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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部分

盛唐余烬-第105部分

小说: 盛唐余烬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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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一说,刘稷也反应过来,难怪面相有点眼熟,分明就是之前出现过的女子。

    有意思了。

第二百二十八章 曙光(完)() 
    千古艰难唯一死,芒保杰细登也不例外,她还能活很长的时间,还没有机会看到儿子登上赞普的位子,哪里甘心?

    只是如果被这些贱民蹂躏,也是无法忍受的,那样的话还不如痛快地了结。

    身边的卫士一个个地倒下,象雄人不怀好意的目光让她心惊胆战,可手上的刀子如有千钧重,怎么也举不起来。

    眼见着就剩了她一个人,身形暴露,被人看出了她的身份,都是无法避免的结果,芒保杰细登不得不看了一眼儿子逃出去的方向,至少,弟弟履行了承诺,让她觉得还有一丝安慰,接着便毅然地将刀子割向自己的脖子。

    “慢着!”一个声音将她的动作打断了,周围的象雄人纷纷让开一条道。

    芒保杰细登看着一个鲜红的身影渐渐走近,血腥之气让她胃中不住地翻滚,几欲作呕。

    “你是吐蕃人的王后?”刘稷不太习惯用赞蒙这个词。

    “你是唐人?”

    两人都用的吐蕃话,却是各问各的,谁也没有说到点子上。

    刘稷的样子让她觉得可怕,因为她已经认出来,就是这个唐人,一举瓦解了吐蕃人的优势,为后来的汉人打开了进城的通道,此刻站在面前的,是一位无人能挡的杀神,自己会有幸理吗?

    疏不知,刘稷在脑海里找了半天,也没能记得起那个拗口的名字,不得已只能放弃,言简意赅地说出了自己的条件。

    “挲悉笼腊赞在哪里,交出他,我保你不死。”

    听到儿子的名字,她有着片刻的失神,唐人会杀了他还是拿来做人质?否则这个年青人,为什么会一口叫出来,要知道,就算是在吐蕃人当中,也不是人人都知道这个名字的。

    “他还小,我没有带出来,我可以带你去找他,不过你要保证,不会杀他。”

    刘稷盯着她的脸,问道:“他在哪里?”

    “王宫。”

    芒保杰细登的话刚刚说出口,就看到唐人的脸上表情变化了一下,满是血渍的面孔似乎绽放出一个笑容,可看上去,是如此地可怖。

    “又是一个自作聪明的女人。”刘稷一听就知道她在撒谎,目地只是为了拖延时间,让那队冲出重围的人马,能跑得再远一些。

    “将她捆起来,塞住她的嘴,严加看管。”

    这个女人具有一定的身份,既然捉不到未来的吐蕃赞普,先拿他的母亲充充数也好,有了这样的人在手中,对于封常清就有了交待。

    只是有点可惜,谁知道,他们的赞普,竟然不在都城中呢?

    “要追吗?”小四在一旁问道。

    “算了,随他们去吧。”刘稷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个打算,因为他的手下没有杨预那样的轻骑,就算追上了,也不是人家的对手,不过枉送性命而已。

    只是人还是要派的,拿下逻些城这个消息,必须马上送到封常清的手中,否则那些逃出去的吐蕃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可能就会纠结起一支大军,将他们这里团团围住。

    将信使派出之后,城里城外的战斗基本上就算结束了,大队的象雄人通过城门冲进去,与汉人一样,参与到这场盛大的瓜分宴会中来。

    就在离着逻些城大约三百里左右的臧河边上,一支为数近万人的骑兵正在全力地奔驰着,不断地有人因为马儿失蹄而坠落,却没有任何人因此而停下。

    尚结息与尚赞摩合兵一处,已经是三天之前的事情了,天黑之下,他们受到了来自好几个方向上的打击,又因为大队唐军的突袭而最终溃散,只有尚赞摩所领的万余后军,最终脱离了战斗。

    他们连收拢和点数都没有来得及做,就不得不朝着都城的方向飞驰,在这样大的强度下赶路,马儿哪里还经受得住,可是现在不是爱惜马力的时候,早一刻赶回去,才能早一刻安心。

    因为唐人就在身后紧紧追赶着,不会给他们多少喘息之机。

    尚结息唯一感到庆幸的就是,黑夜给了他最好的掩护,得以趁乱冲出来,至于受到的损失,已经无法再去衡量了,吐蕃人最大的危机就在眼前,与此相比,旁的都不过是小事。

    可是,当他们与尚结赞的数百人相遇时,对方带来的消息,让他的心一下子凉到了底。

    都城竟然被攻陷了,就连赞蒙都没能逃出来。

    “天神虽然抛弃了吐蕃人,却还留下了一个种子,赞蒙说得不错,挲悉笼腊赞将是我们的未来,而尺带珠丹才是我们的现在,如今,他是我们唯一的希望,我们一定要找到他,让他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就这样,重新整合之后的队伍在河边稍作休息,重新启程之后,他们转向了另一个方向,那里曾经是吐蕃人起家的地方,如今就像被人打回了原形,也是他们唯一能去的地方。

    “吐蕃人转向了?”

