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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部分

盛唐余烬-第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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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手没有说错,的确很奇怪。

    在他们的视线尽头,呈现出一种深深的暗色,那是泛红的山体,与同样颜色的城墙所造成的,离着他们大约在两、三里远,象雄人的都城,只能这么远远地看着,不能过份逼近,以免引起争端,是每一天出营之前,主官反复叮嘱过的。

    而戍副所说的动静来自于另一个方向,大约不到一里的距离,无数的身影仿佛从地底下钻出来,就这么突兀得出现在他们的眼前。

    这个距离上,光线充足的情况下,也只能看出个大概,能做为巡哨,眼力是一等一得重要,马璘一眼就能看出,这些人没有披甲也没有拿着兵器,然而奇怪之处并不在于此。

    若是牧民,怎么也得赶上一群牛羊,他们不光什么也没有,就连成份也是形形色色,从耆耋老人到冲龄幼童,甚至还有怀抱婴儿的妇人,只有穿着上比较一致,是那种最底层的象雄百姓。

    这些百姓前行的目标,是他们目力所不能及的远处,穹隆银城。

    照理说,既然不是朝着巴扎多城而来,与唐人就没什么关系,可是马璘本能地感觉到事情没那么简单,因为这一带实在太平静了,突然出现的大队人群就会显得很不正常。

    他没有贸然遣人回营禀告,也没有打算近前打探,只是站在原地,估算着百姓的人数,重重叠叠的身影,一直到日头将落都没有尽头,这怕不是有数万之多?

    两人吓了一跳,数万象雄人集结于其都城,这是要做什么?

    “回营。”

    马璘一声令下,带着他的人调转马头,事情有些不寻常,看来今天要趁夜赶路了,整队轻骑点燃了自带的火把,在广袤的高原上

    巴扎多城外的唐军大营里,封常清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四镇节度判官李栖筠。

    “贞一?”人是被段秀实亲自接进大营的,听到亲兵的唱名,他不由得惊喜交加。

    “属下见过中丞。”

    来者是个四十余岁的中年人,身形俊逸,气度不凡,着一袭长衫,虽然长途跋涉,风尘仆仆,却是精神焕发,毫无倦色。

    “安西出事了?”来人是他留在镇所的亲信部属,这么着急得亲自赶过来,不能不多想一层。

    李栖筠先是摇摇头,接着又一点头,从怀里珍而重之地掏出一封文书,交到他的手上。

    封常清只看了看封皮,神色就凝重起来,因为这是一封敕令,出自于安西大都护府,只有看到这样的文书,才会让人明白,在安西四镇,他只是个副大都护,摄节度事。

    真正的主人是那位远在长安城的权相。

    文书的封口点着火漆,上面加盖了主人的私章,为的是防止偷看,验看之后火漆完整无缺,他回到大案前,拿起一把小刀,挑开封口,将里面的文书拿出来。

    展开文书,上头的字体十分熟悉,做为常年的节度留后,与朝廷方面打得交道多了,一看就知道是谁的来信,这一回的文书,居然是李相公的亲笔。

    内容倒是不复杂,他们攻占大勃律之后,就发出了捷报,如今两个月过去了,朝廷收到捷报并作出反应,是很正常的事,文书中也多有嘉勉之意,然而让他感到吃惊的并不是这些。

    敕令的最后,竟然是让他休兵,罢战,整军退回安西的指令。

    这就令人殊不可解了!

第一百九十章 敕令() 
殊不知,李栖筠心中的困惑犹胜于他,帐中没有几个人,这并不奇怪,因为诸将有自己的事要做,不可能时时呆在这里以供调遣。

    可是大军监军、天子中使,是有权监督一切军务的,拿到大都护府敕令的同时,难道不是马上去将人请来么?

    他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身旁的都虞侯段秀实,后者微不可查地摇摇头,这其中另有隐情?他明智地收回视线,恰在此时,封常清已经结束了阅读,目光看了过来。

    “贞一,来人还说了什么?”

    李栖筠朝他一拱手,却没有即时开口,而是左右看了看,封常清明白了,马上使了个眼色,让帐中的亲兵和书吏退下,只留下了段秀实。

    等到帐中只余了三人,李栖筠从怀里又掏出一封书信,封常清接过来一看,是一封普通的书信,封面上一片空白,里面的书信写得密密麻麻,并不是李相国的字,他没看先看内容,而是直接看到最后头,只见上面的署名是:陇右末学岫。

    他的心里一惊,再读一读书信上的文字,就什么都明白了,两样应该是同一天书就的,敕令在前,书信在后,原因很简单,执笔之人,已经没有体力完成书写,因此才会由其长子代劳的。

    书信解答了他心中的疑问,李相国病重难愈,即将撒手人寰,为此,希望赶在离世之前,得享殊荣,从接信之时班师回去,再转道长安,需要两个月左右的功夫,这就是为什么,书信之后会附有敕令的原因。

    这不是商量,而是命令,主人自知撑不过三个月了!

