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特种兵-第1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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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既然这样,你就头前带路吧,本部堂就不与你客气了。刘雅简直恨得直咬牙,这个凌云,果然敢跟自己端架子,是可忍孰不可忍。可是刚才,自己已经说了。人家是钦差大臣,即使自己的父亲是总兵官,那又怎么样,人家是钦差,妥妥的钦差。让自己带路,自己就得乖乖的给他带路,不能有一点脾气。
唯一让刘雅觉得郁闷的是,凌云竟然自称本部堂。这个称呼刘雅是知道怎么回事的。凌云是二品文官。照例由于一个都察院的都御史衔,所以可以自称为本部堂或者本部院,如果他愿意的话,甚至可以称自己为本阁部堂,因为他虽不是大学士,但是武渊阁学士,却是大学士的后备人选。
但是她的愤怒是弱小的,凌云根本不会在意这些,凌云知道,此刻这样做,是唯一可行的办法。能让自己安然吃完这顿饭,还能安然的离开这里。是不容易的。只有这样的态度,才是最适宜的。凌云默默的对刘总兵说了句对不起。
跟着刘雅慢慢的走进正厅。凌云后面的风儿一直都没有说话,她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第二百二十九章 临别(9)()
她知道凌云不是个喜欢斗嘴的人,尤其不会喜欢与女人斗嘴,但是之所以凌云表现出这副盛气凌人的样子,不是没有原因的,原因就是风儿。他不可能让风儿收欺负。一点也不可以。一个男人,无论是在任何方面都应该保护好自己的女人。
男人的真正含义绝对不仅仅是在疆场上厮杀,也不仅仅是靠着官高名显来如何如何。重要的是,在关键的时刻,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还应该知道自己不能要什么,自己应该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在这样的分寸上,老凌的拿捏是相当的得当的。风儿很满意。
不知道为什么,风儿现在有些同情刘雅,或许这个词汇用在这里并不合适。但是至少,刘雅现在,是一个值得同情的人,就她刚才的表现来说,她已经明显的被仇恨给充斥了,这仇恨或许来自爱情所带来的失落,或许是亲情所带来的悲伤。无论如何,身为总兵千金的刘雅,此刻竟是如此的无力和苍白。别看刚才和凌云那么话锋逼人,其实,那仅仅是外强中干的表现。
以前的好姐妹,现在竟然成为了仇人,至少刘雅是这么认为的,虽然从本质上她不是一个坏人,有时候人的意识会出现一种偏差,认为自己得不到的,别人得到了,那就是别人抢了自己的,其实这样的思路说起来真的有点无厘头。可是,这样的观点真的即使在几百上千年以后,还是大行其道,久而不衰。
风儿不这么想,可是她左右不了刘雅,她现在唯一能够应对刘雅的,只有两个字,那就是沉默。唯有沉默,会让一个充满敌意的人无所适从。
这让凌云想起了自己高中时代的一个同学,他的名字叫做高超。没错,这里说的是真实姓名,没关系,这是一个相当大众化的名字,所以绝对不会引起什么姓名权的侵权。那位同学现在已经驾鹤而去了。但是他生前有一句话说的很好,傻子是不能和他讲道理的,你和他讲道理。他就赢了。
对于这样的人,唯有沉默。风儿并不针对刘雅,她的沉默只是不想让事情僵化,不想让自己受伤,其实,事情已经僵化了,但是这不是她所能左右的。也不是凌云所能左右的。
总兵府也不是个很阔绰的地方,刘鸿本人也是一个低调的人。所以这次所谓的家宴,真的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了。也就是五菜一汤。三荤二素,一汤还是萝卜汤。凌云倒是很喜欢刘鸿这样营造的氛围,要是前方吃紧后方紧吃,刘鸿也就不是刘鸿了。
刘鸿穿了一件很随便的衣服。站在二堂等候自己的老部下。当他看到凌云是穿着一身官袍进来的时候,开始他的心中也略有些不痛快。不过很快就释然了。他当然没有想到太多。只是觉得凌云或许是为了庄重吧。既然凌云穿的是官袍,又官位在自己之上,刘鸿立刻行礼。
凌云怎么敢承担自己的老上司这样的礼数。他立刻抢先一步给刘鸿作揖,把刘鸿让到了上首。刘鸿微微颔首,这就对了,不愧是我的老部下,还是知道规矩的。
