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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血色大宋-第2部分

小说: 血色大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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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肠胃不好,哥给你松松!”

    “我不松,松了饿!”秦棣几次挣扎不脱,不得用双手死死地捂着草绳的结头,仰起小脸,神情间既委屈,又倔强。

    秦昊没理他,自顾将他的草绳解开,脸上露出一丝神秘的笑容,“你尽管松开,哥保证从今往后,让你吃得饱饱的,今天中午,哥保证让你吃上肉。”

    “真的?”一听有肉吃,秦棣那双小黑眼睛顿时放光,望着秦昊,惊喜之中还夹杂着极度的不信任,“哥,你没骗我?”

    “哥啥时候骗过你?”秦昊敲敲他的额头,轻轻笑道,“只要你在家乖乖的听娘的话,哥不但保证你天天有肉吃,还能保证你有学上。”

    “昊儿,你尽瞎说什么呀?这时候不早了,你还不快去上学?”秦王氏见秦昊在那儿没完没了的保证,心头只觉得酸酸的,赶紧将秦昊打发走。

    不能兑现的保证,对秦棣来说就是有种伤害,不管是对秦昊,还是对秦棣,秦王氏都容不得他们受半点的伤害。

    这是一个母亲在本能的保护自己的孩子,虽然这种保护对母亲来说很残忍。

    秦昊没有争辩,因为他的心里比谁都清楚,以秦家现有的经济条件,能供自己读书,靠的不仅仅是父亲的那些饷银,也不仅仅是秦王氏的持家有道,还有整个秦氏家族的资助。

    换句话说,他能有机会进府学读书,靠的是家族之力,靠的是整个秦氏家族的肩挑背扛,中华民族的家族传承在这儿被体现得淋漓尽致。

    秦昊目望着秦王氏,见她斜依在茅草屋旁慈祥地望着自己,双目中尽是期待,轻轻地叹口气,拍拍秦棣的肩膀,转身离开茅草棚,朝登州府的方向走去。

    这里是田横山,秦家就在田横山的前面,茅草屋的后面就是远近闻名的田横寨,秦昊上学的地方在登州府,学院的后面就是号称仙山楼阁的蓬莱阁。

    田横山离学府并不远,满打满算亦不过五六里,秦昊来到登州府后没有直接去书院,而是来到登州府的军衙。

    管军需的是个胖子,胖得连眼睛都睁不开,远远望过去,就是一条眯着的缝。

    说明来意,胖军官也没说话,直接从库房里拿出一袋铜钱,将一本厚厚的帐薄扔在他的面前,爱理不理地道:“在这上面按个手印,这钱就是你的了。”

    大宋朝虽然提倡读书,但受生产力的限制,文盲率还是相当高的,读书人可谓凤毛麟角,一般的人别说识字,就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都不会认。

    所以,按手印按脚印便成为最常规的选择,也是最受大家认可的选择。

    秦昊既没按手印,也没按脚印,作为登州府有名的读书人,他选择的是笔,拿起笔架上的毛笔,沾沾墨汁便在空白处龙飞凤舞地写上自己的大名。

    笔走龙蛇,力透纸背,端的好字。

    秦昊虽然是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却从来都没有接触过毛笔字,能写出这手好字的,自然得益于前世秦昊的苦练而形成的肌肉记忆。

    秦昊的这手字,远比胖军官的鸡抓米要飘逸俊秀得多,这一幕直瞧得他目瞪口呆,好半晌都回不过神来。

    秦昊左手拿着钱袋,反复地掂量,右手指着那钱袋,似笑非笑地看着那胖军官,眼睛不怀好意地眨巴着道:“军爷,这钱袋不会拿错吧?会不会是别人的?”

    “别人的?”胖军官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不耐烦地挥挥手,“这就是你爹这个月的响银,爱要不要,别打扰老子睡觉。”

    秦昊将钱袋放回到柜台上,左看右看,上看下看,看完之后,还喃喃自语地道:“我越看越觉得这袋钱不是我家的,实在不行的话,我就只好去找马扩马兄过来确认一下。”

    “马扩马兄?”

    胖军官见秦昊没叫马扩马将军,而是直呼马扩马兄,突然意识到秦昊是读书人,而马扩虽然是武将,却是文武皆备,或许他们真认识。

    当他想通这层的时候,那双眯缝的眼睛终于不再眯缝,而是在斗然间睁得老大,猛地从坐椅上弹跳起来,故作恍然大悟道,“哎呀,你看我这脑子,这钱袋还真是拿错了。”

    说完之后,便屁颠屁颠地跑进库房,没过多久,又拿出一个胀鼓鼓的钱袋出来,恭恭敬敬地交到秦昊的手中,“秦公子,总共三千文,请点点。”

    拿到自己想要的,自然不必再做无谓的清点,免得大家的面上过不去,当即笑笑道:“清点就不必了,希望下次我母亲过来时,军爷千万别拿错。”

