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相不为妃-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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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芷不禁扁嘴,这nǎ里有个皇子的样子,明明是不知哪家的小痞子跑了出来。这话她并没有说出口,可头上又结结实实的挨了一下,她猛一回头,只见得冯虚那双平静如水的眸子,顷刻间,她什么话也不敢说了。
“公子当真是神了,芷儿服气了,这话再也不敢想了。”她嘟囔着,到一旁拔兔子毛去了。要说她是个女子,可是这些见血的东西她可是从来不怕。因为冯虚爱吃肉,甚至到了顿顿不能缺肉,到了无肉不欢的地步。
就算是流落他城,也定要用全身的银子,到最大的酒楼点一盘红烧鱼来饱腹。若说他是骄奢,他却也只舍得把银钱花在吃食上,让他花钱去买几件新衣无疑是在挖他的肉。所以那日他让常山驾车去布店的时候,常山才会那边吃惊。
身后传来冯虚的声音,“不必拔得那么干净,外头不比家里,眼里看不见就好。”
白芷应了一声。
在家里的时候,这肉都要焯水过个五六遍才能入锅煮的。冯虚曾指着碗里猪皮上的毛说,“这动物的皮毛犹如人的汗液,你如何能吞着别人身上的春泥入饭?”说完,扬长而去,一夜未食,常山则是抱着木桶吐了一整夜,这句话当真是越想越恶心。
冯虚说这话,自然是心疼白芷累了几天赶路,再那般忙活岂不是要累坏了,白芷虽未她的婢子,可他从未那般看她,自从将她带回来,就是想救她一救,给她一个栖息之地。他能力有限,能救得人不多,也没有那个善心,白芷常山能跟他一同吃住,也是得了他的眼缘。搁了别人,他连看一眼都嫌多。
只是,他看着远处依稀可见的城池发愣,要是进了那繁华地,怕是以往的规矩都要一一破了,摇头,叹气。
慕君浩见他如此这般,只当他是旅途奔波的累了,忙道,“虚弟,莫愁,进了城,咱们便有了好吃好住,为兄定然不会亏了你。”
若不是有冯虚,慕君浩不会重燃夺嫡之心。是他怜才,见到冯虚之才,勾起了他的雄心。
若不是有冯虚,慕君浩不会在这个时候回来。是他听他,信他,想着日后定然有一番功绩。
他信他,只因为他是冯虚。
他为自己留死城,此情此义便可见一斑。他不是老大有那么多大臣拥护,也不是老二有一个好母亲,他有的只是那一个空挂在那儿的名头。
然他懂得怜才,懂得惜人。莫要看他身边的习刚年岁小,长相平庸,那可是伺候过当朝皇帝的人,只是后来被人欺负,慕君浩这才讨了他去。这么多年,随他东游西逛,一番吃穿用度都是习刚在置办,若不是有了习刚,怕是慕君浩要上街乞讨也说不准。要说起识人断事,习刚不会,可若是吃喝作响,习刚再熟悉不过。在外流lang的这几年,也多亏了有他,慕君浩的日子才会那般苦闷。
听得他这般在意自己的想法,冯虚不禁笑笑,“莫要担忧,我并不是为食宿而忧愁,好歹你也是皇子,他们也不会做的太过分。”
慕君浩尴尬的笑着,“是,他们不会做的太过分,但也不会好到哪去。”
“这次不同。”冯虚缓声说着,闭了眼靠在身后的树上。
“当真?”看的冯虚说的如此肯定,他连忙问道。
哪料冯虚只是指了指白芷说,“兔子快要拔完毛了,还是快些入火的好。”
慕君浩自问长这么大没有服过谁,但是对冯虚他已然有了言听计从的意思,听他这么一说,连忙就跑到白芷那边动了起来。
这三人如此行事,落在旁人眼中,只当他们是公子带着家仆出游,过往人的视线都被冯虚的面容所吸引,再无人会多看那个烤肉的小厮半分。
冯虚微微叹气,“人啊,就是这般,往往喜爱被自己眼前的景象所迷惑,分不清黄土与金粉的区别。”他不是自卑把自己比作泥土,只是人世间的事情,nǎ里能全靠眼睛去看呢。
是夜,满天的星辰闪着光芒,耀眼非凡,冯虚放下手中的竹简,看了看跳动的火苗,站起了身,缓步走到路边,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慕君浩似乎是在睡着,可其实他隔一会儿就要睁开眼看看冯虚在干嘛,这一睁眼,见他站在路边,想要出声询问,冯虚却突地扔给他一块布,似乎是衣料的边角,“夜里风冷,星光太盛,以布遮面,可睡得熟些。”
慕君浩只道他是关怀自己,没有说什么就闭了眼,这下可安心入眠了。
没等他睡熟,就听得远处传来了一阵马蹄声,走的急促,似乎是在拼命赶路一般,只听得那声音就知,这几人非富即贵,一般的马儿nǎ里能有如此速度。
大约有四五人的样子,慕君浩脸上盖着布,布上传来的阵阵清香,让他觉得疲累,实在是懒得睁开眼。
心中也道他们是过路人,不想理会了。
突然想的,冯虚是不是还站在路边,连忙想要起身,却被白芷拉住了。接着就传来了冯虚和其中一人的交谈声,他便稳了心神细细的听着。
那人气息很平稳,竟然不像是刚刚急促赶路一般,“敢问公子,前面可是洛州城?”他说的还算客气。
冯虚抬头看了看西面的路,点了点头。
那人长得一脸剑眉刚毅之像,身上衣料昂贵,就连他身上佩戴的饰剑都不似寻常之物,巨大的玉石烨烨发光。
许是看得冯虚穿戴清贵,在洛州最名贵的人不是武士,而是谋臣。好似春秋之时崇信谋臣利嘴一样,这里的人对于有才之士向来是以礼相待。
他眼里虽然布满了疲惫,仍是很正式的鞠了躬,看了看他身后的两人,一个小厮似乎已然熟睡,一个小丫头在一旁看着火。
止不住心中的好奇,遂问道,“恕在下冒昧,敢问公子为何到了城门而不入?难道是这洛州城出了什么事情不成?”
