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家王朝-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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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角解释道:“我让家弟上山打两只野鸡,一来感谢仙师的救命之恩,二来也给他们补补身体,所谓吉人自有天相,能遇到仙师就是我们的福分,大吉大利,今晚吃鸡。”
第12章 放开那个女孩儿()
“那可真是太好了!”程野一拍大腿,显得对吃鸡很感兴趣,他本没打算在此逗留,不过盛情难却,实在不好拒绝,“也让你们看看我的手艺。”
“程仙师还有这般手艺?”
张角对程野的话很是意外,夫子云,君子远庖厨,像程仙师这样有本事的人怎么会亲自烧水做饭?
“话可不能这么说,我纵有仙药,也填不饱肚子,不自己做饭,难道风餐露宿啊。”
程野笑笑,这是实话,以前的他一直是一个人租房,一个人生活,一个人孤孤单单的,说起来有些凄惨,但这样反倒让他烧得一手好菜。
对大多数宅男来说,泡面十八绝技和三十六道点餐大法是最常用的生活技巧,而对于程野来说,自己做饭成了写作之余唯一的娱乐活动。
“这么说倒是有些期待仙师的手艺了。”张角点点头。
说道美食,程野倒是有一些自己的见解,天下之事,最不可辜负的唯二,倾心与美味,皆是不可多得的际遇,向来可遇而不可求,只是对于如今的乱世,战争足以消磨一切,前者为了繁衍,后者为了果腹。
程野笑了笑:“我给你们做一道富贵鸡,保证谁也没吃过。”
富贵鸡其实就是叫花鸡,程野的记忆中这个世界还没有这种菜肴,由于其制造简单,味道鲜美,很适合现在的环境。
张角自然不知道富贵鸡是什么玩意儿,不过其黝黑的脸上还是透出不少期待的神色,在他心里程野似乎已然成了一种信仰,其中不只有感激与敬重,更像是偶像崇拜。
程野却没想那么多,他只是率性而为,认为对方是个可以交的朋友,至于烹饪一说大抵也是出于礼节的客气话,作为聊天的开场白,不曾想对方倒是当真了,不过倒也无妨,做菜自己确实有一手。
自从程野二话不说的救了自家兄弟,张角再没有向之前一样说话无遮无拦,两人交谈时虽算不上毕恭毕敬,但张角确实有唯程仙师马首是瞻的趋势,说起来,这对亦师亦友的伙伴也是交谈甚欢,或许此时的两人还不知道,历史的长卷已经在他们面前缓缓拉开。
少顷,张角起身拍拍身上的土,冲程野道:“仙师,你且在这里歇息,在下去山下借一些辅料来。”
程野闻言愣了下,随即反应过来,这个“借”不言而喻,自然是不告而取,两人相视而笑,程野反倒来了兴致,“我也去搭把手,讨个热闹。”
山阳县城外的集市此时正是热闹的时候,吆喝声、叫卖声此起彼伏。
两人一前一后,走走停停,在一个卖葱的摊子前驻了足,程野捡起一根葱闻了闻,朗声道:“这青葱怎么卖?”
“三钱。”
“三钱?”程野摇摇头,“城里的才卖四钱,看着可比你这新鲜。”
“怎么会?我这可是早上刚摘的,你看,连泥带着土,还有水珠呢。”
“是么,我再看看”程野仰着脖子瞧了半天,忽的又问道:“对了,兄弟,我打听一下,这附近有卖地鸡的么?”
“有啊,前面就有。”
这地鸡便是文人雅客口中的蘑菇,程野故意踮起脚,皱眉向远处张望。
“哪里啊?”
“那不是么?”摊主很是热心,也侧过身子踮着脚往远处指,“就在那里,看到了么?”
“哦,看到了,看到了。”
说着程野道了声谢就离开了,再也没提买葱的事,可就在两人说话的功夫,张角已经悄悄抓了两根葱走远了。
叫花鸡这道菜其实很简单,什么虾仁、五花肉丁、笋片、八角、丁香、冬菇块等等辅料办成馅儿,一股脑的倒在鸡腹内就成,外面在涂上用生抽、料酒、盐、蚝油等配置的酱料,瞧着就垂涎欲滴。
当然,程野二人自然是搞不来这些东西,不过也不打紧,行乞之人哪有那么多讲究,便是一只鸡拔了毛,就着盐巴烤个七七八八,也是难得的美味。
张角腰上挂了个破草篓子,一路顺来的东西全都藏在这里面。
两人小心谨慎,再加上孩子心性,便是游戏一般屡屡有惊无险,程野一副熟能生巧的样子,反倒让张角有些恍惚,难道仙家之人也常常过着苦日子,时常饥不果腹?
“来次够!”
“卡木昂!”