第二百三十章 临别(10)()
刘鸿并不明白,老部下凌云来自己这里吃顿饭干嘛还搞得如此兴师动众,要穿朝服。凌云一向低调,这不是他的风格。
但是瞬间刘鸿也是释然了。现在凌云不是往昔可比了,他是钦差大臣,将要出征的大将,平时一般都是盔甲不离身的。所谓是渴饮刀头血,睡卧马鞍桥。现在来赴宴,不着盔甲也是要着官服的,以示郑重而已,不会有别的意思。
刘总兵是言官出身,他的功名也是读着四书五经考上的,他当然不会懂得年轻人的这些弯弯绕了。
两人分宾主落座,刘鸿坐在上垂首,凌云和他对面而坐。风儿和刘雅被安排并排坐着。
凌云已经完全平复了自己的状态了,他不想把话题扯到刘雅的身上,所以连忙自己找话说。
刘鸿问凌云,“凌云啊,看样子,你的战前动员做的不错,至少比我预期的要好,你的兵经过了你的训练,都已经个个都是嗷嗷叫的战士了。其他各营也相当的不错。”
但是凌云确是有点顾左右而言他,他想了想说,“总兵大人,属下有一件事,本想自己办,可是马上就要誓师出关,怕是来不及了,还请总兵大人代为处理。”。
刘鸿点点头,“凌云啊,你的心思我明白,你是想把风儿姑娘托付给我照看吧,陷阵营倾巢而出,风儿在山海关住着,你还不太放心是吗?你尽管把你的心放回肚子里去。你知道,老夫可是把风儿作为自己的儿女一样看待的!”。说着看了一眼风儿,风儿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
但是凌云似乎并不会领这份情。也不理会刘总兵这番热情洋溢的演说。他说的是另一件事情,“属下上次回到山海关内的时候,曾经派出了快反营将士去捉拿厂卫头子魏全孝,虽然魏逆已经伏法了,但是当时负责去拿人的快反营将士伤亡过半。此事属于因公殉国,应该按从重抚恤,以正国体,以安军心!”。
刘鸿点点头,“所言有理,我已经从重抚恤过了,也都一一厚葬了他们。并且他们的家人,也可以按月领取一份禄米。”
对于总兵这这样的处理,凌云觉得很满意,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还没动筷子呢。连忙夹了一口菜,说,“大人面前本容不得我这么随意放肆,不过,老凌可是真有些饿了。”
刘鸿摆摆手,有句话叫做宾至如归,何况你凌云本来就是山海关的人,这里就是你的家,我刘鸿就是你的至亲,你的至友。这根我这里,有什么可客气的。要真的是换一位钦差来到这山海关,我怎么敢拿着这萝卜白菜的招待人家呢,也只有你,不会嫌弃啊。
说完了这些闲话,刘鸿忽然想起来一个最重要的问题,“你的部队已经挑选了些天,陷阵营是一定要带走的我清楚,这是你的嫡系,其他的士兵,你列个单子给我,我无条件放人。”
凌云放下筷子,对着刘鸿深施一礼。
第二百三十一章 出关(1)()
在和老上司刘鸿吃过最后一顿辞别宴之后,凌云带着他的兵誓师开拔,离开了山海关。他没有领刘鸿的情,把自己的女友托付给自己一直很信任的刘总兵,并不是说凌云现在不信任他了,只是他不能想象,一个妒火中烧的女人,将如何对待一个自己视为仇敌的男人,就这一点来看,风儿即使是留在山海关都不一定是安全的,何况是总兵府呢。
宴席一结束,他就派出阿才带领一队精锐的亲兵护送着风儿离开山海关去了京城,至少,京城那里,虽然也无处投亲和靠友,却有一个山海关绝对无法比拟的优势。没错,这个优势很简单,简单到两个字就能概括,那就是安全。
此事办妥以后,凌云立刻着手下一步的准备。那就是出发,出发之前,还需要做到心中有数,经过选拔,最终还是只带走了,一千五百人,对于凌云来说,并不在多。有他的陷阵营作为先锋,再有这一千五百人,已经可以成大事、挡一面了。
可以说,是他太自信了。也可以说,是他错误的估计了形式。上山打老虎,不一定都是武松,山上打老虎,即使遇不到老虎,遇到的是一群狼也够你喝一壶的。历史记载,所谓大明第一良将,世间无双的曹文昭,那是凌云的超级偶像,经常带着三千人打十来万,所击必破,所向无敌。但是最终也是遇到了老虎,好汉架不住人多,曹总兵估计是欺负李自成上了瘾,带领着一千多人奔着李自成的十五万就去了,这一去,就没能回来。
虽然他的一千关宁军干掉了李自成的几万人,虽然他在力竭之时仍然手刃数十名流贼,但是最终还是因为力竭不砍再战,自刎而死。曹文昭的死,是一个巨大失误,从此洪承畴已经再无得力之将。别跟我说左良玉,那个时候,左良玉还是个孩子,如果愿意的话,我们还不如谈谈毛文龙。
所以,凌云只带了一千五百人就想去扑灭一场起义,我们暂且称为起义吧。其实是动乱。是不太可能的。但是凌云有自己的考虑,俗语说,星火可以燎原,这是不假的。但是,如果在星火还只是星火的时候就把它扑灭呢。
