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一下,我诡老公呢-第2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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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耍我?”看起来,也没我想象中那么缺心眼,“既然你一开始就没打算答应我,为什么不早点说明白!”
“不为什么,好玩。”这是实话。
“沈白鳞,你……”我翘着二郎腿,斜靠在椅背上,坐等对方恼羞成怒。不料这一次,闫重烈的反应却让我有些意外。一开始他确实恼了,可难得的是,最后他愣是给硬生生憋了回去,还趁机反将我一军:“哦,我知道了!”
“说来说去,找了这么多破理由。无非就是你不敢去罢了。”他佯装轻蔑的睨了我一眼,“你要怕我弟弟,直说,我又不是那种强人所难的人。”
“更不会传出去笑话你,何必这么见外?”
“呵!”这次,我是真的笑了。虽然明知道是对方的激将法,但还是迎头赶上去,咧着嘴角问:“我到底是不是怕你弟弟,你心里比我清楚。不过……”
说到这里,我语气一顿。压低了眼帘:“冲着你刚才的那番话,这个游戏,我参加。”
他妈的,这人是神经病吧?!我话落,对方一愣,脸上的表情明显写着这样一句话。
神经病就神经病吧,反正日子要再继续无聊下去,也差不离了。无视闫重烈的态度,我用杯盖轻轻拨弄了一下茶叶,问:“怎么,这会儿看我答应,又不乐意了?”
“不不不,欢迎之至!”总算反应过来,闫重烈眼前一亮,赶紧说道:“高兴还来不及,怎么会不乐意。”
于是,在接下来的十几分钟时间里,闫重烈详细的和我讲了一遍关于此次行动的具体计划。也是到了这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他要对付的人,除了他亲爱的弟弟之外。这次还多了一个女人,叫……叶小鱼。
听闫重烈说完,不得不承认,他勾起了我的好奇心不过是一个肉体凡胎,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女人,究竟凭借什么样的本事,可以同时俘获冥王的两个儿子?甚至还不惜为其费尽心思,大打出手?
想到这里,我不禁笑了:行程似乎比自己想象中,来的还要有趣。
“这样安排,你还满意吗?”对于此次的行动,闫重烈看上去信心十足。
“几时动身?”我不置可否,既不说满意,也不说不满意。
很显然,这个计划布置如此缜密,思虑周详,一看便知不是闫重烈自己的主意。至于是谁在背后替他出谋划策,我不屑知道,也没兴趣知道,因为与我无关。
“我全都准备好了,只要你一句话,即刻出发。”果然是有备而来。
“那走吧。”我把茶杯往桌上一放,也不跟他客气,直起身赶在他前面,率先出了门。
直到目前为止,一切看上去,似乎都还十分稀松平常。只是后来的后来,我才彻底醒悟这一次所谓寻求刺激的游戏,在决定跨出门槛的一刻,我便已然成为了被命运游戏的对象。
番外二、沈白鳞【中】()
第一眼见到闫重烈口中的叶小鱼,说实话,有些小失望。
长得还算可人,样貌出众,但并没有我想象中来的绝色。整张脸,唯一让我觉得还有可取之处的,是那双眼睛。很亮,很倔强。在看着你的时候,就好像是一只快要生气但还没有生气的猫。眼神中透露出来的光,充满了警惕和不服输的韧性。
阅人无数。光凭这一点,我便可以百分百断定,这个女人不太好招惹。
当然,越不好招惹,同时也意味着越有意思。看着一无所知的她和同行的人一起走进古堡的大铁门,我笑了。
不过,暂时抛开这些不说,有一点却让我觉得很奇怪明明是第一次见面,可不知为什么,我对她莫名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仿佛是在哪里见过。但仔细一想,又怎么也记不起来。
算了,活了这么些年,自己遇到过的人还少?兴许是哪个年月里碰到过的一个小角色,投胎轮回又给撞见了,也不是什么特别稀奇的事。我转念一想,无所谓的瘪了一下嘴,收回视线,一起跟着进了铁门。
计划一开始进行的十分顺利。除了配合闫重烈,留下此次计划中的男女猪脚之外。其他闲杂人等,一律被我送进了醉生梦死的“温柔乡”。我不会刻意伤他们性命,至于最后到底能不能活着出来,还得看这些愚蠢的人类,意志力如何。
