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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穿越杂事儿(全文完)-第4部分

小说: 穿越杂事儿(全文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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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耀祖年轻,长得又比陈全发好上一些,张陈氏自是想方设法地挑逗勾搭,好容易李耀祖明白了她的心思才欲有所“作为”,却不料……我又租住了进来。
  陈全发即便初衷只是同张陈氏玩玩儿也受不了她一个两个地往床上哄,男人也是有嫉妒心和攀比心的,无论正不正当。
  于是多日来积累下的恼恨在昨晚喝了酒后就爆发了,在张陈氏的身上动着动着不知怎么就来了气,扯过一旁的被子便捂住了她的口鼻。张陈氏那时其实只是晕过去了,否则她的尸体征象就不会是我所看见的那样,捂死和缢死当然不同,这倒是无意中为陈全发做成张陈氏自缢的假象提供了那么一点点的掩护——还好那位不着调的知府大人有个不错的仵作,没有被这一假象迷惑过去。
  张荣又哭又闹了一个晚上,第二天甩给闻讯赶来的张陈氏的家人一纸休书,并且抡起大扫帚把我和李耀祖一起赶出了家门。
  李耀祖啐了一口痰在张荣家门口,念念叨叨地道:“等我高中——哼哼!你且看着!等我高中——”
  扛起我做生意用的桌凳,背上我的行李包——里面只有一身衣服、文房四宝和昨天换来的那几本书,选了与李耀祖相反的方向慢慢走开。挨了板子的部位疼得很,眼下坐也坐不得,住也没处住,茫茫世间,我始终在伶仃洋上叹着伶仃。
  身上的钱买了药后就只剩下了七八十文,若是再不多挣上一些只怕连吃饭都成了问题。眼看天色将暮更难有生意上门,这个时候再去找地方租住也是不大容易。想来想去,只好回到白天里招揽生意的地方,幡子打起来,桌凳摆上,抱着一线希望等客户。
  ……子时三刻的时候,我蜷到桌上睡了。
  一大早,鸡蛋婶的尖笑在耳边响起:“哎哟哟!小先生!怎么了这是?被家中娘子赶出来了?”
  馒头嫂在旁应和:“不会是小先生在外头有人儿了罢?快跟姐姐们说说——是哪家的姑娘?长得俊不俊?”
  “姐姐们早。”我揉眼起身,这二位惹不得,只好任君调戏。“烦姐姐替小生照看一下摊子,小生去井边洗把脸就来。”
  “去罢去罢!跟我们还客气什么?!要不要姐姐帮你洗?咕咕咕咕!”鸡蛋婶笑得如发了情的老母鸡。——您老贵庚了我说?!还姐姐?!
  洗罢脸,随便在路边摊儿上喝了碗粥吃了两个烧饼,重新回到我的写字摊儿前,坐是不敢坐了,只好倚着桌子站着,惹得鸡蛋婶和馒头嫂春心大动,不住地打听我的隐私,譬如内衣是黑的还是白的了,睡觉喜欢什么姿势了,洗澡时先洗哪个部位了……这二位大神也不是不怕人置喙她们的作风言行的,人家的问题都是暗藏机锋,问得相当地有技巧。
  一整个上午没开张,我有点儿发愁了。身上的钱所剩无己,眼下也没有落脚之处,总不能夜夜露宿街头,现在是晚春的天儿,夜里空气却还凉得很,迟早给我冻趴下。
  劳动人民不容易,挣口饭钱何其难哪!实在不行……我恢复女儿身找个男人嫁了?可我是黑户,想嫁到吃穿不愁的人家儿去连个身世背景都没有,只能做妾。没有身份、来历不明,这样的条件儿大概只能嫁给个不挑不捡急于成家的男人——这样的男人能好吗?不是比我还穷就是嘴歪眼斜有隐疾,嫁过去我得挣钱养两个人,我脑抽了么我?
