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恐怖悬拟电子书 > 神雕来了 >

第37部分

神雕来了-第37部分

小说: 神雕来了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就好像独孤求败,杨过那会儿也没有在江湖上听说过他老人家的名号,如若不是剑冢和雕神,恐怕杨过这辈子都不会知道这么个老前辈。江湖就是如此,总是有那么多人,很快就被人遗忘。相忘于江湖,或许是被江湖相忘。

    金乘风倒是来了兴趣,道:“那老先生就说说看那个更您同名同姓的高手的风采吧?最好再告诉在下一些其他的江湖前辈。”

    李太行直接一摆衣襟,惹得老板娘又调笑了几句,但是他全然不去理会,接着说一些江湖往事,或许是活得久了,很多事情,看来都是真的知道,也应该都是事实。

    “想当初,李太行被称为独占江湖八斗风流,无数女侠对之趋之若鹜,青衫长剑,仗剑江湖,除尽天下不平事,无愧天下有心人。”

    老人接着喝了一口水,接着道:“如今有天下五绝,当初也有四大高手,剑道李太行,被称为剑圣,还有个高僧,甚是无趣,不提也罢。然后就是一个女子莫青衣,一手绣花针出神入化,接下来还有个耍刀的疯子,叫吴太平,不过他死得早,还就是被剑圣给一剑削了。”

    “说起来,李太行这人甚是狂傲,二十岁行走江湖,败尽同辈英豪,三十岁已经是大有名头,四十岁几近天下无敌,也成了天下四大高手之一,剑圣的名号,也绝非是浪得虚名。”

    “老实告诉你,王重阳还知道不?就是死去的那个天下第一。李太行还曾教了他一剑,后来他自己领悟,到最后简化成了那一套全真剑法,老头子我看来,却是未得那一剑jīng髓,还是差上那么一点点。”

    金乘风喝了一口绿蚁,只觉得这酒江湖人应该不喜,太甜,果酒一般,应该不受豪爽人士的欢迎吧。

    李太行也喝了一口,摇了摇杯子,看着杯里的绿蚁,眼神浑浊,道:“当初李太行号称千杯不醉,独爱烈酒,自称酒剑仙是也,后来才晓得,自己就是一混蛋,其实醉了整整四十年,才错过了那一袭青衣。”

    (正如之前所说,我要写的,不仅仅是金庸写过的,还有他没有写过的,以及大家所不知道的世界!)<;/dd>;

    

第十章 又见匪寇() 
金乘风没有把李老头的话当回事儿,这个和所谓的剑圣同名同姓的老家伙,恐怕是以此为豪了一辈子了吧,就连原来的老剑圣归隐或者死去了的时候,还把这些事情拿出来吹嘘,不过似乎已经不受欢迎了。

    金乘风听得倒是有滋有味,也佩服这个老剑圣的风采,独占江湖八斗风流,所到之处,江湖女子趋之若鹜,一手剑出鞘,无人能敌,败尽天下不收手,好一个一气冲太行!

    正当金乘风准备再聊的时候,只听见一阵阵惊恐的尖叫声传来,整个小镇开始炸开了锅一般。

    小镇不大,总共估计万人不到,这会儿从城门处有人开始慌乱往里逃来,大声嚷嚷着:“有土匪!有土匪!快逃啊!好几百人!”

    整座城市开始慌乱起来,五百匪寇,很明显是来洗劫小镇,一个几千人的小镇,还有很多妇孺,再加上都是普通人,完全就抵挡不住。五百人看似不多,但五百个拿着武器的壮汉,不是任何人都有勇气上前的,正如此刻,都在逃窜,乱成了一团。

    金乘风右手拿着酒杯,微微转了转,面sè没有丝毫变化,但心中却是思绪万千。正如他之前所到之处,遇到了许多匪寇一般,宋朝,这个朝代的匪寇可是出奇得多,当初岳飞都曾经剿匪了好几年,从这一点看来,就可见一斑。

    老板娘有些慌乱了,此刻她却不急着逃跑,而是惊呼道:“哎呀!我丈夫这会儿恐怕还在打盹儿,不行!我要先回去!”

    说完,撒腿就朝着自己的屋子跑去。

    “萍水相逢即是缘,老先生是否也如此认为?”金乘风道。

    李老头还没有说话,金乘风就在他的脖子上敲了一下,李老头立马晕倒在桌子上。金乘风一手将他抱起,就起身走去。一个七老八十的老头了,金乘风可不认为他逃得出去。

    如今他秉承着的是尽人事听天命,五百人,哪怕是天下五绝,也挡不住整整五百人吧?

