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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部分

水浒武松传-第65部分

小说: 水浒武松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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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住笑了一声,被金兀术一斧劈死。

    “快走!”武松小心对方百花道:“还是绕回去,当心些,别被发现!”

    “嗖!”

    微弱的月光下,耶律元宜虽然看不见穿着夜行衣的武松,却能看到灵鹤!它的白羽毛太显眼了!

    行刺粘没喝的毒箭是从山上射过来的!

    刺客必定在山上!

    他是怎么上去的?必定跟这鹤有关!

    这位聪明绝顶的大金国猛将瞬间想通所有关节,毫不迟疑,举箭便射!

    “吱……吱……”鹤身中箭,这只可怜的灵鹤发出两声惨厉的嘶鸣声,就此死去。

    “将士们听令,立即围山!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行事刚强果决的耶律元宜立刻调集部下四面围山:“给我放火!烧死这狗娘养的!”

    梁王大惊道:“完了,跑不了了!他们没多久便能攻上山来!前面有十多万金兵,咱们是冲不过去的。”

    方百花却表现出了难得的冷静:“若是老天爷非要咱们死,小妹就和哥哥死在一起好了!走!”

    方百花翻身骑上灵鹤,不等武松反应过来,立即抓起他:“哥哥,如果害怕就闭上眼睛吧!”

    怕他掉下去,又用随身软鞭缠紧他的身子。

    武松闭眼道:“咱们去哪?”

    方百花道:“前面就是个死!此刻咱们唯一的办法,就是往后面飞,飞到他们大金国领土上,再寻脱身之计!”

    武松叹道:“此计虽险,恐怕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冰雪聪明的方百花身处惊涛骇浪之中,仍然镇定如常:“咱们只要甩开追兵,便可随意妆扮成牧民的模样,躲过盘查了!”

    灵鹤向后方疾飞而去。

    身后,滚滚浓烟冲天而起,金兵奋力堆柴烧山,很显然,对行刺他们主帅的人,他们切齿痛恨。

    不远处,喊杀声依然可闻:“给我追!抓住刺客,大卸八块!”“杀了刺客,大元帅有重赏!”

    浑浊的马蹄声,仿佛要撕裂这寂静的黑夜。

    “百花,一只灵鹤,带不了两个人,你飞这么快,会不会把它累死?”武松突然想到了什么。

    方百花小声哭道:“累死就累死吧!只要哥哥别落在金贼手里就好!”

第114章 逃难遇到旧仇人() 
那鹤越飞越低,显然是体力己达极限。

    方百花心疼的轻抚着的它的羽笔,很是爱怜。这两只鹤她养了很多年,感情极是深厚,如今已经死了一只,这只,恐怕也……

    “飞!快点飞!”方百花一狠心,强迫那鹤又飞出一里地,这才落地。

    那鹤神情委顿,连吐七口鲜血,对着它的主人哀鸣一声,就此倒下。

    这里是一片稀稀落落的牧场,追兵似乎暂时被甩开了。

    方百花默默无言,一边流泪,一边用随身佩剑挖坑,武松亦拨刀帮着挖,二人以最快的速度将鹤葬了,方百花冷静的观望一下四周,道:“赶紧抢牧民的衣服,然后脱了夜行衣烧掉。”

    武松不语,只是点了点头。

    他当然知道这两只灵鹤之死,对方百花来说,是一件多么伤心的事。然而他更知道,为了他,这位奇女子什么事都愿意做,包括牺牲自己的性命!

    二人在一起经历了这么多事,此时再说什么感激之类的话,反而显得格外苍白。

    二人借着夜色的掩护,潜入一个离群索居,并且非常偏远的帐篷。金人是非常警觉的,帐篷里的人听到动静,立即大喝:“谁!”

    武松一刀下去,那人哼也没哼,倒了下去。

    这帐篷里住的是兄弟二人,武松杀的是哥哥,弟弟听到声音,暗中摸出马刀,躲在角落里准备偷袭。岂料方百花看见刀光,顺手便疾刺一剑,将弟弟了帐。

    那哥哥是个大胡子,弟弟胡子也不少,武松割下他们的胡子,去灶台处寻了点面汤粘上。

    二人扒下他们的衣服,靴帽,迅速烧了夜行衣,将火灰埋掉。二人又把那对金人兄弟俩也草草挖坑埋掉了。

    武松也不管合不合身,直接换了金人的衣服,方百花则因为脚太小,于是没脱自己的鞋,把金人的靴子直接套在脚上。

    当然,金人兄弟所有的钱和方便带走的腊肉,盛满清水的葫芦,也全被武松很礼貌的顺走了(学名叫偷)。

    武松拉起方百花的手:“妹子,此地不宜久留,走,牵了马,去那边的山上歇脚。”

    “恩。”方百花任由他牵着自己的手,也不挣脱。

    “妹子,你怎么老蒙着面纱啊,以前总想问你,但是不好意思问。”

    “我长的丑,满脸麻子,没法见人。”

    “瞎说,长的丑,眼睛却这么漂亮?”

