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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部分

盛唐余烬-第1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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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氏低下头,愁容不展地说道:“我都省得,郑氏来了多少次,都让我给回了,就是不想你为难,我老了,没什么相干,可大郎他们两口子,日后总要有个依靠,你就不能循回私,让他跟着上任?”

    “我如何不想,可你看安禄山,身兼三镇爵拜郡王,都得留下长子在京师,如今天子将安西、北庭尽数交到我手上,不把你和大郎放在这长安城,走得了吗?”

    “早知如此,何苦要立下这灭国之功,弄得骨肉分离。”

    封常清一把将妻子抱进怀里,笑着说道:“当初我找不到事做,你愁得跟什么似的,如今我熬出了头,你依然愁得跟什么似的,说到底,跟了我,真是委屈你了。”

    “说什么话呢,无论你是个什么样子,我都愿意,这是我的命。”

    封常清摩梭着她的背,柔声说道:“刘仁甫放了文部员外郎,正在铨选司当差,我与他打过招呼了,尽快将大郎的事定下来,去那些个清水衙门挂个闲差,不拘什么都成,他会安排的。”

    “刘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眼见着年末了,这亲事倒底怎么说啊。”郑氏一听到刘单的名字,又想起了女儿。

    “不能怪刘仁甫,咱们拒了太子,他家拒了天子,这会子风头还没过呢,就巴巴地结亲,不是打皇家的脸么,缓缓吧,左右他们都还小,等个一年半载的也不打紧。”

    郑氏知道,这也是没法子的事,可是一想到女儿那紧怵的眉头,心里就觉得不踏实。

    好端端的事,结果出了这么大的乱子,真要再等上一年半载,谁知道又会出什么幺蛾子。

    夜长梦多啊。

第二百四十二章 剑仙() 
    居然栽在一个糟老头子手里,刘稷在心里骂了自己无数遍,以为打赢了几仗,又偷偷干下几件事,就天下无敌了,真是报应,如今最让他不甘心的,是对方究竟打算干什么。

    “我输了。”他很干脆地放开手,任横刀落到地上。

    “哈。。。。。。哈。。。。。。”

    一个清脆的女子声音,在身后响起,刘稷先是一愣,紧接着在脑子里将所有得罪过的女人都过了一遍,怎么也记不起,倒底会是谁?

    不会是李妍要自己的命吧,想来想去,也只有这么一桩恩怨,值得一个高手出马。

    可那笑声太过魔性了,根本不像是李妍的,不对,自己好像就没见李妍笑过。

    她为什么不笑呢,因为丧夫啊,刘稷站在那里胡思乱想,自问自答,突然,一个小小的身影,从后面转过来,得意地出现在他眼前。

    “是你?”

    “是我。”

    李腾空笑得像是一只小狐狸,让刘稷哭笑不得的同时,心里松了一口气,自己是得罪过她,但并没有得罪到死,性命应该是无逾的。

    “一个口角,至于吗?”

    “至于,在这长安城里,还没有敢说我的口角呢?”

    这么霸气的话,又是出自女人的口,刘稷突然想起了杨玉瑶,大唐尽产些什么样的女人啊,一个比一个生猛,眼前这个看着不过十来岁,也敢说这样的话,他突然记起来,当初两人是在玉真观碰上的,不会是公主吧,李隆基不是只有一个没嫁去的公主吗?这货又是哪出来的。

    “那你想怎么着吧。”

    李腾空想了想,眼珠子溜溜得转了转:“没想好呢,要不先打一顿?谁让你欺负她呢。”

    “我最近没欺负谁啊?”

    “虫娘,记起来了么。”

    “道过歉了,她也原谅我了,还想怎么着啊,要不我以身相许?”

    “死到临头还口舌花花,真以为我不敢杀你么?”李腾空沉着脸,眉头一皱。

    “当然不敢了,你要敢,怎么会找别人来。”

    刘稷才不相信呢,真要动手早动手了,方才打架的时候,他就觉出了不对,老头攻势虽然凌厉,但是根本没下死手,一直摆出一个切磋的架势。

    “我。。。。。。”李腾空想发个狠,话没出口就给打断了。

    “杀不杀,不杀走了啊,晚一点城门都要关了,没地儿住你负责啊。”

    他算是看明白了,这妮子就是闲得慌,来找乐子的,既然这样,那也用不着客气,一边说一边转头看了看,脖子上那把剑,果然没了。

    “没地儿住我负责。。。。。。”李腾空被他一打岔,顺口答道,末了才反应过来,又让人给调戏了,不由得俏脸生寒,恨恨地跺了跺脚。

    “负责就成,行了,你想现在做,还是吃完饭了做?”

    李腾空被他彻底带沟里了,下意识地问道:“做什么呀?”

