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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盛唐余烬-第5部分

小说: 盛唐余烬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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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赞,你的央措老了。”

    “不,你还是和以前一样令人着迷。”息东赞停下动作,眼睛里依然闪耀着欲火。

    以前?妇人叹了口气,拿起地上的衣物,先给他披上,再给自己穿上。

    “如果不是殿下的孩子还没有长成,我早就随她去了。”

    妇人的话浇灭了息东赞心里最后那点欲望,眼神渐渐冷峻下来。

    “赞蒙不喜欢吐蕃,连她的侍女也是一样,三十年了,还是一心想着要回长安,回到你们唐人的地方。”

    听他说到长安,妇人的手顿了一下,眼中闪过一丝黯然,只一瞬间便恢复了正常。

    “你说得不错,殿下不喜欢吐蕃,她时刻想回到大唐,回到亲人的身边,可这是为什么?三十年了,她得到过几次宠爱?她是怎么死的,你不清楚吗,赞普不喜欢她,连她生下的孩子都不受宠,你们当她是什么?一个用来和大唐讨价还价的工具,当你们处于下风的时候,才会想起她,那样的活着,有什么意思。”

    息东赞无言以对,他将妇人的身体扳正,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

    “你放心,赞蒙的孩子,一定会是吐蕃的赞普。”

    “可是,因为流着唐人的血脉,当今的赞普并不喜爱他。”

    息东赞将她抱入怀中,抚摸着柔顺的发丝,眼神在墙上的壁画处停住,声音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不像是自己嘴里发出的。

    “他不需要赞普的喜爱,只需要天神的庇佑。”妇人的眼中闪过一丝迷惘,只听到耳边的男子继续说道:“一个流着唐人血脉的王子,才应该是这片土地上最尊贵的主人。”

    妇人点点头,双臂环抱住他的脖子,在他耳边轻轻说道:“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央措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代价。”息东赞吸了口气,将结果告诉她:“达囊乞和他的人,都死了。”

    “什么?”

    妇人惊呼一声,面上露出一个不可思议的表情,疑惑地问道:“是谁?唐人吗。”

    息东赞放开她,将搜索的结果和自己的猜测一一说出,同时仔细地观察着妇人的表情,他发现,妇人的惊诧不像是装出来的。

    “怎么会这样?难怪。。。。。。”妇人喃喃自语。

    “央措,我需要一个答案。”

    “我去找来。”

    妇人手脚麻利地穿好衣服,一身吐蕃的传统服饰套在她的身上,显得婀娜多姿,他的目光就连一刻都不舍得离开。

    直到那个身影消失在门外,息东赞才将视线转过来,盯着墙角那里,把自己缩成一团的勃律少女。

    “你都听到了?”

    “贵。。。。。。贵人,我什么都没听到。”少女趴在地上,身子不停地颤抖着,就像风浪里的一条小船。

    披着一件长袍,里面空无一物的息东赞走过去,抓着少女的头发,将一张苍白得失去血色的脸拉到眼前,那对俏丽的眼睛里写满了惊恐,水汪汪地就快要漫出来。

    “原来你会说我们的话,那就是什么都听到了。”息东赞一脸的惋惜,不顾少女的辩解,自顾自地说下去:“你知道吗,如果一个女人到死都没有被男人碰过,天神可能会罚她下辈子做个牲畜。”

    “你不会想做牲畜的,对吗?”

第十章 有约() 
贺菩劳城沿着斯噶尔河而建,在狭长的河谷地带,布满了大大小小的方块形建筑,这些用泥土、石块、和粗木堆积起来的屋子,就是到了后世,在一些不发达国家也是屡见不鲜。

    正午时分,阳光变得有些灼热,干燥的街道上,扬尘被行人的脚步带起,让穿过河谷的山风一吹,顿时弥漫了整个街区。

    杨预从风尘中走出来,眯着眼睛,隐隐看到了石家老店的招牌,赶紧一溜跑过去,进了门连连跺脚,从嗓子眼里干咳了两声。

    “吃沙子了吧,都同你说过了,这等天气,你就是去了也未必等得到。”

    石崇志朝他招招手,杨预诧异地走过去,前者压低了声音,在他耳边轻轻说了一句。

    “人到了,在楼上。”

    “什么?”

    见他一脸的不敢置信,石崇志赶紧将事情述说了一遍。

    “来人约摸六尺高,说得一口粟特话,暗语没错,过所也对,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他穿着吐蕃重甲,一人四马,某有些吃不准。”

    石崇志期期艾艾地说道,杨预一听之下也陷入了沉思。

    吐蕃人养马极多,一人多马不是什么稀罕事,重骑相当于赞普的禁卫军,就更加不同寻常了,可他怎么会知道这里?两人突然间都想到了一个可能性,杨预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

    “马在哪里?”