前面我说了。计划一开始进行的十分顺利,就表示后面并不太顺利。因为这中间,后来又出现了一个变数,冥王。
闫重烈自认为隐瞒的很好,还信誓旦旦的跟我保证,绝对不会泄露半点风声。结果呢,自己打脸。不仅风声泄露,而且他家老爷子还亲自找上门来了。呵呵!所以老话说的好,宁可有神一样的对手,也不要找猪一样的队友。
“沈白鳞,杀了叶小鱼,今天你伤害凤儿的事,我可以既往不咎。”冥王一出现,第一个来找的人,就是我。也对,自己儿子再不争气,那也是自己儿子。帮理不帮亲这一套,在哪里都不好使。
“冥王大人,您貌似误会了。”只可惜,我不吃这一套。毕竟论起辈分,我的年纪都可以给他当祖宗了。再说,你们有见过爷爷给孙子磕头认错的么?面对冥王颇具威胁的要求,我不以为意:“想伤害您心肝宝贝小儿子的人,是您不成气候的大儿子,并非是我。”
“我只是闲来无事。凑个热闹。”
“倘若您真的想追究,恐怕也不会和我讲条件,因为您心里清楚,像我这种无牵无挂的人,最讨厌……被要挟。”说完。我抬眼,笑意盎然的看向冥王。
“沈白鳞,这么多年不见,你果然没有任何改变,还是一样不识好歹。”冥王冷着脸。语气不善。
“多谢夸奖。”任何人对我的看法,与我而言没有丝毫意义讨厌,不会让我少一块肉,同样,喜欢也不能升华我的人生。既然如此。我又何必理会这些虚的东西。
“你不愿意动手,我也不勉强你。”知道多说无益,冥王先一步松口,“但是,别再招惹凤儿。无论是谁来找你帮忙……”
“否则,后悔的人,一定是你。”啧啧!这个父亲,确实有够偏心眼儿的,我突然有些同情闫重烈了。
不着边际的想着。面对冥王的警告,我大刺刺的咧着嘴角,笑说:“在让我后悔之前,我建议冥王大人,您还是先料理好自己的家事再说吧。”
“不劳你操心。”听我说完。冥王顶着一脸“朽木不可雕”的表情,拂袖离开了。
得!看来今天的游戏是玩不成了。原本我以为,冥王的出现,一定会让此行的计划草草收场。不过很快,我发现我错了。
事实上。游戏正在朝着另一个更精彩的方向发展。当凤渊被迫自散灵力,去幽冥死地之后,冥王非但没有兑现承诺,放过叶小鱼一马,反而还话里有话的提醒在暗中看好戏的我杀不杀。由你,反正人我给你留下了。
呵!比起我的不识好歹,冥王的老奸巨猾,显然更加让人……嗯,怎么说呢?操蛋!
不过事已至此,玩儿玩儿,也不是不可以。
我看着明明害怕的要命,却依然在晦暗的甬道里摸索,想要凭借一己之力去救出同伴的女人,脑海里突然冒出了一个即兴游戏能同时俘获冥王两个儿子的女人。我倒要看看,究竟有什么过人之处。
事实上,也不过如此。我只是略施小计,变成了她心心念念男人的模样,这个叫叶小鱼的蠢女人,便不分青红皂白的主动咬钩了。
我低头睨了一眼紧紧抱住我,嘴里不停喊着“凤渊”,哭得鼻涕眼泪一大把的女人,心里不免觉得有些无趣。实在搞不明白,这种胸不大,又没脑子的女人,到底可爱在哪里?
以闫重烈的智商,会看上她,没什么好奇怪的。可为什么偏偏连他那个善于心计,又极度冷血的弟弟,也会在阴沟里翻船?
“凤渊……你回来了,你没有离开,真是太好了。”就在我纳闷的这会儿功夫里,身前的女人,意识已经开始逐渐陷入混沌。
我好笑的勾了一下嘴角,心想叶小鱼,不是我有心杀你,是你自己不中用。更何况,一个整日里依靠别人而活的女人,留着也是个废物。不如遂了冥王的意。做个顺水人情得了。
然而事实证明,我的结论下的有点早了。
正当我不以为然的看着怀里的女人,一点一点睡过去,打算放手离开之际,她突然又毫无征兆的醒了。
“啧!”还从来没有哪个人。可以如此轻而易举的逃脱我的幻境。我心里不免觉得困惑,脸上却不动声色,学着凤渊的口吻说道:“坏东西,怎么醒了?”
“哦,做噩梦了。”对方淡定的表情,看不出一丝破绽。这么说着,还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
要不是我清楚自己幻境的厉害,我几乎都要信以为真了。如此看来,也并不是完全没有可取之处。
谁料,就是这么愣神的一瞬间,我的心口上冷不丁吃了一掌。再定睛去看,方才还窝在我怀里哭的天昏地暗的女人,此刻已经退出去几米远,动作无比麻溜的和我拉开了一段安全距离。
扮猪吃老虎?从对方出手的速度还是力道,都足以说明,她对我早已心生防备。之所以能够忍耐到现在,无非是在寻找一个最合适的下手时机而已。
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居然调过头来被一个黄毛丫头给骗了。简直是……有趣至极!