    方百花笑道:“除了眼睛好看点,其它哪都不好看。”

    “手也挺好看的!又白又美!”

    “这都什么时候了,没个正经!”方百花瞪了他一眼,眼中却毫无愠色。

    二人牵了金人的马,从帐篷里割了些厚帖布把马蹄严密裹紧,不让马在奔跑时发出太大的声响。

    二人骑着马,不敢快跑,悄悄朝着北边的山脊奔去。

    那是一座驴迹罕至的荒山,二人躲在这里歇脚,武松执意要方百花先睡,自己护卫。方百花却要武松先睡,由自己来保护他。

    不知是为什么,每次和方百花在一起的时候,武松都会觉得特别舒坦。那是一种说不出来的奇妙感觉。

    对其它几位美貌夫人,武松更多的是疼惜,因为那几位柔弱,娇美的夫人全靠他来保护。

    而方百花,每次都能帮他大忙,似乎也不怎么需要他来保护。

    所以无论身处何等险地,只要有方百花在,他心里就会觉得非常踏实。

    他们继续争论谁先睡,谁留下护卫的问题。

    “妹子,你怕我偷着亲你是不是?”武松竟然还有闲心开她的玩笑!

    方百花也笑了:“我长的丑,你也想亲?唉,你这人啊,见了姑娘就喜欢,也不论丑俊,真是服了你了。”

    方百花的声音特别好听,莺声燕语,不啻天籁之音。

    “冷。”山风一吹,冻了个激灵,武松一把搂过方百花,在她耳边轻声说:“我得搂着你才能睡着。”

    “那你搂吧。”这四个字,比蚊子叫声还低。黑夜中,方百花感觉自己脸红到了脖子根。

    二人起初不敢睡,怕被追兵捉住,后来困意上涌,相互依偎着睡着了。

    此时天寒地冻,睡不安稳,次日天刚蒙蒙亮,方百花就醒了,她快速背对着武松吃了几口食物,然后蒙上面纱,叫醒武松,起来赶路。

    武松的帽子是个大斗笠,足以遮住大半张脸,方百花的是顶软帽,不但遮住头发,还能遮住脖子和口鼻,刚好盖住她的面纱。

    二人装扮成猎户模样,专挑密林群山处避难。他们正自行路,身边路过一个又一个的传令兵:“大宋刺客行刺粘没喝大元帅,现己逃入大金!着各家各户留意可疑人员,一旦发现刺客,立即捉拿!有敢窝囊者,灭族!”

    传令兵把二人当成了普通猎户,没空留意他们,他们心里虽然紧张,却不敢表露出来,继续向远方的山峰行进。

    “哥,看来咱们是绝对不可能从宋金前线安然返回了!”方百花为了不泄露梁王身份,连平时说话也不带“梁王”字样:“咱们先逃到蒙古,再想办法回到宋境吧!”

    “也只有这样了。”

    到了那山脚下,食物和水早就用光了,二人打野兔,野獐,烤了吃掉。

    香喷喷的野味,吃的肚子里暖洋洋的。

    晚上寻个山洞,铺上柴草当被,聊解寒意。

    “当惯了大王,吃惯了锦衣玉食,睡惯了雕金大床,现在这苦日子还能过惯吗?”方百花调侃道。

    武松一缓紧张情绪,故作神秘的笑道:“只要和好妹子在一起,多苦的日子都不算苦。只要一闻妹子身上的香气呀……”

    方百花拿起柴草,打了一下他的脑袋,笑嘻嘻的拿起葫芦灌泉水去了。

    二人在此地躲了两天,发现此处仍不安全,山下总过兵,显然是奉了粘没喝之令,前来缉拿刺客的地方兵力。

    金国遍地皆兵,万一身陷包围,一百个梁王也得死翘翘,二人为求万全,只得继续动身。武松指着远处那座大山:“妹子,咱们去那躲,那里更偏!”

    “那走吧。”

    二人不敢走大道,专挑偏僻小路走,赶了半日的路,总算来到那座山脚下,发现这里有个非常气派的大庄院。

    二人此时又饿又渴,想要前去那大庄院求些吃喝,又不敢贸然前往,生怕泄露身份。

    于是二人打定决心,还是晚上趁人不备,来这“顺”点吧,反正金人与宋人结下了大仇,杀他们抢他们也不必内疚。

    “走,先去山上,看看能不能打到点猎物。”方百花纵辔前行,武松与他并肩而行。

    “乖儿子,娘教你的事,记住了吗?你都四岁了,也该懂事了,不能总想着玩儿。”

    这时大庄院的门口走出来三个人,说这话的人,是个女人。

    武松张眼一望,当即惊住。

    这个女人不是别人,正是梁山的死对头,旧日的猿臂寨头领陈希真之女陈丽卿。

    而她旁边那人,正是陈希真!

