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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部分

盛唐余烬-第160部分

小说: 盛唐余烬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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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玉瑶听完他的话,心里已经凉到了谷底,后面的那些话,一句都没听进去,两个人各怀心事,一时间堂上安静了下来。

    就这么坐了一会儿,杨玉瑶突然站起身,匆匆忙忙地往外就走,杨国忠赶紧追上前去,一把拉住她的胳膊。

    “事情虽说有些麻烦,可根子还在宫里,某家这位子早一日定下来,那些宵小就不会再敢肆意窥探,三娘,看在往日的情份上,帮我一把。”

    杨玉瑶慢慢地扒掉他的手,勉强地挤出一个笑容。

    “奴省得。”

    转过身,面色煞白。

    勤政务本楼里,刘稷面对众人的瞩目,显得十分从容淡定,对于皇权的威慑,他根本就感受不到,因此,也谈不上敬畏,反而好奇居多。

    这种反差,在李隆基的眼中,犹为强烈,毕竟如果是一个三、四十岁的文臣这么说,他会想到奸滑、谄媚之类的考语,而从一个十六岁的少年郎口中说出来,再结合奏疏上的那些战绩,那便成了真性情。

    “看到没有,诸卿看到没有,朕的冠军侯,来了!”

    李隆基笑意盎然地说道,被他称赞的当事人,不慌不忙地一拱手,说出了一句让高力士也心跳不已的话,至于在座的三位节帅,更是连杯子都停在了手上,面色惊疑不定。

    “臣不愿作霍去病,陛下也非是汉武帝。”

    李隆基脸上的笑意一下子就凝固了。

第七十三章 方子() 
    “刘稷,慎言!”

    封常清眼见天子脸色不对,赶紧起身深施一礼。

    “陛下恕罪,此子刚到京城,鞍马劳顿,精神不振,说话语无伦次,都是臣的过错。”

    “封卿,这是做什么,你可是第二回出错了,自己坐回去,罚酒一杯,不要再开口,让他自己说。”

    李隆基虽是面带微笑说得这番话,语气却是不容置疑,封常清不敢再顶,老老实实地退回到座位上,喝下一杯酒,然后带着担心的目光看着那个年青人。

    “臣不愿做霍去病,是因为臣已经十六,眼瞧着就要满十七岁,若是再过上四、五年便是寿数将尽之时,岂非憾事,臣还打算,要为陛下驱驰个几十年呢。”

    李隆基一怔,这才觉出了不妥,霍去病少年成名,却是二十三岁就早夭了,这个比喻对于别人来说或许不算什么,放在此时仅有十六岁的刘稷身上,是有些不合适的。

    “刘稷说得好啊,你不是霍去病,你比他成名更早,战绩更甚,也必定更为辉煌长久,朕当然不是汉武帝,朕征讨四方,并不是为了穷兵黜武,更不会搞得民不聊生,朕的大唐,将会国富民强、远迈前汉,这其中就会有诸卿的一份功绩。”

    “高力士。”

    “老奴在。”

    “朕定的规矩,朕当然也不能例外,说错了话,自罚一杯,倒酒来。”

    李隆基接过高力士递来的盅子,一饮而尽,又指指刘稷说道。

    “适才封常清说他刚刚入城,没进府就被你拉来了,多半是滴水未沾,给他倒上一杯,边军出身的,酒和水也没甚区别,再端些吃食,就在这里用。”

    “臣谢过陛下,臣腹中确是有些饥饿。”

    等到酒菜端上来,刘稷盘腿坐下,在众人的眼皮子底下,一手抓起盘子里的整只羊腿,就这么大块朵颐地啃了起来,吃得是汁水四溅,一边吃一边还喝着酒,全无形象可言。

    他的模样,让李隆基想起了一个人,不由得与高力士交换了一个眼神,显然后者也与他想到一块儿去了。

    送上来的全是大块的肉食,本就是高力士特意安排下的,结果也不出他的意料。

    刘稷旁若无人地大吃大嚼,嘴里还不时地说着话。

    “这羊肉,只是寻常蒸煮之法,时间太久失却了鲜味,肉质有些老,臣这等粗人,倒也罢了,陛下的吃食,万万不可如此粗疏,会伤到肠胃的。”

    高力士马上接口道:“这本就是陛下嘱咐下面,为了今日款待诸位,特意而设,用得便是军中之法烹制。”

    “难怪,我说这味道怎么这么熟呢。”刘稷点点头:“只是可惜了这等上好肥羊啊。”

    “此话怎讲。”高力士奇道:“难道这法子有误?”

