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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部分

开着房车回大唐-第160部分

小说: 开着房车回大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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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叫做小琴的姑娘赶忙跑了过来,给李浩磕头,道:“小琴拜谢少爷大恩。”

    “快请起。”李浩弯腰拽住她胳膊,将她扶起,笑眯眯地问,“你叫小琴?”

    “是。”少女点头。

    李浩又问:“姓什么呢,家在哪里,家中可还有其他人?”

    少女缓缓道:“我姓袁,没有家,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便亡故了,被人童养至今,天天逼我干活,常遭打骂,如今那家人又逼我与他家儿子成亲,我不肯,便偷跑出来了。”她说到这里已经潸然泪下,模样甚是可怜。

    “哦,是童养媳啊。”李浩闻言一叹,道,“既然你已无亲无故,又漂泊在外,可想好了去处,或是还有什么亲戚可以投靠?”

    “没有。”袁小琴凄然摇头,抬起脏兮兮的袖子拭去泪水,楚楚可怜道,“还请公子收留小琴,小琴做牛做马也要报答公子的大恩大德。”

    李浩挑眉道:“做牛做马就不必了,反正我府上也不缺你一口吃的,你就留下来吧,杜洪,你来安排。”

    “是,少爷。”杜洪闻言开心领命,他也是心疼这个姑娘,李浩能留下她,他很开心。

    就在这时,府门外忽然传来女子惊呼:“爹,爹你怎么了……”

    李浩闻言蹙了蹙眉,转身来到门口,只见门外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子正跪伏在一个老汉身旁,神色焦急地呼唤那老汉,那老汉躺在地上,双目紧闭,一动不动。

    李浩赶忙带人过去,上前问:“姑娘,发生什么事了?”

    那姑娘抬起头,露出娇俏面庞,双眼含泪道:“我爹昏倒了,我爹忽然昏倒了,怎么办,怎么办……”

    “我来看看。”李浩蹲下身来对这个老汉查看了一番,发现他脉搏和气息全无,心跳也没了,显然已经死了。

    他只能起身叹道:“姑娘节哀,你父亲已然辞世。”

    “不……不可能……”那少女凄然大叫,头摇成拨浪鼓,完全不肯相信眼前的一切,“刚才还好好的,他刚才还好好的呢……怎么忽然就……”

    看她哭得那么凄惨,李浩都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了,他转头看了看四周,无奈叹道:“陆云,去城里买套棺材来,帮这位姑娘将她父亲葬了。”

    “是。”陆云当即便领命而去。

    陆云离开后,李浩便问这少女:“姑娘,怎么称呼?”

    少女回答:“奴家闺名明慧。”

    李浩点了点头,问:“姑娘原本是准备和老父亲去哪的?”

    明慧道:“家乡遭了水灾,母亲和二哥一家死于大水,我和父亲一路逃亡至此,想要寻找失散多年的大哥,谁知父亲恰好心疾发作……”她说到这里,再次忍不住抽泣起来。

    李浩闻言缓缓蹙眉,看到大太阳正当头晒着,便派人取来一把遮阳伞替这个姑娘先遮阳,然后自己回府去了,他两大车的东西还没安置呢,这些可都是高科技产品,得赶紧搬到房间里去。

    李浩带着两大车东西进府,飞鹰护送,家里的人很自觉地全都散开,当李浩掀开盖在车上的布幔时,飞鹰队员们一阵懵逼,只见全是一些奇形怪状的东西,还有好多箱子,材质好特殊,似乎是金属的,又像是皮的。

    李浩让他们把东西全都搬到自己的房间,然后自己钻到房间里不出来了。

    陆云很快便买来了棺木,帮明慧葬了她父亲,此时天色已晚,王三却来李浩房门外喊李浩,李浩很不开心地打开房门,问:“什么事?”

    王三道:“少爷,那个叫做明慧的姑娘不肯离去,跪在门口说要卖身到我们府上,答谢少爷的葬父大恩。”

    李浩皱眉摆手道:“让她走吧,就说我们府上不缺人。”

    “是。”王三领命退下。

    李浩回到房中,继续鼓捣他的那些新玩意。

    可没过一会儿,王三又来传话:“少爷,明姑娘还是不肯走,还跪在门口呢。”

    李浩闻言丢下手中的东西,皱眉冷哼:“好啊,全都会玩无间道了,先是一个袁小琴,又来一个明慧,全都找准我软肋下手,知道我心疼女人是吧,把我当傻子是吧,特娘的,好啊,来啊,谁怕谁!”

    自语完毕,他转头朝着门外道:“好,收下她!去找杜洪安排!”

