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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部分

盛唐余烬-第1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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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位出关,是想转道北庭,将这个婴儿送往漠北阿布思部,我说得可对?”

    女子心知事情已经为对方猜到,再掩藏已经意义不大,何况落入对方之手,事情还能不能成,全看对方的心意,她叹了一口气说道。

    “不错,李相探知。。。。。。”

    男子突然大喝一声:“大娘,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成与不成,都不可泄露,这是规矩。”

    “好一个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刘稷拍着手赞道:“南八,南霁云,今日得见,幸何如哉,来人,为他们松绑。”

    男子一愣:“某的名讳,虽大娘亦不知晓,你是如何得知的?”

    当然是史书上看来的,刘稷淡淡地一笑:“莫道前路无知已,天下谁人不识君,二位的来意,去路,我都不问了,事成之后,刘某有个不情之请,希望二位能答应。”

    两人被解开了绳索,对视了一眼,还是由女子答道:“今日之事,我俩会烂在肚子里,永远不会对人提起。”

    “二位误会了,刘某从未担忧过此事,而是另有所请。”

    “今日欠你一个情,有什么吩咐,你说吧,只要不违良心,我等一力为你做到。”

    女子爽快地答道,男子虽然不怎么说话,也是重重一点头,倒让刘稷有几分犹豫了,很明显,这个人情极重,他若是想要办什么事情,这类精通地利的侠客,只怕会很好用,否则李林甫也不会出重金雇佣他们了。

    想了想,他还是说道:“此事很简单,还要着落在大娘的身上。”

    “我?”

    女子的眼睛转了转,突然灵机一现。

    “好,我答应你。”

    “大娘不问什么事,就敢答应我,不怕是个难题么?”

    刘稷起了几分好奇,女子宛尔一笑,竟然有几分妩媚的风情。

    “五郎,会让我为难么?”

    “原来你们也知道了。”刘稷讪讪地笑了笑。

    “莫道前路无知已,天下谁人不识君。”

    女子现学现用,几个人都是哈哈大笑。

    刘稷竟然真得当场就将二人放了,还赠了几匹好马,左右杀了那么多人,所得的好马足有数百匹之多,安胖子的精锐所乘的,全都是万里挑一的草原骏马,就连乾坑戍诸军士都爱不释手。

    他们送别了二人,转身返回大队,少女的脸上还有几分不舍,短短的一点时间,她照顾那个婴儿,也分出了几分感情,尽管这种情感,十分陌生。

    “你同那位孙大娘,应承的究竟是何事?”

    看着少女一脸的好奇,刘稷忍不住想逗逗她:“不是阿封想的那样。”

    “我想的哪样?”少女歪着头,不解地问道。

    “就是你想的那样啊。”

    “倒底哪样啊。”

    少女娇嗔不已,刘稷就是一付我不告诉你的痞样,令她心痒痒地直想打人。

    两人你追我赶,一直快到玉门关的关门,少女也没听到答案,不过莫名地,心情却变得好了许多,看着前面那个挺拔的身影,她突然间明白了,五郎,是在用这种方式,让她忘却那些血腥的画面。

    这一刻,她感到,十六岁少年的肩上,背负着怎样的重负,或许那些痛苦的记忆、不堪的往事,全都是为了掩饰心中的那种不适,一股心疼由然而生,就像方才怀中的婴孩,令人无比痛惜。

    刘稷策马登上一处高坡,放眼望去,苍莽的天地之间,大漠雄关,长河落日,呈现出一种难以言喻的雄状之美,胸中似乎有一股豪情像是要喷薄而出。

    他头也不回地伸出一只手去,封寒月默默地驰上前,与他并骑一处,悄然将柔荑放到他的手中,只听到了一句情话,在此时,再也恰当不过。

    “阿封,陪我,看遍天下河山,可好?”

第四十八章 西京() 
    长安。

    始得名于汉,始称兴于周,当然不是武氏的那个周,到了秦时,以渭水贯都,奋七世之余烈而合六国,遂有天下一统,靠的就是富饶丰盛的关中平原。

    其后汉人在秦都咸阳的废墟上,建起了一座更为庞大的都城,取“长治久安”之意,遂名长安,接下来的历朝历代,也多有以此为都者,但真正令其名扬四海,达到历史上的顶峰,还要属本朝。

    实际上,天宝十一载,长安只是廓中的一个县名,它的正式名称为,西京京兆府,与北都太原府,东都河南府并称,同为大唐的国都。

    然而,没有人会不知道,长安的真正含义。

    唐代的长安城,是在前隋的大兴城基础上扩建而来的,全城座落于渭水之侧,廊括了秦都咸阳和汉长安城的大部分,全城除去突出于龙首原的大明宫建筑群,大致上呈一个非常规整的四方形,由于地形为东南高而西北低,为补形胜,故而新筑大明宫于龙首原。

