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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部分

盛唐余烬-第114部分

小说: 盛唐余烬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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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别的想法么?”

    “当兵打仗,上官怎么说,属下就怎么打,哪有不死人的,别看咱们死得不少,吐蕃人更惨,这一仗,他们精锐尽出,折损至少也是咱们的三倍,再拼上几阵,谁先拼光,还要两说呢,某就不信,他们耗得起?”

    “都听到了?”梁宰赞许地说道:“马老二说得是正理,咱们出兵打仗,就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能活着回去,是老天赏脸,回不去的,那也是命,和命争?你的脸大过天么。”

    “某知道你们想说什么,五郎走到现在,是他拿命拼出来的,这几个月的功夫,一身的皮肉竟没有几处好的,手下的人,几乎换了一茬,谁个敢不服?与其在此说嘴,不若好生想想,如何守住这城,守下来了,什么没有?还用得着某说吗。”

    “你们呀,竟想人家的好处了,他要当真发了财,会不想着封帅?封帅会不想着咱们,都是猪脑子。”

    他的一番话,让身后的众人纷纷熄了议论,神情间也都是讪讪的,吐蕃人的都城,连一个活人都见不着,那些积存了一百多年的财物,任是谁也会有想法,军中流言斐语,已非一日,可谁也不敢明着说出来,只能在背地嚼舌罢了。

    财帛动人心啊,更何况是倾国之财!

    当刘稷来到城头时,看到的便是这样的景象,那些将校与他打了个招呼,便纷纷退下去,梁宰回过头,亲热地招呼道。

    “不是说了今日休息一天吗,有你师父、某家、杨使君在,你还怕吐蕃人会打进来么?”

    “好叫使君知晓,睡醒了无事,有些闲不住,便来看一看,有诸位在,城池的安危,当是无妨的。”

    刘稷知道他是封常清的心腹爱将,自然不会托大,再说了,人家也是在帮着他,这份情得领。

    两人并肩而立,城外的情景和前几日一样,到处都是倒毙的吐蕃人尸体,城头上的已经被汉人清理干净,奇怪的是,吐蕃人的大营有些安静,号角声很久没有响起了。

    按照田珍的描述,之前的攻势应该是相当凌厉的,吐蕃人下了这么大的本钱,如果后续跟不上,岂不是白干了,两人都有些不解,就在这时,城外的号角声突然又响了起来,而且异常地急促。

    梁宰的脸色一变,马上一迭声发出指令:“全军备战,准备接敌。”

    身旁的刘稷却摇摇头:“不对,他们不是攻城,而是有所防备。”

    这时候,梁宰也看出了异常,因为若是攻城,会由大营的方向,排出一队队的人马,可号角声响了许久,正面的方向上,依然没有任何动静,两人不由得对视了一眼。

    吐蕃人在防备什么呢?照理来说,哥舒翰的大军,怎么也得再过上两天才可能赶到,这还是按着他们接到消息立刻出兵来算的。

    城外的大营里,赤德祖赞也在等待消息,和他一样,身后的那群臣子无不是忧心仲仲,吐蕃人的力量基本上全都在这里了,来的人只有可能是敌人。

    达扎路恭带着余下的禁卫军前去打探,同时也结束了攻城的过程,他甚至有些庆幸,唐人的援军终于来了,总算不必再去用人命填城壕。

    只是让人奇怪的是,警报传来的方向,是大营的东边,并不是青海。

    他依然不敢怠慢,身后这只赞普直属的精锐之师,就算是在青海那一战,也不曾伤筋动骨,却在今日早些时候的攻城,折损了近一半的人马,心痛得他直哆嗦。

    对于攻方来说,受伤和战死没有区别,因为如果拿不下城墙,那些伤者根本就回不来。

    赞普的心太狠了,不仅对旁人,也对自己狠,拼光了禁卫军,拿什么去镇压权贵们的反抗?

    此时却顾不得多想,危机让所有的人团结在了一块儿,投靠唐人最好的结果,也不过就是被分到某个边远的州城下去做城傍,随时让唐人调用人马,还要不时地上贡,与其那样地屈辱,倒不如放开手脚拼一场,或许还能搏出一个未来。

    近五千人的队伍,分成数路,从大营中穿过,在那些普通牧民的眼光中,依然要排出雄壮的军容,绵延上百里的广大营地,几乎接到了大山的边缘,然而,从那边传来的动静,让每一个人的心中,忐忑不安,就连牛羊马匹,都在烦躁地用蹄子刨着草地,仿佛预感到了什么。

    达扎路恭一路催马疾行,就在接近营地的边缘时,从那个方向上传来的声音越来越清晰,那是由无数马蹄所造成的“隆隆”声,而更令人心惊的,则是夹在其中,时刻想起的另一种声音。

    “哞!”

    他的脸色不由得变了,因为这个声音,不是来自普通的兽类,而是天竺人的。

    战象!