    “后槽上。”石崇志抬起手,指了指后院的方向。

    杨预更不答话,拔脚就走,这个脚马店占地颇大,除了前面一层的大厅和二楼的客房,后院还有一部分房间,是供伙计们住的,此外,还有一间院子,用来放置客商们的驼马及货物,院子的外围便是马槽。

    马槽这处已经挤了上百头驼马,他找人一问,便被一个伙计带到了边上,拿手一指。

    不大的食槽里,四匹颜色各异的马儿正在吃草料,只看其长相就知道,这些都是上好的战马,肩高腿长、胸健背阔,其中的一匹黑马犹为雄壮,杨预心念一动,绕到马的身后,一把撩开长长的马尾。

    “小心!”喂马的伙计见到他的动作,惊呼了一声。

    杨预早有准备,不等马蹄踢过来,一闪身便避开了,只是这么一瞥,就清楚地看到,黑马的屁股上,烫着一个鲜明的印记。

    一丛跳动的火焰!

    他如法炮制,果不其然,其余的三匹也是一样,结果昭然若揭了,这些马不但是吐蕃人的战马,而且全都来自于苏毗部落。

    回到大堂,石崇志用眼神示意了一下,他无声地点点头,两人的面色都有些凝重,事情难道到了最坏的那一步?

    如果五郎落到了吐蕃人的手中,将一应秘密和盘托出,那岂不是说,他们也危险了?

    “你走吧,到时就推说受人所托,只要他们找不到正主,应该不会为难某这间小店的。”无奈之下,石崇志不得不提醒他。

    杨预却摇摇头:“是死是活,总要有个准信,来人可点了什么事物?”

    “吃食、水、还有针线。”石崇志略略一想,猜出了他的用意:“你打算扮做伙计,去见见那人?这倒是个妥善的法子。”

    这个时候正是吃饭的点,店里的客人很多,食材加工起来就没那么快,因此杨预回来的时候,东西还没来得及送上去,等到一切都准备好,他扮作了店家的伙计,提着那些东西,敲响了客房的门。

    “进来。”

    听到声音,杨预一下子愣住了,这分明就是五郎本人啊!

    石家老店的外街,一行五人在接近店门口的时候停下了,为首蒙面女子看到店里已经坐满了人,朝着自己的随从示意了一下,那人点点头,离开了他们,余下的在女子的带领下,转入了斜对面的一间食肆。

    这是一间本地人开的食肆,生意不太好,这个时辰,里面稀稀拉拉地只坐了不到三分之一的客人,他们四人找了个靠角落的位置,为首的女子在坐下之前,拿出一条缎面手巾,擦了擦看着乌黑油亮的胡凳。

    “一壶油茶,一盘羊肉,三分馕饼,有酒吗?”四人当中两男两女,全都身着吐蕃服饰,一个男子叫来店家,用吐蕃语吩咐道。

    “只有去年陈酿的青稞。”店家是个中年本地人,吐蕃话说得有些生硬。

    “打一壶来。”

    店家朝他们屈身行了个礼,倒着退了下去,这些人的衣着不凡,保不齐就是城中贵眷,他们这种小店哪里得罪得起。

    都是熟食,切好装盘即可,很快,桌子上就摆满了食物,足有木盆大小的馕饼烤得十分酥脆,为首的女子掰下一块塞到嘴里,一言不发地细细咀嚼,她的从人自然无人敢说话,直到一个人影匆匆跑进来。

    “娘子,打听清楚了,人就在店中。”来人直接跑到女子的身前,附着她的耳朵轻声说道。

    “当真?”女子眼中一亮,同样用汉话答道。

    “不会错,后槽上喂了四匹马,小的亲自去验过,每一匹都有苏毗人的印记。”

    女子惊得眼睛都圆了,杀了人越了货,不想着赶紧逃窜,居然大摇大摆地进了城,还住在客栈里,是生怕人家认不出么?

    “要不?小的先去探探路。”

    女子迟疑了一会,摇摇头:“他们不会见你的,这一趟,我须得亲自去。”

    “娘子。。。。。。”所有的随从全都站了起来。

    “你们就在这里等,若是一个时辰之后我还没出来,便照之前说得去做。”

    女子的眼中有着不容置疑的神色,说完,她转身出了食肆,朝着对面那家脚马店走去。

    石崇志有些心不在焉,自从杨预上去之后,每隔一会儿,都会不自觉得看一眼楼梯口,因此,当一个女子的声音传到耳中时,他的视线还没有转过来,面上显出几分不耐。

    “对不住,上下都客满了,尊驾若是不愿等,不如让小店的伙计,为你另寻一处下榻,离得不远,保证清净。”几十年的历练下来,嘴里还是滴水不漏。

    “不必了,我同贵店一位客人有约,烦请店家引个路。”女子的汉话说得轻轻柔柔,煞是好听。

    石崇志微微一愣:“喔?但不知是哪位客官。”

    “西州来的康郎君。”

第十一章 疗伤() 
“你。。。。。。当真杀了达囊乞?”

