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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男神是什么?可以吃吗?-第20部分

小说: 男神是什么?可以吃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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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出乎意料地顺畅,我到得早了半个多小时,于是就这么一个人呆坐着看着天空,猜想什么时候会下雨。
  那个人很快就来来了,当他在马路对面停车的时候,我已经看到了他,但是总觉得和照片里不太一样。
  怎么说呢?
  当然不是长得不一样,因为无论是照片还是本人,他长得都是一样的惹人注意。
  不过气质方面略有不同,照片里的他显得有些阴沉,看到他本人的时候,我却是觉得,这真是个干净清爽的男人,一身的一尘不染,站在人群里,就像会发光一样。
  啊,我第一次看到会发光的人。
  他一步一步地走来,面无表情,有些陌生的疏离感。
  我听到了自己心跳逐渐加速的声音,跳得那么有生命力,就连这阴霾的天空,也跟着变得缤纷起来。
  我自嘲,这莫非是一见钟情?呐,原来我也是这么老土的人。
  但其实,我并不相信一见钟情,所以,我觉得自己当然不是爱上他,只是莫名地觉得他很好,好得让人心动。
  他不怎么说话,除了自我介绍一句话也没有说,真是个不解风情的男人。
  我有些尴尬,不知道怎么办,只能看着外头的天。
  两人就这么干瞪眼地坐着,我坐得如虫蚁钻心,他却坐得怡然自得,这点令我很钦佩。
  想来,这个男人,很有定力和魄力,不然怎么会轻易撑得起这么令人不舒服的场面。
  天空乌云蠢动,天光暗淡,不一会儿,就洋洋洒洒地下起了雨。
  下雨的时候,我说:“下雨了。”或许是听了我的话,他转了头往外看去。
  我带着些小女人心思偷偷看了他的侧脸。
  唔,真的很好看。
  那么挺直的鼻梁,那么美好的下颚线。我很不害臊地想到了,这样的下颚,很适合接吻。
  外头下了很大的雨,一直到万家灯火逐渐亮起的时候,雨势才微微小一点。
  杯子里的咖啡已经凉透,他忽而抬头问我:“我送你回家吧?”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的声音低低沉沉,我喜欢得很,喜欢到连心都飘起来了。
  我想我真是一个以貌取人的肤浅女人,居然对只见了一次面的人,有了这样的心思。不过食色性也,老祖宗都这么说了,我又有什么好责怪自己的呢?
  我当然答应他了,冲着这么好听的声音,有谁会忍心拒绝。
  他开车很沉稳,我本来有些晕车,可是这一路上,我都没有一丝的不适,这样的感觉,真的是太好了,好到让我这么一个晕车多年的人觉得可以一直这么游车河,一直一直继续下去,这是一种多么令人欢欣鼓舞的感觉啊。
  而这个第一次见面的男人,居然给了我这么美妙的感觉。
  他没有开音乐,也没有开收音机,也不和我搭话,就这么专注地开车。
  唔,他真的很擅长处理尴尬的场景,到底如何做到的呢?
  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果然很有道理,我觉得从咖啡店到回家,好似只过了几分钟而已,可事实是,车已经在雨里开了半个小时。
  我有些自恋地想:他是不是故意开这么慢的?
  哈哈,这想法真的是很自恋,但是自恋得让我很喜欢。
  偶尔做一个自恋的人,原来是这种感觉,感觉整个世界都瞬间亮堂了起来。
  他把车停下来的时候,我沉默了好一会,其实我很忐忑,很怕他会问我为什么还不走,因为他不解风情,完全有可能说出这样的话,但所幸,他还算有绅士风度,并没有把这句话说出来,但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一定有这么想了。
  车里面很安静,能清楚地听到雨滴打在车顶和窗玻璃上的声音,这是我最喜欢的声音,就像小时候躺在靠窗的床上听着下雨天的雨篷声响一样,有种风雨不动安如山的幸福感,外面风疾雨嘶,我却安逸地听着雨声,还有什么比这个更令人安心的事了吗?
  我转头看他,觉得因为喜欢这场雨,好似也连带着喜欢他了一样,心头感觉烫烫麻麻的,很是奇妙。
  路先生,你要不要跟我结婚?
  问出这句话的时候,我吓了一跳,连拽着门把的手都微微发抖,但是已经说出去了,我硬撑着自己对他微笑,好让他觉得我只是在开玩笑。
  他沉默了一会,眉头略略地皱起,为那张干净的脸添了些莫名的性感,他身旁的玻璃上印着被雨水融化的流光,一切就像浓墨重彩的画。
  我尴尬地咽了咽口水,强颜欢笑地打趣着问,需要时间考虑吗?