  所以万事还得靠自己,天无绝人之路,我一直这么坚信。
  于是……中午的时候我牺牲了色相,从馒头嫂那里混了两个馒头裹腹,被她在手上和背上各揩了一把油。
  下午的时候总算来了点儿运气,接了宗代写家书的活儿,客户是位怀了八个月身孕的少妇,老公给人打工见天儿忙得脚不沾家,少妇便给娘家去信,想着让自个儿的母亲从老家过来照顾她一阵儿直到顺利生产。
  才将书信写好,这位孕妇却突然腹痛起来,忙拜托了我替她去驿站将信尽快发出,鸡蛋婶和馒头嫂还热心地扶了她去医馆。没奈何,我只好忍着屁股上的硬伤一步一蹭地往离得最近的驿馆而去。
  由驿馆出来,我走走停停,边赏这江南烟花三月的风景边慢慢往回走,反正今天已经挣了十文,晚饭是有了,明天如何明天再说,知足方能常乐,不急。

  在春光里

  清城,是江南地区除去首府望城之外最繁华的一座城。它人口稠密、物阜民丰,更有一条人工开凿的大运河纵贯全城,名为恒昌河。河上来来往往的皆是商船客船与游船,汇聚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商贾与游客,再兼之天龙朝风气开放不啻正史大唐,因此这清城更是歌舞升平日夜不休。
  恒昌河根据城内地形修得时宽时窄,窄处类似水巷,宽处恰如湖泊,河水也被分为了数条支流,在城内纵横交错,因此把清城称为水城也不为过。
  今儿的天气格外的好,艳阳明媚,暖风熏人,水岸边绿柳连绵如雾,孔桥畔桃花簇锦成霞,有蝶舞莺歌,有水天一色,有浣纱佳丽,有吟诗少年,还有位披散了长发的白衣男子弄舟湖上、飘飘乎卧舱倚舷,悠悠哉把酒放歌,于苍穹碧涛间如翩然一叶,在人间万象中似逍遥神仙,端的是把立于桃花底、孔桥上,迎风临水悄然伫足的我……看得痴了。
  那歌声隔着春水隐隐传入耳中,听得是:“……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但愿长醉不复醒,与尔同销万古愁。
  与尔同销万古愁。
  怔怔地不知立了多少时候,回过神儿来早已是新月初升,万家灯火。湖面上没了那饮酒放歌之人的身影,却总好似有股醇醇的酒香萦绕不散。
  我竟有些醉了。
  慢慢地沿着水岸往回走,岸边茶馆酒肆仍未打烊,一串串红红的灯笼映在湖面上,随着水纹晃得人心也摇啊摇的欲凌波直入九重霄去。
  忽然觉得有点孤单,有点茫然。能够重生是幸运和喜悦的,这对于我来说已是上天给予的最大的恩赐。所以我不敢再多求什么,穿金戴银,吃饱穿暖,米虫生活,美男相伴,统统都不去想。我只想珍惜这段续接的生命,最低限度的养活它,可以贫穷,但努力不能潦倒;可以平淡,却也做到自得其乐。
  只是,我从未想过去求一个伴。
  这肉身是乞儿,亲人朋友一概没有,饥饿能够扼杀生命,孤独却能够扼杀灵魂。
  所以……我忽然想找个伴儿了,虽然只是想想而已。
  是的,只是想想而已。
  挠挠头,我加快了步子,臀伤不知为什么好似不太那么疼了,想来是那酒味解痛。
  回到了我的地盘儿时不由傻了眼:我的摊子呢?桌子凳子和幡子呢?
  基本上在这附近做小买卖的大家平日里相互间都很照顾的,难免谁去如个厕或临时有事走开,旁边的人都会帮忙看摊儿,这已是约定俗成的习惯了,所以下午的时候我才敢放心地撇下摊子去帮那孕妇发信。
  四下里看了一看,见卖菜的马大宝还在,忙走过去问他:“马哥,可曾看见我那摊子被谁收去了么?”
  马大宝拍了下手,道:“你可不知道——今儿下午那叫一个乱!咱们后边儿那家桃花醉酒楼里有两伙儿人喝多了打起来,从楼里打到楼外,三四十号人闹成一片,摔了那大婶子的鸡蛋,掀了小嫂子的馒头,我估摸着你那桌凳只怕也混乱里被砸了。这不,刚才扫街的才把这儿收拾妥了,要不你去找他问问看。”
  这……就不必问了。要是桌凳还完好的话人家也不可能给我收了去,十有八九我可怜的家伙什儿们已经粉身碎骨壮烈殉职了。
  幸好行囊我始终背在身上,里面只有几十文钱和四本书及几样日常用品,我赖以谋生的笔墨纸砚也在下午的火并中葬了身。
  几十文钱再置一套挣钱的家伙儿是不能够了,没了招牌就没法子招揽生意,招揽不了生意就挣不到钱,眼下的我是没地儿住,再过不了两天就要没饭吃,难不成我还真得回去做乞丐么?
  马大宝已经开始收摊子了,街边的店铺也在打烊,路上行人行色匆匆,正是该各自回去温暖的家中与家人共进晚餐、饮茶闲话的时候。
  我漫无目的地走着,沐着暖中透着微凉的晚风,发丝挑着桃花的香味儿拂在脸上,不由得想起了“春风沉醉的晚上”这句话。不知不觉间竟又回到了那白衣人泛舟的湖畔,倚住岸边一株垂柳,望着星光下幽蓝的湖水出起了神。
  那人会是谁呢?许是某个富人家的公子哥儿,不愁吃穿,不愁前途,每天过的是把酒纵歌快活逍遥的日子。也许我曾在街上与他擦肩而过过,我穿着粗布衫,正为着生计绞尽脑汁,而他穿着白衣,步履悠闲,潇洒风流,唇边带着笑,身边还有几个同样是年少轻狂的好友,就这么擦过去,我没有注意到他,他更不会注意到我,他所走的是他的路,我所过的是我的桥,我与他,各有各的世界,各有各的人生,那般的不同,那般的遥远,那般的可望而不可及。
  那样的一个他,永不会想到有这样的一个我,甚至连面孔都不曾见过,就动了心。
  好吧,好吧。我承认在态度上一向给人以无所谓印象的我,其实既敏感又善感。对陌生人动心,不是爱恋,而是倾慕。倾慕他的洒脱自在,倾慕他的不拘凡俗,甚至倾慕他有一身纯白的衣衫和微哑的歌喉。
  我决定,一但我挣到钱,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也买一套纯白的衫子穿。嗯,一定。
  偎在树下,朦朦胧胧地睡去,春梦半片也无。
  天还没亮,我就醒了。脸上有着丝丝凉意,竟是下起了濛濛春雨。天际微微地泛着蟹壳青,凉风从湖的彼端吹过来,直接穿透了我的薄衫。街上还没有行人,地面早已湿了个遍,我抱着胳膊上得孔桥,却看见落了满桥的桃花瓣。
  春天要过去了么?