凌云并不觉得这个李自成到底有多少的本领,他也许唯一的本领就是伪装,在自己在驿站的时候,没能看出他是个厉害的人物。要是早看出来的话,也容不得他今天有机会在陕西兴风作浪。
说真的,凌云根本就瞧不起李自成,虽然在后代的教科书里,把他塑造成什么闯王之类的英雄人物,还有那句着名的:“打开大门接闯王,闯王来了不纳粮!”。但是凌云亲眼见识了,这位所谓的闯王是怎么把自己的成功建立在百姓的饥寒上的。
凌云决定了,干掉他!而且要把他彻底从地球上抹掉。但是凌云真的是错误的估计了形势,他的部队确实是精锐,但是,毕竟他没有带领大部队作战的经历。很快他就会知道,轻敌是会给自己带来想不到的麻烦的。
出关之后,凌云带着自己的部队马不停蹄的奔向陕西,七天的时间,流贼已经有了喘息之机。至少凌云是这么想的,所以他才会急着赶路,他认为自己做好了准备,直到接战的时候,才知道,自己准备的,还不够。
第二百三十二章 出关(2)()
所谓是真天子百灵相助,大将军八面威风。有时候,大将军也是百灵相助的。凌云开拔的当日,就接到了一个惊喜就出现了。张章和周杨带着一千神机营的兵来到凌云的面前,他们是奉了皇帝的旨意前来助战的。有了这两个人的帮助。也有了火器为主的精锐部队神机营。凌云的心头更加的踏实了。
对于凌云来说,他是深深的清楚的,在一场战争中,一方力量的增强,哪怕是几个人的力量,都可能决定一场战役的胜利,而一场战役的胜利,都可能会影响战略的天平。
张章和周杨的到来,一文一武,的确增强了凌云的力量。可以说,是他的臂膀。左膀右臂。有了这两个人,凌云的担子瞬间感觉轻了一些。再加上这一千火器营的部队。战争的天平开始像凌云的方向倾斜了。在那个年代。毕竟土鳖就是土鳖,文化水平是摆在那里的。
他们没有几个人知道什么是火枪,当他们真正知道火枪是什么的时候。那就是火枪的子弹穿过他们胸膛击中他们心脏的时候。砰的一声响,生命就结束了。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
凌云问前哨官,战前可否派出了探报了。前哨官禀报,三天前哨探已经回来了。现在已经探明。李自成贼兵已经势大。陕西省九个府三个州已经三分之一被占领。凌云估计过最坏的情况。可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情况,会坏到这样的程度。紧接着他悄悄的问前哨官,你告诉我,贼军现在有多少兵马!前哨官不敢隐瞒,回答说,不下十万。
这句话把凌云吓了一跳,贼兵势大不假,不过,怎么会竟然到了这样的程度,自己的兵不到三千人,敌人却有十万人,十万人啊。换算一下比例,那就是三十比一。凌云的兵纵然精锐,但是毕竟不是超人,凌云仗着是人猛,对方仗着的却是人多。要是硬碰硬的蛮干,对自己的部队也是十分大的损失。自己的兵都是宝贝,自己经受不起任何无谓的损失。
自己对这些兵有些责任,这是埋藏在自己的内心的责任。这责任很简单。那就是。把这些跟着自己出关的士兵们都平安带回去。这是一个比较艰苦的责任。很艰苦。但是他必须以这个为目标。他知道。最好的将领并非是在战场上取得多少战功的。而是希望少死几个人的,这种性格叫做悲悯。懂得悲悯的人,才知道敬畏生命。
晚清有一位名臣叫做胡林翼。他有一副对联传播后世,被很多人奉为官员的行为准则。那就是。以霹雳手段,显菩萨心肠。如果没有所谓的太平天国。胡林翼自己践行着自己的誓言。一直都是。
凌云也一样,他也是有着这样的一副心肠的,他的选择很简单,那就是玩命的诛杀民贼。把他们一个不剩的全部杀光。对于这群人要是讲了仁慈!那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第二百三十三章()
万历二十八年
卢象升出生。祖父为知县,父为秀才。他幼时潜心经史,喜习骑射,虽然是江南的文人,但天赋异禀,明史载:“象升白皙而臞,膊独骨,负殊力。”黄裳一九八六年的宜兴游记说他看到过卢象升的重一百三十六斤的练功刀,铁锈斑斓,通体作古铜色。
天启二年
卢象升举进士,授户部主事。其后卢象升历员外郎,又升迁大名知府、大名道,开始受到流寇的影响。所谓流寇,是无一定的根据地的流窜到那里就裹胁到那里的农民起义军。流寇在崇祯元年在陕西的出产,是明朝军事和经济的双重崩溃。陕省由于多年用兵,边兵云集,赤字严重。
崇祯元年
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