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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部分

盛唐余烬-第61部分

小说: 盛唐余烬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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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将安出?”不知不觉,李嗣业已经进入了他的思维模式。

    “方才使君说,咱们只有三千人,某不这么认为,使君可知,康提普尔城内外,有多少人口?”

    李嗣业摇摇头,他只知道很多,但具体多少,哪会了解。

    “城里有八万居民,附近山谷,不下三十万。”刘稷拍拍那张桌子上的册子,这只是已经翻译过来的数目,尼婆罗整个国家,只怕最少也有五十万人。

    “那又如何,咱们可是他们的敌人。”

    “那就要看如何说了。”刘稷一付胸有成竹的表情:“叛乱的是山民,镇压他们的是吐蕃人,咱们只是适逢其会,大唐与尼婆罗人没有宿怨,反而有不错的交情。”

    “在咱们到来之前,吐蕃人在这城中驻军不到五百,全国各处也不会超过千人,使君手中足有三千之众,依属下看,不光不少,还多了呢。”

    李嗣业听得眼睛都睁圆了,他虽然性子直,又不蠢,刘稷把话说到了这里,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所谓的交情,指的是当年的王玄策,孤身一人,只凭着一根节杖,一块印信,就从这里借出了五千兵马,一举平定天竺的叛乱,比起这位传奇人物,他手里的资源不要好太多。

    只是做为一个纯粹的武人,这样的谋略已经远远超出了他的脑洞,看着这个熟悉的陌生人,他的眼神不知不觉变得有些复杂。

    五郎,这么处心积虑,倒底想做什么?

第一百二十八章 清洗() 
“如今的康提普尔,城防在手,山民在侧,王室高官连同吐蕃人被一扫而空,当地人无不是战战兢兢,他们纵然有什么别样的心思,也缺乏领导者,我让山民去做的事情,就是将潜在的领导者连根拔起,我们唐人才能在其中游刃有余。”

    刘稷毫不在意他的眼光,自顾自地说下去。

    “用鲜血和财富填补山民,用秩序和安全满足百姓,当鲜血流得永远都无法再弥合双方的裂痕时,咱们就成了所有人的依靠,而使君则是最高的仲裁者。”

    “因此,与山民的暴乱相比,咱们必须表现得像一支威武之师,文明之师,军纪严明,秋毫无犯,才能这些当地人的眼中,成为拯救者,天神般的存在。”

    “一旦到了那样的地步,这片土地,将成为大唐牢不可破的藩属,就算以此为中心,再建一个新的都护府,也不是不可能,使君将是它的开创者,永载史册,这样的情形可行否?”

    李嗣业已经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了,脑子里嗡嗡一片,到最后只剩了一个念头。

    “疯了,真是疯了。”在他眼里,和闻名遐尔的程疯子相比,此子才是最大胆的那一个,人家所说的,他连想像都想像不到。

    “人不疯狂枉少年。”刘稷自失地一笑,将杯中的液体一饮而尽。

    时间不允许他按部就班,只能一次次地冒险,这是一个天才辈出的年代,些许疯狂根本算不得什么。

    “某只是个守捉使,没有处置的权力。”过了良久,李嗣业终是摇摇头。

    “在出战之前,封帅可有嘱咐,不得如此行事?”

    “那倒没有。”

    “这不就结了,岂不闻,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何况,又没有辖制,就算报上朝廷,天子也只有欢喜的,当年的高开府,使君应当比我清楚。”

    这话倒是不错,如今他们与主力大军隔着一个象雄,就算遣人回去请示,一来一回也是近月的功夫,哪里耽搁得起。

    刘稷举出高仙芝的例子,他岂能不知,当初讨伐小勃律,得胜之后,高仙芝没有知会夫蒙灵察,径直上奏了朝廷,惹得后者大怒,指着鼻子破口大骂,留下一段史上少有的记载。

    正如对方所言,只要事情顺利,就算封常清有所不满,最多也就是骂上一顿,两人之间的交情还不至于让他有性命之忧,他之所以迟疑,是因为对方明明是封常清的准女婿,为何处处都在为自己打算,难道是看上自家那个未及笄的小女了?

