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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金钗布裙-第11部分

小说: 金钗布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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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句话就上道了。云华亲自拿丝帕印了印她残留的泪痕:“我也知道,这儿委屈你良多。我自己是个病人,也无法了。你且看着,再服侍我一阵子,外头若有好机会,只管去,我断不耽误你。”

    乐芸吓得又跪下磕头:“姑娘折煞乐芸!乐芸再不敢生歪心了,一定尽心竭意服侍姑娘!”

    “起来。”云华道。看乐芸不从命,多补一句,“我病得这样弱,你还非要我拉你不成么?”

    乐芸只有起身。

    案上那盏灯,灯芯越烧越低,暗到似乎无可再暗,焰舌舐着油面,倒“呼啦”一下亮起来了。云华望着它,若有所思,微微笑道:“你去剔它罢。”

    乐芸应了一声,去取剔签在手,云华静道:“小小姐来访我,你也晓得罢。”

    乐芸不知所措,“嗯”一声老实承认,旁也不敢说什么。

    云华倚在床头,瞥至残灯复明,徐徐道:“你说要尽心竭意服侍我么?”

    外头又是个闪电,乐芸赶过来要替小姐捂耳。云华却抬手,反把她的双耳护住了。这样不应该的恩宠。瘦弱的双手,不容拒绝的气势。

    这一声雷并不很大,乐芸却相信自己的耳朵一定还是被震聋了。双手松开,云华对她笑着,一字字道:“我给小小姐讲的故事,你还记得罢?讲给我听,哄我睡觉,如何?”

    灯影帘影,柔柔遮去了云华脸上的病色。她一双眼睛,刹那里仿佛有闪电的余晖,那样明魅妖丽,乐芸看得呆了。

    门口,洛月叩问:“姑娘。大少爷来探姑娘的病。”

    都入夜了,还来做什么?云华忙道:“替我更衣。”一边遗憾,今晚这故事,是听不成了。

    大少爷谢云剑的声音在外头响起:“自家兄妹,六妹妹快别烦扰,伤了病体,倒是为兄不是。”语意幽深如一泓潭水,令人看不透。幸而是春夜的潭,再深,也漾了暖融融波光,令人颇可沉醉。

    云华沉吟。说是自家兄妹,一个是大房嫡长子,一个是二房庶妹,往上数到第三代才同父,仍不同母,似乎未可不拘礼数入夜披亵袍倚床相见,便还叫取出门衣裳来换。

    “快别了。”云剑在外头的声音,不晓得有多么贴心悦耳,“放个帘子,我在帘外跟妹妹说话就好。妹妹体弱,切勿劳顿。”

    云华还是不敢答应,云剑笑了:“快放快放!不然我这就闯进来了!一、二——”‘

    十足无赖!偏偏气定神闲,叫人怪不得他!云华忙忙挥手。乐芸和洛月一起划下帘帷。

    云剑是等帘帷划定了,这才跨进门来。乐芸掇一只黑漆描金福磬纹靠背椅请他坐,动作里有那么点儿受宠若惊。毕竟大少爷能有几次主动来六小姐屋里探病啊?更别说这个钟点!

    举城最受迷恋的贵公子,没有之一哦!乐芸悄悄的、用力看他,多看一眼都是赚到。喂,为什么有人可以长得如此赏心悦目,眼角眉梢,每一段都是风流逸致?

    云华的呼吸,难得有一点点局迫。

    外头大雨将落未落,沙沙的风吹叶响,在云华耳里,却仿佛是风吹雪落。

    那一年,雪下得那么好,铺了满地,便放晴了,叶上蓬蓬松松都积着雪,风一吹,这里一簇、那里一簇往下落。大少爷逗着七小姐玩儿,和身往平整诱人的雪地里一扑,起来时,地上清清晰晰一个人印子。“哟,地上也有个大哥!”七小姐拍手笑。

