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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部分

金钗布裙-第69部分

小说: 金钗布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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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咱们府里最差的,恐怕就是这个了。”乐芸去飘儿房里取了米粉来,叹道,“飘儿都不想用呢!”

    “飘儿脸黑。”飘儿嗫嚅。“涂这个……没用。”

    没用是说轻了。飘儿个人认为,她脸上抹一层米粉。像马粪蛋上洒了一层霜其状惨然。她等级够不上府里配发高级铅粉,宁肯自己贴钱去小贩摊头买那种比较青涩、但至少遮瑕能力更强的铅粉!

    云华对着菱花镜看了看自己。

    从前作明珠时……唉又要提从前作明珠时候!小巷子里上来的,太阳晒坏了皮肤,也靠铅粉,才能抹得白白的,但像碧玉、乐芸、洛月等人,凭怎么晒,天赐一张白皙的皮儿,云华是觉得用铅粉遮着,可惜了,当年不好劝人停粉,如今她自己也有娇滴滴的好脸皮,在自己身上试起来,总可以吧!

    病养好了,二月春花初绽的嫩脸呢!

    云华试以米粉极轻极淡扫了一层,问:“就这样,如何?”

    “小姐您千万别就这样出去。”乐芸骇道,“裸着一张脸跑出去,跟小丫头似的,太太见着,不怪您,可得打死婢子们!”

    太违背世俗,果然是不行吗……云华心里一拱一拱的,不知是不是春天的作用,令得六小姐遗留的叛逆精神发芽作祟,她想作个任性的小女孩儿。

    手却毕竟依乐芸所言,又重些扫上一层。

    这就很明显看得出上过粉了,而且,脸部表情如果过大,说不定会有粉“簌簌”的落下来。

    这就是米粉材质的坏处。

    云华心念一动,吩咐道:“去四小姐那儿借个雾洒来。润兰花的,最细的那个。”

    兰花喜润泽、但又怕湿,原是山中雾气浓重的地方才长得好,根下要是太湿呢,又会烂根了,水份很难控制,所以挖得一苗好兰难,移回圃中要养得好,就更难了。云舟想出个法子,定制了一批极细极细的花洒,喷出来不是水珠,而是水雾,专给兰花润一润叶,却不至伤了根土。

    乐芸去了片刻,果然借回雾洒来,笑道:“四小姐道,回头咱们养活了兰花,叫四小姐来看看。”又捧出一本画册,“四小姐道,书坊新印的,给小姐您捎一本。”

    云华便叫洛月和乐芸两个去清洗雾洒,装进净水、点一小滴蔷薇露,自己翻看画册,原来是应时的春暮行乐图,连绵六帧,每帧配一句话,“燕子呢喃。景色乍长春昼。睹园林、万花如绣。”,翻了一半,洛月乐芸回来了,云华拿起雾洒,试往脸上喷雾,再用丝绵压匀,粉却又粘落到丝绵上。只好往脸上又上一次干粉,再喷雾,丝绵先抿一层粉在上头、方往脸上压,如此不至把粉粘下来,脸上也拍匀了,这次倒粘得牢,且比铅粉果然清透。乐芸还怕等水干了,米粉仍然要掉下来,云华也担心,歪着等了半天,把画册翻了几遍,不料人的皮肤原本就是一天到晚会分泌油脂的。云华这个身体的年纪,也本在分泌旺盛的时候,渗出的细小油脂,肉眼是不太能看见,它自与米粉交融,竟牢牢吃住了,效果那叫个好!乐芸仔细看,都不得不承认:“不像敷粉,倒像小姐天然有这么好的皮肤似的。”

    ps:

    袜带失落

    “恰风也停了,便起身,在地上以石榴花瓣砌字,砌至‘海棠经雨胭脂透’,才到‘胭’字,风又起,一地花瓣都卷去。云华可惜的‘呀’一声,看花去处,一片嫣红,却落向天苍色长衫上。”

第一卷 锦衣昼行 第九十四章 袜带失落

    米粉试验,初步算是成功,只不过颊上红晕毕竟给盖住了,脸色嫌太白些。洛月拿胭脂来给云华扑,云华又想出个新主意,在上第一层米粉时,便扑一点点胭脂,再将水雾米粉盖上去,看起来,胭脂是含在米粉中间,模仿了少女那种白里透红的质感,更显自然,又比天然的红晕更鲜明,可说是借了化妆之利、而无化妆之害。

    云华兴致勃勃叫丫头们也试试。

    飘儿不行,她的皮肤确实太黑,用米粉,那就不是白里透红了,而是白里透灰。洛月也不行,她的皮肤偏干,纵然用了水雾,也还是压不住。唯乐芸与云华肤质相近,用下来也不错,云华欢喜道:“我还担心石榴会上只有我一个用这种妆呢。正好你陪我!”

    乐芸大骇:“我的小姐!你要这样去见公主?”

    “我上过妆了!”云华强调,“看得出来上过妆的,不算失礼!”

    话说得也没错……可是话根本不能这样讲的好不好!大流审美观毕竟摆在这里。人家太太小姐雪白鲜红,唯她亲近自然……什么自然,明显是失分好不好!不失礼又有什么用?