    “法子没问题,肉有问题,此羊生于上林苑吧,皮薄肉质鲜美,用于炭火烤炙,皮色焦黄时层层剥下,散上些西域胡粉,入口鲜香无比,回味悠长,方是无上佳肴。”

    “反观此法,军中所用,多是北地土羊,野地里散养惯了,皮糙肉厚,不细细地煮了,难以嚼咽,寒天食取,有温补之效,也是极为受用的。”

    此言一出,众人皆是称奇,没有想到,这个年纪轻轻的少年,不光勇武出众,还能在吃食上说得头头是道。

    高力士笑着说道:“你说的法子是不错,大家以前也很喜欢炙烤之物,不过近年胃口有些不适,已不好此道,烹煮后又如你所说,肉质过老,可有什么别的法子。”

    “臣还真有一个法子,保管陛下重拾兴致,又不至于伤了脾胃。”

    刘稷放下已经吃得只剰了个棒子骨的羊腿,拿起边上的一张胡饼,用它擦了擦手上的油渍,然后将它卷成一个筒状,一点一点地在嘴里咀嚼。

    李隆基盯着他的动作,眼中露出一个诧异的表情,看了一眼高力士,发现他也是一样。

    “臣的法子其实很简单,如今正是冬日,将新鲜的羊肉拿到极寒之处冻了,再拿木匠用的那种刨子,将冻硬的羊肉一层层地刨下来,最好是薄如蝉翼一般,取铜锅一鼎,中空添以上好的银屑炭,两侧盛以高汤,佐以西域香料、椒、粟等辛辣之物,非是下咽,只为祛寒尔,待汤滚之时,以箸夹肉片下其中,稍稍待其色变,便可取出食用,如臣等粗人,在那料盘中裹上一裹,五味齐聚,别有一番滋味,陛下不必如此,可稍稍久上一些,亦能得其本味,又不失鲜美。”

    说到最后,一张胡饼也将将吃完,刘稷束手答道:“臣吃饱了,多谢陛下的赐食。”

    李隆基在那个只剰了一根棒子骨的盘子上扫了一眼,又被他所说的那种吃食所导,竟然口涎生津,胃口大好,不禁笑了起来。

    “这法子倒是巧,可有名字吗?”

    “臣倒也想过,有些俗,叫雪花涮肉,只怕入不得陛下的眼。”

    “好一个雪花涮肉,大俗就是大雅,此名甚好,高力士,记下来。”

    高力士使了个眼色,自有人上前来将刘稷吃剰下的收拾干净,当他发现就连那壶酒都喝得干干净净时,不禁暗暗称奇,此子还真是毫不拘束啊。

    李隆基眼中的欣赏之色更甚,如果说说辞还可以指点,这突如其来的赐食,相信就连高力士都不会知晓,因为他是临时起的意,而此子的做派,依然是从容淡定,全然本色出演,有些东西是瞒不过人的,他相信自己的判断。

    “刘稷,既然你进献了一个好方子,朕也不能吝惜,说吧,想让朕赏你些什么?”

    “长安居、大不易,臣想请陛下赐些财物,让臣能买下一所宅子。”

    刘稷再一次刷新了众人的认知,他竟然连个磕都没打,便直接开口找天子要钱,买房!

    “噢?这倒奇了。”

    李隆基笑容不减,话语间却带着摄人的寒霜。

    “平灭三国,数十个城池的财物,还不够,在这长安城中,买下一所宅院?”

第七十四章 买的() 
    勤政务本楼的三层大殿,被藏在暗处的火盆烧得温暖如春,因此众人皆只穿了常服,再加上热酒热菜下肚,哪里还会记得,楼外已是数九寒冬。

    可是不过廖廖数语,这些人的酒意便不翼而飞,人人都有种不寒而栗的凉意,“嗖嗖”地直往背上窜,所谓“伴君如伴虎”不外如是。

    只有刘稷仍是一付不慌不忙的模样,因为他知道,李隆基选择在此时,用这种方式说出来,绝不是为了治罪,而是好奇。

    “陛下圣明,灭国之资,不要说买下一所宅院,就是一个坊市,再造一个兴庆宫,也是绰绰有余。”

    刘稷拱拱手说道:“可臣斗胆,用它买下了另外一物,呈与陛下,相信更能得圣心一悦。”

    “噢,是何物?卿带来了么?”

    “带来了,三月之前,它就呈到了陛下的案头,那便是平灭吐蕃,使得象雄、尼婆罗等国归附、南诏来降、天竺诸国入觐!”

    刘稷的声音抑扬顿锉、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再配合他俊朗挺拔的身姿,就连李隆基也忍不住在心中暗赞了一声。

    “卿是说,这胜利,是买来的?”

    “臣不敢欺瞒陛下,确实如此。”

    此言一出,众人大哗,哥舒翰目瞪口呆,想不到此子胆大若此,封常清手脚冰凉,根本想不到他会这么说,而程千里拍案而起,戟指而骂。

    “一派胡言,臣斗胆,请陛下治其妄言之罪,否则,置我大唐数万牺牲将士,于何地?”