    她的样子有些呆,刘稷都有些不忍心占便宜了:“你捉了我来,问我做什么,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那货,怎么知道。”

    “你这厮好生可恶!”

    李腾空总算回过味来,自己在口舌上,甭想占到上风,可又不能真杀了,正没奈何间,逼住刘稷手下的两个黑衣人,施施然地走过来,身材较矮的那人一把扯下面罩,露出一张女人的面容。

    “孙大娘!”

    孙大娘微微一笑,用眼神与她打了个招呼,一把将李腾空搂住,带到边上。

    另外一人身材高大,眼如铜铃,不必说,他也知道是谁了。

    “南兄。”

    “刘戍主。”

    “原来是二位,吓得刘某这心,差点没跳出来。”

    南霁云扯下面罩,哈哈一笑:“小儿女托咱们出手教训一个狂徒,没曾想是你,一场误会。”

    “确是误会,当日不知道她是你们的人,多有得罪。”

    刘稷本以为那女孩是那位孙大娘的徒弟之类的,没想到对方摇摇头:“某家与大娘,是受她所雇,你的行踪,行止都是她遣人打探的,直到今日动手,才发现原来是你。”

    被人跟踪还没有发现?刘稷立刻反恭自省,原以为位置低无人注意,结果不小心就交待了,真是一点都大意不得啊。

    知道他们的规矩,不会透露过多的消息,他也不再追问,转而问起之前的那桩事,也是双方认识的由头。

    “那事办妥了?”

    南霁云没有说话,只是微微一颌首。

    “你们不是从北庭回来的吧?”刘稷是从时间上推断的,因为那样走的话,要绕很大一个圈子,不可能有这么快。

    “某家与大娘,是从朔方郡下来的。”南霁云的话不多,基本上都是点到为止。

    刘稷不得不继续套他的话,因为他想知道,阿布思所部的情形。

    “同罗人败了么?”

    南霁云先是点点头,接着又摇摇头,可急死个人了。

    “他们不是败了,而是小败之后撤了?”

    南霁云总算点头了,刘禹也松了一口气,那就说明,自己与严庄的策划,基本上达到了目地。

    难怪,安禄山这么快就回京了,感情是双方的一种默契,否则按历史上来,这场战事得到明年四月才会见分晓,结果就是阿布思在安禄山和回纥人的夹击下大败输亏,丢掉了大半族人,不得不西去依附葛部,最后成为了程千里的功绩,如今么?他心里有数了。

    对方不怎么会接话,他一时也没有话头,想要多问一问阿布思的情况,又不想表露得太过明显,以免节外生枝,毕竟那是一个叛逆,容易为人捉住小辫子。

    “你们怎么不说话了?”

    大娘走过来,身后跟着女孩。

    “我与南兄一见如故,不必多言。”刘稷看了一眼女孩,仍是一付恨恨的样子。

    “那便好,今日之事,你们俩也揭过了吧,一场口角而已,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刘。。。。。。”

    女孩突然出口说道:“知道,刘稷么,一个戍主。”

    “我也知道,李相国之女么,而且我还知道你的闺名。”

    李腾空恨恨地说道:“虫娘,亏我还为她打抱不平。”

    “那你可错怪她了,不是她说的,我掐指这么一算,算出来的。”

    刘稷笑吟吟地看着她,其实不难猜,南八他们上一回就是为李林甫所托,这次回京肯定是要覆命的,能够驱使他们的,多半与李府有关系,女孩是个道士,能自由出入玉真观,身份肯定低不了,又与公主交好,说话还那么霸气,这么前后一联系,可不就是历史上那位有名的女道士嘛。

    孙大娘摇摇头,没有理睬两个孩子的斗嘴,一转身将那个老头拉了过来。

    “你们打了半天,也该认识一下了,这么能算,他总该认识吧。”

    刘稷还真算不出来,此时的老头,完全没有了醉酒的模样,身高比南八差一点,比他要高上一点,大概在一米七八到一米八左右。

    身上的一袭道袍虽说有些脏,可此时看着,反而有几分不羁的潇洒,头扎短髻、眼神清洌,嘴上三撇胡子,一点都不显邋遢,加上那个仗剑而立的身姿,真有几分江湖不世出高手的风范。

    可是孙大娘话里的意思,此人的名头应该还在他们之上,刘稷想起了一句话。

    关中四绝。

    不是吧,说好的诗仙,怎么改剑仙了。

第二百四十三章 诗仙() 
    “某与这位小友不打不相识,叫什么都成,某家道号青莲,表字太白,要不乐意,叫声牛鼻子也没所谓。”

