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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部分

我的战友我的妻-第1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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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队长,让大家歇息一会儿嘛,快走不动了。”年竹花内功精湛,勉强支撑得住,其他人早已东倒西歪。马雨露看在眼里,瞥了一眼手表,才走了两个多小时,这样走下去不饿死也得渴死。“不行,再走两个小时才休息!让大伙儿喝一小口水,记住,只能喝一小口!”马雨露命令道。

    听说可以喝水,队员们立刻蜂拥而上,把年竹花围得严严实实。马雨露见状大声斥责道:“都是国之栋梁,叽叽喳喳成何体统?列队站好,违令者军法从事!”大家敢怒不言语,乖乖站成两排,等着水喝。

    本来应该用水囊派发,年竹花嫌浪费,先把水囊里的水倒入倒入军用水壶,然后又倒进一个小酒杯,每人限定只能喝两杯,也就一两的样子。

    清水不是酒水,一两怎么能够?队员们全都嚷嚷起来,甚至有人想去抢年竹花的水壶。“呯”的一声枪响突然在人们耳边响起,只见马雨露怒气冲冲,右手高举勃朗宁手枪,高声喊道:“不怕死的接着抢啊!反正死人不需要喝水,不如早点下地狱!”

    谁不怕死?——人群停止喧闹,眼巴巴盯着年竹花,好像她摇身一变,成为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

    酒杯在人们手里传递,平常习惯大口喝水的西北汉子如今小心翼翼,看得比生命还重要。忽然,一个年轻队员手指一抖,不慎打翻酒杯,清水洒在地上!其他人顿时勃然大怒,对着他拳脚齐下,打得满地找牙,连声求饶。

    “好啦,都给姑奶奶住手!竹花,把我那份给他,我不希望还没走出这片戈壁滩人就死光了!”马雨露对年竹花吩咐道,那个挨打的队员千恩万谢,大伙儿方才罢手,从此更加珍惜水和干粮,也打心底敬佩马雨露。

第五百三十八章() 
荒漠的可怕远超出人们想象,除了烈日炙烤,早晚温差也相当悬殊,西北民间自古以来流传着一句谚语:早上穿棉袄,中午吃西瓜,晚上盖棉被。气温差别之大由此可见一斑。

    一行人在戈壁滩上艰难跋涉,体力消耗很大,假如不是马雨露有意控制,干粮和水早被抢光了。危急时刻见人心,这伙人原本就是为钱而来,倘若命都保不住拿钱有什么用呢?怀着这种心理,二十几号人开始同床异梦,各怀鬼胎,为自己谋出路。

    首先看出端倪的是年竹花,凭着行走江湖多年积累的经验,觉察到异样,预感有事情要发生。果然没多久,内讧便发生了。

    二十多人里面有大半是侦缉队队员,为首的名叫容天赐,深受饶胖子器重,既是侦缉队小队长也是他的心腹。潜入陕甘苏区十分危险,容天赐根本不愿去,可饶胖子向他许诺:事成之后推荐他做副队长,赏银五百大洋。容天赐已经四十多岁,这是最后一次机会,错过就没有了,思虑再三,容天赐决定豁出去,赌上一把,输了认命,赢了便飞黄腾达。

    在容天赐鼓动下,侦缉队呼啦一下来了十几个人,都是冲着名利而来。如今小命难保,大伙儿慌了神,纷纷找到容天赐,有的抱怨,有的愤恨,有的害怕。

    容天赐何尝不惧怕?这片戈壁滩一眼望去看不到头,已经走了三天两夜,感觉仍在原地打转,怎么办?有人提议找马雨露商量,容天赐瘪瘪嘴,没有答话。在他眼里马雨露就是个千金小姐,依仗家里有些权势,想弄出点动静,没啥真本事

    也有人建议抢了武器和干粮往回走,保住小命要紧,容天赐有些动心。这个时候还去打什么红军?只怕红军没见到自己先报销了!返回西安大不了挨一顿臭骂,只要把责任往马雨露身上推就万事大吉了。