    说完之后,他不禁叹道:“一下来两个,是李世民派来的吗?哼哼,果然伴君如伴虎呢,根本就不信任我,帝王的悲哀啊。”

    当天晚上,一个瘦小的黑色身影飞上中院屋顶,往前跑了一段距离后停住,蹲下身来轻轻抽出屋顶的瓦片,这下方正是李浩的房间。

    她刚抽出瓦片,忽觉脖子一凉,一柄唐刀已经搁在了他的肩膀上,然后背后传来陆云冰冷的声音:“谁派你来的。”

    “叮”地一声,只见那黑色身影以奇快无比的速度旋转身子,竟躲过了陆云的刀锋,陆云想要挥刀斩下,却被他手中的精钢匕首格开,火光四射。

    “好功夫!”陆云忍不住赞叹一声,说实话,他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过这样的高手了,当即就想上前跟他大战一场。

    谁知“噗”地一声闷响,那黑影身子剧烈一晃,只见胸口被一支羽箭穿透,羽箭直接透胸而过,留下了一个血洞,鲜血顿时喷涌而出。

    陆云见状一怔,只见李浩正站在院中,手持劲弩望着这边。

    “你……你们……”那黑衣蒙面人挣扎着想要说话,喉头却被鲜血填满,然后口中也开始流血,他的目光渐渐呆滞,然后倒在屋顶之上。

    陆云上前用唐刀挑开他遮在脸上的黑巾,看到他的面容,下方李浩悠悠问:“是明慧还是袁小琴?”

    陆云回答:“是袁小琴。”

    “哦。”李浩淡淡哦了声,没有多说什么,让金立搬来一架木梯,走上房顶,果然看到袁小琴一身夜行衣躺在那里,他伸手在袁小琴身上搜了一遍,除了一瓶金疮药外,并没有任何其他东西。

    陆云这时好奇地问:“少爷,你为何能一眼就瞧出来她和明慧有问题?”

    “很简单。”李浩挑眉道,“她说自己是童养媳,天天干活,但她的手皮却挺嫩,说明她并没有天天干活,我还发现,她的手心和虎口一层茧,在这个时代,手上有这种茧的人,必然是个武者,这些茧是使用刀剑所致。”

    陆云闻言不自禁地摊开自己的手掌,确实,自己是个用刀的老司机,手上一层厚厚的茧,虎口也有,他又摊开袁小琴的手掌,果然发现袁小琴的手心和虎口也有茧,不过袁小琴手上的茧很薄,李浩提示道:“她的茧不像你的那么厚,说明她练到练剑的时候可能用厚布包裹住刀柄或者剑柄,所以茧才不多。”

    “厉害,这你都知道。”陆云由衷地佩服李浩,忽然又问,“那你又为何认定明慧也有问题的?”

    “这个就更简单了。”李浩淡笑道,“与袁小琴比起来,明慧的破绽更大,袁小琴的破绽在手,但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她总不能把手给剁掉吧,而明慧的破绽则在智商了,我这个侯府所在位置是在孤岗之上,她说是和老父亲寻找大哥,路过我家门口,唉,到底去哪儿才能路过我家门口,这兜路兜得太明显了吧,逻辑都不通,当我傻呀?”

    “佩服,佩服。”陆云朝李浩竖起大拇指,连连赞叹,“少爷你何时变得如此厉害,简直是神目如炬啊。”

    “呵呵。”李浩很装逼地一笑,转身面朝晚风吹来的方向,让风吹扬起自己的衣发,装逼味十足地说道,“如果连这点小伎俩都无法识破,那我八百多集的名侦探柯南不是白看了?”

    陆云没听得懂这句话,想要问,却又觉得那样显得自己太没见识了,只能改口问:“少爷,要不要把明慧抓来?”

    “不必。”李浩摆手轻声道,“她们毕竟是皇帝派来的,给皇帝一点面子,不过……你给我盯紧了,她若是敢乱来,先斩后奏。”

    “是!”陆云倒提唐刀,拱手领命。

    李浩说完便从木梯下了房顶,唤来金立,道:“金掌柜,带人上去将那具尸体弄走,丢远一点,别吓坏了村民。”金立在特种队的代号就叫金掌柜。

    “是。”金立带着几个特战队员上了房顶,将袁小琴的尸体搬下来,装入麻袋,悄悄运出了侯府。

    金立一行五人将袁小琴的尸体丢到上河村南边二十里处的一个小山脚下,这是一座小荒山,山中偶有豺狼出没,一般村民不敢靠近。

    当金立他们离开后,十几个人影忽然鬼鬼祟祟地出现,上去打开麻袋,解开麻袋口,看到袁小琴的尸体后,所有人都是一阵惊呼,接着便听到有人道:“不得了!快快去报告少主和国师,袁姑娘被杀了!”