第二百四十六章 联军() 
    实际上,在大象的种类中,亚洲象的个头只比非洲象稍小一些,四米的肩高,近五吨的体重,如同一个移动的城堡,再加上驮在背上的笼座,尽管走动的速度不算太快,每一步都像巨锤擂地,轰然四震。

    之所以被称为战象,是因为,每一头的身上,都披挂着金光闪闪的铠甲,头部更是插着五彩斑斓的羽毛,更是让它们显得无比雄壮,犹如天神的坐骑,来到了凡间。

    用后世的标准来说,身长两米有余的李嗣业,在人群中算得上高个儿了,可是与这些庞然大物相比,又显得那样的渺小。

    为数不过三千人的唐军位于军阵的中央位置,他的大旗,扛在一个与之相差无几的大汉肩头,红底方面牙边,由贡绸织成,象征着军职的两条锦貉被风刮得如银蛇般舞动着,大旗的前方,是荔非元礼所部五百骑,后方是他亲领的二千五百步卒,当然,每人至少也有两匹备马。

    超过七千匹的军马,却在数量不过十二头的战象前,发出了不安的刨哮,因为这些来自于西域、草原上的物种们,都是头一次,目睹陆地上最大的猛兽,就连兽中之王都不敢轻易挑战的异类。

    这些战象依次散布在军阵中,左翼由来自于乌长、健驮罗、箇失蜜、谢飙等十余国共八千多兵马,打着各种各样的旗帜,步骑皆有,服饰各异,披甲率也是千差万别。

    右翼同样是十余国,由来自于中天竺以及原吐蕃属国的毗底兰达、葛失马、帕罗、迦没路等国人马组成,总数一万左右,他们沿着高高的山脉冲下来,又是居高临下之势,一时间气势倒也是颇为唬人。

    这是一支由近三十个国家组成的杂牌队伍,号令不一,语言各异,他们能聚集在一起,全都是冲着中军那面鲜红的大旗来的,百年以来,唐人的号召力逐步深入,给人一种难以撼动的印象,终于,当这种印象变成具体的行动时,这些不大不小的国家,便纷纷发出了响应。

    因为,相对于隔着很远的大唐来说,吐蕃才是这个地区,影响安定团结的不稳定因素,现在有老大出头,他们只需要跟在后头,摇旗呐喊就成了,这样的买卖谁都算得来。

    特别是,当三千唐军经过时,那种闪瞎眼的军容,将这种印象具体化了,天朝上国的军队,每个都是身高体壮的关中汉子,在这些天然就矮上一头的南亚人种当中,自然会有一种不可战胜的感觉。

    只有李嗣业知道,这将近两万的所谓客军,比之怛逻斯那会子,葛逻禄和拔汗那的兵马还远远不如,人家至少在倒戈之前,表现出了相当不俗的战斗力。

    能指望的,只有自己这三千子弟兵,可他要面对的,是无穷无尽的人海,布满了整个高原,如果不是有咄骨利这个引路者,他根本就不会相信,自家的军队,已经夺取了吐蕃人的都城!

    当然,他能看得出,那些大部分都是牧民,穿着吐蕃人样式的长袍,没有任何甲胄及身,在他的大军面前惊惶失措,就连牲畜也顾不得,便一路往回跑,其中固然有已方出其不意的缘故,数月以来的战绩才是造成这一切的根本原因。

    三千兵马横行吐蕃人的腹地,他也夷然不惧!

    很快,吐蕃人就做出了反应,尖利的号角声一阵接一阵地响起,黑衣黑甲黑旗的吐蕃骑兵从远处现身,李嗣业立刻发出指令,针锋相对地做出了布署。

    “荔非元礼所部轻骑为侧翼,全军下马,陌刀都随我,余者并力向前,准备冲阵,诸国跟随大唐旗帜,且看我等一试吐蕃人的锋芒。”

    说完,他从坐骑上跳下来,一只手轻而易举地提起挂在备马上的陌刀,解开上面的蒙布,倒提着走向阵前,身后的军士如出一辙,他们跟随自家主将,迈过轻骑组成的前阵,突出于整个大军的最前方。

    荔非元礼听命而行,五百轻骑分别向左右两翼靠拢,将中间的位置让了出来,唐人步卒大队依次上前,按照长枪、刀盾、弓弩的次序,排列在后。

    李嗣业的左右与他一样,全都是身高臂长的大汉,就连手中陌刀的尺寸都相去不远,精良的明光铠紧紧缚着他们的身体,铁盔上一丛斗大的红缨被风吹起,宛如大片绚烂的血花,开放在秋意盎然的青羌高原之上。

    这支为数五百人的队伍,就是被他称为“陌刀都”的军中精锐,冲锋在前,避退在后,如臂使指,锐不可当。

    站在整个队伍最前方的李嗣业,望着潮水涌来的吐蕃重骑,一俟队伍集结完毕,便拔脚向前,丝毫不让地迎着敌人冲上去。

    两股人流飞快地接近着,李嗣业怒眼环视,虬髯根根竖起,须发皆张,像一只下山地猛虎般,就在撞上的那一刻,陌刀已经被他高高地举过了头顶,五百双大手同他一样,形成一片整齐如林的。

    刀墙!