  这是一个玩笑,一个脑袋一昏而开出的无聊玩笑。
  但是出乎意料的是,他忽而微微一笑,笑得光彩四溢。
  不需要考虑,结婚吧。
  他说不需要考虑,结婚吧。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脑中久久地回荡着这句话,心被涨得满满的,好像有什么东西在生根萌芽。
  我有些措手不及,开了车门就跑走了,到家的时候,身上被淋得湿透了,但我却第一时间冲到了房间的窗口拉开了窗帘往外看。
  他的车已经启动,缓缓地开走,我一方面有些失落,另一方面又觉得自己真是花痴得可以了。
  女人,还是真是矛盾。
  写出这篇日记的时候,我突然很想说——
  路先生,虽然我第一次见你,但我突然好想当你的那根遗失的肋骨,真的好想好想。
  这种让人好似漫步云端的幸福感,估计再也不会有了,所以——
  请让我做你的那根肋骨吧。
  


☆、第二十七章  为你洗手做羹汤

  作者有话要说:  我是要慢慢一章一章更。。还是要一次放上来。。来几个人给个意见啊!!一共59章。。哦漏!!
  路梵对着第一页发了好长时间的呆,他一直没有翻开第二页,也没有勇气去翻开第二页,短短两天里面,他已经回忆了三次他们的初次见面,那几乎是他们相处的最融洽的一次,想来还真是有些讽刺。
  他觉得自己知道了一些不得了的东西,却想要阻止自己知道得更多。
  她说想做他的那根肋骨。
  路梵手里捧着日记,转头看向林晓曦的睡脸。
  就是这个女孩子,曾经在日记里说过,很想做他的那根肋骨。
  而如今,她却什么都不记得了。
  想到这,就算铁石心肠如路大财主,也免不了有些心酸了,这个女孩子曾经有过满满的幸福感,却被自己摧残殆尽了。
  那么她忘记了一切,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林晓曦一睁眼就看见路梵若有所思地坐在她床边的地板上。
  她记得,他很讨厌坐在地上的。
  当然,此时路梵早已将日记放回保险柜中,并将保险柜重新锁上了,所以林晓曦是不可能猜测到他知道了什么的。
  “我怎么睡着了……”
  她眯缝着惺忪的睡眼,挣扎着起身靠着枕头望向他。
  “醒了?”
  路梵到底还是个沉稳性子,纵然胸中有万丈惊涛,面上也仍是云淡风轻的。
  林晓曦皱着脸点了点头,“嗯。”
  “肚子饿吗?”他就这么坐着,微扬着头看着她。
  她一愣,随后双手撑着肩靠近他,仔细端详他的脸,“我觉得,你好像有点不对劲。”
  林晓曦当然不知道,这是她的第六感最灵的一次了,因为下一秒,她就被否决了。
  “一般人应该都会觉得,回笼觉睡到下午的人更不对劲。”路梵眯着眼,凉凉地反驳她。
  “……”
  对,是她不对劲,她是脑子不知道被那头驴踢了才会一起床就去惹路大财主找晦气。
  路梵一眼就看出她在腹诽自己,继续不阴不阳地说:“林秘书,是不是有什么不满啊?有的话,尽管说出来。”
  林晓曦暗暗地对他翻了个白眼,换上了一脸谄媚的笑,“呵呵,没有没有,满得很,满得很,满得都要淌一地了。”
  路梵好笑地看了看她,没说话。
  这一刻,他愿意相信,林晓曦忘记了一切,是上天给她的,也是给自己的一个机会。
  林晓曦废话了几句,好似把肠胃也废话醒了,还真立刻感到肚子饿了。
  她斜着眼睛瞄了瞄路梵,讨好地问:“呵呵,路先生啊,小的肚子饿,能不能赏点东西吃吃啊?”
  路梵淡淡地看了她一眼,撑着手掌从地上起了身,还作势拍了拍身上的灰尘。
  林晓曦看着他一系列的动作,心中很是不屑,地上哪有什么灰尘,以前有钟点工,现在有林妈妈,那是干净得都跟盘子差不多了,他还拍,真是矫情!
  可是心里想的归心里想的,脸上那是万万不能表现出来的,路大财主是她林晓曦的衣食父母,她要敢有丝毫不敬,那就是大大方方地作死。
  路梵拍了好一通才消停,他垂首望了望林晓曦,冷冰冰地丢下一句“洗漱穿衣服,我们出去买菜”就迈着大步出去了。
  她刚睡醒脑子反应有些慢,愣是反应了好一会才明白,他这是让她把自己拾掇拾掇出门的意思,这才掀开被子,慢腾腾地下了床。
  一下床,她就看到了敞开的床头柜,顿时心中涌上一股烦躁的无力,心头一个不爽,伸脚就是一踢,就这么硬生生地把柜门踢上了。
  换睡衣的时候,林晓曦才回过味来,路大财主刚才是不是说的我们去买菜,而不是去吃饭?
  莫非他还想亲自再给她做一顿午饭?