    果然是他,刘稷感概了一下,还是长安好啊,随便打一架,也能碰上牛人。

    对于大部分华夏人来说,对于诗词的认识都是从小学课本里的那首《静夜思》开始的: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对于大部分华夏人来说,对于唐朝的认识,都是从这个叫李白的人开始的,因为他经历了大唐最盛的几十年,笔下的诗句,几乎就是那个伟大时代的写照。

    对于大部分华夏人来说,对于华夏的认识,基本上都离不开这位叫李白的代表人物,特别是在文学这个领域。

    五十二岁的李白,已经脱去少年的表涩、青年的潇洒、中年的蹉跎,开始步入老年的成熟,与最后的辉煌。

    再过十年,大唐的三个支柱一齐将会倒下,李隆基,李亨,还有这位伟大的诗人。

    此时,他就活生生地站在刘稷的面前。

    “太白先生。”

    刘稷朝他拱拱手,正色说道。

    老头一抖袍袖,表情有几分不耐:“只管啰嗦作甚,找个去处吃酒是正经。”

    众人都是宛尔,可这个时辰,眼见着日头西斜,城门已经关上了,想到之前的玩笑话,刘稷朝着李腾空挤挤眼睛,在他想来,李林甫在城中都有产业无数,城外怎么也得有几个庄子才对,没想到,女孩咬着下唇,眼带犹豫,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

    他倒是不介意回军营,不过让严庄、田乾真等人看到,不知道会不会又打起来。

    “某家中不远,不若去坐坐,再想天就黑了。”

    最后还是帅老头放话,几个人朝着郊外的一处集镇走去。

    城中有坊,城傍有市,城外有集,这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形成的,后世的专家并没有一个定论,不过在唐朝时差不多达到了极盛时,特别是天宝年间。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如同后世的帝都,三环内是天价,三四环是高价,出了五环也不是平头百姓能买得起的,可日子总得过,就是把家安在冀省,来回上班远点而已。

    天宝十一载的李白虽然没有落魄到好友杜甫的地步,可基本上也属于坐吃山空,好在他运气不错,第二任妻子是中宗时的权臣宗楚客孙女,虽然家道中落了,底子还是有一些的,至少可以在离城不远的集镇中,租下一间清静的小院。

    此时天色渐黑,长安城中的闭坊鼓一声接一声地响起来,城外虽然没有夜禁,集镇中的巡丁依然在各处巡视,提醒百姓小心火烛,同时也负有一定的缉捕之责。

    “这是。。。。。。”

    篱笆门被人打开了,一个妇人端着一盏油灯出现在门后,在刘稷看来,妇人的年纪应该在三十多岁,在这个时代已经属于高龄了。

    “几个友人到访,去准备些吃食,某要待客。”老头随意地吩咐了一句,背着手走进门。

    “嗯。”

    妇人顺从地应了一声,几个人显然知道她的身份,都是口称“叨扰”,刘稷不知道要如何称呼,只能胡乱地跟着叫“嫂嫂”。

    走在后头的李腾空白了他一眼:“那是宗四娘,莫要乱叫。”

    刘稷笑而不语,缘分真是奇妙,十年之后,李白将妻子宗氏送上庐山,托付于这个小女孩,不久后,自己就病逝了,两个女人最后只怕成了好友,没想到这个时候已经相识了。

    他的笑容让李腾空有些迷之发毛,想想又说不过他,只能恨恨地瞪了他一眼,跟着孙大娘进了屋子。

    刘稷进屋前,向身后的两个军士使了个眼色,两人会意地离去。

    妇人的手脚十分麻利,很快收拾了一些吃食,温了一壶酒送上来,老头随意地招呼大伙坐下,也不管他们,自顾自地倒上一盅,咪了一口,脸上露出一个惬意的表情。

    来到这个时空习惯了那种繁琐的礼节,哪怕是与封常清、李嗣业、田珍这些熟人一块儿吃酒,也绝不可能这么不拘礼,他还是第一次碰到在自己家中待客,这么随意的主人。

    “来来,都满上。”主人不理,孙大娘便担起了待客之责,目视二人说道。

    “五郎,二十五娘,今日之事,起于口角,终于误会,喝了这杯酒,将事情揭过,成吗?”

    刘稷笑了笑:“我没问题,就不知小娘子这气消了么?”

    “谁有空同你置气,稀罕么?”

    “哎,这才像是修道之士说的话,哪能老跟咱们凡夫俗子过不去呢,是吧。”刘稷端起盅子,伸到她的面前。

    “哼。”李腾空余气未消地哼了一声,勉强与他碰了一下。

    “对嘛,以后想见我了,直接差人告诉我,用不着又是跟踪又是堵路地,容易让人误会。”

    李腾空的一口酒还没下喉,被他的话呛得全堵在了气管里,咳得上气不接下气,极为难受。

    “好好地只管气她做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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