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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部分

盛唐余烬-第60部分

小说: 盛唐余烬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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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攻守之势再次逆转,占据了城墙的山民抓住这个时机,用雨点般的箭矢为他们提供远程支持,遭此打击的守军一下子陷入了混乱,在狭窄的街道上进退不得。

    阵后的诃帝失谒婆手脚冰凉,没想到唐人真的来了,更没想到他们会来得这么及时,只差一步啊。

    “唐人不多,把他们赶出去。”

    身旁的一个吐蕃人没有他那么多想法,一眼就看出了敌人的虚实,只要挡住这数百人的队伍,他们还有机会。

    “王子,召集所有的人手,唐人交给我们。”

    他一把拔出直刀,高高举起:“吐蕃勇士们,天神在上,为了赞普,冲啊!”

    “为了赞普!”

    数百名吐蕃人和他一样拔出刀子,呼叫着冲向前方,很快就与穿透敌阵的唐人迎头相撞,黑红色的两股洪流就像他们身上的衣甲,交织出铁和血的画面。

    看样子,吐蕃人的生力军挡住了唐人的攻势,可诃帝失谒婆并不相信,唐人就只有这么数百人,在他们的旗帜出现的那一刻,他的信心已经荡然无存。

    是时候考虑退路了,他一边不断地将退下来的尼婆罗守军集结起来,将他们重新往前赶,一边悄然带着自己的亲信后退,尼婆罗并不只有这一个城池,在全国各地,王室的影响力还有很大。

    来不及收拾了,甚至连家人都只能舍弃,诃帝失谒婆和他的人仓皇逃向相反的方向,从那里出城,通往吐蕃人的本土,虽然隔着高山峻岭。

    与另一头的生死相拼不同,康提普尔的这片城区,安静得像是在沉睡,街道上到处都是劫掠过的痕迹,城门大开着,只要逃出去,又是一番光景。

    只可惜,又在即将逃出生天的这一步之间,他看到了更大的一面旗帜,依然红得像是天边的火烧云。

    隆隆的蹄声,震醒了沉睡中的街道,他在呆滞中抬起头,眼睁睁地看着那面大旗越来越近,上面是汉人的文字,旗帜下,一个铁塔般的汉子骑在一匹神骏的高头大马上,几乎与城墙一样高

    巨大的刀刃划过他的眼帘,划过他的身体,整个人像风筝一样分成两半,在他逐渐消失的意识中,看到了自己的另一半,被无数的铁蹄踏过,永远地留在了这片土地上。

    “杀!”

    铁盔下发出一个浑厚的男声,无数的铁流在身后滚滚而过。

    神通大将李嗣业所领的唐军主力,适时地赶到了。

第一百二十六章 好处() 
无论是后世还是这个时空,加德满都河谷都是尼国的精华所在,适宜的气候造就了丰盛的物产,北麓的喜马拉雅山脉,既挡住了寒流,也挡住了吐蕃人的野心。

    因此,虽然康提普尔建城不到三十年,却聚集了大量的人口,除了城中的居民,四周座落着无数村落,山间分布着大量的山寨,拿下了它,相当于扼住了尼国的命脉,与灭国已然相去不远了。

    这样的大功,让奔波一个多月,绕道天竺数国,几千里路跑下来的李嗣业,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与此相比,一路上那些心照不宣的怨念、跋涉的辛苦,早已飞得无影无踪。

    足以彪炳史册的功劳啊,只不过多走了些路,打了不到一个时辰,伤亡更是可以忽略不计,在他近三十年的军旅生涯中,何曾有过如此痛快的行径?

    唯一有点遗憾的,陌刀出鞘,只饮血少许,让这种痛快略略短了些,想到这里,李嗣业自失地一笑,难道过程太过顺利,反而不习惯了?

    “五郎呢?怎的还不见人。”

    “在城中理事呢,忙得不可开交。”他的亲兵接口回报。

    “喔?”李嗣业有些意外,这个五郎的行事,是越来越看不懂了。

    “这种乱象,有什么可理的?”

    他站在正门的城墙上,虽然不算高,也能大致看清城里的情形,尼婆罗人的守军和吐蕃人已经溃散,追杀的活交给了荔非元礼,地方太大,他的全军也不过三千人,想要全歼是不可能的,如果不是事先鼓动了喀人山民相助,想要拿下这么大的城池,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战事接近尾声了,麻烦才刚刚开始,逐出吐蕃人,又消灭了尼婆罗原来的王室,怎么控制全城,他是一点头绪都没有的,没想到,刘稷连这种事都料到了,竟然亲力亲为,难怪他会诧异。

    “听说是在当地的官署,接收了他们的户籍民册,想必是要上呈朝廷用的。”

    “走,瞧瞧去。”

    李嗣业来了兴致,一个多月没见了,方才只顾着厮杀,也没见到本人,确实想同对方聊一聊,接下来该怎么办?

