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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部分

盛世皇明-第42部分

小说: 盛世皇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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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新落座,莫凡让小二又重新上了一桌饭菜,谈生意的话,中国人,还是在酒桌上比较方便。

    来人也很诧异,本来是想伪装一下,看看莫凡吃惊的表情,但是对方却好像认识自己,一看到自己过来,竟然又让小二重新上了一桌菜。

    来人也不矫情,直接就一屁股做在莫凡的对面,问道:“你认识我?”

    莫凡摇摇头道:“不认识。”

    “既然不认识,你为什么还备下酒菜,莫凡有别的朋友要来?”

    “没有,这些酒菜就是给您准备的,请随意。”

    “知道我来找你干什么吗?”

    “猜的没错的话,应该是有人也像入股了。”

    骆养性“哈哈”一笑道:“本来于正跟我说你非常妖孽,我还不信,不过现在我信了,重新认识一下,我就是你当初在客栈被歹人围住,用来保全自己的人生命的人,本人骆养性,字太和,现任锦衣卫都指挥使。”

    莫凡当即行礼道:“小子见过指挥使大人。”

    “行了,别来那套,这次我带了一万两银子,能占几层股?”

    “一层。“

    “难道我指挥使的名头,还没有高起潜的名字好使吗?我可是听说他只出了一万两,就拿到了两层的股份。”

    “大人如果在高监军还没有如果的时候,也是可以一万两拿两层的,只是现在股份已经基本分配完毕,就这一层,要不是看在骆指挥使得面子上,小子也是不愿意给的。”

    “哈哈,有意思,有意思,我可没看到你卖出一件衣服过,现在有人赶过来给你一万两,你还不想接受?”

    “是的,因为一万两远远不够。”

    “那你觉得你的声音一年能赚多少钱?”

    “如果全国铺开的话,不少于一百万两。”

    骆养性听完也是觉得不可思议,现在整个朝廷一年的收入也才几百万两,就凭借这个女人衣服的生意吗,一年能挣到一百万两吗?

第89章 救兵() 
对于骆养性这个双重疑问的提问,莫凡根本就懒得回答,骆养性见对方没回答,也没继续追问下去,只是道:“既然如此,那这一万两就当是入股一成了。”

    说着,就让自己的手下从身后推出了一口大箱子出来,便不再出声。

    “实话跟你说吧,这份股份虽然是我的名义,但却不是我的抽成,至于是谁你也不用猜了,我现在想自己再入股可以吗?”

    莫凡眨了眨自己明亮的大眼睛,表示爱莫能助。

    骆养性也不矫情,见莫凡没有答应,回头就准备走。刚一转身,莫凡就在后面道:“虽然,我不同意有人继续参股进来,但是不代表我不能把自己的股份送给别人。”

    “你这是什么意思?”

    “给你半成干股,不需要你花一分钱,但是有个要求,就是在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自己最大的方便,这样可好?”

    骆养性虽然贵为锦衣卫指挥使,但实际上就是从自己的父亲手上接手的,少了父辈的那些奋斗,自然也就少了父辈的那份城府,一听到自己可以白拿到近乎五千两的股份,当下也是一喜道:“当然,小郎君这也是在为朝廷经商嘛,本指挥定当给予方便。”

    “谢指挥大人,不过在下有一位账房先生因为一些小事,得罪了五城兵马司的人,不知道指挥使大人有没有办法把人给弄出来?”

    骆养性到是毫不在意道:“放个人而已,这有何难,就算是杀了人又有什么关系,提到锦衣卫衙门,然后换个身份放出来便是。”

    “如此,有劳大人了。”

    莫凡也不矫情,当下就拿出两份准备好的合约,让洛阳性签约。

    虽然不懂莫凡的合约上有什么玄机,但是一看到自己名下有一层半的干股,顿时就眉飞色舞起来,道:“好了,既然老弟如此敞亮,那我也就不多留了,这就帮你把你账房提出来,对了,你账房叫什么名字啊?”

    “贾福。”

    “贾福是吧,好的。”随即又对着自己的手下耳语了几句,转身就离开了客栈。

    蕙兰当下就直接跪了下来,道:“谢公子。”

    莫凡赶紧把蕙兰搀扶起来,道:“不用客气,既然你现在已经无处可去,以后就在我身边吧,也不要叫我什么公子了,以后可以叫我的直接叫我的名字莫凡,或者二少爷都一样的。”

    “谢二少爷。”

    “这回你可以放心了,即使叶隆基的老爹在如何厉害,也不会连锦衣卫指挥使的面子都不给的,虽然现在的锦衣卫比起以前,就像是一只没牙的老虎,但毕竟是老虎,即使没牙,那些阿猫,阿狗也不敢随意得罪。”