程野间或会蹦出几句这样的话,听语气还颇为兴奋,每当此时,张角都会怀疑是什么仙家的咒语在为他们祝福。
此处离城门不远,眼瞅着也就两里地,不远处,路边不知何时围了许多人,大伙不时指指点点,不知在议论什么。
“唉,真可怜啊,你说这事谁遇上了能落忍?”一个卖菜的大婶叹着气说道。
“可不是么,这瞅着年纪也不大,咋就摊上这事了,怪可怜的。”
“可怜是可怜,不过我听说这老汉是让他家娃克死的。”旁边一个尖嘴猴腮的婶子插嘴道
“别瞎说,小心烂脚底。”
“真的,大家都这么说,可要当心了。”那婶子撇了撇嘴。
程野走了两步又退回来,想来看热闹的习惯也是历史悠久,于是撞了撞旁边的张角,问道:“出啥事了?”
“听说是有人卖身葬父。”
“卖身葬父?”程野眼珠子一转,挤过人群,果然瞧见路边跪着一个不大的小姑娘,浑身脏兮兮的,头上插了一根稻草。
女孩儿旁边放了个门板大小的担架,一头绑着麻绳,系在女孩儿腰上,一个老汉躺在上面,一动不动,似乎已经没气了。
女孩儿微微抬起头,面无表情,只是她的脖颈间、脸上都是些大大小小的红点,众人瞧见了,“哗”的一下慌忙后退,人群很快四散开。
“诶呦,吓死人了,这脸上长得是什么啊?”一个头上顶着菜筐的大娘吓得险些跌坐在地上,菜撒的到处都是。
“无盐女,是无盐女,我们要倒霉了,大伙快跑啊。”
有人这么一喊,周围立时乱成一团,离得近的纷纷扭头就跑,地上多了许多不知谁跑丢的草鞋,更多的人站在远处向这里张望,不时地指指点点。
程野远远地瞧着,皱皱眉,事情似乎有些不妙,可他心里只有两个字。
“愚蠢!”
第13章 无盐女()
程野走了过去,张角想拉但是没拉住,也跟了上来,却被程野叫住了,他的表情很严肃。
“你呆在这里,别靠近。”
在周围人的惊异声中,程野一个人向女孩儿走了过去,他走的很慢,似乎怕吓到小姑娘,四周不时有好心人出言提醒。
“小兄弟,快回来,你不要命了,无盐女是灾祸啊。”
“喂,小兄弟,看不得,看不得,赶快回来。”
这样的喊声此起彼伏,但更多的是担惊受怕的声音。
程野充耳不闻,他在女孩儿身边蹲下来,打量了一下门板上的老汉,此时已经没气了,似乎死了已有几个时辰。小姑娘始终低着头,一言不发,她的头上缠了许多败草枯枝,头发不知被什么东西割断了,显得参差不齐。脸颊与脖颈上都有很明显的红斑,呈向心性分布,再加上泥土的掩盖,瞧着十分难看。
程野伸手在小姑娘额头探了探,引着周围一阵惊呼,他眉头紧了紧,有些发烫。
“小姑娘,你别害怕,我问你,你脸上的这些疹子出现多久了?”程野小声问道,他的口吻与年龄有些不符。
“三天了。”她声音有些沙哑,同时又带着几分青涩,只是这回答毫无生气,就像一个死人。
“头疼么?”程野又问。
女孩儿点点头,没出声。
“有过恶心、呕吐么?”
女孩儿还是点点头。
程野心领神会,这些都符合水痘的初期症状。
水痘是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初次感染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主要发生在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成人发病症状比儿童更严重。以发热及皮肤和黏膜成批出现周身性红色斑丘疹、疱疹、痂疹为特征,皮疹呈向心性分布,主要发生在胸、腹、背,四肢很少。
冬春两季多发,其传染力强,水痘患者是惟一的传染源,这便是程野厉声制止张角跟过去的原因,因为其通过飞沫和直接接触传播,在近距离、短时间内甚至可通过健康人间接传播,感染能力非常强。
就连程野这个身体的记忆中都有对无盐女的可怕回忆,这或许已成为这个世界教育小孩儿的睡前故事。由于水痘发病期间痛痒明显,很容易因挠抓继发感染而留下轻度凹痕,再加上发病时大片的疹子让人打心底瞧着难受,这模样让人忍不住想起前朝的一个丑女钟无盐,这便是无盐女的由来。
程野还在那里细心诊断,周围围观的村民此时已经炸开锅,他们都在替这个无知的小兄弟担心,甚至以此又迁怒到跪在那里的小姑娘。
无盐女就是灾祸,这是大家伙从小听到大的,无论是村里的巫祝还是城里的医师都这么说,那是一群被上天诅咒的孩子,是天生的灾星,他们会害死自己的兄弟姐妹,克死自己的父母,甚至祸害整个村子。
一些上了年纪的老妇人甚至吓得哭了起来,多少年了,无盐女怎么会平白出现在山阳县,这可如何是好?