    而后他们就走开了。

    明珠经过,神色也没有太大波动,只不过行进的方向,稍稍有一点点偏差,离开了平整、又扫净了雪的石板路,走到这雪原里来,看了那雪上塑的人形,看得那么细,而后就蹲在人形的脚边,闭上眼。

    闭上眼,就仿佛这雪人印儿,同活人无大差别。

    一声响动,似足音。是谁走来?她警觉的睁眼,雪原寂寂无人,只有个雀儿在树丛中飞起,惊落叶上的几蓬绒雪。云华跳起来,就从立足点之下,捏个雪团,搁在地上滚,越滚越大,把什么足迹、人印都毁了,滚得她面颊绯红,额上微微的渗出汗来。柳燕儿跑来问她:“明珠姐姐!芋大娘问那批受潮的布料,您几时过目。”

    明珠应道:“我就去。”便走上石径来。

    “姐姐您堆雪人儿吗?”柳燕儿好奇的瞅着那又圆大大、半人多高的雪球。

    “可不是么。”明珠轻描淡写的带她转身,“咱们去看那布。”

    柳燕儿还是忍不住瞟那雪球一眼,心想:“明珠姐姐难得玩这个!”也就抛到脑后了。

    那雪人胖乎乎的身子,一直就留在那里,直到雪化了,也没有安上脑袋。许多人、许多事,永远也没机会安上脑袋。

    那天晚些时候,明珠回到院子里,窗台上抓了团雪吃下去,碧玉见到了,惊道:“做什么?”

    “热。”明珠笑,

    “能有多热!你怎不把那品月缎坎肩儿脱了。”碧玉眼珠一转,轻快道,“不如我们收些雪到冰窖里,天热时候取出来拌糖吃罢!你看,往常我们都是用冰,吃时倒也可以捣碎,但或许还不如这雪,另有风味……”立即卷起双袖奋力实验。明珠在旁边骇笑:“扫那梅花上的雪,或者松竹上的!嗳,虽说都是雪,你就窗台上铲起来,四小姐知道后不肯吃呢——”

    这事就告一段落。在那人的脚印边,像小雀儿般蜷着憩一息,是她一生最疯狂的感情流露。真的要去向大少爷献媚卖好?不不?求老太太把她赏给大少爷作妾?不不不!去到那大少奶奶底下服低作小看脸色?她老寿星找砒霜吃呢!

    这件事也就过去了,雪化无痕。云华一回神,前生后世两茫茫,紧挨着窗子那一大株合欢树,给风儿摇得像在哭泣,帘钩拖着长长的流穗。那个人。那个潇洒俊逸的人,坐在帘外,怜惜的问:“六妹妹的病,昨儿凶险了一场?”

第一卷 锦衣昼行 第十二章 灯中诱受

    雨落了下来,一滴滴,大是大,倒没原先厚云和闪电预示的那么狂暴,像是天上神仙小气,珍珠口袋只拉开一条小口子,着那大粒珍珠疏疏儿的撒向人间。

    云华耳听着“啪啪沙沙”的声音,拨乱了心弦,口中答:“只是旧症反复,劳大哥挂心了!”

    云剑叹道:“气息还是乱,妹妹身子毕竟太弱了。”

    云华索性不敢说话。

    “对了,芙蓉花开得真好!”云剑道,“你嫂子红白各拣了一朵,很是喜欢。”

    “嫂嫂喜欢就好。”云华轻声回应。

    “都说草木感应天时地气,总要有旺盛气息滋养着,才能放芽鲜妍。”云剑道,“我见花儿开得这样好,想妹妹此地一定福旺。妹妹的病,也肯定快好了。”

    “借大哥吉言。”一阵狂风,吞没云华的尾音。雨势此时才真正发威,哗啦啦如整盆水向下倾倒的一般。

    “妹妹休息罢。”云剑欠身而起,“为兄告辞了。”

    “这样大的雨!”云华急道,“大哥等雨缓些再走吧!”

    云剑又笑,这笑声放肆了些,带着男性特有的雄浑魅力,让寂寞的病室都温暖起来。他道:“六妹妹。大哥不妨的!”