    安西镇虽然也隶属节度使镇,可有着自己的特殊性,那就是它首先是大都护府,这个制度决定了,其自主性要比别处更高,甚至有一定的外交权,实际上首个御史中丞的加衔,就是诞生在这里。

    因此,做为实任的安西大都护,李林甫的亲笔敕令比朝廷的诏书还要好使,因为它不必经由政事堂,更无需天子点头,但效果是一样的。

    抗令是个什么下场,很难有先例可循,可他的前任高仙芝曾经因为违逆了前前任中丞夫蒙灵察,被骂得狗血喷头,是众所周知的一件事,夫蒙灵察当时还只是个副大都护,而高仙芝只是个都知兵马使,如果不是中使边令诚看不过去,用自己的渠道得达天听,事情最后会怎么样,还真不好说。

    都知兵马使扛不住副大都护的怒火,他一个副大都护,同样扛不住正牌子大都护的严令,何况对方还是一代权相,哪怕真的时日无多,就更需要谨慎,濒死的猛兽最可怕,因为它已经毫无顾忌了。

    想通了这一点,封常清只觉得浑身冷汗直冒,一旦回师,天使失踪之事就不可避免了,而眼下还没有消息,这同样是一件要命的勾当。

    “贞一,你是单独前来的么?”

    李栖筠微微一怔:“属下是与来人一块儿来的,他停在归仁军,当时以为大军还在大勃律,来回不过几日,谁料想,属下到了贺菩劳城,才知道大军已经进入了象雄之地,不得已又匆匆赶来。”

    这么急?封常清顿时感觉事情不妙了,来人一定是李府的得用之人,这般催促,就是一种态度,不看到他们回师,是不会罢休的。

    怎么办,他的脑子里急速转动着,如今拔营而回倒是容易,可李嗣业怎么办?刘稷所部怎么办?新打下来的这些土地怎么办?

    段秀实是个细致的人,两人的对话虽然很短,但是从表情的变化能觉出,事情有些不对头,很明显,一定是安西那边出了什么事,他不动声色地挨了过去。

    “出了何事?”

    封常清没有说话,只是将两封文书都递与了他,这些动作,看在李栖筠的眼中,便是十分的不正常,一件简单的事情而已,哪用得着这般思前想后?

    “中丞,既取了象雄,便是锦上添花之举,缘何如此为难?”他同样是封常清的心腹之人,说话之间无须太多顾忌。

    “一言难尽啊,你只看到了这小半个象雄,还有没看到的,翻过那座雪山,有名为尼婆罗的国家,你可有所耳闻。”事到如今,封常清也不会瞒他。

    “可是前朝玄奘法师西行所经过的那个佛国么?”

    “正是,它原为吐蕃属国,两国之间素有通婚,如今,已是我大唐治下。”

    李栖筠闻言,眼睛都睁大了不少,这可是灭国之功啊!可是让他没想到的还不仅于此。

    “如今,李嗣业所部兵马,联同天竺诸国二十余,大举西进,扫荡吐蕃周边,此刻他们到了哪里,本帅亦是毫不知情,你让某到哪里去唤回?”

    封常清叹了一口气:“我部驻于此地,只待前方消息,一旦有变,即刻就会进军,若是一切顺利,将与李部相会于吐蕃人的都城之下。”

    “贞一啊,你说我为何如此为难?”

    李栖筠再也难掩惊讶之色,他万万没有想到,人数不过一万的安西戍军,竟然已经走得这么远,取得的战果如此之大,这简单超出了他的想像,战前最乐观的估计,也不过是取得大勃律一地而已。

    可听对方的语气,就连整个象雄,也行将归附,那可是连前汉都不曾做到的伟业!

    会师逻些城,当年浩浩荡荡的征伐,大唐进行过不只一次,而唯一一次冠以“逻些道行军”的那一次,最后的结果,是令人扼腕的大非川之败。

    谁能想像,倾数十万之兵做不到的事情,安西唐军区区一万之数,竟然已经有板有眼,有计划有决心,甚至是。。。。。。有希望。

    “此行进军,名为‘曙光’,眼下,吐蕃人的主力被吸引在青海一侧,他们纵使全民皆兵,也不过乌合之众,而我军众志成诚,就算全数战死,也誓要将吐蕃打死打残,这是大唐最好的机会,也许会是唯一的机会。”

    封常清的脑海里,想起了刘稷临行时的话语,打动他的不是慷慨激昂的口号,而是这么久以来,对方所做的点点滴滴,如果说当时还看不清楚,眼下已经昭然若揭。

    此子,就是想以安西唐军主力,拼掉吐蕃人的都城,毁掉他们的根基,让这个以各部落组成的农奴制国家,提前百年分崩离析,陷入混乱当中,从而一举解除大唐的腹心之患。

    封常清没有说话,得知实情的李栖筠也沉默了下来,段秀实很快看完了书信,也明白了这些文字后头的意思。

    而他的一句话,更是让两人陷入了沉思,久久难以平静。

    “中丞,若是我安西都收到了敕令,河西、陇右、北庭这些近得多的节镇,会收不到吗?”