    “小姐你这样,人家会觉得你不好看的!”洛月急了。

    “小姐是故意的?”乐芸若有所悟。

    云华微笑。

    是故意要造成“上过妆,但上得不醒目。不失礼,但是失分”的效果。因为她十三虚龄,也到了可说亲的年纪,石榴会上,全是女眷,最容易萌发求亲意向,搞不好就敲定了。可云华心里。还没有看到哪家公子想嫁呢!所以最好别让女眷们看上。这样清浅的妆容,仿佛还是个不解人事的小女孩,女眷们应该不会生出“这姑娘长大了,可以提亲了”的想法吧?

    配着妆容,云华的发饰、衣佩也都走这种风格,看得出打扮过,但都稚嫩一点儿,不够吸引人。

    本来就没人打算在石榴会上把云华推销出去,所以对她小心过头的刻意低调,也没有太在意。最多云舟凝了她一眼。云华眨眨眼睛:“四姐姐今天太美了!”叹道,“我要是姐夫,守在园中。化作一棵石榴树,也要看姐姐一眼,今生无憾。”

    云舟弹了她一下:“胡说什么!”心里甜蜜蜜的,当云华今天低调,是知情识趣。特意要让她这个准新娘子出风头,领她这个情,再没多想。

    这王爷府,自太守围起来翻修,还没一位女眷见识过,今日来看。门楼高耸,屋宇轩昂。洞户相通,花木久缀庭中;连檐重阁。桌椅摆列堂上。一条雨道花砖砌,三尺高阶琢石成。风亭月栅,水阁下临清涧;杏坞桃溪,云檐上倚碧空。朱槛雕栏畔打叠生云怪石,绿柳密锁寻芳路;塘曲岸边堆漫奇花艳蕊。翠荷低笼老鱼窠。果然比往日不同,听说里头有公主心血。更啧啧称赞。公主还未露面,她的四个宫娥出来招呼女客们,但凡脑袋灵活一点的女客,都围定了宫娥们,千般献媚、百种讨好,身手差一点的,还挤不进去呢!

    云华也没打算挤进去。

    新府落成,恰值石榴开放,本来就该看看楼榭、看看花叶,人挤人的陪笑,却是作什么呢?那些宫娥们被围在当中,也是可怜,备宴已不知劳累了几何,宴成了,这样大热天,还要被一团火的包抄应酬,同明珠一般劳碌命,想想都伤肝,云华同情的眺了一眼,带着乐芸溜开去,也没人理她。

    六月的和风,甜美而干燥,使足气力搬运着热火,但热火还堆积不起来,这边刚燃起来一点儿、那边又吹散了。风还在浩大的吹,有花朵结出白色种子绒球来,一丝丝被吹开,芥子那么小的灰色种子,束在雪白的、长长光亮的白绒中,顺着风,轻快的远远飞开,好像能飞到无限远的样子……其实能出了这个园子就算好的了。再远,也远不过锦城。

    云华与乐芸一路认着花草,兰花、百合、芍药、木槿、龙胆、霞草、锦带花、蛇目菊,走着走着又是一圈儿的石榴,开得比石榴会那边的林子还红火,但偏远了,就没人来理它们。云华叫乐芸铺块帕子在石头上,嫌硌,又叫旁边满满采了一把逼汗草,好铺在上面。乐芸边采着草,又笑道:“不如掬落花来铺?”这边石榴原来与石榴会那边品种不同,开得早,正鲜妍时候呢,又忙忙的落了,似有的明慧女孩家,越是开窍得早,越是死得早。云华心中感慨,怜这一地的落红,摇摇手不叫乐芸垫在石头上,单在草上铺帕子坐了会儿,又想着云舟送的那册子,上头六句话似是词,却又不全,想了半天想不出是哪首词牌,恰风也停了,便起身,在地上以石榴花瓣砌字,砌至“海棠经雨胭脂透”,才到“胭”字,风又起,一地花瓣都卷去。云华可惜的“呀”一声,看花去处,一片嫣红,却落向天苍色长衫上。

    是唐静轩。这片地界,原为太守家别院。太守家院子,原靠着这片园子。这一角,跟好几处边角一样,许多花树没种齐、亭榭也没修好,为公主设宴的缘故,工人只好先停工。太守还怕有差池,叫几个亲信好好巡防。唐静轩也从书斋里被拽出来,到这边看看。

    谁知就看见一个乌油油双鬟的少女,面颊如新出水的小荷般粉嫩,眉毛漆黑修长,与时下所有浓妆都不同,别有清新怡人处,正以落红砌词句,砌一句,唐静轩读一句,读得一半,风忽起,将她纤手刚安顿过的花瓣,片片吹起,拂过他衣襟肩头。

    云华乍见唐静轩,却是振风塔里见过面的,心中有鬼,顿时后退一步。乐芸护在云华身前,喝问:“你是谁人?!”

    唐静轩答非所问:“这是王雱的锦缠绊。”

    云华回身就走。

    唐静轩急伸手:“这位小姐,在下怎么像是哪里见过的?”

