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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部分

酋长压力大-第124部分

小说: 酋长压力大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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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是最好的伤药,平常唯有族人受了较重的外伤才肯拿出来,这次全给了狗子。

    涂着涂着,浮萝忽然说:“子风啊,有些事情,我们这些旁人也不好说什么,你自己心里可不能没个数。”

    黄子风点了点头,依旧没有说话。

    药涂完,浮萝站起身,幽幽一叹,“这次我和风桐也会随你们一起去。”

    “啊?为什么?”黄子风有些神思不属。

    浮萝脸微微一红,道:“和风桐做夫妻也好几年了,还没见过他的家里人,这次正好乘机会陪他回一趟老家。”

    风桐是神农部落的人,和华族同根同源,两族的风俗也基本一样,在外成婚的游子回乡省亲是应当的。只是这时代完全无交通可言,若不是跟随大军,他们只怕很大可能会死在半路丛林里,这次算是搭了“顺风船”。

    黄子风眉头皱了起来,这次并无明确的目的地,跟着狗子走到哪算哪,未必就路过神农部落。

    这时代,神农部落的活动范围主要在云梦泽西边,对于大泽来说,不过是一隅而已。

    “你们跟着战船走吧。”黄子风说道:“跟着我们,未必会到他家乡。”

    为了寻找鸢飞,黄子风这次发动了部落里所有能出动的资源,将要组织两支军队同时前往。

    在陆上,由黄子风亲自带队,领着一百精锐跟随狗子探路前行。除此之外,青龙战船也将出动,沿淮水顺流而下直达东海,然后向南航行,再进入江水朔流而上,一直开到云梦泽。

    相比较水路,陆路要难走凶险的多。

    岂料浮萝闻言摇了摇头,笑道:“走水路回家虽好,却不是我们所想,相比起家人,我们夫妻俩更想看看鸢飞。”

    说完,浮萝抱着药罐回了屋里。

    黄子风默默点了点头,继续看天上的云彩。

    焦急的等待中,时间一天天过去,三天后,黄子风终于抱着狗子回家了。

    今天过年。

    狗子已经恢复了许多,奔跑跳跃都不成问题,只是黄子风依旧不许它乱跑,整天抱在怀里。

    过了年,明天一早,他们就将南下寻人。

    自从那次胜利大逃亡后,过年就成了首山独特的风俗被保存了下来,由于人们生活越过越好,年也过得一次比一次隆重。

    这一天,家家户户拿出最好的东西,肉食、面食加上各种培育出来的野菜敞开了吃。小孩子们这一天是最高兴的,不但有吃不完的美食,还有礼物可以拿,这可是他们酋长交待的,大人不准拒绝。

    大清早,黄子风骑着九色走在回家的路上,到处都是喜气洋洋的人们。他们看见子风酋长,全都上来由衷致谢,并为鸢飞祈福平安。

    黄子风一一点头还礼。

    当初黄子风为家家户户写对联祈福,这个风俗也保存了下来,如今部落里有些孩子已经识字,今年不需要他亲自动笔了。只是那些所谓的“字”写得

    大致能看懂吧,黄子风很是欣慰。

    一直走到自家门外,听着里面传来的忙乱声,还有飘来的香味,黄子风感叹,回家过年,感觉果然不错。只是想到有个人在远方不知境况如何,他的心又沉重了起来。

    在黄子风的概念中,过年是团圆的日子,可今天人却不圆

    屋里的人听见动静,走出门外。

    云晓看了黄子风一眼,淡淡说:“回来的正好,炉子下少个人烧火,快去干活吧。”

    云晓说完,继续回屋里忙活,黄子风连忙“嗳”了一声,跳下九色,抱着狗子冲进了家里。

    这栋木屋是黄子风亲手搭建的,门户有两个,里面却是相通的,共用灶间。

    锅是铁铸的,炉灶是砖头砌的,还有通向外面的烟道,和后世农村的大灶没什么区别。这间厨房是部落里的样板,现在家家户户都有这样的灶间,各种花样翻新的美食正在被逐渐开发出来。

    和外面的原始部落相比,首山简直就是梦里天堂。

    炉灶很大,一个人忙活不过来,黄子风进去的时候,云晓正在烧菜。她铲几下锅,然后赶紧跑到灶后添柴加火,忙得来回乱窜。

    看着忙来忙去的云晓,黄子风不由痴了。

    云晓曾背着弓箭在丛林里为族人探路,还曾带着族人死守云城,杀得东夷大军尸横遍野,而现在,她绷着脸忙活,如同个倔强小媳妇,受了委屈不肯说出来。

    “老天爷,我究竟该怎么办?!”

    黄子风真想大吼一声问天,奈何喊不出口。

    “别发愣,快干活!”