    一时间,他的目光变得有些晦暗不明。

    这种眼光,跟封常清的小眼睛太过相似了,偏偏是从一双铜铃般的大眼里射出来,让刘稷感到了阵阵寒意。

    最终,李嗣业也没有应下,不过从那天开始,唐军的行动被严格限制了,除了城墙、城门等必要的地方,就连日常的巡逻都交与了山民,真正做到了秋毫无犯。

    这样一来,就为山民的行动提供了便利,一队队被组织起来的山民,在城中贫苦人家的带领下,挨家挨户地找出那些大户,抓走了所有的人,抢走了所有的东西,很快,这股风潮就蔓延到了全城,就连当地人也参与了进来。

    打砸抢杀,每天都在上演着,受害者无一例外都是有钱人家,位于中心广场的台子下,在提莫被杀的地方,密密麻麻摆满了头颅,全都是高过一个木桩的男子。

    恐怖在一瞬间传播开去,所有居民人人自危,生怕哪一天,就有人闯进家门,将他们杀死当场,终于有一天,这些人的家门被敲开了,当他们战战兢兢打开门,站在门外的,并不是一脸杀气的山民,而是本地人,只不过他们每个人的袖子上都绑着一根红带子。

    “据查,你们家中不富,也没有什么血债,为了安全起见,每个人出门的时候,都要绑上一根红带子,有了这个标志,外面的人就不会动你们,在家门口插上一面红旗,他们就不会闯进来,千万记清楚了,小孩子也不要错过。”

    居民们接过送来的红带子和一面小红旗,像他们一样绑到手臂上,再将旗子插到门口的墙上,果然,即使有山民队从门前经过,也没有片刻停留,而他们大着胆子上街,发现城里到处都是同样装扮的人,只要绑着红带子的人,都可以自由出入,连平时的盘问都省了。

    这种变化,让居民们既好奇,又吃惊,直到有一天,他们偶尔经过城门附近,看到竖立在城头上的那面硕大的红旗,才心有所悟。

    原来保护他们的,不是一个小小的标志,而是那个叫做大唐的国家。

    这种心态,在细微中影响着他们,每个人都不知不觉,从心里靠近了那个国家,毕竟城里发生的一切,与这支纪律严明的军队关系不大,他们几乎从来没有骚扰过百姓。

    这一点就连当初的吐蕃人都不曾做到。

    一场遍及全城的杀戮,变成了百姓的狂欢,山民针对的,只是从前的大户和官吏,这些人,其实也为底层百姓所厌恶,事不关已,还能得到一些好处,参与的人越来越多,被揪出来的人也越来越多,广场上垒出了一个巨大的头颅堆,为此唐人有一个专门的名词来形容。

    京观。

    很快,这种行为就扩散到了城外,同样在本地人的带领下,那些拥有很多土地的当地豪强,一个接一个地被清洗,灭门,整个加德满都河谷,到处都是烽烟,宛如地狱一般。

    富人的地狱。

    刘稷每天都在统计着结果,顺便处理一些过火的事件,人性的丑陋,在这场狂欢中暴露无遗,做为始作俑者,他只能尽力去控制,保持一个基本的稳定,不至于太过失控。

    总得来说,还是不错的,有了唐人的军队在一旁监视,山民们并没有太多出格,偶尔发生的行为也被及时处理,随着事情的进展,城里慢慢开始恢复秩序,他也有了更多的休息时间。

    这天,处理完事务之后,回到居所的他,突然发现房里多了一些不样的东西。

    准确的说,是一群女人。

第一百二十九章 姓氏() 
作为一个穿越者,最大的愿望就是实现以前的梦想,良田大宅,美女如云,都应该是标配。

    只有他,从醒来的那一天开始,就没有停止过战斗,唯一碰上的女人,还是个四十多岁的大妈,当然,人家保养得当,浑身充满了诱惑,还算得上养眼。

    这具身体只有16岁,哪一天满17,他不知道,后世,也不过是个24岁的年青人,又经历过一段感情,对于异性,特别是美丽的异性,当然会保持兴趣。

    可如果这些女人的脸上都是同一个表情,惊恐,那是再高的颜值也撑不起的,刘稷回头叫了一声:“卓玛。”

    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嗖”得窜出一个小小的身影,像只灵猫一样,突然出现在眼前。

    “这些女人,是谁送来的。”

    卓玛用双手攀着门框,伸着小脑袋朝里头望了一眼,又飞快地缩了回去。

    “是你们的人,有这么高,这么宽。”

    她拿小手比划了一下,刘稷现在已经能看懂了,一定是个唐人军士,比自己还要高,还要壮,这样的人在唐人军队中为数不少,李嗣业的亲兵大都是,会是他送来的?

    刘稷甩甩头转了话题:“你阿爸上路了没有?”

    “昨天夜里就走了。”

    “嗯,去找那个山民老伯,帮我打听一件事。”

    卓玛飞快地消失了,就像她刚出现时的一样,刘稷现在的人手太少,可以信任更是寥寥无几,亲手掌握这么大一座城市,才会明白行政事务有多么繁琐,秩序恢复以后,无数的麻烦接踵而至。

    由于旧政权被一扫而空,行政事务陷于瘫痪,他一天到晚忙得分身乏术,却不知道找谁来帮忙,只有亲力亲为的人才会明白,后世那些写得有多么可笑,城市不会自己运转,它由无数的人来管理,也就是后世的公务员。

    打倒一个旧政权很容易,建设一个新政权却是难于登天,特别是在没有做好准备的情况下,后世,我们的党储备了那么多的干部,最后依靠的还是大多数的旧人员,改造他们以为已用,逐渐摸索出一套成熟的方式,可惜在这里行不通。

    每一天回到这里,都累得像条狗,或许因为这样,李嗣业才会弄了些女人来伺候自己?