第十四章 故人相见路遥遥()
一人一马在月光下对站着,那公子面目清冷,看不出喜怒,平静如水的眸子静静的注视着马上的壮汉,而那络腮胡子的汉子似乎也对这瘦弱公子很有兴趣,竟忘记了匆匆赶路的缘由,为他止住了马蹄。
书上所说的萍水相逢,大致指的就是这样的事情,不需要过多的言语,只需看一眼,你就知道,这人将会在你的人生中留下足迹。
此刻,萧盛就有这样的感觉。他纵马一生,还没有哪个人能让他觉得如此心平气和。饶是他身后跟着的人,也觉得他此刻不同以往,好似着了魔一般。搁了平日,他nǎ里会和陌生人说这么许多话,不一掌拍出去就算不错了。
牛头将军萧盛便是他了。
如今他在此处停下,身后的士兵看着近在眼前的洛州城,也是万万不敢多说一个字的。生怕他一生气就拆卸了自己的胳膊腿儿,这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萧盛今日便是奉了二皇子慕文远的命令入城,慕文远在军中磨练了一年,这帮将士也十分遵从于他,萧盛所带的驻军三万人,便是驻扎在这浏河北面玉渡山的军队,也是离洛州城最近的军队了。说句大逆不道的话,他若是想造反,那可真真是方便极了。
各方势力都想拉拢他,可他偏偏是个榆木脑袋,只对皇上尽忠,谁多说一个歪字儿,都会被他打出军营。这牛脾气也不怪他,他们萧家人都是如此,做事一根筋,忠勇之辈,永远是忠字第一位。
他对谁都如此,大家也就都不再打他军队的注意,更何况,他身后还有一个萧家做后盾,谁人敢动,莫不说他和他父亲手里的兵权就吓坏了人,更甚有传言说,他萧家有一支无影军队,所向披靡。九州开国之时曾经横扫各族,统一了北方一带,立下了汗马功劳,可是无人见过那无影军队的铁蹄,只是代代相传下来,那军队早就成了万民所倚靠的神军。
听得他这般问了,冯虚展颜,那笑容在月光下好似仙人一般,衬得那双清目更加明亮,清澈如川水的声音响在众人耳畔,“壮士多虑了,洛州城一片好春色,喜人的紧,无半点要事可言。”
也是此次二皇子传令传的紧,他又看这公子不入城,心里打了鼓,听他这般说,也就放下了心。打量着他三人,“公子只三人露宿野外,会否不安全?不如在下派人留下保护你们。”
此言一出,他身后的将士差点掉下马去,副军头王虎在心中嘀咕,奶奶滴神,这今儿刮的什么邪风,阎王爷竟然会关心人了不成?又伸出头瞧了瞧冯虚那俊美的面庞,难不成老大是看中了这小子的好皮相?那可就更不行了,虽然洛州也有许多贵人好男风,可老大家中已然有了个母老虎,这事儿要是被知道了,啧啧…那可不得了。
他只想着,不知道这公子会不会答应,毕竟这入了夜的山可不好住人,就算离得城再近,也是城外不是。
那人微微点了点头,“多谢壮士大义,不必费心,夜深路不好走,壮士有急事要赴约,还是早些赶路的好。”他说的字字在理,滴水不漏。
萧盛见他如此,只道他人看的清明,心眼是顶好的,“公子保重,后会有期。”想他萧盛长这么大,连孩子都已然会牙牙学语,这般对一个人好奇还是第一次。
纵马飞奔而去,又回身看了看那公子,俊逸的身影站在路边,好似是赏月,又好似轻吟,心中只道,洛州何时出了一个这般灵秀的人物,回去可要打听打听,若是没娶亲,就替妹子萧芙提个亲,不,就算是娶亲了,也要绑了回来。
听得马蹄声渐远,白芷才放下了抓着慕君浩的手,继续挑着火丝,好像刚才什么都没有发生一般。
而慕君浩此刻早已被那布上的香味儿引得睡意蒙蒙,昏睡了过去。
冯虚还是静静的站在那儿,“怎的这么慢!”他好似是在等人,白芷却是瞧也不瞧他,从那日他决定带着常山和她北上的时候,白芷就明白冯虚是要做些大事了,往皇城走的路上,白芷就常常看到公子发呆,然后站在某处,嘴里念叨,怎的这么慢。