    一声吼惊醒了黄子风,紧接着一根铁棍递到了手里,云晓继续做她的面食,黄子风赶紧答应一声,钻到炉灶后面添柴加火。

    狗子终于被扔在了草堆上,它缩在角落里,大气都不敢喘。

    一人一狼并排坐着,眼睛随云晓来回晃,钟摆一般,全都好像小瘪三。人们要是看见这一幕,准得惊掉下巴,这就是传说中杀人如麻的子归大酋长和狼神?

    云晓只顾干自己的活,除了中午的时候扔过来一块肉和一张面饼,再也没有看过他们一眼。

    直到黄昏时分,年饭终于忙完,云晓洗了把手走向屋外,撂下一句话,“都来吃年饭吧,我去给九色和雅歌也弄点吃的。”

    黄子风和狗子面面相觑,他终于还是没敢上桌,跟在云晓后面出了屋。

    屋外,云晓将整整一麻袋麦子倒在了地上,招呼九色和雅歌来吃,察觉到黄子风过来,头也不回说:“明天一早就要上路,今天可得吃饱,这一趟,你一定要把鸢飞姐姐找回来,要是姐姐少了一根汗毛,我绝饶不了你!”

    “嗳!”黄子风答应一声,正准备再保证一番,远处传来欣喜呼喊,抬头看,额佩九根红羽的紫草拽着红霞来了。

第276章 南风() 
天黑了,四人坐在饭桌前,各霸一方。

    三个大人都有心事,唯有紫草开怀大吃。

    “我也要去。”紫草吃着东西,忽然含糊不清说。

    “不许!”黄子风断然否决,“那里可是大泽蛮荒,你去做什么?”

    “我跑得快,恶蛟都追不上。”紫草根本不听。

    小姑娘一直都很乖巧,这次不知道为何,非要跟着去,更奇怪的是,红霞不但不劝阻,反而帮腔,“我看,紫草去很合适,凭她的本事,必有大用。”

    在一老一小的组合攻势下,黄子风无奈,最终只得点头答应。此番虽深入南荒,不过毕竟是大部队前往,护住她周全应该不成问题。

    接下来,气氛融洽了许多,四人拉着家常,说着未来,都刻意避开鸢飞的话题。

    当天夜里,紫草就住在了云晓家,她来之前就带了包裹,显然是早就准备好的。

    躺在床上,黄子风怎么也睡不着,满脑子都是两个影子在晃荡,一会是你,一会是她

    隔着木墙,能听到那边云晓和紫草在窃窃私语,也不知聊些什么,直至深夜。

    子夜十分,困意终于击败了黄子风,他喃喃自语着逐渐睡去,“鸢飞,你可千万不要出事啊”

    翌日,清晨,淮水边浩浩荡荡全是人,全首山几乎都来了,送酋长和勇士们出发。

    一百名精挑细选出来的武士,在码头上站着整齐的队列,人人精神抖擞。能跟随黄子风出征,对他们来说,是莫大的荣耀。

    队伍分别由五十名刀盾手和同样数量的弓箭手组成,人人穿戴着最精良的武备。

    刀盾手背着绘有白虎的盾牌,外加长短刀各一把,身着青铜鱼鳞甲,头戴缀着铜片的皮盔。

    弓箭手分为两支小队,一队为快弓手,另一队则是长弓手,东夷人和华夏人各半。长弓手的甲胄为皮甲上罩铜甲背心,快弓手则只着兽皮战裙。

    除了一身武备外,每个人都背着一个大大的行囊,里面装满了东西。

    所有人穿厚底长靴,绑腿扎得紧紧的,干净利落,一看就是要出远门的架势。

    此去云梦泽,山高水远,路途艰险,还不知要走多久,一旦离开首山,他们将只能靠自己采集捕猎维生。

    武士在若芄和佩觽两名首领带领下,面朝北方等待,个个目不斜视。

    队伍尽头,风桐和浮萝夫妻俩也整理好了行装,同样武装整齐。

    送行的族人看见父兄们如此威武,喝彩声不断。

    在这队人的身后,青龙战船上排着一列武士,只等黄子风到来,他们就将扬帆远航,按照酋长给出的地图走一个大折线,顺着陌生的江水一直开进云梦泽。

    初阳将要升起,黄子风就要来了。

    往日热闹的首山村子,今天静悄悄一片,几乎看不见人。黄子风牵着雅歌走向码头,一路低首,不敢说话。

    “是不是嫌我走的慢,急得慌?”