    克扣军饷,古来有之,秦昊没有追究过去的帐目,因为以他现在的实力,细胳膊细腿的,还是别去踢这块铁板为好。

    三贯铜钱,二十几斤,以秦昊现在的身板提起来还真有些费劲。

    好在古人的智慧是无穷尽的,装钱的是那种长桶形的布袋,过去又叫搭链,秦昊很容易便将铜钱分在两端,然后往肩上一扔,就扛着这袋铜走出军衙。

    从家里出来的时候,曾向秦棣保证过要给他买肉吃,所以从军衙出来后,哪儿都没去,而是直接来到菜市场,挑二两上好的肥肉,顺带买两斤白米,买好这些,这才向学府走去。

    府学就在蓬莱阁的旁边,秦昊从七岁开始,便在这儿读书,但穿越后的秦昊却极度不想上。

    在他看来,与其花时间读这些摇头晃脑的东西,不如踏踏实实地做些事,以迎接即将到来的暴风骤雨。

    更何况前世的秦昊早将这些记得滚瓜烂熟,后世的秦昊只需要将这些东西消化理解,实在没必要再跟那帮小屁孩坐在一起摇头晃脑的读着子曰。

    所以他来到学校见到他的老师,他的老师是个清瘦的老者,仙风道骨不是他的本意,营养不良才是他的本质,坐在书桌的后面,摇头晃脑地读着论语,如同风吹荷叶般。

    宰相赵普曾说过,半部论语治天下,搞得后来的读书人都去读论语,直到把天下读没了,手里抱着的还是论语。

    老师正读得神起,见秦昊进来,先是一愣,随后便非常诧异地道:“哎哟,秦昊,真的是你呀?前两天为师就听说你的病好了,正准备买点东西去看你,没想到你今天就回来了。”

    没有老师不喜欢成绩好的学生,特别是那种不但成绩好,而且懂礼节的学生。

    所以当先生看到秦昊手中提到的二两肉时,激动得差点要跳起来,“哎呀,你看你,还真是客气,来看老师就来看老师吧,还带这么重的礼物。”

    说到这儿,赶紧从坐位上站起来,忙将秦昊手中的肉还有那两斤白米接过去,小心翼翼地挂在后面墙壁的木钉上,口里还不停地说着谢谢。

    尊师重道,无论是现在的秦昊或者是过去的秦昊,接受的都是同样的尊师教育,误会既然产生,自然不好意思再要回来,只是苦了秦棣,秦昊在心里暗暗地叹息。

    “老师,我是来退学的。”面对热情似火的老师,秦昊虽然觉得自己的决定有些残忍,但他不是那种婆婆妈妈的人,等到老师的情绪稍为稳定后,终于说出了自己的来意。

    “退学?”老师非常的震惊,这一次他是真的从坐位跳起来的,紧接着便像一瘫肉泥似的瘫坐在椅子上,眼神中充满着绝望。

    没错,是绝望!

    因为在老师的心目中,秦昊绝对是学霸中的学霸,状元中的状元,自己寒窗苦读,虽不能在东华门唱名,但此生若能教出一个状元来,又何偿不是人生的另一种成就?

    如今这个成就被“退学”两个字击得粉碎,碎得连渣都不剩,好半晌才怔怔地道:“秦昊,老师没听错吧?要知道以你的聪明才智,只要勤心苦读,他日必将唱名东华门!”

    尽管老师的神情看上去有些可怜,但秦昊不是那种容易心软的人,当即说道:“虽说唱名东华门是每个人读书人的梦想,但却不是学生的梦想,人各有志,学生今天前来,便是来向老师辞行的!”

    眼前的气氛的确有些尴尬,秦昊没有在里面久待,在说完几句客套话后,便匆匆地离开学府,刚至拐角处,便听到一个嗡嗡的声音叫着自己。

    秦昊不用回头便知道来人是学校的千年老二,心中对他充满着无限的同情,慢慢地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笑道,“恭喜你即将成为新的学霸!”

    学霸是啥意思,千年老二不懂,秦昊也没空跟他解释,刚才那二两肉被老师误会去了,他得赶紧到菜市场补回来。

    火急火燎的连他自己都搞不明白,不就是二两肉吗?有啥牵挂的?或许,在他的心目中,牵挂的不是那二两肉,而是那个爱吃肉的人!

第三章 女汉子() 
“那个天杀的,果然欺负老娘不识字!”当秦昊将钱袋交到秦王氏的手中时,一向温如绵羊的秦王氏终于咆哮起来,指手骂天。

    秦昊叹口气,安慰道:“娘,你再怎么骂,那些钱也回不来了,咱们没必要自己跟自己过不去,孩儿已经跟那个胖军官打过招呼,你下次过去的时候他不敢再克扣了。”

    “昊儿,还是读书好哇,读书识字没人敢欺负,等你以后高中进士后,看娘如何收拾他们。”秦王氏在骂完天后,又感叹起读书的好处来。

    秦昊刚想说退学一事,听她这样一说,话到嘴边又生生地咽回去了,将手中的货物放下,转过话题道,“娘,我没经过你的允许,就买二两肉回来,你不会怪我吧?”

