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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部分

金钗布裙-第101部分

小说: 金钗布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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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疑的衣服是旧衣服,那它们就是旧的。它们被地方缴纳上来以后,一直压在库房中,猛可的出头见了天日。晦暗的脸色还没缓过来,仍有点像与时代脱了节的幽灵,连累他们装扮的主人。精神头儿都打了折扣。

    他们人与人的间距保持三到五步,但是步伐不够整齐,似乎走得比较随意,没有受检阅时那么气派好看,而且。人数是不是太少了一点?啊,当然,云华这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军人了,除开血洗京都皇帝亲自检阅那次不提……

    去遥远的北方打战,还要打大胜战,人数却不如皇帝站出来时满坑满谷的仪仗队那么多?装备啊武器啊什么的看起来也没有那次华丽?这是在搞什么!

    “恣汝所问。我为汝言。”七王爷看着云华的脸色,很好心道。

    拔他舌根的!佛祖的话他也敢引来自己用。

    云华恣情而问了:“人不嫌太少?”

    “京中军力要守卫皇帝,本来就不能给他。再说京中子弟也不高兴出去,都是有头有脸、有门有路的,谁去刨这团老根呢?浮余的给他千儿八百,已经很了不得了,亏得云剑兄自己厉害。搜罗了些地痞无赖……嗳,就是给我们吃了大苦头那些。一股脑儿的带出去了,为国立功,地方上也松口气,真真的云剑兄的本事!——京边数省也受命出兵力,这个多,加起来一万多了,敬重圣驾,不能进京,到前边跟云剑兄会合,往北去,北边各省也都有加兵的,那个就更多了,北胡打进来他们先吃亏嘛,知道厉害的,不敢不派足,到时候好几万人,说不定能号称十万大军什么的……肯定看得过。听说南边也征兵,直接解往北边去,这个我就不清楚了,到时候总归不是给余将军、就是给云剑兄罢!不会让他们打没兵的战。”

    人数上就能放心了,云华又问:“服装会不会太差一点?”

    “他们穿得挺好的呀!”七王爷诧异,“你是没见过阿逝、栋勋他们家几位将军带队回来,那寒碜得……在外头好好洗了里外都换了,才敢叫他们进京,不然不说溃匪,小心生生当外地的叫花子给关起来!他们说外面打战嘛,就这样!哪有那么多衣服,再说好衣服也一打就烂了,铠甲还不容易打烂,衣服嘛,能顾几个将军周全就不错了,回来再发好衣服,让穿着回家去炫耀,他们还更高兴呢。”指着山口下头的队伍,“这群人打扮成这样出去,可以了!地方上的兵丁穿着草鞋披着破布条儿就送给朝廷呢!栋勋有一次气得笑说你们空麻袋背米哪?光着送过来,我们装备完了,腰包里给装满饷银,再还你们?——你知道的吧,地方上征的兵,打完了,规矩还回地方去——人家回说你还,也不是都还,哪怕死了的,你敢把死人抬回来呢?杀口猪还落一腔肉,大活人给你,没了就没了,活着回来的落点衣银怎么了?”

    “上次见到的士兵,穿的不是这样的。”云华难受道。

    “上次?皇上检阅的时候?”七王爷笑了,“哪能跟那次比!大内的武衣库怕都要给他们出空了,再都对照着来,管库的要上吊了。你放心,他们得胜回来时,自有更好的衣服叫他们穿了从正门进城。”不再提这事,左看看右看看,“怎么不见云剑兄?这儿辎重队都过来了。”

    一般来说,军队在京都这儿,不管是出还是进,统帅总在最前面,旁边紧紧围绕着亲兵队伍,都是人高马大的小伙子!甭说打了,光看着就美滋滋的,瞧他们高高儿挑着军旗、锃锃亮挎着军号、甸甸沉扛着军鼓,跟唱戏的角儿亮相似的,挑帘子就能给个碰头彩!往后,是最精锐的部队,有些是骑师、有些是步兵,因队而异,总之战斗力最强的那个部队,紧随其后,那股子杀气是浸到骨头里的,人一见就能佩服:哎哟,真是雄师!

    再往后么,主力部队。就像作文章,凤头猪肚豹尾。其实头和肚之间还有个颈。主帅凤头,战斗力最强那个是狼颈,主力部队是猪肚。现实中的肚子里都得藏一副大汤,于是辎重啊伤病员啊什么的就藏这儿了。这还是藏得了的。实在外头打战回来,伤病太重太丢人、怎么收拾都看着碍眼的,就直接留外头,不带回来了。这些都过去,后头再跟两队精灵些的,前头有什么遗漏的,他们帮着拣拣,旁边围观群众还恋着没散的,他们开几句玩笑、唱几句军歌,宣扬宣扬军队替本朝立下的威仪,这军队过得就算漂亮了!百姓高兴、官员高兴、皇上更高兴、下次还请你进出京都、把你作为重点部队培养、给你多批补给银子,将军士兵也都高兴了。

    云剑这儿……好吧,队伍是整编得挺精神……应该是挺精神吧,七王爷也不太懂兵法,就是这么一感觉……重要的是云剑兄哪儿呢?队伍都快走到尾巴了,怎么找不见他?