    李隆基露出一个玩味的眼神。

    “高力士,你知道该怎么做吧。”

    “老奴明白。”高力士面向程千里说道:“程将军,请坐下,自罚一杯,陛下没有征询你的意思,请不要随意插话。”

    程千里讪讪地坐下,老老实实地自饮了一杯,面上依然有些不服气。

    “你们呀,三个节度使,还不如一个果毅都尉晓事,朕都说了,今日不是议政,只是闲聊,言者无罪,他就做得不错,有什么说什么,你们呢,一个个老成持重的样子,做给谁看哪?”

    “臣等知罪。”

    三人一齐谢罪,心中却是不以为然。

    哥舒翰笑着答道:“臣等老了,说句不中听的话,老而小心,哪还敢如他一般,少年心性。”

    “这话说得真,人一老就有家世之累,牵挂之心,朕同你们一样,因此,看到他的模样,就想起了当年,你哥舒翰也曾直言无讳过,这样的人,朝堂上不多了。”

    李隆基感慨了一句,众人也装出一付放松下来的神情,陪着他说笑了几句,气氛似乎松快了几分。

    “不过适才程卿的话,也不无道理,若是财物能买来胜利,以我大唐国力,岂非无敌于天下?”

    “大唐当然无敌于天下,臣毫不怀疑。”

    刘稷接口说道:“程中丞适才所言,臣不敢苟同,我大唐将士,抛头颅、洒热血,为的是开疆扩土,奉于君王陛下,谁敢说不值?然而臣说的却是另一回事,他不懂,所以才会南辕北辙,其谬何只千里。”

    对于刘稷公然用自己的名字来讥讽自己,程千里气愤难当,却又无可奈何,只得瞪着一双铜铃般的眼睛,死死盯着他,看他嘴里能说出什么花来。

    “行了,你这张嘴啊,定然是家学渊源,得理就不饶人。”

    李隆基摆摆手:“说说你的见解,朕听着倒是新鲜。”

    “那臣就直言了,臣所说的这份礼物,并非妄言,僻如尼婆罗一国,方圆三千里,人口百万余,胜兵十数万,又有吐蕃人为后盾,若是进兵讨伐,不要说我安西镇仅有一万出头,就算河陇大军毕至,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吧?”

    “可臣孤身到此国,以全国之资财说动国中山民起事,先取其都城,再扫荡周边,花费不过月余,便将此国归于大唐麾下,这胜利,说它是买来的,有错么?”

    “象雄本千年古国,比吐蕃人的历史还要悠久,其国以女王执政,与吐蕃人有唇齿之依,都城建于山体之上,其势如展翅之雄鹰,力敌绝不可能。”

    众人之中,谙熟内情的封常清首先回过味来,天子以有意做无意状,刘稷以无意为有意听,都是一个目地,交待那些财物的下落,当着这些人的面,对天子有了交待,这件事就算真正过去了,天子的确不希望在大胜之时,有什么节外生枝的事情,但也绝不想被人随便糊弄过去,于是才有了今日这场奇怪的宴会。

    “似这样的大国,又岂是区区万人之军可以撼动的,然而此国与吐蕃并非一体,臣与其主约定,拿下逻些城,财帛、子女归象雄,土地、人口归我大唐,遂有此功,臣说它是买来的,有错么?”

    说到这里,封常清完全放心下来,刘稷用一句话就解释了两个问题,合情合理,就连李隆基也眼中尽是笑意,因为这是唯一的合理解释,否则只能归于玄幻了。

    “难怪,逻些城中,吐蕃人被屠戮殆尽,财物却不知所终,原来是象雄人所为,大唐将士未曾参与,是这意思么?”

    “此事,臣可以以性命担保,臣当时就在逻些城中,城中的大唐军士连臣在内只有三人,就算有心,也是无力,此事封中丞、程中丞都是后到,可以为臣作证。”

    封常清一拱手答道:“刘稷所言,臣可以作证,臣所领兵马到达逻些城下时,已经是空空如也。”

    李隆基目视程千里,后者无奈地一拱手:“诚如封帅所言,臣当时看到的,也是一般无二。”

    “匪夷所思啊,若非两位卿家作保,朕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一场灭国之战,竟然还能这么打。”

    “只不过,此计虽妙,也要大智大勇之人方能胜任。”

    李隆基看着刘稷说道:“那想必吐蕃人的王后失踪,也是象雄人所为了?”

    “此事另有隐情,不知陛下可还记得一人?”

    “谁?”

    “金城公主。”

    刘稷语气平平地说道。

第七十五章 追赠() 
    这是一个尴尬的话题,明明晚了一辈,因为父亲的缘故,不得不认做义妹,这倒也罢了,身为大唐的公主,却没有给大唐带来什么益处,反而屡屡为吐蕃人所用,李隆基能有好印象才怪。

    好不容易在十三年前听闻了公主的死讯,以为终于可以摆脱,没想到突然又被人提起,他的脸色微微一沉,语气也是一滞。

    “与她有何关联。”

    刘稷拱手说道:“在回答陛下的问题之前,臣有一个疑问,不知可否一提?”

    “说。”

    “金城公主,算是我大唐之人,还是吐蕃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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