    身后传来云晓清淡话语,黄子风连忙说:“不知道鸢飞怎么样了,我怕去迟了会出事”

    紫草坐在雅歌背上,自顾哼着歌,丝毫不受两个大人干扰。

    身后传来幽幽一叹,黄子风身躯一紧,停住了脚步。

    云晓说:“我也担忧姐姐,快去吧,我就不送了。”

    黄子风松了口气,向后一招手,一直跟在最后面的九色和狗子立刻上前。

    “等我回来。”

    黄子风撂下一句话,不用他催促,九色立刻弹射了出去,玩命往前跑,速度快得不可思议。狗子夹着尾巴跟在后面,同样拼命奔跑,姿态怎么看怎么别扭。

    “云晓姐姐,我也去了。”紫草对着云晓打了声招呼,雅歌也飞蹿了出去。

    人和兽转眼走完,原处只剩下了孤零零的云晓,看着他们远去的方向,泪眼模糊,低语着,“你们可都要平安回来”

    其实黄子风心里也很不好受,纠结的无以复加,以至于从头至尾都没敢看云晓一眼,他怕自己承受不住人家的目光。

    骑在风驰电掣的九色背上,他努力不让自己胡思乱想,反复念叨着,“等平安找到人再说,等”

    不知不觉来到了码头,立刻传来了山呼海啸一般的欢呼声。

    只见今天的九色和雅歌,同样披着精致的皮甲,鹿角上扎着一根染红的布条,随风展横,当真神兽下凡一般。

    再看骑乘的两人。

    黄子风一身兽皮战裙,腰畔分挂着一对带鞘的长刀,身后背着精巧的猎弓。

    要说武备,自然没人能和黄子风相比,他的皮甲实际是双层的,前胸和后背内衬着铁片,韧性极强,当代根本没有锐器能穿透。至于他的双刀,伯寒经过几个月试验后,终于打制出了一对钢铁武器,现在就背在他身上。

    从青铜到钢铁,绝对是划时代的一大步。只可惜伯寒这次成功有很大运气成分在里面,往后再也打不出合格品了

    再看紫草,只见她着一身轻甲,身后背着一张精致的大弩,额头上九根红羽随着奔跑乱颤,格外夺目。

    那张弩是黄子风设计出来的连弩,可备弩箭八只,攻速远超最快的快弓手。

    一片欢呼声中,九色一头冲上码头栈道,不住踏着蹄子,神态焦急。

    黄子风比它更急,不等停下就挥手大喝:“立刻上路,不得耽搁!”

    早就做好准备的武士们大声呼喝,立刻全都单膝下跪,解下背囊,从里面取出一张卷成桶的皮子,开始鼓腮吹了起来。

    皮是野猪皮,杀的时候不下刀刃,而是用棍棒打死,然后割开右后蹄往皮下吹气,直到将皮肉完全吹分离,蜕下来得到一张相对完整的皮。这样的皮子经过揉制处理后,将两头扎紧,就成了原始充气筏子,随吹随用,不用时可以卷起来。

    这种皮筏子流传几千年,直到二十世纪,黄河流域依然有人用。

    此去云梦泽,免不了涉水过泽,带着这样的皮筏子有大用。

    眼看武士们仍在吹,狗子焦急万分,突然纵身跃起跳进了淮水里,游向对岸。黄子风正待喝止,九色居然也跳进了水里,追着狗子游。

    武士们急坏了,也不顾筏子还没吹满气,纷纷抛下水,手脚并用追着划。

    岸上的人们一拥而上,一直走到淮水边,挥着手大声祝福。

    待命许久的青龙战船开始扬帆,缓缓脱离码头,开向淮水下游。

    南下寻人的旅程,就这样匆匆忙忙开始了。

第277章 故乡() 
一条小河穿森林而过,缓缓流淌,静谧安详。

    这里的森林格外茂密,抬头看,几乎不见天日。

    不远处传来一声沉闷的兽吼,打破了寂静,只见森林中转出来三头大象,缓缓走向河边,每头象背上骑乘着两人,姿态悠闲,一路唱着歌谣。

    领头的象背上坐着一名身形略瘦的年青男子,他不似同伴们那样放松,一直手挽弓箭,来回警惕观察。

    “形干,有大象在,什么野兽都不怕,你不用这么警惕可好。”一名女子打趣道。

    那瘦青年缓缓摇了摇头,“一般野兽自然没什么好怕的,前几天南面部落传来消息,有条恶蛟从云梦泽去了他们那里作恶,吃了好几个人了,须得防范。”

    闻听恶蛟的事,几名族人面露畏惧,不过那女子依旧说:“南面那部落离我们有五十里,恶蛟该不会过来吧?”

    “五十里不算什么。”形干道:“云梦泽离他们有三百里,不也照样过来了?”

    几名族人连连点头,恶蛟不是闹着玩得,的确要小心。

    所谓的蛟,其实就是体型格外大的蟒蛇,对人类的威胁远超虎豹。

    后世的蟒蛇,最长也不过十几米,可这时代的蟒蛇,可以轻易长到三十米长,能生吞成年人,甚至连大象都能杀死。传说中,云梦泽里有一条长着角的巨大恶蛟,人们将其称为“巴”,曾吞过大象,死后的枯骨堆成了一座小山。

    这次南面作恶的恶蛟没这么大,不过也有将近十丈长,发起疯来能毁了整座部落。

    “噤声!”

    几人正自忧心忡忡交谈,一直警惕的形干抬起一只手,短促有力低喝。

    形干是部落里最好的猎手,感官敏锐,他必是有所发现,所有人立刻闭嘴,大象也全都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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