    哄抢物资也不容易,马雨露和年竹花好对付,关键是那伙江湖人士,都是年竹花找来的帮手,个个身手不凡,搞不好反倒被他们擒获。容天赐想了半晌,终于想出一条妙计,可以制服马雨露等人。

    马雨露曾经规定:每天晚上必须轮流值班,四个人为一组,每晚两组,在宿营地周围来回巡查。戈壁滩没有豺狼虎豹,这么做为了防备土匪或其他不明身份的队伍偷袭他们。年竹花也要参与巡夜,但主要职能是监视巡逻队,防止他们偷懒。

    这天深夜,轮到侦缉队巡夜,两组都是自己人,这种机会不多见,通常都是各占一半。按照容天赐事先拟订的计划,侦缉队十几个人并未睡觉,除了巡逻小组,其他人假装熟睡。

    月亮慢慢爬上来,高悬夜空,把大地照得明晃晃的。篝火已经减弱火势,人们横七竖八躺在沙丘后面或者篝火旁,进入酣睡状态。

    容天赐见时机成熟,悄悄起身,推了一下身边的几个队员,大家心知肚明,全都翻身而起。巡夜的人看见他们站起来,也悄无声音靠过来。

    马雨露等人都在酣睡,侦缉队两个对付一个,掏出早已准备好的毛巾捂住他们嘴巴,上面有蒙汗药。不到五分钟,十几个人浑身酥软,进入了昏睡状态。

    容天赐指挥众人把驮武器弹药和生活用品的马匹全部拉走,等马雨露醒过来时已经不见踪影,只剩下漫天黄沙。马雨露往怀里一摸:谢天谢地,指南针还在,但没有水和粮食,怎么能走出这茫茫荒漠?

    年竹花见马雨露愁眉不展,安慰道:“天无绝人之路,我们走了这么长时间,应该快走出这‘无人谷’了。倒是那些蠢货,往回走路更长,而且没有指南针,必定会死在这里!人在做天在看,做坏事总要遭到报应的!”马雨露心头稍微宽慰一些,轻轻叹口气,但愿年竹花说得话能够兑现吧!

    好在剩下的人没有那么娇气,面对困难,比侦缉队要坚强许多,大家鼓起勇气,继续往前走,消失在这片人迹罕至的戈壁滩中。

第五百三十九章() 
侯丹青阅人无数,与国内梨园弟子交往频繁,重庆戏曲界也友人甚多,唯独和这逍遥子没有半点关系,为此颇费一番脑筋。

    为了尽快完成文中华交待的任务,侯丹青四处打听,希望找到逍遥子的朋友,托他带话给逍遥子。然而寻遍整个戏曲界,竟找不到一个熟悉他的人,看来逍遥子真是孤家寡人!侯丹青想直接去拜见,却又放不下面子,自己好歹在山城地面上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传出去岂不是笑话?

    就在侯丹青左右为难之际,手下跑来报告:逍遥子经常接济一个要饭的糟老头,两人关系亲密,可以从他身上想办法。侯丹青眼前一亮:佛道两家皆讲求济世救人普度众生,这逍遥子也长了副菩萨心肠,确实是好办法。

    手下所说的糟老头是个叫花子,孤僻古怪,从不和其他乞丐为伍,独来独往,个性倒与逍遥子相似。世人都看不起乞丐,其实乞丐在三百六十行里面也拥有一席之地,只不过属于下九流,社会地位卑微。

    糟老头姓甚名谁无人知晓,其余叫花子都管他叫“老烟枪”,只因他嘴上成天叼着一杆破烟枪。“老烟枪”可以不吃饭不睡觉,唯独不能缺这旱烟。烟枪又破又旧,不难看出已经使用了许多年,其余部分都肮脏不堪,只有烟嘴和烟头经过长期磨蹭,显得锃亮光滑。