232章:进献玉米() 
从第二天开始,明慧就在李浩家住下了,杜洪安排她修剪花木,洒扫西厢院,正是武媚娘住在的那个院子。

    武媚娘这段时间很安静,大致活动范围都在西厢之内,偶尔出来到庭院之中走走,沿途遇到众家仆们都会微笑点头打招呼,表现得十分随和,众家仆收到了李浩的命令,都不敢与她多说话,也是见面行个礼便埋着头擦肩而过。

    三天之后,一纸密信就到了李世民的案头,密信内容简短:李浩待武媚以礼,若上宾。

    李世民看完之后龙心大悦,就在他欢悦无比的时候,李浩已来甘露殿求见,还带来了一只小布袋,里面全是玉米种子,李浩要把玉米献给李世民了。

    经过庭州之战,李浩也知道玉米这个秘密是保不住了,既然如此,不如大大方方地主动献出来,还能稍微博得一点李世民的信任,至于玉米的来历,这太简单了,就说是从哪个深山老林里发现的。

    李浩在甘露殿上激动地向李世民介绍玉米,说产量如何如何牛逼,自己在深山老林里找到这种子的时候是多么多么辛苦,几乎九死一生什么的,简直就是一部历险记。

    李世民一直笑眯眯地望着李浩,在他看来,李浩之所以吹嘘成这样,就是想要邀功,对于李浩的邀功行为,李世民还是挺喜欢的,人嘛,总会有那么点自私的,倘若个个都大公无私,他不得不怀疑他们是不是装的,况且以李浩无利不起早的性子,李世民觉得李浩现在的行为很李浩,注意,这里的李浩是个形容词。

    李浩一番上蹿下跳地吹嘘,并没有让李世民有多惊讶,李浩心里清楚,李世民看来已经查过玉米了,所以对于玉米的超高产量并不怎么吃惊。

    果然,等李浩吹嘘完,李世民开口了:“诗狂呀,你说这玉米产量如此之高,当真是大唐之幸啊,朕欲在全国推种玉米,从此不种稻黍,只种玉米,那大唐便不会再有饿死之民了,你以为如何?”

    “额……”李浩双眼连眨,全国只种玉米?开什么玩笑,那样确实不会有人饿死了,关键以后全大唐所有百姓每天都要吃又苦又糙的玉米面,就连有钱人都没口饭吃,他不被骂死才怪。

    于是李浩笑嘻嘻道:“陛下,其实这玉米的味道并不怎样,有点苦,而且磨出来的面粉有点粗糙,吃的时候,口感有点差。”

    “呵呵,仅是有点吗?”李世民满面冷笑,摆手道,“好了,朕会派人在皇庄之中种玉米,以身亲试,你可以退下了。”

    “这就没了?”李浩闻言一愣,这也太小气了,就算玉米不好吃,但怎么说也是产量逆天的粮食啊,对于灾荒之年,这玉米简直堪称神器,可以毫不含蓄地说,只要有玉米在,以后大唐发生再大的灾荒,都不会有多少人饿死,李浩献出玉米的功劳,简直和上次平定瘟疫有得一拼了,但李世民的态度也太敷衍太草率了,一个铜子都没给,抠门,太抠门。

    “嗯?”李世民看到李浩还站在殿上,左眉挑动,用鼻音问,“诗狂为何还不退下?”

    “额……”李浩不甘心地问,“陛下,是否有什么东西忘记给微臣了?”

    “东西?”李世民故作糊涂,问,“朕不记得差你什么东西啊。”

    李浩伸出右手,三根指头搓了搓,嘿嘿笑道:“陛下,微臣献出如此高产粮食,陛下是否该……意思意思呢?”说到意思意思的时候,他还用力挑了两下眉毛。

    “来了,果然要赏赐了,不过这个搓手指的动作为何看起来如此讨厌,有种似曾相识之感……”李世民看到李浩主动要赏赐,其实还是很开心的,他比较喜欢那个贪财欠德的李浩,因为那样的李浩看起来比较安全,但是他又讨厌那种贪财的李浩,因为那货用这个姿势讹过自己的钱。

    原本李世民是打算故意不提赏赐的事,臊一下李浩,如果李浩主动求赏,他就顺水推舟赏一下,然而当他看到李浩这讨厌的表情和讨厌的动作,他忽然就改主意了,挑眉悠悠问:“诗狂是要赏赐吧?”

    李浩赶忙拍马屁:“陛下果然圣明,一眼便能瞧出微臣的心思,微臣在陛下面前,简直就是跳梁小丑,无所遁形……”

    李浩一连串的马屁拍得毫无节操,李世民听得直脸红,见过睁眼说瞎话的,但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他忽然有一种回到六年前的感觉,初次见李浩,李浩一见面就是一顿马屁,把他拍得直冲云霄,心情那叫一个爽啊,也许是心有所感,李世民也不想难为李浩了,点头道:“蓝田县侯李浩进献高产粮食有功,赏黄金百两,锦帛百匹,加封食邑百户,这下你可满意了。”

    “谢陛下隆恩!”李浩听完开心拜倒谢恩,虽然这点赏赐对他来说是毛毛雨,但苍蝇腿也是肉啊,咱既然要演一个守财奴角色,就要认真演嘛。

    李浩从太极宫出来后,就带着陆云和金立去太白楼吃饭,以前的酒楼一般中午生意萧条,因为唐朝人不吃午饭,但自从太白楼出现后,即便是中午,生意也十分火爆,大厅总是处于客满状态,还有许多人排队等候。

    李浩来的时候,正好是中午,排队的人有二十几个,李浩身为太白楼老板,怎么可能愿意排队,直接让掌柜的给自己安排了一个雅致的小包间,带着陆云和金立进去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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