啊,你也知道,我最近刚刚大病初愈,身子不适,所以在马车上多睡了一点时间。倒是让老罗你久等了,对不住!”

    叶重说着,对着罗福拱手鞠躬。

    “使不得,使不得!老奴也才刚到而已,少爷还是身体要紧啊!”

    罗福赶忙还礼回去,虽然说叶重让他在马车外干等了大半天,罗福心里确实有一点点不满。但是,现在叶重如此做派,又是鞠躬又是道歉的,罗福心里那点不快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而且。叶重居然叫他为老罗!天,罗福觉得这个称呼好亲切好亲切。让罗福对叶重的感官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叶重与罗福寒暄了几句,就直奔张山所在的陶窑。

    罗福亲自带路,将叶重带到窑前。

    “少爷,少爷,您来了。”

    叶重还没来得及仔细打量这个窑子,一个满身脏兮兮,脸上沾满黑灰的汉子,激动着扑过来。看他那样子,就像是遇到了救世主。

    “什么人!敢袭击少爷!”

    窦笔一声大喝,当先挡在叶重身前,双臂张开,面目都扭曲了,喝道:“少爷快走,窦笔断后!”

    叶重一阵愕然,然后一巴掌拍在窦笔肩上,啪的一声。

    “这”

    窦笔扭过头看着叶重,不知道叶重的意思。

    “一边玩去,他就是张山!”

    叶重说着,拍在窦笔肩上的手同时一用力,将窦笔扒拉到一边。

    “啊!”

    窦笔捂着脸灰溜溜的回到叶重身后。

    对于张山,窦笔自然是认识的,只不过现在的张山灰不溜秋的,一身乞丐的装束,而且张山长得比较壮,不似乞丐,倒像个打家劫舍的贼人。

    所以,窦笔误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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