    “娘怎么能怪你呢?你这次领回来的钱别说是买二两肉,就是买二斤肉娘都不会心疼。”秦王氏火气渐消,开始夸奖起秦昊来。

    将那贯已经打散过的铜钱收好,将另两贯没折封的铜钱推到秦昊的面前,说道:“你这次生病,多亏田横寨的当家借钱相助,这两贯钱待吃完饭后,你拿去还债吧。”

    “好!”秦昊回答得很干脆,自己生病的这三个月,秦家可谓四处举债,好在乡邻们都还帮衬,并没有因为秦家四处破壁而回避。

    对秦昊如此干脆的回答,秦王氏有点意外,要知道生病前的秦昊是最怕去田横寨的,每次去田横寨都会青皮脸肿的回来。

    “娘先去做饭,棣儿这孩子成天只知道打陀螺,你得多教教他,免得他长大后跟娘一样成睁眼瞎。”秦王氏没能力再供秦棣上学,但在心底里还是希望他能读书识字的。

    对母亲的苦心,秦昊自然没理由拒绝,更何况对秦棣的启蒙教学,在这个封闭的时代,还真没人比自己更适合。

    不说别的,单就算术而论,以自己的学识,绝对能碾压这个时代最伟大的数学家,不是自己比他们聪明,而是自己曾经生活在一个知识爆炸的年代。

    秦棣仍然在院里打着陀螺,满头大汗,小脸脏脏的,就跟花猫似的,秦昊走过去,也没跟他打招呼,直接一脚踩在旋转的陀螺上。

    俯身下去,眯缝着双眼,看着这个像花猫的弟弟,笑嘻嘻地道:“小弟,想不想吃肉?”

    “想!”一说到肉,秦棣的双眼就放光,嘴里直流口水,“哥,你能不能让让,我得多打会儿,让肚子空些。”

    “想吃肉很容易,但从今以后你得听哥的,不能成天打陀螺,走,跟哥弄沙去。”秦昊一边说着,一边伸手抓住秦棣的后脑勺,拖着他朝院外走去。

    过去的纸张那是相当的昂贵,读书的成本也是相当的高昂,以秦家现有的经济实力,根本就买不起那么多的纸让秦棣来练字。

    所以,秦昊想到的是沙盘。

    沙子很细,是装在一个破木盆里的,秦昊将沙子抹平,然后拿起一根树枝,一笔一画地从最基础的知识教起。

    秦棣真的很聪明,基本上是一点就会,看着秦棣那认真比划的样子,秦昊心底暗叹,如果给他们同等教育的机会,谁说古人就一定不如今人?

    秦王氏在厨房里做午饭,秦棣闻着那阵阵飘来的肉香味,再也没心思练字,将树枝放在木盆里,一溜烟地跑进厨房,今天不但能吃干饭,还有肉吃,他得守着。

    过去的干饭跟现在的煲不同,是将米放在锅里,用水都得半熟后再捞起来,去掉米汤,然后再放到锅里用温火烧干。

    那时候既没有红薯也没有土豆,用来打锅底的全是青菜梗子,也就是今天所谓的干饭,有一大半是青菜,只有一小半是米饭。

    肉是煮的不是炒的,也就是直接放在锅里煮熟后切成片沾点盐就吃的那种,秦昊虽然有百种做肉的方法,但却一种都用不上,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秦王氏浪费掉这块肥肉。

    好在秦棣饥不择食,狼吞虎咽地吃掉大部份,秦王氏虽然一直咽着口水,却一块都没吃,而秦昊也只吃掉其中的一小块。

    吃过饭后,秦棣是打着饱嗝,摸着肚皮又跑到院里打他的陀螺的,吃完肉后的精神就是好,只是苦了那几只老母鸡,感觉躲在哪儿都不安全。

    秦昊不禁摇摇头,说好的读书练字,转瞬间便丢掉爪哇国去了,将桌上的钱袋甩在肩头上,准备去田横寨还债。

    田横寨就在茅草屋的后面,离这儿并不远,秦昊刚走进寨门,忽觉耳朵一阵生痛。

    那是一只纤细而粉嫩的手,依照前世的记忆,秦昊不用侧头就知道她是谁,既没有惊奇,也没有叫痛,而是侧过头来,冷冷地看着眼前这位蛇蝎美人。

    扭他耳朵的叫田小倩,年岁跟秦昊差不多,长得美艳动人,只是她的性格有些好强,不喜欢针线女红,反倒喜欢舞枪弄棒。

    用现代的话说,那就是标准的女汉子。

    “秦昊,我警告过多少次,叫你别来田横寨,你为啥总不听呢?”田小倩扭着他的耳朵,语气带着警告的意味。

    秦昊没有说话,只是斜着头,冷冷地看着她,眼神中带着一股从来都没有过的威严,嘴角还挂着一丝淡淡的讥诮的笑意。

    田小倩从来没看到过如此凌厉的眼神,内心有点发虚,松开纤纤细手,喃喃地道:“秦昊,你是来找我大伯的吧?我这就带你去?”

    “不用!”秦昊的回答很冰冷,也很干脆。

    “不用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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