第一百九十一章 袭扰() 
“象雄人离去了?”

    贡塘城中,听到杨预的回报,刘稷一愣。

    “恩,全都走了,城下的营地里空无一人,多半是连夜走掉的。”

    杨预不以为意地说道,象雄人也好,山民也好,在他的心目中,都不过是一些可以利用的棋子罢了。

    “能确定,他们是往回走的么?”

    “能,他们没有掩饰行藏,据昨夜值日的军士说,从城头就能看到遍地的火光,早起,某亲自去看过,脚印子的方向,就是朝着返回的路线。”

    这就有些意思了,如果他们是独自向前,扫荡那些弱小的吐蕃部落,刘稷不会觉得奇怪,因为每天都会发生,如今的贡塘周边,已经没有了牧民的存在,那些得到风声的,一早就逃离了,他们的斩获越来越少,因此才会突然返回?

    事情不可能如此简单,身处他的位置,也不可能会毫不怀疑,这其中一定发生了什么变故,不知不觉中,他的脑海浮现出一个女人的身影。

    这个时代的女人啊,还是真让人无法小看,要知道华夏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可就诞生在本朝。

    “杨鹄子,我听说,你的营帐中收了一个女人?”

    杨预一听就炸了:“耳报神啊,昨日的事,哪个多嘴多舌的捅到你这里来了。”

    “怪了,那天不知道是谁说的,这里的女子一个都看不上眼,怎么转眼就变了,如此饥不择食。”刘稷笑着打量他。

    没想到,杨预正色说道:“因为她不是吐蕃女子。”

    “怎么回事?”

    “昨日巡查,在城外二十里的一个河谷,康老四带着山民围住了一伙牧民,其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幼,他们杀死了成年的吐蕃男子,正待将其余的人带回来,这个女人突然暴起,将一个襁褓中的婴儿摔在了石头上。”

    “什么?”刘稷长身而起,不自觉得握紧了拳头。

    “那是她自己的孩子,出生不足三个月,当时就丧了命,这还不算,她发了疯一般地拿着一把小刀,先是刺死了一个三岁的女孩,然后又一刀杀死了一个七岁的男孩,全都是她的亲子。”

    想到那天的惨状,杨预也不禁恻然:“若不是周围的山民反应过来,将她拉住,下一刀就会刺在自己的胸口上,不过某赶到的时候,那一刀不过偏了少许,血流了一地,只余了小半条命。”

    “是个汉家女子?”

    杨预点点头:“她家是陇右廓州人氏,开元二十八载被吐蕃人掳获,辗转了好些个部落,最后卖到这里,丈夫被杀,儿子被吐蕃人养大,变成了庸奴,连汉话都不会说,她则。。。。。。”

    “被她杀掉的那几个全都是和吐蕃人生的,如果不是吐蕃人用她儿子威胁,一早就自尽了,她本以为是山民袭扰,如今看到咱们的身影,知道是故国的人到来,便没了活下去的勇气。”

    杨预的话在他的脑子里嗡嗡作响,几乎就要站不稳,能让一个母亲亲手杀死三个孩子,这是多大的仇恨?如果他们没有到来,这种仇恨也许会压在心里,直到整个人麻木地死去。

    仇恨,缘于敌人的残暴,可后世的所谓专家,却要受害者去原谅,那时候他就想不通,这究竟是什么道理?

    穿越以来,他曾经迷茫过,不知道自己的目标所在,因此做事凭的都是本能,也只有到了今天,看到那些被国家抛弃,被敌人奴役的汉家百姓,才突然明白,对于吐蕃这个早已经消失的国家,为什么会有恨意?

    这样例子,还有许多,周边的游牧不只吐蕃一个,被掳掠的百姓也不仅仅是陇右一地,一个国家最大的职能,就是保护他的子民不受侵害,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

    而他们这些军人,就是保卫国家的一把刀,铲平那些大大小小的威胁,让百姓安居乐业,不再流离失所,家破人亡,避免那样的惨剧发生,要比任何的功绩都更有成就感。

    刘稷沉着脸,一字一句地说道:“让康老四的人,加大出击范围,必要时,可让张无价他们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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