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历史军事电子书 > 盛唐余烬 >

第97部分

盛唐余烬-第97部分

小说: 盛唐余烬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说得好。”封常清接口答道:“那就祝少卿一帆风顺,我安西镇奉命回撤,恕不奉陪了。”

    既然说不拢,他也不想再废话,趁此机会,卸下担子,才是正理,封常清说完便走,眼见就要出去了,不防被人拉了一把。

    “少卿,老封,二位勿忧,都是为国办事,不至如此。”

    一直没有出声的程千里拉着他走到一旁,压低了声音说道:“你是否觉出有什么不妥?”

    封常清看了他一眼,叹了口气说道:“吐蕃人答应得如此之快,难道没有问题?如今只是商谈,还要到他们的都城去订约,这其中有什么变故,到了那里,再后悔可就来不及了。”

    “立下这么多条件,本就是存着试探之意,咱们以为吐蕃人一心求和,却也应该有底线,太过顺利就显得不正常,这点子人,去到了他们的都城,岂不是任人宰割?”

    “你又不是不知道,安西镇,经不得一次挫折了,某要为这里的将士着想,既然张少卿一心求去,你就辛苦一趟吧,左右这盟约谈成了,你的护卫之功,没有人抢得过。”

    程千里听着他的话,面色有些阴晴不定,他是“疯子”又不是傻子,送上门去让人宰割,换了谁也会仔细掂量。

    “你担心他们会劫盟?”

    “我不得不做如此之想,安西镇大半兵力在此,被他们一包圆,之前的战果就全都付诸东流了,到时候,什么勃律、象雄、尼婆罗,还不是任吐蕃人肆虐,这和约成与不成,还有区别么?”

    “程疯子,这种情形下,某决不会拿将士们的性命去冒险,咱们就此别过吧。”

    封常清挣脱他的手,径直走出了大帐,就着押衙的手,跨上坐骑,头也不回地驰向自己的驻地,等到程千里反应过来,追出大帐,只剩了一串呼啸而去的背影。

    人家并非是什么以退为进,竟然真得离去了。

    晚了一步的张博济恨恨地说了一句:“无须管他,等到盟约结成,奏书之上,某定会参他一笔,此次就要劳动程中丞相送了。”

    程千里仿佛没有听到他的话,只是看着那串渐渐远去的烟尘,露出一个若有所思的表情。

第二百一十一章 劫盟(五)() 
逻些城的黄昏,有着高原城市的特点,太阳在天边还没有落尽,阳光在沙砾层反射出一种金闪闪的光芒,白色的墙体被透得透亮,那些色彩斑斓的壁画就象是有了生命,在光影中流动着。

    芒保杰细登的视线,紧紧跟随着不远处的一个小小身影,那个男孩双手握着一把直刀,刀身比他的人还要长,用力挺举着,在一个男子的教导下,不断地直刺、上砍、下劈,已经坚持了好些时候,脸上全是汗水,就连衣衫都浸湿了。

    她能看得出,男孩正在竭力地保持自己的姿式,尽管手臂和双腿都已经微微发出了颤抖,嘴唇也不自觉地紧紧咬合在一起,眼神中透出的,是一股顽强。

    “咣”

    终于,男孩无法再坚持下去,手上的直刀掉到了地上,被男子训斥了几句,他转过头,正好看到了她的注视,那种严厉的表情,让男孩心中一颤,赶紧去捡那把刀子。

    芒保杰细登偏过头,没有再去看他,过了一会儿,她的耳中响起一阵脚步声,那个男子走到身边。

    “达扎路恭,你是这个国家最好的武士,希望也能教出最好的弟子。”

    恩兰。达扎路恭深深地施一礼:“他只有十一岁,你不能太心急,尊贵的赞蒙。”

    “我不想着急,可是唐人不会给我们时间,如果有一天,他们打到了这里,所有的男子都要拿起武器,他也不会例外。”

    “王子,会成为伟大的赞普,我向你保证。”

    “我毫不怀疑,可是达扎路恭,在吐蕃人最需要的时候,我们伟大的赞普,又在哪里呢?”

    达扎路恭答不出,身前的女子,是这个国家最尊贵的女人,也是他心目中,最美丽的女人,有着高原人的坚韧与果断,就像前几代吐蕃赞蒙一样,总会在主君的背后,成为男人强有力的支撑。

    很多时候,他甚至都忘记了,吐蕃还有一个赞普在。

    赤德祖赞,一个迎娶了这世上最强大帝国的公主,却没有给吐蕃带来光荣的君主,反而在国家中造成了裂痕,让这些世世代代做为吐蕃基石的大族们不满,原因只有一个。

    他一直想要对国家的制度进行改革,给予那些贱民平等的待遇,让苏毗人进入权力的中心,更是不顾旧贵族的反对,强行推行下去,这才导致了国内局势动荡,唐人有机可趁。

    如今,国家处于危亡之际,他却不见了踪影,赞蒙的抱怨,也是他们心里的话,四大尚族,就是这个阶层的代表,他们只能将希望放在下一代,比如那个竭力练习刀术的男孩。

    可惜,他才十一岁,或许已经来不及,等到即位的一天了。

    “尊贵的赞蒙,请相信,你最忠实的仆人,永远在你的身边。”