    这么一想,他就明白了,这些女子全都是城中那些大户人家的眷属,他的命令只准山民杀死成年男子,妇女儿童会另行处置,怎么处置,就有讲究了,这是一个失败者失去一切的时空,没有人权可言。

    比起那些被分到军营的女人,她们可能还会庆幸自己的遭遇,对于自己范围以外的事情,刘稷不会强出头,就算要当圣母,也应该在掌握了绝对的权力之后,天真,在他从军之后就从思想里被剔除了,生存才是一个战士头脑中最该紧绷的那根弦。

    刘稷走进房中,走近那些女人,她们脸上的惊恐之色更甚,没有一个人敢抬起头来,从裸露的肤色,可以看出,这些人是被精心挑选的,在这个时空里,也只有大户人家才能孕育出肤白、干净的女孩子。

    “不要害怕,都抬起头来。”

    后世的尼国主要语言尼语属印欧语系,他试着用印语说了一句,这些女子毫无反应,想了想又换成吐蕃话,果然,有几个人抬起了头。

    看来,吐蕃人作为他们的宗主国,有着很大的影响,这些出身大户的女子,多少都学了一些,以便将来伺候那些吐蕃贵人。

    让刘稷奇怪的是,位于最后的一个女子始终低着头趴在地上,一头长发挡住了她的身体,当其他的女子都依言抬起头时,她只是浑身颤抖了一下,却没有任何动作。

    “到了这里,你就安全了,让我看看,你的样子。”

    刘稷尽量让自己的语气不那么咄咄逼人,从外形上看,这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女子,听到他的声音,慢慢抬起头来,长长的发丝从她的脸颊分开,露出一张稚嫩的面容。

    让他惊讶的,不是这个女孩的年轻,也不是那张有着明显印欧特色的漂亮脸庞,而是从一双褐色的眼睛里,流出的泪水。

    她的眼神里充满了绝望。

    刘稷知道这些女子都是家破人亡,劫后余生,可在别人的脸上,有着认命般的顺从,只有这个女孩,表现出了真实的情感,从天堂到地狱。

    “你的家人,不是我杀的,你没有必要记恨我。”

    他的话没有任何效果,反而从眼神中,闪过了一丝仇恨,太年轻的人不会懂得掩饰。

    其他女子害怕触怒他,一边上前劝解,一边连连告罪。

    “对不起,主人,她只是太害怕,并没有冒犯你的意思。”

    女人们的劝说对刘稷毫无作用,因为他并没有生气,相信在送到这里之前,已经有了妥善的安排,她们的家人,母亲或是孩子就是人质,因此这些女子如果想要加害他,会有所顾忌,可如果真得放一个不甘心的人在身边,始终会有隐患,不行就送回去好了,他还不至于强迫一个女人。

    可是很奇怪,当他将这个想法说出来,这些女子表现出来的,是更大的恐惧,纷纷上前求情,年轻女孩更是害怕得浑身颤抖,嘴唇抖抖索索地就是说不出话来。

    放了也不行?

    刘稷本能地感到了其中的问题,那些女子似乎很在意这个年轻女孩,就连劝说都是轻言细语,她的地位应该不低。

    “告诉我你的名字。”刘稷在问话的同时,警告了其他的女子:“让她自己说,你们不要开口。”

    女孩愣了一会儿,才轻声答道:“艾尔。。。。。。艾尔西蕾娅。”

    “艾尔西蕾娅。”刘稷用吐蕃话重复了一遍,又换成汉话自言自语地说道:“这是个印度色彩的名字,意思是雪莲花?”

    “美丽的艾尔西蕾娅,像你这样的出身,一定带着家族的痕迹,对吗?那么,请告诉我你的姓氏,。”

    “维查。”

    刘稷一下子站起身,目光变得凌厉起来。

    “送你们过来的人,是不是方脸、曲发、长着满脸的胡子?”

    女人们纷纷点头,刘稷明白了,这不是李嗣业着人送来的,而是荔非元礼做的手脚。

    狗日的,贼心不死啊。

第一百三十章 隐情() 
维查是个古老的姓氏,出自于天竺,在一个种姓还没有完确立的地方,那些有势力的大家族才会有姓氏一说,普通的民众有一个名就不错了。

    而在尼婆罗,能冠上这个姓氏的,只有王室!

    换而言之,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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