    无畏的踏入急雨中去。

    小厮急步跟上,拔高嗓门,竭力要盖过雨声:“少爷!花厅是这条路!”

    “我不去花厅。”云剑大笑着喊回去。

    “那么?”小厮可怜的眨巴着眼,纵有雨蓑雨笠,也还是满脸的雨水。他拼命踮高脚尖给云剑打伞。

    “这种雨,伞有何用?”云剑不屑的把伞柄拔到一边,“蠢材,你不看这是出府的路?”

    “出府?”小厮一发糊涂了。照规矩,山上和亲朋好友们聚完了,回府还要谢家人自己吃顿夜宵,这才是真正的家庭聚会,但凡谢家子女,不容轻易告假。大少爷前几年也没逃过席啊。

    “回头告诉大少奶奶,我今晚不回去睡了!”云剑给他抛下这么个命令,拽步出腰门。

    腰门外,立着一个须发如狮的强壮男人,面上一道长长刀疤,也没使用任何雨具,只是铁杵一般立着,护着一匹马。那马倒是精心藏在阔大屋檐下,一滴雨也没溅着,正嚼着干豆子。

    “影!”云剑叫了一声。

    “是,公子。”那大汉顿时答应,腔调很怪、舌头很硬,不似本朝本土子民。

    他牵出那马。暴雨而今是无遮无拦的浇在了骏马的头上身上,溅起一层水雾。骏马只是睨了雨雾一眼,神情之不屑,同它主人一式一样。影将辔绳递给云剑,云剑偏腿上鞍,纵马而去,影就跟在马后奔跑,竟跑得跟马也不相上下,“啪啪”一双大脚,溅起一路水花。

    谢府在锦城南边的明绍坊。这一主一仆,一口气跑到西边,风吟坊,这是僧道侠娼、三教九流,五花八门,聚集勾留之地。这里的歌一向比明绍坊更劲、酒一向比明绍坊更辣、泪一向比明绍坊更烈、笑一向比明绍坊更响,就连雨,下得也仿佛比明绍坊更狂。

    云剑打马一直跑进风吟坊的一道门里。

    这扇门造型很别致,像一只蝴蝶,扬着两只怪俏丽的翅膀。人家的门前刻狮子,它这儿却刻了两个美人儿,都高髻披纱,那纱衣当然也是石刻出来的,却难得石匠那般巧手,看起来简直轻软得比真纱犹甚。在天好的时候,这只蝴蝶、这两个纱衣仙子,映着灿烂阳光,简直像要飘飘飞去。

    即使现在雨这样泼、风这样刮,它们也仍然一派飞翔的姿势。甚至,天气越恶劣,它们越要飞,像风吟坊的很多生命,泥泞里都扬起头来,气魄比天晴时还更勇敢。

    云剑打马入门,一条石子甬道,窄得仅供一马通行,两侧还密密栽的都是修竹,竹梢都伸到道上来,尖尖的迎着骏马的眼睛,马不得不放慢步伐、耐下性子小心前行,走不数步,前面一段朝西方向的竹子却全被截去了,只留下尺来长一段光秃秃的杆子,骏马高兴的嘶叫了一声,通过那一段时总算可以快跑几步。

    甬道尽头,是一座小小的、拱拱的桥,白石砌就,白得像雪,拱起腰的样子就像只嗲极了的肥猫。桥下一湾水,没有种莲叶,坦荡露出水面来,是绿色的,尽着风吟坊所能有的气力那么绿、那么艳。那是水底青荇的颜色。

    桥的那边有座屋子,还有两个小童子。小童子是听见马蹄声就跑出来了,肩并肩笑嘻嘻站在桥头,等着接缰绳。四只手,像四瓣雪白的花儿。

    他们穿的是一模一样的白衣,衣领缀着茸茸可爱的毛毛,每人撑一把伞,伞上画着胖乎乎的小狐狸。他们长得也像小狐狸,笑起来就更像:“大公子偏是这样的天气爱跑来跟奴们寻开心!”是抱怨,然而抱怨得娇媚入骨。