    芒保杰细登转过身,伸出手轻轻抚过他的面颊,阳光照在她的身上,如同圣光一般,达扎路恭不敢多看,赶紧低下头。

    “我相信,你一定做得到,亲爱的达扎路恭。”她没有收回手,而是顺势按在了他的头上。

    这一幕,正好被匆匆赶来的尚结赞看在了眼中,他有意识地加重了步伐,在到达两人的身边之前,一切就已经恢复如常。

    “我该退下了。”

    “不,听听我的兄弟,带来了什么消息?”芒保杰细登制止了他的动作,看了看尚结赞的表情,轻呼了一口气:“看上去,不是什么好事,说吧,我已经做好准备了。”

    尚结赞抚胸作礼,弯下腰:“你的聪明是这个国家最富贵的财富,什么也瞒不过你的眼睛。”

    “快说吧,赞美改变不了事实,比起灾难,我更希望,自己蠢得像头猪,什么都猜不到。”芒保杰细登不耐烦地打断了他。

    “帕罗传来了消息,唐人出现在那里,与他们一块儿的还有天竺人,他们来势很大,超过了万人,那里已经失陷了,我们的属国,成为了唐人铁蹄下的牺牲品,他们甚至连像样的抵抗都没有做出,因为谁也没有想到,敌人会从那里过来。”

    “什么!”芒保杰细登的眼睛一下子瞪圆了,帕罗位于后世的不丹,与华夏的羌区紧紧相邻,地势比这里还要高上许多,更可怕的是,从那里到逻些城,要更近一些。

    比起尼婆罗,那才是吐蕃人的腹背之地。

    一想到,会有无数的唐人从那个方向冲下来,芒保杰细登就不寒而栗,她的嗓音都变得尖利了许多。

    “挡住他们,必须要挡住他们,尚结息呢,为什么谈判还没有结果,派人去催,无论唐人想要什么,都答应他们,不能让他们再进一步了。”

    达扎路恭想要上前扶一把,撇到一旁的尚结赞,又赶紧停下来。

    “别担心,他们不会有太多人,就算加上天竺人,也绝不会太多,天竺人天生不耐寒,他们适应不了这里的气候,如果赞蒙愿意,我愿意带人去。”

    听了他的话,芒保杰细登犹如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忙不迭地抓住了他的肩膀,连连摇晃。

    “达扎路恭,一定要把他们挡住,不能让他们毁了我们的基业,答应我。”

    “尊贵的赞蒙,我马上就出发,我向天神发誓,绝不会有一个唐人,出现在你的眼前。”

    得到了她的授权,达扎路恭赶紧点齐兵马,为此,他带走了三万人,给城里留下了一万,敌人出现在了意想不到的方向,这比臧河流域还要致命,因为那一带,是吐蕃人的发源地,是不容有失的。

    派出了最信任的将领,芒保杰细登依然有些心神不宁,唐人能从腹背杀出来,也就意味他们能出现在任何一个地方,脚下的逻些城,或许已经不安全了。

    她相信达扎路恭会尽全力,可却无法将希望完全放在一个人身上,唐人带给她的恐惧,已经超过了一切。

    “尚结赞,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也要尽可能地征发城里的男子,一定要让他们明白,就算他们侥幸躲过了兵役,也躲不过唐人的屠刀,没有了吐蕃,他们就将成为那些贱民的奴隶,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

    “亲爱的姐姐,我一定会竭尽全力,保护我们拥有的一切。”

    尚结赞再次弯下腰去,芒保杰细登却根本没有再看他,而是盯着远处的太阳,它正在慢慢地消失在地平线上。

    眼都不眨。

第二百一十二章 劫盟(六)() 
清晨时分,刘稷从一顶牛皮帐篷里钻出来,精赤的上身被风一吹,浑身都起了细小的疙瘩,他踩着沾满露水的牧草,几个大步走到湖边,捧起一掬湖水,浇到脸上,那种带着一股咸味的冰冷,顿时赶走了残余的睡意。

    日头还没有升起,湛蓝色的湖面犹如一颗硕大无朋的宝石,镶嵌在碧绿色的大地上,远处的大山灰蒙蒙的,在天边蜿蜒起伏,这是大自然送与人类的最好礼物,充满了最原始的美感。

    沿着湖岸,是大片大片的宿营地,那些还未完全熄灭的篝火,散发出袅袅轻烟,狂欢了一夜的人群已经睡去,留在外头的,除了数不清的牛羊马匹,就是戳在木头柱子上,那一颗颗系着发辫的人头。