第115章 傻猪?这不新鲜,俺家一辈一个() 
当年猿臂寨与梁山几番交战,最后被梁山打光了所有头领,还端了老窝,陈丽卿的老公祝永清也死在梁山手里。这陈希真父女无处安身,先是降辽,做了汉奸,后来辽亡,又降金。在金军灭宋的战役中,他们杀汉人杀的多,积功封为将军。

    看样子,人家在大金国日子过的很好,都住上这么气派的大宅院了。

    “娘,俺记住了。”说话的是个奶声奶气的小孩儿,一脸的痴呆样,口角还流着涎水。身上也脏兮兮的。

    武松心道:“祝永清都死五六年了,这孩子今年才四岁,那肯定不是祝永清的孩子,那么他父亲是谁呢?陈丽卿即将出门,她丈夫也不来送送?”

    看官,你是否也和武松一般,有此疑惑?你是不是也想知道这孩子是谁的?

    小子在此对列位看官说声抱歉,看官莫要问我,我亦不知这弱智玩意儿是陈丽卿和谁生的。

    只见陈丽卿摸着那孩子的头,问道:“乖孩子,你不要总是傻乎乎的!如果家里来客人,你得学会应对。娘问你啊,如果客人问你咱家的大杨树哪去了?你应该怎么回答?”

    小孩想了想说:“俺就说,俺娘练剑的时候,给连根砍断了,俺娘可厉害了。”

    陈丽卿笑道:“对对对,就这样说,那如果客人问你,咱家的桃林呢?”

    小孩说:“俺就说,让该死的宋梁联军给糟蹋了。”

    陈丽卿又问道:“那客人如果问起娘放在床头的将军印呢?你怎么回答?”

    小孩自豪的说:“这不新鲜,俺家一辈一个!”

    陈丽卿高兴道:“乖孩子,真聪明,娘只教十遍就记住了,来,让娘亲亲。”

    陈丽卿像啃猪蹄一样亲了小孩几口,然后挥手道:“娘去衙门里有重要事体,你在家要乖哦。”

    小孩也挥舞着小手说:“好的,娘再见。”

    然后小孩又对陈希真笑道:“爹再见。”

    陈希真虎着脸,怒道:“你这傻孩子,真是找打!”

    陈丽卿拉住她父亲,道:“算了,爹,别和孩子一般见识。咱们走吧。”

    二人骑马离去,门口的老仆人弯着腰鞠躬道:“恭送老爷,恭送夫人,一路平安。”

    二人没有回头,只是“恩”了一声,算是回应了老仆人。

    陈氏父女现在当了将军,威风极了,根本没把从他们面前经过的乔装成猎户(牧民和猎户从外观上看其实也没啥区别,反正都是穷人,衣服都寒酸)的武松和方百花当回事,换句话说,人家现在身为豪门大族,根本不屑浪费时间去看那些社会底层人。

    本来武松还以为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呢!到了人家的地盘,自己和百花妹子势单力薄岂不是非吃亏不可?

    哪知对方眼高于顶,根本没把他认出来!

    二人去山上歇了一会,待陈氏父女彻底走远,武松拉着方百花的手,狡黠一笑:“走,去陈家要点吃的去。”

    “你和他们有大仇,你还敢现身?”方百花惊道。

    “没事,陈氏父女走远了,我这儿拉低帽沿儿,这下巴上又粘满了大胡子,你那帽子也盖住了半张脸,放心,没人能认出咱们。咱们就说是他们的朋友,要点吃的喝的就走。”

    方百花道:“好吧,不管你去哪,我都跟着你。即使真动了手,咱们也怕不着他们,汉奸的家眷,杀了也就杀了。”

    武松心下一阵莫名感动,拉着她的手,说:“上马,走。”

    “走,他陈老道的家里,又不是衙门,估计也不会有太多护卫。”方百花这位世间罕有的奇女子比武松还要痛快,说走就走,丝毫不惧。

    二人来到大庄院,刚到门口就被老仆人拦下了。

    武松假装是洛索将军的家丁,有事来到府上与陈将军议事,老仆人一听,马上换上笑脸,热情万分的把他们迎进来,端茶倒水侍候,非常殷勤。

    大宅院虽大,陈氏父女也没请太多仆人,院子里也就有个马夫在那喂马,还有个厨子正往厨房走去。陈氏父女有可能是打仗得到的赏赐全买了大宅院,没有余钱请家丁了。

    老仆人弓着腰,小心的倒着水,说:“两位爷,请稍待,我家老爷和夫人有要事去了衙门,得晚间方归。”

    武松道:“那我们就多等会吧。老人家,您岁数大了,就下去休息会吧,不用鞍前马后的伺候我们了。”

    老仆人小心道:“您客气了,这是小人分内之事。”

    武松道:“我家主人很赏识陈将军,以后陈将军升官发财,那是少不了的了。”

    老仆人作揖道:“那真是太好了,小老儿替家主谢谢洛索大人了。”

    武松道:“我们总在这傻坐着也没啥滋味,不如去陈将军的院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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