“把她赶出去。”
不知谁喊了一声,紧接着又有了第二声,第三声,很快,大家达成共识,只要将这个小姑娘赶出山阳县地界,他们就安全了。
于是围在这里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加入了讨伐无盐女的队伍,起初还是嘈杂的嘶喊声,你一句我一句,无奈中带着担惊受怕,渐渐地,声音聚拢起来,那一声声呐喊夹杂了不知多少愤慨。
“滚出山阳县,滚出山阳县。”
小姑娘穿了一件单薄的麻衣,整个人又有些营养不良,瞧着似乎随时都会被风吹倒。她似乎也觉得自己罪有应得,动也不动的跪坐在那里,不哭不闹,不悲不喜,程野之前和她交谈时就已经发觉,她对生已毫无依恋,对死也无所畏惧,这样的人他只在以前的电视节目中看到过,那是战争地区贫民窟里的孩子才该有的心无波澜,因为她的心已经死了。
一些妇人终究看不过去,转身离开了,许多农夫却挥舞起手中的农具,如同驱赶糟蹋庄稼的野猪,只是讨伐声不断,却没有一人敢上前。
他们喊得底气十足,如同城里的卫兵,可终究是害怕的,毕竟谁也不想成为故事中无盐女荼毒的对象。
程野完全能够理解这里所有人的表现,水痘是人类历史上最常见的传染病之一,总的来说危害并不大,但那已是医学体系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事,如果水痘没有得到及时救治,可能发展成化脓性皮肤感染,甚至发展更严重的内脏型重症,所以对于现在所处的世界,传染性极强的水痘就是灾难的象征。
因为未知,所以恐惧。
程野拍拍小姑娘的头,歪着脑袋问道:“别害怕,你叫什么名字?”
“阿姊。”女孩儿道。
“阿姊,放心吧,我能治好你。”程野缓缓道。
听到这话,女孩儿抬头瞧了眼这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公子,灰暗的眸子忽然闪过一道光,只是很快又黯淡下去。
这时,不知谁扔了一块儿石头,落在两人身边,溅起一个土坑,紧接着,更多的石块儿飞过来,一块儿砸在了女孩儿头上,半个巴掌大小的鹅卵石,女孩儿晃了下,还是一声不吭。
蹲在那里的程野也被几个石子砸在背上,外围站着的张角看不过去了,他挤到众人面前,挥舞着手臂,怒声道:“你们干什么,都停下来,这样还算是君子所为么?”
“让开,小乞儿,别碍事。”
张角被推开了,任他如何喊这些话也都是石沉大海,此时的民愤已经到达顶点。
“唉!”
程野叹了口气,缓缓站了起来,他转过身,向前踏了一步,然后身体立正,两臂如抱鼓伸出,右手在内,左手在外叠合,就这样以一个拱手礼定在那里。
他含着笑,任由石子打在自己身上。
众人一时都愣住了,瞧着这个乞丐一般的家伙端庄持敬的站着,笑如春风,恍惚间真如一个谦谦公子。
“住手,都让开。”
远处传来一声大喝,接着是“哒哒哒哒”的马蹄声,众人不约而同的让开一条道,烟尘中,一列马队滚滚而来。
第14章 惹事()
“吁!”
马队有五六驾,在接近人群时缓下来,滚滚烟尘散去,随着几声鼻响,这些人停在程野前方几步开外。
为首一人骑着棕色大马,身穿暗红色布衫,外面套着两当铠,束发,留着浓密的胡子,两眼浑圆,一副不怒自威的样子。他的左侧偏后跟着一个中年人,书生打扮,眉宇间却带着些许屠夫身上的戾气,此时正皱着眉头扫视这里。再往后还有四人,呈两列骑行,均是士兵模样。
“何人在此喧哗?”
大胡子勒马而立,声若洪钟,顿了顿,他又补充了句,“吾乃山阳县亭长徐广,谁敢在这山阳县地界闹事,徐爷扒了他的皮。”
一开口,程野便知道这家伙多半是个兵痞,于是拱拱手道:“大人,误会,误会了。”
“你是何人?”
大胡子听见程野说话,打眼瞧过去,见正是站在人群当口的一个瘦弱小子,他抓了把下颚上的胡子,大咧咧道。
“小人程野,家乡遭了灾,逃难至此。”程野抬头看着对方,脸上带着笑。
“逃难?”大胡子意味深长的哼道:“可别是山上的流寇,想混进城里,到时候徐爷的刀可不长眼。”
说着他拍了拍自己腰上的佩刀,程野徐徐道:“大人说笑了。”
“面黄肌瘦的,瞧着也没那能耐。”大胡子也不想纠结这个问题,转瞬又问道:“你身后的是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