    那个年代喜欢抽旱烟的人不少,几乎都是卖苦力的“棒棒儿”或者老农民,因为旱烟物美价廉劲头足,深受贫苦大众欢迎。这种烟叶也有缺点,最令人难以忍受的便是烟味极其呛人,即便嗜好抽烟的人都受不了,更别说那些不会抽烟的人。

    “老烟枪”这个癖好赶跑了所有与他认识的人,不合群又加之年老体衰,“老烟枪”每天讨得的钱只够买烟叶,经常吃了上顿缺下顿,随时都有倒毙的可能。

    逍遥子怎么会跟一个老叫花子交上朋友呢?说来话长,也即是缘分所致,冥冥之中让他俩接上善缘,成为一桩美谈。

    两年前的一个夜晚,逍遥子演出结束后走路回家,其实以他的收入乘坐人力车完全没有问题,但逍遥子没有这么做。他从不坐车,并非为省钱而是怜惜那些人力车夫,辛辛苦苦挣几个铜板还不够全家人一天的饭钱,世道不公呐!

    山城爬坡上坎,道路曲折蜿蜒,逍遥子却如履平地,全靠一身过硬的童子功。这条路逍遥子不知走了多少回,沿途有哪些店铺,哪些楼房,哪些坡坡坎坎,都一清二楚。

    走着走着,突然被一声尖叫吸引过去,山城不太平,经常发生杀人越货拦路抢劫的事情,逍遥子不爱管闲事,但一旦遇上还是要拔刀相助。

    叫声从山坡下面传来,那里有一排砖瓦房,住着十几户居民。逍遥子还没有走到,只听得一阵叫骂声:“死叫花子,把老娘吓了一跳!要想死滚远点,不要弄脏了我的门!”逍遥子停下脚步,原来在撵叫花子,这种闲事最好不要管,否则会招来怨恨。

    骂声没有停止,反而越来越难听,是那种典型的泼妇,山城随处可见。逍遥子本想拔腿离去,泼妇骂声实在不堪入耳,骂声让他回想起儿时学艺的情形。逍遥子从两岁半开始学艺,拜川戏名师学习戏曲表演,师父教学严格,徒弟们学艺认真,师娘却让他们吃尽苦头。

    这个师娘是二房,比师父整整年少二十岁,那时也就三十出头,来自涪陵农村,牙尖嘴利,彪悍无比。逍遥子在学徒里面年龄最小,身体也最弱,经常半夜尿床,为此不知挨了师娘多少打骂!

    其实逍遥子爹娘给师娘送过许多礼物,师娘人前一套人后一套,在外人面前对逍遥子百般疼爱,背地里却把他当成小狗,稍不如意便又打又骂。好在逍遥子天资聪慧,悟性极高,四岁开始登台献艺,八岁便成为戏班台柱,从此脱离师娘魔爪,红遍大西南。

第五百四十章() 
逍遥子沉浸在往事中不能自拔,泼妇的声音又响起来:“幺儿,把老娘的铁铲拿来,我要把这个老不死的撵走!”里屋响起应答声,片刻后一个半大男娃屁颠屁颠跑出来,手里拿着一把铁铲。

    “老烟枪”龟缩在墙角里,天黑看不清模样,只听到粗重喘息,还有一阵紧一阵的咳嗽。泼妇大步上前,高举铁铲,劈头盖脸打去。忽然,一直有力的大手抓住她手臂,使劲往后拽去,泼妇站立不稳,一个踉跄,差点跌倒。

    泼妇刚要发作,他的男人拎着油灯从里屋走出,边走边喊道:“娃儿他妈,黑灯瞎火闹啥呢?不怕街坊邻居笑话!”“娃儿他爹,来了个多管闲事的屌人,还不快点把他和那个老叫花子打跑!”泼妇像见了救星,大嚷道。

    壮汉把油灯凑到逍遥子面前,仔细一瞧:咦,这个人好眼熟,在哪儿见过?又端详一番,大叫一声:“哎呀,这不是戏班的变脸大师嘛?逍遥子,对头,你是逍遥子,鼎鼎大名的台柱子!”“啥逍遥子?啥台柱子?”——泼妇疑惑不解,盯着他的男人问道。