    “还有,今天你就跟我一起出去吧,虽然那些好看的衣服暂时不能穿,但是也要到外面调选两套体面的衣服,看你一直穿这带补丁的粗布麻衣,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苛待自己人。”

    蕙兰一听莫凡把自己称呼为自己人,当下也是心情激荡,一张嫩的出水的瓜子脸上,满是羞臊的红晕。

    崇文门外,东便门附近,这里是京师最大的码头,基本所有进入京师的货物,一大半都要从这里经过,也是当今天下收取商税最多的地方。

    一年光商业税收能收缴到国库的就有十万两之多,当然那些贪墨和走后门,捞黑钱利益除外。

    在这座繁华的码头上,勾栏酒肆应有尽有,同时也是那些捞油水最多位置,一般在京里执役或者为官,只要是被费配到崇文门来,那都是非常令同事羡慕的一件事情。

    当然这里也成两极分化,有钱的良田万亩,没钱的难以果腹,而在这些难以果腹的人群中,做帮工,敢临活的也最多,找泼皮,办黑事,在这里你都能找到,前提就是你得有钱。

    据说叶兴庆开的堂口也在这,明面上干的是镖局的生意,实际上就是一个放高利贷的,这活目前来说还是非常有钱途的,遇到厉害的江湖人物,他可以重金自助,但是那些升斗小民敢欠他一文钱,他就有办法让对方还出十文钱来,没钱产业抵账,没产业人抵账。

    所以周边有些小赌坊和暗娼基本都是他的产业,至于暗娼则很简单,都是一些两家女子,男人欠钱还不了,就让对方的女人还钱,卖给青楼是一锤子买卖,而且收益不高,而长期收取高利贷的却是知道只有利滚利才是发财致富知道,抓住那些良籍女子,因为舍不得脱籍,便让他们为暗娼,而所得收入,其实有一大半都是进了叶兴庆的荷包。

    至于像环翠阁或者金凤楼这样风月场所,不是他不想开,而是开不起,因为里面的很多姑娘,都是花重金从小就培养起来的,他只是个暴发户,还没有那样的底蕴。

    张凡此刻就和十几个东江汉子住在东便门一处临时搭建起的窝棚里,这里有很多这样的窝棚,就是那些苦力,纤夫和一些匠人的居所。至于环境,脏,乱,差那是一定的,要是身上没两个虱子,你都不好意思说你住的是窝棚。

    而张凡自从跟在了莫凡身后,也养成了和莫凡一样的习惯,那就是爱干净,虽然现在的坏境和他遇到莫凡之前其实是一样的,但是他已经从本能里抗拒这样的生活了,如果让他和妻子回到这样的生活,他宁愿去死。

    人想要养成一个习惯,每天做一件事,重复十五天就可以了,但是很显然,张凡并不想养成住窝棚的习惯。

    正在这时,以个魁梧的大汉从外面走了进来,他的脸上有两道特长的刀疤,如果一般小孩子看到肯定会被吓哭,但是张凡却丝毫不介意,一看到来人,就一个紧紧的拥抱过去:“军哥,你真的还活着?”

    “那当然,连鞑子都拿我没办法,区区海龙王又怎么敢随便收我啊。”

    “军子,你什么时候来京师的啊?”

第90章 招兵() 
“这说来话就长了,一开始我也是在漂流到了登莱,本想就在那里逃生活,可是一同漂流下来的兄弟太多了,我多吃一口饭,他们就要少吃一口,于是我就和几个老兄弟一合计,就来京师讨生活了,这不,一听有人在这边打听东江老兄弟,我就过来看看,只是想不到居然是你。”

    “哈哈,怎么不能是我?”

    “以前只知道你一根筋,要不是现在看你穿的这么体面,我都不敢相信你居成为了有钱人,至于你的接济,兄弟们穷怕了,就领了,大恩不言谢,若有用的着的地方,任凭驱使。”

    “军子你这是说的哪里话,其实小弟我也不是有什么商业头脑,要不是投靠了一个好主家,指不定现在都还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

    “兄弟投靠的是哪路人马?”军子说到这个的时候,明显有些警觉。

    没办法,换做是你,在你最穷困潦倒的时候,突然有一个老乡过来,说要找老乡,确认一个,就给一笔钱,其他的什么都不问,要是没想法就怪了,只希望不要是造反就好。

    “军子你想哪里去了,放心,我投靠的就是一个小百户的弟弟,并不是什么其他大的势力。”

    “百户弟弟,如此芝麻小官,如何会有哪许多银钱给你使唤?”