    “武器什么的都在辎重队里收着是吧?”云华眯着眼睛分辨,“他们自己拿的不多。”跟血洗京都帝王检阅那一夜是天壤之别!衣服什么也就算了,云华也理解在皇帝前面肯定要好看点,平常不能都对比着来,可是武器总得跟上吧,行军这些人背的武器也实在是少,莫非是都在辎重队里驮着?不会像衣服一样放旧了、中看不中用?

    “应该吧。”七王爷不关心武器。

    “他们步子也不整齐。”云华担忧道。比检阅那夜差得太远了!会不会京都无赖们根本不堪军旅?

    “太整齐的是表演给人看的,不实用!真要走起来,要赶速度,还真没法太整齐,只要没人乱说乱笑、没有太多掉队的,就是好队伍了!”七王爷得意的卖弄他在栋勋将军那儿学的常识,并且欢呼起来:“哎,云剑兄!”

    在队尾,穿得并没有多神气、旁边也没有紧紧围绕着多显眼的亲卫,若非他那匹枣骝骏马,七王爷居高临下几乎认不出他来。

    “我送的宝铠他没穿!”七王爷顿时眼泪汪汪。

    “王爷,宝铠是厮杀用的,平常穿着太重。”侍女笑着宽解,“康平将军一定赶路要紧,先将宝铠收着,与北胡对阵时再披戴。”

    “我送的好行袍他也没穿。”七王爷更哀怨了。

    “肯定是怕路尘漫袍,军中又没个好洗涤的所在。”侍女道,“是珍惜王爷的意思。”

    “那我送的人他用了吗?”七王爷睁大眼睛看。云剑低调,不用亲兵团拱卫,那身边也总有几个人吧?会不会只把他送的人留在身边?嘿,这才叫亲香,比用什么衣袍都好!

    “王爷您送的什么人?”云华诧道。

    几个能打的,以便保护云剑。几个伶俐小厮,以便能从生活的各方面及时关心照顾云剑。七王爷是想得很周到的!

    而且慷慨。

    把他新得的妙人儿,龙婴小子,也送给云剑了。

正文 第四十三章 贵人送行

    龙婴老鼠掉进米缸里。

    七王爷那儿的要紧文件,龙婴已经偷看了,并且用他的方法送回他的人那儿去。他是哪儿的人?嘘,可千万别叫官家知道了!就是胡人。是他抓住唐家这个纰漏,叫他族人在北方打一场了。当时主要也就是想挠一把、赚票便宜的、给崔氏皇家闹点恶心,没想到打成了一场大战、持久战、攻坚战?他也心里打鼓,有些儿没底。

    云剑出征,他是高兴跟着去的,又舍不得京城。

    如果说云剑是米缸,京城岂不是一个更大的米缸?那些公子王孙、酒囊饭袋,指缝里情报漏点出来,就够他吃好几年了。京城是重要的。

    但反过来说呢,正因为京城重要,北胡一直没敢放松这边的情报工作,龙婴来,也好,不来,工作也是开展的。而天狼将军如一颗璀璨的星星刚升起在天际,新拉起一支队伍来,战斗力究竟有多可怕、有什么弱点,倒要个好手来探究。

    七王爷提出要把龙婴送云剑,正中龙婴这只小老鼠的下怀。

    自从龙婴投奔了七王爷,七王爷的侍卫团小厮团都说龙婴的好,聪明肯干,体贴懂事儿。这些表扬里头,未始没有真心,可一听说要选人去从军……呃咳咳,谢谢了您哪!死道友不死贫道,把别人推出去当这个差才好。于是纷纷推荐龙婴,在龙婴面前还甜甜的表功:你年青人,碰到这个机会真是难得啊!天狼将军身边出这趟差,多风光,完了回来,就手儿的高升哪!平常要高升哪有这么容易?年青人你真是赚到了。不用感谢,抬举你是我应该做的。我们么,呵呵。老了,不想那些风光了,把机会让给你们这些小孩子吧,呵呵……

    七王爷也知这是趟苦差,跟选中的人说了,回来高升,真的高升!胸脯拍得山响。七王爷“那方面”名誉不佳,但人品是很靠得住的!