公子是有见识的人,他的心思常人猜不透,白芷懒得猜,若是冯虚做的每件事,她都要猜个缘由结果,怕是她早已愁得白发满头了。
冯虚让她做什么,她就去做,让她看什么,她就去看,也许这个叫愚忠,可是白芷全心全意的信任着冯虚,冯虚,不会错。
夜空更加静了,连树林中的虫鸣也小了几分,想来,就连躲在深处的熊瞎子也该睡了。
冯虚双眼直直的盯着东北边的小路,嘴角上扬,“来了。”
白芷这才抬了头去看,见的那小路上摇摇晃晃的走来一醉鬼。说他是醉鬼,是因为那半里外就能闻到的呛人酒气,也是因为他摇摇晃晃的姿态。
饶是冯虚这般能忍的人也止不住蹙眉,吩咐白芷道,“点了二皇子的睡穴,莫要被呛死了。”
白芷哎了一声,就照做了。
“天河依安江水起,酒仙套,酒半壶,酒酒…”他愣了愣,“后面是什么来着?”
“酒醉人心,酒随人走。”冯虚喃喃的吟着。
那人好似这才看到他,拎着酒壶摇摇晃晃的走了过来,冯虚不闪不躲,就那般静静的瞧着他,那人浓眉大眼,厚厚的嘴唇似乎是粘在鼻子下面,说是丑陋倒也谈不上,可是,也没有好看到哪儿去。和冯虚一比,简直连污泥也不如。
可就是这么一个人,却有一副好嗓子,就是他刚才念的那句,也带着沙哑的磁音,就像是酒醉情人的呢喃。
江湖人都叫他金嗓子,世人眼中,他不过是个普通的江湖说书人,可就是这个相貌平庸的醉鬼,十年前凭着一首小调,引得江南第一花魁娇素娘倾心于他,两人当即结为夫妻,当时盛传已久。
那时候,冯虚已然开始了流lang的日子,可是听得这话,他不禁笑了笑,看来这个远门的叔父过的不错。
冯虚只是小时候见过他一次,只那一次,就够他印象深刻。有谁会抓了别人家的孩子就往酒缸里扔,也就是他这般的酒罐子才做得出来。不过,也多亏了他,冯虚差点腻死在那缸陈年花酿中,也因此,练就了千杯不醉的好本领。
“你!有点面熟啊。”金嗓子刘墉如是看着他,脑子里好似一团浆糊,这人好生面熟,他是谁?是钱庄催债的?倒不像,是素娘以前的小白脸,岁数也年轻了些,他长得倒是人模人样的,要是早个二十年,龙二郎倒是和他有一拼,龙!
他眼睛倏地睁大,指着冯虚好似活见鬼了一般,往后退了几步,噗通,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双唇上下动着,牙齿也打着颤,好似一句话也不会说了。
冯虚眸色淡淡的,让他相信自己还活着,确实不是易事,当年那场火烧的太久了,以至于后来的五年,龙家堡的土地上,寸草不生。
他不急,他给他时间。
风声忽然变得急促,从两人身边吹过,又慢了下来,一阵夜风飘过,刘墉忽的仰天大笑起来,“苍天有眼,苍天有眼啊!哈哈哈…我顶着这榆木脑壳苟活了十多年,总算是不亏,不愧。”
这般癫狂的样子让人不禁咂舌,这人还是当年那个口吐玄黄,知晓天下的金嗓子吗?长发散乱,面目不清,只那一双虎瞳大眼格外骇人,他跪了下去,朝着西边磕了两个响头,嘴里叽里咕噜不知道说些什么。
随即站起身,顾不得拍身上的土,看了看白芷,拉着冯虚就要走,白芷急忙站起身,冯虚拉了拉他的衣袖,“还有些兔子肉下酒。”
闻言,他突地止住了步子,斜眼眯了冯虚一眼,“混蛋小子,不早说。”
冯虚冲着白芷点点头,白芷把刚才包好的兔子腿儿拿了出来,这才明白,原来公子竟然料到他会到这儿来,提前就把肉备好了,当真是神了不成?
那人狼吞虎咽的吃了肉,抹了嘴,“真真是饿坏了我,多少天没有吃的肉星儿了。”
白芷不禁打量起他的衣着来,半挽的裤脚露出里面乌黑的脚踝,一双布鞋早已破了洞,身上披着的麻布衣服还不知是从nǎ里扯来的,这身装扮,饶是大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