    “军子放心吧,虽然我投靠的主家只是一个百户弟弟,但是他却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智慧,天纵之才,我相信,只要跟着他的脚步走,我毕生的愿望一定能实现。”

    军哥见张凡如此认真,也不好说什么,当下就准备告辞。

    张凡当即话题一转,问道:”军子,不知道你现在在外面做的都是些什么生意啊?“

    军子摇摇头道:“要钱没钱,能做什么生意,就是给别人带私活而已。”

    “带私活?”

    “就是给别人偷运不交税的商品进去而已,至于那些贵重的,就需要晚上偷偷的爬城楼了。

    “这个行当,赚钱可还行?”

    军子听到这个嘴角不由苦涩的笑了一下道:“现在就只能赚点辛苦钱,大头都是商贾和卫兵的,一个不注意可能一条命就没了,谁让我们命比货贱,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张凡也不再犹豫,直接拉回了军子道:”军子,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找那些同袍吗?“

    “这道确实不知。”

    “军子你可还曾记得,当初我们追随毛大帅的时候,要钱有钱,要粮有粮,以东江人自居,还颇有几分得意,可是自从毛大帅死后,岛上就变味了。我们本是沈阳人士,结果丢了沈阳,逃到皮岛,我们就成了东江人士,现在东江也丢了,我们就顺海而漂,到了登莱,但是登莱人却不认可我们,现在我们东江也没了,又如何以东江人士自居,一个个都过的孤魂野鬼一般,弟不才,虽然以前只是一个小兵,但是我却有一个梦想,那就是要打回沈阳去,那样我们就能恢复自己的籍贯,成为一个地地道道的辽沈人,不知大哥可愿意助我?“

    军子听完,随手就把头上戴着的破旧的毡帽往地上一扔,道:“这孤魂野鬼的日子,我也过够了,大丈夫生于世,自当顶天立地,死则死矣,何惧哉。”

    “谢大哥成全,今日起,就又是我们兄弟并肩作战的时候了。”

    相同的剧目在张凡这里几乎每天都在上演,张凡用尽一切手段,来收拢那些东江流民,他们的妻儿老小也在张凡的安排下,随着队伍分批的开始往莫凡登莱的工厂送去,这是让他们免了后顾之忧。

    仅仅只是半个月,张凡这里就差不多聚集了三千多的东江子弟,当然这还没完,自从张凡喊出要打回辽沈的口号,很多原本给地主家做工,放牛,养羊,做佃农的壮年汉子,也放下了一切,要么拖家带口,要么就是独身一人,拿着自己的武器开始向京师聚集。

    虽然莫凡没有在东便门,但是张凡的每一步几乎东都是莫凡在指挥,想要尽快的到强大的战力,原本就是战兵的东江子弟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张凡对于第一次带领这么多人十分的忐忑,但是莫凡却不管,因为一个东江人身份的主事,确实比他这个不知道什么地方的人主事,更值得东江人信赖。

    当然那些召集来的人,并没有按照就有制度何在一起操练阵法还是武器什么的,那是天子脚下,敢这样干,分分钟就会被人团灭。

    仗着自己生意和朝中几位实权人物有些关系,死皮赖脸的又给张凡求得了一个团练使的职位,在有紧急事件时鬼朝廷调遣。虽然团练使没有品级,而且所有训练和花销都是自给自足,但是莫凡却并没有觉得吃亏,因为就算是朝廷给了,莫凡也不想要,第一,钱不会多,第二,有可能又被那位有权利的人调过去给自己当帮工了。

    当然朝廷不花钱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第一,不会干涉团练使的训练,第二,也不会随意委派一些执役下俩,让这些人干活,军人,莫凡认为,只要学好杀人的本领就成,其他的根本没必要去做。

    二十一弦的秦筝已经做好了,但是莫凡拨动每根羊肠线的琴弦,却发现声音好像都不对,调节的话,还需要重新拉扯安装,这太费事了,往往只需要再拉紧或放松一点就能调好的事情,结果硬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没办法,莫凡只好琢磨了一下,最后才想到用螺丝。

    换装了螺丝之后,调节音色就变的十分方便了,当然莫凡不知道是。在这个家具与船只用的木肖和铁钉时代,螺丝的意义和何其的重大,第一就是可以在一些关键部位使用金属拼接件了,而不是只能使用软软的木头连接。

    莫凡把琴弄好后,就直接送去了环翠阁绿珠姑娘手里,开始手把手的教他如何听音色,以及调节琴弦。天赋这个东西真的很重要,很多人要学两三个月才能入门的乐器,绿珠只用了不到三天就已经熟练的掌握了,唯一的缺点,就是一些指法上,还需要纠正而已。

第91章 报纸()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莫凡发现最大的变化,就是生活节奏,像自己在后世,几乎每个人都有自己忙不完的事情,即使是到了京城,感觉却和在家乡的农村没有什么区别。

    每个职位都是有数的,即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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