    毕竟,他是个十分纯粹的武人,不擅长战争以外的事情。

    康提普尔城的官署离着城门不远,是一排很大的建筑群,包含了林林总总的各种功用,一路上到处都是倒毙的尸体,一些屋子还有燃烧过的痕迹,可见战况的激烈。

    李嗣业带着亲兵走到大门附近,发现这里挤满了人,有尼婆罗装束的本地人,也有山民,还有许多唐人军士,只是分得很开,看着不像是起了冲突。

    看到他的身影,无论是本地人还是山民都下意识地低下头,主动让开路,只有麾下的军士,昂首挺胸,目光紧紧追随着自家将主。

    谁不知道,守军和吐蕃人的崩溃,全是因为这个杀神般的男子,恶名总比美名流传得要快。

    李嗣业大步走上台阶,从屋子里传来的声音,让他不由自主地停下了脚步。

    “。。。。。。杀戮不是目地,你们要报仇,就要找对人,哪些人才是欺压过你们的,权贵、官吏、富户、士兵,至于那些普通民众,家里本来就没有什么余财,平时也是被欺压的对象,去抢他们,有什么意思?”

    “那谁知道,哪家是有钱的,哪家是穷户?”

    “这个简单,让当地人带路,全城按区分成片,你们每个寨子负责一片,不准越界,更不准争抢,谁要坏了规矩,不要怪我事先没有说清楚。”

    “最后强调一点,王宫、官署都是大唐的,包括里面的人,谁也不准去碰,约束好你们的人,听候命令吧。”

    这些声音,无一例外全都是蕃语,他听不懂,不过自有人为他翻译,一听之下,便是心惊不已,因为他们所讨论的,已经超过了自己的职权范围。

    李嗣业没有贸然上前,刘稷和他走得不是一条路,时间上也要早上许多天,这里头,是不是有什么自己不知道的,或者说对方是不是怀有密令,至少不能当前质疑。

    实际上,对于新收之地的管辖权,在他们出军前,已经达成了某种默契,在战术上,李嗣业肯定不会受任何人指挥,就是封常清亲至,也只会尊重他的意见,这就是资历。

    因此,封常清之所以将他所部调至天竺一线,多少出于这种考虑,两人之间,严格来说,属于比较亲密的同盟关系,当然,这种关系会随着双方地位的变化而改变,但在封常清坐稳四镇节度使的位置之前,就是这样。

    这也是李嗣业所希望的,能不受辖制地独领一军,就连目标都有着极大的自主权,他没有任何理由推辞,现在结果已经证明了,这个选择有多么正确。

    话又说回来,对于他所不擅长的领域,李嗣业的态度也是很明确的,如果段秀实在这里,所有的一切都会扔给他,现在人不在,有个替代的人选,也是不错的,可这个人会是刘稷?

    很快,屋子里的讨论就结束了,看样子,刘稷说服了所有的人,从里面走出来的全是各个山寨的头人,经过他的面前时,都敬畏地俯首作礼,李嗣业毫无所动,这些人在他眼里如同蝼蚁一般,根本不值得一个表情上的变化。

    “使君,来得正好,属下正要去寻你呢。”刘稷的出现,总算让他那张刻板的脸上,有了一些柔和的线条。

    “你小子,颇有些模样啊。”

    李嗣业呵呵一笑,同他一块儿进了屋。

    这里面没有唐人的官署那般大,更像是一间书房,如果不点灯,肯定是黑漆漆地,当中的一张方桌上,推满了各种质感的册页,有皮的,也有纸的,不过很少。

    “这是尼婆罗人的文字?”他随手拿起一张,看着干硬干硬地,像是羊皮,上面尽是弯弯曲曲的符号。

    “不,是天竺人的梵文。”

    李嗣业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你连这个都会?”

    “那怎么可能,请了几个法师翻译,条件是保护他的庙宇不被抢掠。”

    刘稷指了指另一个房门,里面是一排佛教徒,他们负责将梵文翻译过来,要说这个国家识字率最高的人群,莫过于寺庙了。

    李嗣业对此不感兴趣,随口问一声便丢开了,屋子里有些气闷,他解开颌下的系带,将沉重的铁盔摘下来,“咣”地一声扔在桌子上。

    “那些山民,你应了他们什么?”

    “事先就答应过的一些好处,没有好处,他们凭什么给咱们卖命?”

    要在这城中行事,当然瞒不过这位统兵大将的眼,刘稷毫不隐瞒地说出了一切,李嗣业眼中的惊异更甚,没想到,事情竟然比自己想像的还要出格。

    “你可知这是什么行径?”

    “自然,所以咱们的人不会参与,烦请使君约束部下,特别是荔非镇将,属下怕他犯浑,到时候不好收拾。”

    刘稷不躲不闪,目光坦然地说道。

第一百二十七章 盅惑() 
“为什么?”