  也罢,就这么把春心、春思、春梦都一并带了去,人还是现实些的好,少女情怀并不能当饭吃当床睡,我只是个平凡的普通人,活下去,才是眼下我唯一要做的事。
  肚子不争气地叫了起来,这个时间小店铺还没有开门,路边摊儿也都没有出来,我是无处可去,无饭可吃,天大地大,独缺一个家。
  找了一处民居的门洞子避雨,避了没多久这雨居然越下越大,渐渐地已经看不清街对面茶馆的门匾了,风更是又冷又疾,直令我激凌凌地连打了几个寒颤。
  怎么办呢,怎么办呢,要怎么才能不饿肚子,不受风吹,不挨雨淋?一切美好的幻想和憧憬在现实的生存问题面前都脆弱得不堪一击。
  我蹲下身,蜷缩成一团,哆嗦着,饥饿着,忍耐着。身上的几十文钱不到万不得已我实在不想花它,那是保命的钱,多花一文就少一分活下去的保障。
  雨一直在下,下过了中午,下过了傍晚,直下到有家的人点上了温黄的灯,一杯暖茶静坐窗前细听那雨打芭蕉声声凉。
  我从地上站起身,屁股因坐得久了已经麻得不像长在身上,至于昨天那板子造成的创伤早就在冻饿交加之下没了伤害性。咿咿呀呀地打了几个喷嚏,是感冒的前兆,不得不硬着头皮去敲这户人家的门,想要讨碗热水喝——今晚我就打算睡他们家门口了,免费替他家看门,还不得讨点报酬?
  乒乒乓乓敲了一阵,始终不见有人来开,也许是雨声太大,屋里的人听不见,又许是那正享受着温暖的人根本不想理会门窗外的凄雨冷风。
  只好回过身来重新望向门洞外的雨幕,地面上的水积成了洼,哗啦哗啦地像煮沸了的锅般咕嘟着大大小小的水泡,而藉着对面门廊下灯笼昏黄的光,我在这些泡泡中无意间瞥见了一角银白色。
  ——那是什么?好像好像——是银子?!
  不容多想,我一个猛子扎进雨中,不顾瞬间湿透的衣衫令人厌烦地贴在身上,猫腰抄手将那角银白色抓在手里。
  ——当真是银子!当真是!老天!我究竟是倒霉蛋还是幸运儿?大街上捡银子的事儿本来就稀罕,而我却在不长的时间内接连遇到了两回!这一锭银子虽不及初穿来时捡的那一锭沉,但怎么着也够我先找家小客栈住上一晚、洗个热水澡吃顿有油星儿的饭菜了。
  一时有银在手,我欲仰天长啸,无奈才一张嘴就喝了一口雨水,只好作罢。
  才要冒雨去找家客栈投宿,却突然斜刺里窜出个人来,一把薅住我的胳膊叫道:“喂!那银子是我丢的!还给我!”
  转头望去,却见是个衣衫褴褛的中年男子,瘦骨嶙峋,蓬头圬面,布满眼屎的红通通的双眼死死地盯着我手上的那锭银子,一口大黄牙直恨不得把我的手咬掉。
  这是个乞丐,银子当然不会是他丢的。他只是和我一样,在附近避雨的时候瞥到了这锭银子,无奈下手晚了我一步,心有不甘,便想强行夺财。
  饥饿和寒冷的滋味儿我已经深有体会,所以我不可能把到手的钱扔出去,但是我也不会独吞它,毕竟我和这个乞丐同是天涯沦落人,他有多苦我都知道。
  “这银子不是你的,”我平声静气地开口,“它被丢在街上,是无主之财,既是无主之财,那么谁先捡到谁就有权处置它。你若是愿意,我可以分一半给你,若是不愿意,你一文钱也别想拿到。你看怎么样呢?”
  “放屁!这银子明明就是我丢的!我丢的!”乞丐劈手来夺,被我先一步预料中而闪了开去,然而我的胳膊仍被他牢牢抓着,肮脏的指甲几乎要抠进我的肉里。
  这个家伙还真是贪心,既如此就不能怪我不够义气了。我在那一世的老妈是位刑警,因此偶尔也跟着学了几招防身术,虽然我没有力量,但是巧劲儿还能用上几分,于是一转一甩间摆脱了这乞丐的钳制,拔腿就跑。
  若是真打起架来我肯定不是他的对手,好汉不吃眼前亏,我跑,我玩儿命地跑,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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