    云剑一笑,把绳头抛给了他们。

    那座小屋,闪着眼睛。静静等着他。

    人有眼睛,所谓明眸善睐。水也有眼睛,所谓水似眼波横。小屋也有眼睛:黑漆漆的夜晚、黑漆漆的小屋,就像一个冷清的盲人。但若灯点起、窗口有光透出来,屋子便有了精神,如人的眼眸中有了光彩。

    窗户就是一座屋宇的眼睛。

    而这座屋子,窗口留得很小很小,细细的,有如一双倦眼,似睁非睁,拐子纹的窗格子,一格一格都嵌着不规则大小的琉璃,青碧色,仿佛异域美人的眼睛,清媚醉人。

    屋子的门没有关。

    确切的说,根本没有门。

    只有几串竹叶,碧绿生青,似乎就是朝西那段路上刚砍下来的那些,编成了帘子,悬在应该是“门”的那块地方。大雨借着风势,毫不把这点阻拦搁在眼里,放肆的就扑进屋内——扑进了水里。

    是谁说,“屋”里,就一定要是地面?

    这座屋子里,墙内,门内,也还是水,比外头那一湾更清、更艳,水上飘着几盏琉璃荷花灯,微微荡漾,艳得几乎要死在了这泓水波里。

    除了灯之外,水面上还有一样东西:桥。

    很窄很窄、很细很细的桥,平平贴着水波,似一失足就要淹死在水里,那却未免死得也太艳丽了,因为它比那琉璃灯更绝,竟是血一般的红石,一粒一粒砌出来。灯光一映,它更有了啼血般哀艳的神色,宛转的桥身,就仿佛美人垂死而无力的裙裾。

    这裙裾通向水中央的一只“宫灯”。

    屋内最明丽的灯光,也就是从那宫灯中透出来。

    它有八面,冰裂纹、亚字纹、龟龟纹、万字纹、步步锦,每一面格纹都玲珑剔透,捧出格心图案,八仙过海、麒麟踏云、天马追风、岁寒四友,每幅都活灵活现。可惜格后都蒙着芙蓉薄纸,影影绰绰,叫人看不清灯里的情形。

    云剑就是踏着纤艳欲死的曲桥,往灯里走,每走几步,就自己扯下一件衣服,踏入灯门时,已经只余一件亵衣。

    ——对了,这“灯”倒是有门。

    步步锦麒麟踏云的那扇格子,麒麟脚下踏空了,原来是给云剑留的一线门。

    云剑进去,就把脚上的鞋子都踢了,赤着一双足,踩在地毯上。

    “灯”里原来是一座小小的暖阁,烧着极好的炉火。整个阁子地面,都满铺裁绒毯,绯地,葡灰团花的外边、驼色蔓草的中边、毯心织如意天华图。

    云剑湿脚踏上干燥柔软的裁绒毯,舒适得简直要“唔”一声。至少价值千金的毯子,可就被他老实不客气的踩湿了。

    暖阁主人懒洋洋道:“你专能糟蹋东西。”

    与其说是埋怨,不如说是一个呵欠。像迟迟春日,阳光那么暖,花那么香,花粉抖下来玷污了洁白的莲花瓣,花下的石鲢吐了个泡泡,就是这么样的呵欠。

    主人的模样儿也懒,俯在炉前,像是被烘得一丝力气也没了。天空一样碧蓝的缎子斗篷披在他身上,映得他面颊肌肤更如处子般皎好。他的眉毛很清、眼波很倦、睫毛很长。

第一卷 锦衣昼行 第十三章 胭脂香汤

    两个小少女,只比先前的小童子大一点点而已,梳着双丫髻,戴着香喷喷的桂花,吃吃笑着闪出来,偷看一眼谢云剑俊秀的脸,很羞涩的垂下眼睛,看到亵衣下的线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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