    李嗣业的语气**地,其中所包含的意思不只一重。

    同为军人,刘稷能理解他的思维,简单直接,靠实力说话,强者才有资格怜悯,前提是支配一切。

    康提普尔是唐人打下来的,理应分到最大的利益,眼下,刘稷却将山民摆到了前头,他所担心的,除了日后可能的纠纷,还有自家的军心。

    荔非元礼就是一个不稳定的因素,他的所部在战争中的损失最大,如果刘稷不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只靠职位压服,并不可取,因为他们实际上是一支孤军,最近的主力大军,还隔着一个象雄。

    刘稷很清楚他的担忧,处置不当,一场胜利,有可能最后会变成悲剧,他拿起一个银制的杯子,从一个细长的瓶子里倒出一种紫色的液体,递到李嗣业的手上。

    “这是尼婆罗人的酒酿,用山里的野果制成,生津解渴,还有些酒味,使君不妨尝一尝。”

    李嗣业接过来看也没看,一口就饮了下去,的确如他所说,酸酸甜甜地,酒味不重,不怎么合他的胃口。

    “喝不惯吧,这里离着勃律,足有上千里,离着安西就更远了,咱们虽然拿下了它,可能长期驻军?”刘稷给自己也倒了一杯,小口小口地抿着。

    “那是自然,安西不可能扯到这么远,太难维持了。”

    “那么问题来了,咱们这么辛苦,就是为了跑来劫掠一番,然后将能抢到的事物,打包运回去?等咱们离开了,一切恢复如常,吐蕃人不费吹灰之力,就能重建他们的统治,说不定,还会感激咱们,替他们换了一茬,可以随心所欲地选一个听话的傀儡。”

    李嗣业沉默了,政治本就不是他所长,刘稷考虑的简直和他不在一个思路上,但基本的道理还是懂的。

    “你意欲如何?”

    刘稷等的就是他这句话,不紧不慢地说道:“贞观年间,李卫公以三千人大破突厥王帐,奔袭数千里,击其众俘其汗,一举瓦解了我大唐北边最大的强邻,画像麟阁、名垂青史,何等荣耀?”

    他的话,让李嗣业的心里波澜起伏,手上的杯子轻轻一颤,那是一个武人最为向往的功绩,如何不晓?

    “如今,使君,以三千之众,跨越十余国,奔袭数千里,一举拿下吐蕃人最重要的属国,从国王到王子、大相、高官,上百个首级堆积在那里,从王后、嫔妃、公主,数千家属尽数落网,土地名册、山川形胜,这样的功绩,后世的史书,又该如何尽述?”

    “难道,你眼中,只有那些财物?”

    此时的刘稷,像极了一个盅惑人心的巫婆,却让李嗣业生不出厌恶之心,因为对方的每句话,都说到了他的心坎上。

    “运不走的,咱们人太少,没有长行坊的支持,只靠驮马,走不了这么远的路。”他是行家,何尝不知道,长途行军,意外处处,最要紧的不是财物,而是军需粮袜。

    “这便是问题所在,最终退回去,每个军士撑死了带上一包,和山贼盗匪有何区别?”

    刘稷叹了口气,继续说道:“勃律已经为我军拿下,若是封帅止步象雄边界,你我,便没了后援,就此退回去,使君甘心么?”

    “不甘心又能怎样,区区三千人,攻城不易守城无望,难不成困死在这里?”

    李嗣业能想像封常清的选择,大功已经在手,求稳才是一个节帅最理智的思路,象雄之地,是吐蕃人的腹心,贸然进兵,很可能遇挫,要知道所谓主力大军也不足万人,这样的规模,是支撑不了长久的战事的。

    更何况,战线拉得越长,后勤的压力就越大,对于安西唐军来说,勃律之地,已经是远征的极限了。

    两人都清楚,打从一开始,封常清对于李部这路偏师,就没做太大的指望,在他想来,他们能起到的最大作用,不过是在吐蕃人的后方,造成一些混乱罢了。

    可刘稷不这么想。

    史书上写得很明白,封常清没有进入象雄,倒底是什么原因,已经无从猜测了,但只要李嗣业所部还没有消息,他们就不可能马上退回去,这就是刘稷的打算。

    让一场已经注定无果的战事,进入他的影响中,小小的蝴蝶翅膀能掀起多大的浪,就要看如今能做到哪一步。

    至少,李嗣业已经动心了。

    “使君,我安西大部驻于象雄之侧,吐蕃人纵然还有些余力,也会将注意力放到那一头,尼婆罗至少在短期内,不会有太大的危险,你我的机会就在于此。”

    “计将安出?”不知不觉,李嗣业已经进入了他的思维模式。

    “方才使君说,咱们只有三千人,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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