    乐芸“呀啐”一声!

    唐静轩忽想起来了,失声道:“你是——”

    云华只怕他叫出池影,局促跪向地上:“姐夫恕我!”

    唐静轩果然是看她像池影,听她一叫姐夫,才把身份对起来:原来她既扮过池影,实则是云舟的六妹妹。过年在慈恩寺梅林里,见虽也见过,隔得有些远,云华又是浓妆,唐静轩反记不清她面目,故此先想起池影模样,听她叫了称呼,才认得是妻妹。

    当下乐芸也知道他是唐静轩了,也怕他叫出云华扮池影的旧事,忙忙跟着跪下。天底下还有比娇滴滴小姨子和俏生生大丫头一起跪地,更值得垂怜的事么?唐静轩“你是”两个字才出口,舌尖转了转,笑道:“你是六妹妹,跪着作什么?快起。”一边客气还礼。

    云华局促着立起身,乐芸还不放心:“四姑爷……”又不知该怎么措词。难得这丫头也有猫儿咬着舌头的时候!

    唐静轩笑了笑:“梅林初见六妹妹,到这儿一时竟认不出,六妹妹勿怪。”

    “是么?”乐芸高兴了,“四姑爷梅林才是第一次见我们姑娘?”

    “自然!”唐静轩道,“谁要说那不是第一次,在下都绝不答应的。”

    说得清清楚楚,他是认出池影了,只绝不向人提。

    云华深深福了福,回身告辞。唐静轩又挽留:“一阙词还没砌完呢。”

    乐芸“噗哧”笑了,云华也失笑:“何必非砌完不可?”因怕羞,声音是放得很轻的,只说了这么一句,却觉得跟姐夫面对面这样轻声说话,更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在里面,转过身,举袖掩面走了,乐芸急急向唐静轩一福,追云华而去。

    又一个十多岁小童子过来,却是江边文社老想跟池影搭档的那位,瞥见云华临去的一个侧影,倒是眼尖:“哎,那不是——”

    “你认岔了。”唐静轩截住。

    “可是……”小童生迟疑。

    “一定认岔了。”唐静轩又编个借口,把他支开,自己也正要走,却见石边落着一条绯红细带子,上头绣着小小的金色花朵。

    云华急急逃出去一段路,停了下来。乐芸问:“姑娘,怎么了?”云华脸红了红:“你看周围有人么?”乐芸果然探了探脖子:“没有人。四姑爷也没追上来。”

    云华扶着乐芸的肩,缩在花丛中道:“你替我挡一挡。”

    乐芸忙拉起裙摆替她挡着,口中问:“姑娘哪里不对了?”

    云华的脚上不对。她左足的袜子,都要滑到脚底下了,必须提一提。

    大家闺秀,指尖或可示人,足踝却不可公开。提袜子时,总要躲一躲的。

    云华一摸袜子,脸色又变了。乐芸背对着她挡在她前面,东张西望提防来人,看不见她的脸色,但觉扶在肩上的手紧了紧,便回头问:“姑娘怎么了?”

    云华苦笑着把左足跷给她看:“袜带失落了。”

    像锦城大多数姑娘一样,她穿的是布袜,制作或许比普通姑娘精致些,穿法却都一样,兜到脚上之后,足踝那里,是要用带子扎住的,否则就会滑落下来,一直滑到脚底板下面。

    ps:

    龙婴认姝

    “乐芸看枝上袜带结个络子,还疑是哪家女人手艺,听远远足步踏响枝子,见天苍色衫角离去,方信是唐公子”

第一卷 锦衣昼行 第九十五章 龙婴认姝

    乐芸“呀”了一声:“莫非是丢在……榴花那边了?”

    云华走去榴林时,步履并无艰难,袜带应还系在脚上;坐了一歇,或许袜带松脱,并未留意;被唐静轩一惊,急急逃走,袜带才滑下来了。

    云华想想,也无其他更可能的地方,便嘱咐乐芸:“你去寻一寻。”

    乐芸早已起步去了,肚里嘀咕:“若是其他男子,这便糟糕了,还幸是姑爷。但若四姑爷跟四姑娘提起……唉唉,一直听说他是个稳重男子,想必知道厉害,不至于此罢!”

    云华坐在花丛中等乐芸,等了一歇,身边枝叶窸窣响,似有什么小兽要钻出来。云华吃惊,立起身来,注目看时,钻出来的却是文会上见过的小童。她紧忙把那只袜带失守的脚往裙摆下藏了藏,小童只见一段粉纤玲珑,一闪就不见了,也不敢再看,就瞅着云华的脸,认得真了,倒吸一口冷气:“你果然是池影,唐家哥哥还骗我说不是的。”原来这家伙不信唐静轩的话,竟是装着走开去,又悄悄追过来的。

    云华无话可答。

    “你是池影扮作的姑娘,还是姑娘扮作的池影?”小童又问,想了想,“自然是姑娘扮作的池影,那就难怪唐哥哥替你遮掩了。他这人本来就心肠软。”迟疑着问,“你为什么要扮个男人到文会上去呢?”

    云华只好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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