    杨预怔怔地看着刘稷,后者没有出声,随手抓起一个皮囊扔过去,被他一把抓住,袋子里发出了“叮叮咚咚”的声音。

    拉开口子,杨预朝里面看了一眼,将袋子倒翻在桌子上,里面的东西咕噜滚了一地,其中有几块形状各异的金属块,他拿起一块动物毛皮,翻来覆去地看了又看,露出一个不敢置信的表情,

    “虎皮纹章,铁文字告身,一个组本,一个俄本,三个庸奴,不会错了,不会错了。”

    刘稷没有理会他的神神叨叨,手中端着一个小盘子,专心致志地在油灯上烤着,盘子里盛满了水,很快就被烧得“咕咕”作响。

    他将手里的一枚细针连同穿好的丝线,搅成一团扔进去,滚开的水里顿时冒出细小的泡泡,刘稷闭上眼睛,默默数着数,到了大约20分钟左右的时候,将那个盘子从火上拿开,然后拿出短刀,将刀身在火焰中反复烧烤,准备下一步。

    杨预看着那张熟悉的面孔,却感到了一种陌生,似乎皮囊下的那具躯体,已经不再是原来的主人,这个想法把他自己吓了一跳。

    可若不是这样,怎么解释眼前所看到的一切?

    以一敌百的勇将并不是没有,史书上还有许多更加夸张的记载,可是只有身在军中的人才明白,那些大都是在特殊的环境下发生的,比如追击。

    正面相抗,以一敌五,全灭对手,毫发无损。。。。。。当然不会这么夸张,因为他已经看到,刘稷脱下罩衣,露出了胳膊上的伤口。

    久在军中,一眼就能看出,这是吐蕃人的战刀造成的,一寸多长的伤口翻着浅谈的肉红,解下来的扎带变成了黑褐色,被他随手扔到了地上。

    就在同伴的注视下,刘稷用客店提供的蘸巾,沾了刚刚烧开的水,将周围那些已经凝固成黑色的血块,一点点地清理掉,看着都让人觉得牙酸。

    这还不算,紧接着,他拿起那把灼烧过的短刀,贴着边缘去削已经变白的死肉,时不时地还会挑开伤口,将掉进去的肉渣挑出来,杨预不自觉得咬紧了牙关,似乎那些刀子,割在自己的身上。

    做完这些之后,刘稷轻轻地呼了口气,伤口没有发生感染,这是一个不错的消息,看着同伴紧张的样子,他咧嘴一笑,真正痛苦的时候还没到呢。

    接下来的一幕,杨预觉得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忘,军中处理这样的伤口,一般是涂上金创药之后用布包上,过一、两个月就会长好了,没想到,会有人在上头绣花。

    在动手之前,刘稷将那块蘸巾折成一团咬在嘴里,然后拿起消过毒的铁针,刺进伤口的边缘,再从另一端穿出来,将两边的皮下脂肪紧紧地缝在一起,每缝上几针,就会稍稍停一下,为的是让身体适应这种疼痛,因为他的感官还停留在后世。

    特战训练中,会有专门针对刑讯的一部分,从拷打、电击到水淹,为的就是适应那种痛感,虽然他的记忆里有,可是这具身体却不曾经历过,所以,对于疼痛的忍耐程度会不一样,如果不是嘴里咬着蘸巾,他可能已经忍不住会叫出来了。

    好不容易将伤口缝合完毕,刘稷取出几乎被他咬烂的蘸巾,一边擦汗一边大口地呼着气,整个人就像从水里捞出来,浑身被汗水浸湿了。

    比起洗澡的念头,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刚才所做的这一切,其实都是表演给对方看的,从同伴的反应来看,效果不错。

    “志烈。”疼痛稍稍减轻一点,刘稷便看着他的眼睛,不紧不慢地开了口:“我昏迷之后,发生了什么?旁的人呢。”

    杨预还沉浸在刚才的一幕当中,突然听到他的问话,不禁愕然相向,此刻的刘稷,给予他那种陌生的感觉更加强烈了,在对方的眼神,他甚至看到了毫不掩饰的。。。。。。怀疑。

    问题本身并没有什么,杨预定了定神,从出事的那天开始说起,听着他的讲述,刘稷眼神变得越来越古怪,没想到事情会是这样。

    原来,他们一行人本该有九人,其中七人是随从,四个是杨预的手下,三个是他的部属,目地是位于大小勃律交界处的一条河流。

    所谓的大小勃律,在三十多年前还是一体,吐蕃人入侵之后,原来的勃律王室逃到了小勃律,也就是后世的巴控克什米尔地区的吉尔吉特省。

    天宝六载,唐人发动了一系列攻势,分别从安西和陇右两个方向对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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