    从河西走廊一路前行,翻过秦岭,便进入了关中平原,这里是由渭水及其支流冲涮而成的冲积平原,经过上千年的开垦,形成了华夏最早的宜居之所,水利设施健全,土地肥沃、良田处处,被称为“天府之国”。

    沿着渭水向前,行政区划从陇右道变为了京畿道,经过陇州、岐州到达武功县,便正式进入了京兆府的辖境。

    大队车驾自然是宿在城内的驿馆中,刘稷却带着人乔装先行,这件事,他只告诉了封寒月一人,少女虽有些不舍,然而心里明白,五郎有大事要做,不得不避人耳目。

    其他的人包括所有的家眷都将在此停留,原因很简单,封常清最终是个什么结果,会不会赐第,都未可知,家眷只能在此等候,刘稷当然不会坐视干等,他有大把的事情要去做。

    不出意外,许光景再次被留下来,与绝大多数的乾坑戍军士一起,担负护卫之责,实际上只是为了看紧一人,之前被俘获的田乾真。

    刘稷带走了九个人,连他一块儿正好十个,人选就是那回在于阗镇偷袭新复州王惟良所部的那一批,这些日子以来,他不停地对这些人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登高爬低,潜行隐藏,在后世特种训练的基础上,结合现有的工具进行改良,逐步摸索出一套,适合时代的作战手段,而最有效的训练,莫过于实战了。

    与他们同行的是一辆别致的四轮马车,车里载着杜妙如和两个侍女芷兰、惠香,一行十人扮做护卫,再加上几个驾者,几名管事,为了减少知情者,这些人都是从封府调来的,身契家人捏在封寒月的手中,忠诚上有一定的保证。

    不到二十人的队伍,从武功县出发,一天之后到达金城县,手持龟兹都督府开具的文书,依然享有公费旅游,喔不,住进官驿的权力。

    金城县,原名始平县,景龙四年,先先帝中宗亲自带领百官送金城公主出嫁吐蕃,便是在这里作别,随后便改县名为“金城”,沿用至今。

    站在也许是当年送别的馆驿中,刘稷想起了万里之外的那个女子,不知道当年才九岁的她,是何种心情,度过这个夜晚的。

    “郎君。”

    听到杜妙如的声音,刘稷转过头来,只见一个梳着云鬓的丽人,款款走来。

    “如今我只是你的侍从,郎君二字,再也莫要叫出口。”

    “奴省得了,今晚,便让奴恣意一回吧。”

    嘱咐的话,在路上已经交待了很多,刘稷又不是神,无法预料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只能寄希望于女子自己的决断,这一夜,杜妙如尽情释放着激情,给了他无与伦比的享受。

    “阿妙,你是谁?”

    “奴是龟兹城中红倌人。”

    “你为何来此。”

    “寻访家世。”

    “你的家世有何特别之处?”

    “奴的爹爹是龟兹王族,家母是汉人,因罪流落碛西,为其收留,并非名正言顺,其后始乱终弃,沦落风尘,含辛茹苦将奴养大,却郁郁而终。”

    “因此,你姓什么?”

    “白。”

    激情过后,刘稷在她意识不清的时候,又细细问了一遍,杜妙如回答得十分流利,说明她已经将这些记在了心里。

    一个为家世所不容的孤女,最容易引致男人的保护欲,由此而产生的猜测、同情、怜悯,都将成为女子身上的吸引力,以此为契机,便可以迅速地打开局面,来自后世的刘稷深知,越是这种大都市,人们的猎奇心理就越重,这个时代的娱乐太过贫乏,想要造出什么爆点,唯一要考虑的,是能否把持得住。

    歇息了一夜,队伍在清晨时分上了路,依然是沿着渭水而行,宽阔的驰道,如同后世的高速公路,连接着大唐最核心的地区,这种平整的硬质路面,正是四轮马车最适宜的行走介质,而其独特的形质,更是为行人所瞩目。

    越是接近长安城,往来的人群越是复杂,身穿锦衣的豪奴随处可见,被他们扈从的,自然非富即贵,一路上,刘稷打发了好几拨窥探之人,如果不是手持蕃国文碟,只怕一早就出事了。

    不到京城不知官小啊,哪个朝代都是一样,别说他一个小小的戍主,就连封常清也得夹着尾巴。

    跨过渭水河上的便桥,一座雄城便出现在眼前,穿越以来,刘稷已经见识过不同风格,不同地区的城池堡垒,就连筑在山体之上的吐蕃人都城,也不例外,可是,此刻在心里涌起的,是一种深深的震撼。

    它实在是太大了!