“小鱼儿,你这是做什么?”我不死心,还想再试她一试。
“没什么,只是很讨厌某些不自量力的人,假扮成我男朋友的样子罢了!”不错,牙尖嘴利,比起刚才哭哭啼啼的模样。可爱多了。
听到“不自量力”四个字,我忍不住又笑了有意思,到底有多久了,再没碰到过这样好玩的东西?
我眯着眼睛仔细回忆了一下,发现截止到今天为止。和她相比,从前遇到过的种种趣事,似乎也不再那么好笑了。
“看在你这么可爱的份上,我决定在杀你之前,满足你最后一个愿望。”难得心情好,我有心吓唬她。
“谢谢,我唯一的愿望,就是杀了你!”结果人家还不领情,十足像个火红的小辣椒,一开口便呛人的厉害。
够味!无视她较真的态度,我笑得越发开心:“哈哈,小朋友,做人太自满可不是一件好事。”
只是乐极生悲,我万万没有想到,正是因为“做人太自满”,我最后竟让自己栽在了这个“有意思”的小辣椒手上。当那柄形状怪异,颜色通体鲜红的尖刀扎进我左侧胸口的一瞬间,不可否认,我确确实实被震惊到了。
倒不是因为担心自己会死,而是多少年来,从未有人可以如此堂而皇之的在我眼皮子底下耍花招。关键是,对方还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女人!不对,问题真正的关键在于,我他妈居然还上当了!
要不是我的身体构造别出心裁,心脏长在胸腔正中间,说不定我当时就悲剧了。总之不管轻敌也好,大意也罢,事实终归是事实我被一个女人给打败了!
呵呵……这件事至今回忆起来,我还忍不住发笑。沈白鳞啊沈白鳞,作孽太多,报应终于来了。
番外三、沈白鳞【下】()
从海边回去后的第三天,我身上的伤便彻底痊愈了。除了肉眼依稀可辨的一道淡粉色的刀疤,什么也没有留下。
可奇怪的是,我总感觉没有好利索,刀疤上老是一阵阵的发痒。痒不比痛,虽然可以忍受,但无休无止的,有几个人能受得了?最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每当刀疤一痒,心里就好像跟着缺了一块似的,空落落的难受。整个人提不起精神,做什么都没劲。
这样大约又过了三个月左右,我终于放弃了。解铃还须系铃人,一定是那只呛人的小辣椒在刀上动了手脚。不行。反正近日闲着也是闲着,为了能让自己睡个安稳觉,我得亲自出马去问个明白。
以我的能耐,要找一个人的住处,简直就跟喝凉白开一样简单,实在不值一提。
所以,当我站在单元楼下,抬头看向上方,透过玻璃窗映照出来的白色灯光时,忍不住咧开了嘴角我们又见面了,小辣椒。
可能是一贯的玩心起来,在进门之前,我故意隐去了身形。心想,反正来都来了,在弄明白身上的刀疤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之前,不如趁此机会,好好作弄她一番。
但这个念头还没来得及付诸行动,当我再一次见到这个“不好惹”的女人后,便即刻烟消云散了。
距离上次海边一别,中间时隔不过短短三个月,可看着眼前这个蜷缩着身体。靠坐在墙角边上的女人,我反倒有些不确定了。蜡黄的脸色没有一丝生气,蓬乱的头发也不知道多久没打理了,整个人骨瘦如柴,死气沉沉。
在这间入冬后没有暖气的房子里,犹如一个冰冷的死物。实在无法和当初那个大言不惭,说要亲手杀了我的泼辣女人相联系。
啧啧。这是个什么情况?难不成是因为扎了我一刀,事后心生愧疚,所以要以死谢罪?
别逗了!据我所知,她可不是一个懂得自我反省的好姑娘。否则的话,当时看我“死”在她面前,就应该施以援手。而不是像终于甩掉了一个大麻烦似的,一脸冷漠的离开。连头都没有回一下。
我一边自我猜测,又一边自我否定,悄无声息的挨近了她的身边。
嗯,睡着了?
透过她额前凌乱的发丝,我这才发现,这个女人此刻双眼紧闭,睡得正香。只是深凹下去的眼窝,和浓浓的黑眼圈,无一不在告诉我,她可能很久没有像现在这样,好好睡过一觉了。还真是有够狼狈的……
我忍不住在心里埋汰了一句。又见她睡得跟猪一样,敲锣打鼓都未必会吵醒,也没必要再藏手藏脚怕她发现,索性直接现身。不知道出于什么样的心理,可能是同情,可能是怜悯,又或许仅仅只是一时心血来潮。在定定的看了这张脸几秒钟之后,我弯腰,伸手,将这个落魄的女人从地上抱了起来。在做这一系列动作的时候,左侧胸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