    得到消息的唐军,马上做出了新的判断,他们契而不舍地连续追踪了好些天,一路上光是掉队的吐蕃人就捉到了上千之多,任是谁都会以为他们是回到自己的都城去的,没想到,这些人在即将到达的时候,突然转了向。

    做为前锋的马璘马上将消息传了回去,稍后一些的唐人大队加在一块儿不到八千人,那一夜损失最为惨重的北庭兵马,几乎损失过半,从主帅程千里到下面的军士,没有一个好脸色。

    可是和谈已经完了,为了自己的前程,他们也得跟着封常清去看看,安西镇倒底在搞什么鬼?竟然敢公然违抗大都护府和朝廷的双重命令。

    这简直就是取死之道。

    唐人在吐蕃人转向的那片河岸停了下来,再追上去,就离逻些城越来越远了,他们不得不慎重行事,焉知不是吐蕃人设下的陷阱,毕竟这里是他们的地盘。

    等待了不到一天,从逻些城过来的信使就被马璘送到了营中,而他带来的消息,让营中的所有人,包括程千里和张博济在内,全都惊得无法置信。

    刘稷,竟然在没有唐人支持的情况下,只带着一帮子象雄人,就拿下了吐蕃人经营了一百多年的都城。

    逻些。

    一时间,封常清想起了很久之前,他当成笑话讲的那一句:“制书说的是,擒获赞普者,可封异姓王。”

    如今,还有谁敢当成是笑话?

    那个家伙,究竟能做到哪一步,更是让安西众将生出莫名的期待。

第二百二十九章 伤势() 
    落日熔金,建筑在红色山体上的那座城池,在夕阳的照射下,显示出一种异样的雄壮,让每一个看到它的唐人军士,都不由得心驰神往。

    因为,它曾经是大唐最强邻敌的都城,如今,已经换上了自家的旗帜。

    现在,十多万汉人和象雄人成为了城中的主人,城下到处都是巨大的深坑,看上去才刚刚挖开不久,里面是一堆堆的灰烬,闻着有一股子怪味。

    而每一个深坑的周围,都站着不少的汉人,他们用铲子将泥土往里面填,使得周围的泥土,颜色变得很深,就像是远处山体上的那种红色。

    这些汉人在看到唐军的旗帜时,眼神中表现出的,是一种漠然,没有半点看到故国兵马时的那种激动。

    封常清只带了两个亲兵,把所有人包括自己的仪仗全都留在了城下,当他走入城门的时候,那些曾经筑成阶梯的尸体已经消失殆尽,引起他注意的,是墙体上,那一道道尚未凝结的胶状物,浸透了每一处缝隙。

    他没有看到任何攻城的器械,这是不可想像的一件事,整个城墙的正门只有不到百步宽,这样的地形,对于攻方来说是极为不利的,因为他们没有办法发挥兵力上的优势,若是唐军,能想到的办法,就是利用精锐的选锋,以无畏的姿态去拼,再铺以大量的攻城器械,办法很老套,结果很残酷。

    当年的石堡城,就是这样子磨下来的。

    封常清无法想像他们究竟要付出多大代价,才能挨到城墙下,又要付出多少生命,才能一点一点地攀上城墙,而这个疑问,最终只能由始作甬者来作答。

    如今的城头上,站满了手持刀枪,身穿甲胄的汉人,所有的装备,全都来自于吐蕃人,远远地看上去,就像是一支吐蕃大军,如果不是那面鲜红的旗帜的话。

    城里的汉人和象雄人更多,男妇老幼什么样的人都有,他们在街道的两旁行走、交谈、玩耍,肆无忌惮地在那些屋子里进进出出,就像这城中的主人一般,一直到了王宫的附近,封常清都没有看到哪怕一个吐蕃人。

    他终于明白,城外的那些深坑里,埋的,究竟是什么了。

    当然,这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同样的事情,贞观年间的那些名将几乎都干过,侯君集、程知节、李绩、苏定方等等,只是像这样做得如此干净利落的,还是头一次看到。

    当他顺着高高的台阶走入王宫,偌大的宫殿里人员稀少,接引他来到这里的陈金,小心翼翼地在前头带路,时不时地偷偷看一眼他的表情,嘴里说着告罪的话。

    “戍主一直想要亲自来见你,可身上的伤势有些重,我等多番劝阻,方才制止了,这会子还在包扎呢,望中丞见谅。”

    “无妨,他的伤势要紧么?”