  真是幸福来得太突然,让人一时受宠若惊,无法接受啊。
  不过难不成做饭是路大财主的一大爱好?
  带着这个疑问,林晓曦在等电梯的时候和他搭话也就顺溜多了。
  “路先生你是不是你喜欢做饭?”
  路梵低头瞄了她笃定的脸一眼,摇了摇头。
  林晓曦显然不信,继续问:“那为什么不是回路家宅子吃,或者是出去吃,而是去买菜啊?”
  “现在是下午两点半,你难道觉得前面两条更行得通?”
  “……”
  好吧,是她贪睡的错。
  这男人,除了让人尴尬,就会在别人很尴尬的时候一脸轻松,看得人恨得牙根痒痒。
  咳咳,不过看在他是要给自己做饭,林晓曦决定识大体地原谅他一次。
  “那你为什么会做饭?”
  “我在加拿大自己生活过五年。”
  加拿大,加拿大,最近好像刚听过这地方,是在哪里呢?
  林晓曦皱着眉头想了半天,终于灵光一现——
  那天夏颖在厕所跟她解释的时候,就说自己要回加拿大!
  她抬头看了一眼他的侧脸,心里搞不清楚是什么情绪,有点失望,有点落寞,却又开始觉得他跟夏颖果然感情很好。
  那两人都高端大气上档次,哪像她,简直像一个敲错门的快递员。
  路梵注意到了她的眼神,侧过头来看她,“怎么了?”
  林晓曦赶紧把头低下来,她不想让他感觉到自己的自卑,太令人难堪了。
  “没什么,只是觉得你很厉害。”
  路梵扬了扬眉角,盯着她单薄的肩膀看了一会,“很厉害?”
  林晓曦的声音有些低低闷闷的,“嗯,很厉害,有种万能的感觉,什么都会做,什么都能做好。”
  她开始有点理解,为什么以前的林晓曦会喜欢他了,与这么一个骄傲又全能的人朝夕相处,有什么理由不觉得他有魅力,有什么理由不喜欢他?
  就连现在的林晓曦都觉得,如果不是因为她荒唐的身份和他的没有口德,或许她也没法这么淡定自若了。
  路梵看不见她的表情,只能看着她头顶的黑发,问:“你这是在夸我?”
  “嗯。”
  自从知道了这么多事以后,她觉得自己已经渐渐无法和路梵平静地相处了,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那我是不是应该说谢谢?”
  林晓曦歪头看了他一眼,他眉毛高高的扬起,看起来一脸的兴味盎然,这表情让林晓曦看得有点不是滋味。
  她闷闷不乐地回了句:“不用谢。”
  路梵觉得她最近明显情绪不太对,有种极其不稳定的感觉,想来应当是最近知道了不少以前的事,一时有些接受不了。
  “其实我也不是万能。”这句,是他启动车子的时候说的。
  林晓曦坐在副驾驶,表情晦暗不明的,跟平时大大咧咧的样子相比,让路梵觉得有些可怜,像一只丢了肉骨头的小狗。
  “嗯?”她意识到他是和自己说话,恹恹地转头看他。
  “我不会的事情有很多。”路梵的语调难得的温软,没有了平时阴阳怪气的感觉,这让她莫名其妙有了安全感。
  “你有什么不会的?”林晓曦望着他英俊的侧脸,不自觉地将目光停在了他的下颚线条上。
  他沉默了一会,看神情,应当是在想怎么回答她的问题。
  “一时半会还真想不到。”
  “……”
  她就知道,这人才不会这么善解人意!
  林晓曦的脸看起来很是不服气,倒是比刚才精神了许多,看着也顺眼了许多。
  路梵见她终于恢复了正常,也不再多说,自顾自地认真开起了车。
  他们去了超市,也对,就凭着路先生那夸张的洁癖,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去菜市场,这就是有钱人喜欢的距离感。
  这让林晓曦嗤之以鼻,但又很有些矛盾地享受。
  路大财主利落地推了手推车,大步地走在前面,她看着他修长的背影,突然觉得偶尔这么无良地享受享受别人的老公好像感觉也很不错,于是开心地笑了笑,蹦跶蹦跶地小跑跟了上去。
  “我要这个,这个,这个……”
  好不容易能宰路大财主解个气,她林晓曦怎么可能放过如此良机,那拿起来是丝毫不心慈手软。
  她开心地像一只被放归山林的兔子,所有的精神气都被瞬间提了起来,路梵看了,不免暗暗发笑。
  这个姑娘,也太好忽悠了一些。
  林晓曦拿得欢快,过了好一会,终于觉得差不多了,忙不迭地回头看向推车想看看自己的战利品。
  “诶,怎么少那么多?”
  她看着推车里明显与她刚才的战斗力不成比例的战果,狐疑地看向充当人力车夫的路大财主。
  “其他的那些,审核不过关。”
  路梵口气淡淡的,一边推车,一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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