    杀戮、鲜血破坏了眼前的美景,却没有影响到他的心情,只有血淋淋的现实,才能让这些野蛮人清楚,大唐不需要人口,只需要他们顺从地匍匐在脚下,求得一份施舍。

    简单梳洗了一下,他将头发重新扎好,转身走向营地,因为还有许多被杀死的尸体,里头的气味并不好闻,他穿过那些大大小小的帐篷,来到营地的外围,果然,一个高大的身影像桩子一样立在那里。

    “守了一夜?去歇着吧。”刘稷走过去拍拍陈金的肩膀,后者转过头,咧嘴笑了笑。

    “刚接过弟兄的哨,还不到一个时辰。”

    “探路的出发了么?”

    “走了,小四亲自带的队,这会子也有大半个时辰了。”陈金犹豫了一下,开口问道路:“这里离着吐蕃人的都城,是不是很近了?”

    “差不离吧,快马一天一夜就可到。”

    “那咱们为什么还不做准备?”陈金回头撇了一眼身后的营地:“这里头虽然人数不少,可累赘也不少,那些妇孺,见阵即溃,到时候,乱了自家的阵脚,这仗还怎么打?”

    “你说得不错,不要说妇孺了,就是那些精壮的男子,一次来上十个,你会怕么?”刘稷反问了一句。

    陈金有些不屑地撇撇嘴:“就凭他们?”

    “一百个呢?”刘稷不等他答话,又接上一句。

    “一千个,一万个呢?你还能挡得住么。”

    陈金不服气地争辩:“只要杀散十个人,就会令百人胆寒,杀上一百人,后头的便不敢再上来,千人万人又有何区别。”

    “这便是问题所在了,他们若是众志成城,死战不退,你我再是神勇,最后也不过是活活累死而已。”

    刘稷看着远处的高原,那里正是逻些城的方向。

    “一个升斗小民,平日里,耕种着不多的田地,妻儿老小,纳粮应役,日子虽然有些紧,倒也能过得下去,只希望,每日都是这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可是有一天,吐蕃人来了,自家的队伍要么被打败,要么弃城而逃,他们这些普通百姓,被掳为奴隶,骨肉分离、家破人亡,每日被鞭打,被奴役,还要为这些杀死亲人的仇家,生儿育女,活着有什么意思?”

    “大唐国力强盛,吐蕃人遣使求和,这个盟那个盟,陪上公主、工匠、书籍、作物种子、铁器工具,手把手地教他们犁田施肥,让他们在丰收之后,有了更多的储备,可以不分季节地从高原冲下来,抢走汉人的一切。”

    “这是一群牲畜,他们的心里永远不会有感恩,就像冰川上的雪狼一样,只有杀得它们灭了族,没有了生存之地,才有可能,会在临死前,后悔之前所作的一切。”

    刘稷转过头,指向自家的营地:“而他们呢,没有了家,也没有了国,离开了这里,不知道要往哪里去,明知道前面是什么,也只能跟着咱们,因为这是唯一的希望,或许就是他们活下去的动力。”

    “这世上没有救世主,大唐不是,你我也不是,让他们跟着,就是希望他们能明白,失去的一切,都要通过自己的双手夺回来,那些被侮辱、被伤害的事实,总有一天,会加诸到施暴人的身上,这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公平。”

    陈金听得似懂非懂,刘稷也没有打算解释什么,有些话其实是说给自己听的,他是想时刻提醒自己,湖光山色只是幻影,杀戮与鲜血才是现实。

    第二天的正午时分,一支赶着牛羊的队伍接近了逻些城,小四在这些人的中间,他们全都是庸奴的打扮,为首的是个中年男子。

    这样的队伍,在逻些城下并不显得出奇,因为这个时节,正是牛羊出栏的时候,设在城下的交易市场上,早就被类似的人群挤得水泄不通。

    “扎古,你们头人没有来啊。”

    中年男子摘下皮帽子,在马上弯下腰:“大头领,我们头人要晚上几天,今年的收成好,需要装车的货物实在太多。”

    “还是你们的牧场位置好啊,不用担心被唐人威胁,哪像我们,连做种的牲畜都没能保住。”

    “难怪这里这么多人,都是逃回来的吗?”中年男子不动声色地打听着。

    “可不是吗,有头有脸的大人物,都住进了城里,我们这些小部落只能呆在外边,好歹还有个帐篷可以遮风,你们如果想要进城,可不那么赶巧。”

    中年男子装出一个吃惊的表情:“怎么了,这些牛羊都是要孝敬贵人们的,连城都不让进了么?”

    “你们还不知道吧,听说,山那边来了唐人,城里的守军调走了一大半,如今正在到处找人从军,我的部落里,所有的小伙子都去了,要不是实在太老,我也得拿起刀,站到城墙上去。”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