    龙婴就跟别人一起从命去了。

    到得云剑身边,他明显感觉到不一样。

    在锦城,他也曾见过云剑。也知是翩翩浊世佳公子,绝非池中物,但进了军伍。顿时气势又不同。好比一把玉剑,只是礼器,你也知道它玉质好、雕工好,但也仅限这样了,一朝开了刃。那又不一样讲——拿玉作比,也有点不太贴切,玉质摆在这里,撑死了也达不到铁器的打击效果。而人这种东西,从佳公子变为杀人利器,说容易真容易。只在一眨眼间。

    龙婴暗自看云剑,着实了得。于享乐之风至上的京都,大部分人宁肯烂死于此也不去外地讨生活。他竟能拉起一支精悍的队伍带出去。

    这队伍分老京军、京畿辅军、新京军三个组成部分。

    老京军拨出的一千多人,有一些是像龙婴这样没根没蒂没关系、受长官指派,不敢不从,但有八成人员,真是京都一夜亲见天狼将军威仪。热血沸腾,愿意追随云剑建一番功业的。龙婴冷眼旁观。这些人,有胆色、有魄力、有进取心,至少能胜任一个百夫长。

    京畿辅军送来的一千多人,京都那夜基本没直接领受云剑指挥,但短短时间内,云剑能向他们陈说边境基本形式,在稳定他们心情同时、提升他们士气,这份领袖才能也非同小可。据龙婴观察,三天,最多三天,云剑已背下他们所有名字,而且基本能一一对应。将帅如此,士卒能不用心?

    新京军的六千人,则更值得一提。所谓新京军,乃是血洗京都一夜刚被编入京军的。说白了,就是云剑亲自招募的地痞无赖们。早在赴京赶考时,云剑优游结交,结交的不是权贵,却都是街头的英豪。一个介绍一个、一个传一个,最后几乎全京的地头蛇,但凡有点志气与眼光的,都赞云剑一声好。那时唐家反迹未显、帝心隐忍未发,云剑不过白衣,那些难调难伏的地头蛇们,却已全认云剑是一个“有意思”、“够朋友”的西南俊杰。最多有一点芥蒂是:嫌云剑太光明磊落,而地头蛇要在当地讨生活,总要使些手腕、在大片灰色地带中周旋,云剑的某些理想,会不会太好高骛远了?

    谁知皇帝对唐家的一战,突然爆发。

    唐家历年来着意与上流各家族结交,布下的关系网已经盘根错节,宣战之前,栋勋将军以细腻非凡的心思,剥除可疑人员,全都加以软禁监视,京军可战的力量,顿时只剩一半,还要优先保护在帝驾前,能分出去追剿唐家的,就少之又少了,皇帝本想调外地可靠的兵力回京,是云剑说这样容易打草惊蛇,京中愿意抛肝沥胆铲除奸佞、保护皇上的义士甚众,靠他们,就足以全擒唐家势力押至帝前发落。

    这些义士,便是无赖们了。

    唐家有大量护院、家丁,不少其实也是无赖地痞们出身,但他们受唐家酬劳优渥,自认为地位高了,像跳出淤泥的泥鳅,已不肯与淤泥里的伙计们同列,且要仗着唐家的势,欺压欺压伙计们、找伙计们要些奉承孝敬。而唐家主事的,走军政高端路线,视地方上流氓们更不看在眼里了。流氓头子们反要巴结他们,逢年过节备下重礼,他们肯收,就已经给面子了。流氓头子们当中,好几个是具备真本事,也不想一辈子当流氓头的,但唐家主事的一点也不想看、不屑看他们的本事,不给他们由灰而洗白白的仕进之路。流氓头子们怒了,趁他们出事,墙倒众人推,跟着天狼将军,揍他们丫挺一狠的!流氓集团中或有不同意见、二三其德,然而小流氓最怕的是中流氓,中流氓最怕的是大流氓,大流氓最怕的是流氓头,流氓头子一下决心、一发话,层层辖命下来,流氓们仿佛松散的铁环咔啦啦卡死在一起,就成了一件可用的凶器。

    他们平常惯玩就是阴的,对于对手下三路在哪里,了解得很,巷战墙头战、搠眼撩阴,熟极而流。云剑又把他们战斗力提升到了一个全新的水准,创造出血洗京都的奇迹。

    在龙婴看来,这不是奇迹。

    设若汉人每座城池都有一个云剑,每个云剑都能尽情发挥,北胡还是远远逃跑,越过极北的雪城,去追寻传说中无限辽阔的草原,别再想着往南讨便宜了。

    幸而天下并没有很多云剑。就这个云剑的才能,也无法尽情的发挥。

    如果能拿出更优渥的待遇、甚至仅仅面向大众作出更可靠而优渥的许诺,云剑就可以从京城带走更多的兵,但皇帝没给,云剑也没有权限。

    给已有的这些兵更好的装备,他们也能发挥出更大的威力,但是同样,皇帝没给。云剑已经作出最大努力,辎重队里冬衣份量是充足的、枪剑也都不错,但这些装备仍远远比不上皇帝旁边摆样子用的侍卫。

    真可惜,北胡那儿,待遇最好、最受尊敬的就是真正拼杀的勇士——也就是战士。他们是男人中的精英,是掠夺别人财富的力量、是抵抗别人袭击的屏障,是全族的财富创造者和守卫者,配受这样的待遇。亏待自己战士的民族,不是自杀是什么?汉人自诩聪明,偏偏于此事每每犯浑,算是有小聪明而无大智慧罢!纵出一两个能人,无补于大局。

    龙婴笑眯眯的随军出山坳口,见到平台上有送行的贵人。

    一定是贵人,因为远远看上去,车马真正不错,侍候的人也有好几个。

    这么远,看不清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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