    “流了一地的血,开始我等都以为是吐蕃人的,可后来脱了衣甲才知道,他的伤处也不少。”

    “军医呢,用药了么。”

    封常清心里一惊,刘稷的作风闻名军中,那是一个打起仗来就不要命的主儿,这回的战事如此惨烈,他焉能幸免。

    “他自己寻了些伤药,又用针线将伤口给缝上,性命倒是无逾,就是睡了两天,有些地方迸了口,还得再缝上,方才小的在军中也同段虞侯提起,他会再让军医来看看。”

    也只能如此了,封常清见他想得周到,便不再提起,只是脚步快了许多,一行人很快来到一处屋子前,看样子规模颇大。

    “中丞勿怪,这屋子是咱们给找的,后来一问才知,是他们赞普的居处。”

    听他一说,封常清就知道到了地方,二话不说推门走了进去。

    屋子里铺着厚厚的地毯,四壁装饰着精美的壁画,廊柱和房梁上全都漆成了彩色,显得金璧辉煌,被几幅锦障隔开的内室,安放着一具炕床,一个身影背对着他们坐在那里,露出后背,一名军士正在为他缝合伤口。

    几个人不约而同地放轻了脚步,屋子里时不时地传来吸气声,以及那种熟悉的叫骂。

    “龟儿子的,手脚轻点嘛,老子没战死,要被你娃整死唆,俅磨明堂。”

    封常清不禁哑然失笑:“中气十足,那就是无妨了,你这小子,还真是命大。”

    见他要动弹,赶紧上前一把按住:“莫要逞强,一会儿又该迸口了。”

    话虽如此,近前才看得清楚,陈金的话还是有所保留的,后背上的那道口子,足有近两尺长,皮开肉绽地甚要吓人。

    而别处也好不到哪里去,前胸、肩头、手臂上处处都是那种黑色的鏠线,倘若不是盔甲精良,伤处入肉不深,一早就该撑不住住了。

    看到这一幕,封常清什么也不想再问,主将尚且如此,下面的人可想而知,这城池,只怕是用性命堆下来的,难怪那些汉人,神色怪异,因为解救他们的,并不是大唐的军队,而是他们自己。

    “你如此拼命,究竟是为何?莫非真是意在封王,某却不信。”

    等到他们缝合完毕,封常清为他披上衣衫,问了一句憋在心里很久的话。

    “有何不可,中丞封王,咱们这些人也与有荣焉,小子还想靠着大树好乘凉呢。”刘稷咧嘴一笑,不知道牵动了哪处的伤口,疼得直滋牙。

    封常清知道他惯于说笑,可怎么也笑不出来,战前有如痴人说梦,如今竟然已经实现,他反倒没了主意。

    “中丞是担心朝廷的反应,还是吐蕃人的动向?”

    刘稷的话,让他毫不意外地点点头,此子的敏锐,已经不是什么令人称奇的事情,既然他能这么问,说明他已经想到并且有了答案。

    “某在担心,这一次回京去,要如何向你的父亲,我的状元亲家,交待?”

    这一下,轮到刘稷愕然以对,因为这还是第一次,封常清将事情向他挑明,那些来自于军中的传言,曾经让他心怀忐忑,也曾希望过,只是传言,而显然,这一切都是真的。

    他在这个时空,有一位未婚妻,不知道长相,不知道年龄,甚至不知道,有没有喜欢或是爱之类的感情在里头。

第二百三十章 往事() 
    “安西镇无人不知,某是个傔人出身,求到高开府的幕下,才有了一份糊口的勾当,一步步地做到了支度、营田副使,而你的父亲,当时顶着偌大的光环来到这安西镇,成为幕府的僚属,整天做着文书、算计的活,说实话,某从未想过有一天,会与他成为亲家。”

    不知道什么时候,宽敞的大屋里,只剩了他们二人,封常清突然说起了往事,刘稷还是第一次听到自家父亲的事迹,不由得凝神于耳,认真起来。

    “后来,他出任节度判官,咱们便常在一处做事,一帮子参军文吏,每日里处理完那些连篇累牍的文案,家眷大都不在本地,只有某家自小便安在了这里,这一来二去的,便熟络了,他不嫌某粗鄙,某也不说他文酸,也不知怎的,就说到了儿女家事,那时候,你方才八岁,正是顽皮之时,家学渊源、状元文章一概无趣,竟然一意想要在马上取功名,你父亲头大如斗,偏生又无可奈何,某便让他将你接过来,一来聊解家中寂寞,二来,也想看一看,究竟是个什么心性。”

    “结果,中丞必是大失所望吧。”刘稷听得有趣,忍不住插了句嘴。

    “你也莫笑,都说三岁看老,某家在看到你的第一眼,就有了一个判语,想听么?”

    刘稷点点头,封常清意味深长地看着他,慢悠悠地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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