    又不是说两军交锋取上将首级,一打五百,太夸张了些,至少如今的金乘风,是吃不消的,也不可能做到。

    既然如此,还不如把能救得救下。而且融合了雕的xìng子,还有和独孤在一起的感染,让他骨子里有了一些凉薄的个xìng。

    慌乱之中,一个书生手上抓着一个一身脏乱衣袍的老人,在如此杂乱的时候,不慌不忙地行走着。

    金乘风一手拎着李老头,一手拿着一壶绿蚁,仰头喝下一口,真的好像散步小饮一般,但几个转身,就来到了老板娘所到之处,只看见老板娘此刻趴在地上正哭得撕心裂肺,她的丈夫,也就是让她自得了一辈子的秀才老爷,此刻倒在地上,身上都是血,家里也是一团乱糟糟的,很明显被洗劫了。

    此刻已经有二十多个匪寇入城了,属于最前面的小部队,剩下的大部队恐怕无须多久也会进来,金乘风看着倒在地上痛哭的老板娘,细细一看,怀中还有一个五六岁的女孩儿,此刻女孩儿居然被削掉了大半个脑袋。

    一股煞气开始慢慢蔓延开来,无须几年,蒙古铁骑就会踏来,他是受到了前世大一统观念的熏陶,但是他怒气不争,男子汉大丈夫,却不保家卫国!一个个穷酸书生,不知道多出谋划策,只知道拖后腿,只知道为了一世的清名,撞柱,自杀,等等等等,崖山之后无中国,这句话当初直接刺痛了金乘风的双眼!

    蒙古人和汉人,金乘风不会有歧视,但是,他看不惯随意地肆虐百姓,更重要的是,如今他娘的是自己汉人在烧杀抢夺汉人!

    金乘风惨然一笑,道:“金乘风,你个**,这种时候居然想多管闲事了,忘记了前世那些老人都不敢扶的人了么?”

    金乘风将李老头放在地上,将左右摆动了一下,确保隐蔽之后,才缓缓朝着城门口走去。

    “这儿有个书生,看那把剑似乎还要些银两!”一个匪寇朝着旁边的一个矮个子叫到。

    话刚说完,只觉得胸口一痛,整个人就被大力拍飞,轰入墙中,吐了几口血后,就倒地身亡!

    “唉,以前都不肯出头,这辈子也算是多出来的,当了这么久的禽兽,好不容易成了人了,总要多做点人事是不是?好歹也算有些武功,不做次大侠,岂不是白来了一趟?哥哥我可是雕神,是神雕啊!”

    金乘风喃喃自语,再次挥出一拳,矮个子直接也被打飞,倒地就立刻咽气,直接给了他一个痛快。

    一路上,金乘风见到了匪寇就杀,他不知道自己救下了多少人,也不知道自己杀了多少人,他只知道一路杀过来,总算杀到了城门口。

    看着远处的烟尘,很明显剩下的四百多人已经快到了。

    金乘风在心中告诉自己,留下半成力气逃跑便是了,能做的都做到,不就问心无愧了吗?

    抬头看了看天空,天空居然有些yīn暗。“还真有些山雨yù来风满楼的感觉呢?金乘风,现在该叫你金大侠了呢。独孤说过,人活一世,只求一个快意潇洒,既然心有不平事!何必说与山鬼听!想做什么,那便做什么!既然看不惯,那便——杀杀杀杀杀!”

    “前方何人!呦!一个小书生啊,被吓傻了吧?孬种,还不赶紧来接你爷爷下马?”几百人中,走在前面的一个大汉叫到。

    “二当家的,你的孙子长得真俊俏,要不赏给我吧!”一个尖嘴猴腮的男子在旁边说道!

    “滚你娘的,就知道你好这口!”二当家的哈哈大笑,后面的众人也都是如此。

    一群人缓缓靠前,二当家的一夹胯下的大马,大马开始飞驰,完全没有停下的意思,很明显,他要带头杀入城去,这会儿,挡路的,只能被马撞飞了!

    金乘风双眼一眯,瞳孔猥琐,二当家的在马上微微愣住,都差点没握住缰绳。这个白衣书生,他的衣袍一尘不染,可是拳头上,却能看到满是鲜血!而且最恐怖的,是那双眼睛,那眼神,孤僻,傲慢,锐利,杀伐,就好似,就好似,就好似一只九天之上的神雕!

    金乘风双腿分开,一只手托住大马的肚子,另外一只手直接一翻,就连人带马直接翻起,朝着后面的人群砸去!

    二当家的被摔了个人仰马翻!也立刻知道眼前的是高手,慢慢隐退到了人群后,开口道:“小的们,谁杀了他!我就把二娘送他玩两天,然后赏两百两银子!”

    都是刀口上舔血的人,虽然没有什么规矩,但最不怕的,可能就是死了,只求大富大贵,只求能够多加享乐,否则也不会去做匪寇山贼。

    “的确是盗门里最难管教的实力,要叫胖子加把劲了啊,剿匪雕剿匪雕,都***化形了,还是离不开剿匪!”<;/dd>;

    

第十一章 一夫当关!(求收藏推荐)() 
一把把蹭亮的大刀晃眼,还有一些长矛,可谓十八般武器基本都有,有马的直接大喝一声,就骑马而至。

    这是一个小镇,城门口窄狭,如果是行人,估计也就容得下五六人,至于马匹的话,两匹还能过,如果三匹,绝对会卡住。

    金乘风拔出了腰间的绣花枕头一般的长剑,长剑做工jing细,煞是jing美,但威力可想而知,不过也还算锋利,至少斩人脖子的时候,不会半路卡住。

    金乘风微微踏前,匪寇只觉得眼前一花,然后就觉得脖颈一凉,然后就觉得头和身体分开了!