    从他的角度望过去,正对城池的一角,两边高大平整的城墙,直直地向前延伸着,仿佛没有尽头,不远处的城楼巍峨壮丽,而它只是城中十二座门楼中的之一。

    方圆数百里的城墙,像一个棋盘一样倒置在渭水之侧,将偌大的城池分割成整齐的一百一十个坊,再加上两个市,三个宫殿群,就组成了这个时空最大的城市,足足能容纳上百万人,当然,这个数字是算上了城傍下的百姓,沿着宽阔的官道,两旁是密密的集市、村落、到处都是人来人往,人口密度之大,令人咋舌。

    他们到达的时候,城门已经开了,进出的人群井然有序地排着队,出入的商品是要缴税的,当然特权阶层哪里都有,他不只一次看到,大队的人马蜂拥而出,根本无人敢拦。

    好在他们的手续完备,守门的小吏只略对了对人数就爽快地放了行,终于走入这座都市的刘稷,抑制着心中的激动,一迭声地吩咐下去。

    “打听一下离曲江池最近的客栈在哪里,包下他们最好的房间,再作计较。”

    在指挥众人各自行事之后,他忍不住在心中呐喊。

    长安,我来了。

第四十九章 脚垫() 
    长安城,以中轴线上的朱雀大街为界,将城中分为几乎对等的两个部分,东部是万年县,西部是长安县。

    之所以要说几乎,是因为东部除了建于龙首原上的大明宫建筑群之外,还有位于东南角的曲江池,同样突出城外,多少打破了整个城池方正的格局。

    东部的万年县,还包括了当今天天子最喜欢驻邻的兴庆宫,因此,大致上来说,这半边城区所居住的,大都是权贵人家,刘稷一行最后所找到的下榻之处,便位于城东的晋昌坊,著名的慈恩寺塔,就座落在坊间。

    晋昌坊临街处的通济楼,是一间带有客栈功能的酒楼,楼高三重,一楼大堂二楼雅间,三楼有着数不算多的客房,主要是供那些饮醉后夜禁时分不能归家的客人暂居的,因此数量上就不会太高,平时也经常是空置。

    还没到吃饭时间,大堂里没什么客人,只有一些伙计在忙忙碌碌,将榻席打扫擦拭一番,没错,这个时代还不流行高桌椅子,那种事物,得到胡人开的店里才能看到,而通济楼是一间正常的汉式酒楼。提供的是坐榻,也就是布垫子。

    “店中掌柜可在?”

    柜台后,一个中年男子正在扒拉着算盘珠子,忽听得一个极大的声音传入耳中,是那种带着异族腔调的汉话,他不禁抬起头来。

    一个不算太高的身影走了进来,从装束上看,似乎来自关外,穿着一身禇色劲装,没有梳发髻,而是用布条缠了一圈。

    “客官有何吩咐?”

    掌柜的见多识广,一看他的走势就知道是个练家子,倒也不敢怠慢。

    “你这楼上有多少空房?”

    “这。。。。。。”掌柜的一愣,心说哪有这样问的,不过还是答道:“但不知客官有多少人,需要几间?”

    “人倒是不多,我家主人喜欢清静,若是还有旁人,请他们搬走吧。”

    “贵主人是?”

    “我家主人打碛外来,不想太过招摇,烦请掌柜的行个方便,只住几日便可,一俟找到合适的居所,便会离开。”

    掌柜的沉吟不语,碛外不外乎就是胡商,在这权贵遍地的长安城,还真不如狗,况且能在这等地方开张的,背后又怎么可能没有支撑,见他说得神神秘秘,有心不搭理,便推托着说道。

    “小店客房不多,下面又是酒肆,贵主既然喜欢清静,不如去往别处,从这里过去两个坊市,有一名为。。。。。。”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也不见对方有什么动作,一个事物“咕噜咕噜”地从柜台上滚过,正好朝着他的方向,掌柜的下意识伸手一接,入手就是一沉。

    “金胡饼!”

    他低头看了一眼,差点叫出声。

    不是掌柜的眼皮子浅没见过金子,大唐通行的钱币,除了开元通宝这等铜钱,便是布匹绢帛,没错就是一匹匹的布,那可是硬通货。

    金银的用处依然如故,但是这人相貌普通,随手一扔就是一块拂林金币,还真是不多见。

    “这是定金,住过之后另行结算,请掌柜的前头带路,我等要去看看房间。”

    “好说好说。”

    既然这么大方,有钱怎能不赚,掌柜的马上堆起笑脸,亲自带着来人上了楼,最后拍板定下了整个三楼,除了住宿,酒食也全数在楼上定购,这么大的生意,顿时让整个酒楼都忙活起来,就连周围的邻居也想看一看,究竟来的是何方神圣。

    很快,一辆通体漆成碧绿的四轮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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