    “破!”

    铁骑飞至,巨大的刀身如闪电般地劈下,刀锋延着马头破体而开,将奔驰中的战马连马上的重甲骑士一并剖成了两片,鲜血飞溅如雨,李嗣业与他的儿郎,已经踏着吐蕃人的血肉,一头撞入了骑军当中。

    曾经被刘稷用尽全力施展过的裂马式,在他的手中举重若轻,不过飘飘一招而已。

    在近两万诸国兵马的眼前,这只小小的唐军队伍,给了他们堪比战象的震撼,如同一抹鲜红,浸入了墨池当中,被掩盖消逝的,并不是红色,而是整池的墨水。

    “杀贼!”

    身后的二千五百名唐人军士,呐喊着冲过去,踏着主将开辟出来的血肉通道,一点一点地扩大着战果。

    “杀贼!”

    荔非元礼举起长槊,狠狠地催动胯下的坐骑,被战象威胁了一路的骏马们,无不是发出一声长嘶,奋不顾身地撒开四蹄,奔向远处不断涌来的黑色战云。

    它们此刻只想离着那种怪兽,越远越好。

第二百四十七章 一波() 
    “是李使君,开城门。”

    刘稷眼尖,一下就看到了城外的动静,在那个方向上,能让吐蕃人如临大敌的,只有李嗣业的偏师,他们提前了一个月出发,迟了一个月到达,原因很简单,他们要翻越的,是全球海拔最高的山脉。

    李嗣业的行军路线,是延着喜马拉雅山脉的南麓一路扫荡,从后世的华夏和不丹的边境进入高原,通过臧河的支流一路前行,最终到达逻些城下。

    他的话就是命令,梁宰也没有表示出异议,城门很快被打开,他领着集结起来的乾坑戍军士当先出了城,梁宰所部陆陆续续跟在了后头,等到封常清等人闻讯赶来,就连汉人也开始整队出城。

    “河陇兵马到了?”不及登上城墙,他便劈头发问,先一步到来的段秀实了解实情,为他们做了解释。

    “李嗣业?”

    听到是另一个方向来的,封常清有些狐疑,李部一共不过三千人,就算有诸国兵马相助,也不可能太多,这点人马,与吐蕃人相比,连个水花都掀不起。

    可自家兵马,又不能不去接应,见他有些为难,张博济在一旁说道:“中丞若是担心城防,不妨交与程帅,可保无逾。”

    “那就有劳了。”封常清本来也有此意,北庭不过两千余人,就算拉出去,也顶不了什么大用,留在城里还能以防万一。

    程千里面无表情地点点头,自从那件事之后,他就一直阴着脸,封常清一早就习惯,当下也不为忤,赶紧交待了一声,便带着节度牙兵和自己的大纛与汉人一道出门而去。

    张博济与程千里站在城头上,看着他们一步步越过堆满尸体的山坡,从正面朝着吐蕃人的大营逼去,不约而同地相互看了一眼。

    “听闻李嗣业所部不过三千人,加上诸国兵马也就万余,吐蕃人不下数十万,这岂非是以卵击石?”

    “城中大战连连,这些天他们守城折损了不少,余下的,连他的亲兵加上一块儿,也就五千出头,汉人倒是有数万,又济得甚事,看着吧,他们能不能有命坚持到河陇兵马到来。”程千里点头附和了一句。

    “哥舒翰可没说一定会到。”张博济撇撇嘴:“就算到了,能来多少人,还两说呢。”

    程千里左右看了看,城墙上、马道上,到处都是不曾凝结的鲜血,也不知道是敌人的还是自家的,战事的激烈,他们不必上来,就能看得一清二楚,城里头躺满了伤者,就连田珍那样的军将,都不能避免,便可想而知。

    “这么大的城,两千人可守不住。”他意有所指地说道。

    “用不着守,某听闻这城中有一个人,可解今日之危局。”

    张博济神神秘秘地的说辞,引起了程千里的兴趣,等到前者低声在他耳边说了说,程千里顿时明白了,不禁看着王宫的方向,露出一个思索的表情。

    刘稷一马当先冲在最前头,身后是那面小小的戍主旗,张无价和许光景两个老兵无奈之下,只能紧紧地跟上,从军这么多年,见过不怕死的,还没见过这么不要命的。

    几经补充的乾坑戍目前也只有六、七十人,因为各部均有损伤,一时又不得补充,最后的这一批,还是封常清从自己的节度牙兵拨出来的。

    戍主和几个戍副一往无前,他们这些老兵又岂甘人后,哪怕前面的吐蕃人密密麻麻,又当正面,他们依然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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