    他的雪白衣袍上,溅上了点点鲜血,就好似白雪之中,傲然开放的红sè梅花!

    今ri以血绣梅!

    金乘风长剑一转,舞了一个剑花,另外一匹马的马腿直接被砍下,匪寇在跌落之前,金乘风膝盖一顶,直接就被轰在了城墙之上,全身骨头好似散架了一般,不可能还有机会活下去了!

    金乘风趁着空隙,将背后书箱里的九花玉露丸取出,夹在腰带之上,以备不时之需。整整近五百人,他可不认自己是个万人敌,能够见百人而面不变sè,还能够杀敌无数,全身而退!

    所谓侠客,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那也是边走边杀!你可以躲开!

    可如今的雕神,是堵在城门口,手脚有些放不开,只能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这样总会有力竭的时候。

    更何况人家不会傻乎乎地一个个上来让你杀,时不时会有暗箭,或者直接有短矛投来,金乘风好几次甚是惊险。

    一身白袍此刻已经大半染血,手上的长剑也已经完全卷刃,金乘风只能拍大腿,当初就应该把剑冢里的宝剑给带出来的,玄铁剑重量大,直接拍人就行了,一拍就是一条命!另外的宝剑可是裂土穿金,可谓是无所不破,也不会像如今这般狼狈。

    双手呈爪状,直接按住一人的肩膀,用力一抓,两个琵琶骨应声而碎,将他一甩,砸向了另外一人,金乘风微微上前几步,一脚踢起那根不争气的绣花枕头剑,长剑就朝着那个所谓的二当家飞去!

    二当家长得三大五粗,可是头却有些小,和身体显得有些不匀称,此刻一脸惊恐,不过好歹也有一些武艺,不然也当不上这么个二当家,将手上的大刀一甩,就拍飞了金乘风的破剑。

    不过似乎是没料到会有如此大的巨力,虎口直接一震,甚至已经震出血来!另外一只手抓着右手,牙齿硬咬,明显吃痛,大怒之下,一声爆喝,就取出了背后的弓箭。

    二当家最擅长的,就是连珠箭!他也是凭此坐上了二当家的位置!

    他姓公孙,有典籍记载,古有西楚公孙式,擅使连珠箭!

    可是原先还算显赫的家族,到了现在,却是已经落草为寇,家传绝学,却成了草菅人命的武器!

    二当家公孙龙直接三箭齐出!那把大弓,恐怕绝对是当世良弓!没有巨大的力道,说不准还拉不开!

    金乘风眼睛微缩,好家伙,本以为是个草包,没想到还有这等本事。

    城门口狭窄,不方便躲避,金乘风只可猛地一转身,然后一手抓住两箭,本来左手还要抓住另外一箭,可奈何旁边有人直接挥刀而下!只可先用手掌拍向刀背!

    长剑直接刺入金乘风的小腿处,这是他站在这儿的第一处受伤,他的眼神越发锐利,还微微充血,已经有些杀红了眼!

    今ri,我站在这儿,只要多站一会儿,里面的人就多些机会逃脱!后面还有个城门口,至于这些所谓的草菅人命的匪寇,能多杀一个,就等于是多为民除害一个!既然是神雕,那就要有些神雕的样子,这一回,老子就偏偏打肿脸充胖子了,就偏偏当一回大侠!

    实在不行的时候,老子再跑就是!

    金乘风一咬牙,一拳轰碎那个耍大刀的头颅,眼睛盯着二当家,二当家只觉得心底有寒气涌来,一个眼神,居然恐怖如斯!让他心怀恐惧!

    因为那一双眼,不似人!反似雕!

    他慌乱之中,又取出三箭,就朝着金乘风shè来。

    城内,一个yin暗角落处,李老头手上拿着那一根桃枝,侧着头看着城门口的一幕,喃喃自语道:“怎么招式这么眼熟,不可能啊,我就一个徒弟,还不成气候,没有外传啊?”

    “不过这个小子,还真不错,有点老夫年轻时候的风范!”

    李老头哈哈一笑,身形一闪,速度居然快得惊人,在城墙的一个角落,一脚点住城墙,直接就呈九十度的模样,翻过了城墙!哪里有一点七老八十的普通老人的模样!

    他叫李太行!江湖老剑圣!并非同名同姓!

    他冷然往下看了一眼,挑了挑手上的桃枝,翻身就朝外施展轻功飞去。

    城门口,金乘风的整件白袍已经全是鲜红的鲜血,就好似一个血人一般,哪里还有半分白袍的模样?也别说是白袍绣梅了,此刻已经完全在红sè的颜料里泡过了,上sè了!

    金乘风从书箱里取出几根铁羽,凭着着锐利的雕目视力,哪怕已经是人形,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