    “说了你也不懂!逍遥子师傅,婆娘有眼不识泰山,您大人大量放过她吧!”壮汉赔着笑脸恳求道,逍遥子放下手臂,轻描淡写回答:“无知者无罪,我不怪她,一个穷老爹,你们何苦为难他?”“是的,是的,您说得对!臭婆娘,还不快去舀些剩饭,碗柜里头还有一些卤猪头,都端来给老爹!”壮汉对婆娘吼道。

    “老烟枪”接过残羹冷炙,好似风卷残云,三两下便把饭菜吃得干干净净,又伸出舌头舔了舔。吃完后把碗递过去,泼妇嚷嚷道:“这么脏的碗喂狗,狗都不吃!”壮汉也面露厌恶之色,挥手说道:“拿去吧,送给你了!”

    逍遥子搀扶着“老烟枪”离开砖瓦房,才发觉他在“打摆子”(四川方言:重感冒,忽冷忽热。),浑身发抖,每走一步都很艰难。逍遥子想了想,俯下身,背上“老烟枪”,径直往自己居住的小屋走去。

    自此逍遥子与“老烟枪”结为莫逆之交,逍遥子也不嫌弃“老烟枪”身上的烟味,买来张小床,两人同住一屋。逍遥子生性喜爱洁净,第二天便把“老烟枪”带到理发店和澡堂,清洗干净;又去了百货公司,置办了一身新衣裳,“老烟枪”彻底改头换面,俨然一个家境优裕的老翁。

    对逍遥子的悉心照料“老烟枪”自然感激涕零,但无以为报,一直心怀内疚。一天下午,逍遥子唱完堂会回家,不见“老烟枪”踪影,以为他逛街去了。又等了一会儿,天色已晚,还不见人回来,逍遥子内心焦急,以为“老烟枪”发生什么意外了。

    正在着急,忽然瞥见桌上有张纸条。逍遥子拾起来一看:笔迹端正,遒劲有力,居然是正宗“颜体”毛笔字!逍遥子不由骇然,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打死也不敢相信此书出自“老烟枪”之手!民间自古多奇人,藏龙卧虎,高手辈出,逍遥子不禁汗颜。

    “老烟枪”到哪儿去了?其实并没有离开山城,在逍遥子家住了一段日子,惬意自不用说,每天吃饱穿暖,衣食无忧,赛似活神仙。然而总归不是自己家,“老烟枪”感觉闷得慌,愧疚之情与日俱增,逐渐产生离开的念头。

    山城说大也大说小也小,没过几天逍遥子便打听到“老烟枪”栖居地——一处简陋的瓜棚,主人家早已废弃,好歹能遮风避雨。从此逍遥子常去看望“老烟枪”,带些衣物吃喝,让其他乞丐羡慕不已。

    叫花子也有组织,古时候叫“丐帮”,后来土崩瓦解,被大小帮派瓜分,但类似丐帮的组织仍然存在。“老烟枪”得到救济的消息不胫而走,很快传到大头目那里,开始打他的歪脑筋。

第五百四十一章() 
逍遥子自幼习练川戏基本功,三十多岁还没有结婚,练就一身童子功,身板硬朗,不亚于十八岁的大小伙。可童子功终究不是武功,强身健体没问题,比武过招就只能甘拜下风了。

    大概一年前,乞丐组织打听到“老烟枪”下落,决定动手,他们心想:逍遥子独自一人,唱红半边天,不知挣了多少钱?即使九牛一毛也不在少数,抢了钱再把“老烟枪”干掉,扔进嘉陵江里,神不知鬼不觉,逍遥子到哪儿去找人?

    “老烟枪”或许觉察到危险即将降临,频繁更换栖息场所,有时在涵洞里,有时在桥梁下,有时在长江边。乞丐组织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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