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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新帝国崛起-第20部分

小说: 新帝国崛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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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巧儿说得对,俺要找媳妇,也要找像巧儿这样的。”

    阿牛傻傻一笑,一脸憨厚的拧起刘振明的行李,然后轻轻摆放在车上,

    “巧儿?”刘振明上上下下,前前后后看向小萝卜,最后发现一丝端倪来。

    微微隆起的胸口,一双水灵灵的眼睛,还有那两道秀气的眉毛,原来是个小女孩啊,刘振明哑然失笑,难怪看起来很是眉清目秀。

    闻了闻刚刚揉过小萝卜头发的指尖,果然带有一股淡淡的少女清香。

    小女孩则是粉脸一红,轻轻一跺脚,嗔道:“阿牛,还不快走,你胡说什么啊!”

    “呵呵!”

    阿牛傻笑了两声,抬起扶手来,看向还站在地上的刘振明。

    “小丫头,你上去!我在地上走就行了。”刘振明一个大男人,总不能和一个小女孩抢位子。

    要是小萝卜是男人,刘振明当然不会让他与姬丽挤在一起了,但是她是个小女孩。

    “爱坐谁坐!我才不会和洋女人一起坐。”

    巧儿毫不领情的将头一扭,已经开始往前小跑起来了。

    “亲爱的,怎么还不上来?”

    姬丽估计是猜到阿牛和小萝卜听不懂英语,因此说话也变得随便了。

    刘振明无奈一笑,脚下一使力,轻轻一蹬,便跳了上去,然后一屁股就坐在了姬丽的旁边。

    阿牛见此,吆喝一声,就跟在小萝卜后面出发了。

    姬丽紧紧抱着刘振明的胳膊,一脸新奇看着前面跑得飞快的阿牛,笑着说道:“想不到这人力车比马车还要平稳,我还是第一次坐呢。”

    刘振明捏了捏姬丽的鼻子,看着一脸憔悴的她,轻声说道:“辛苦你了,只要到了温哥华,一切都会好起来。”

    “只要和你在一起,无论在那里,我都很开心。”姬丽将头靠在刘振明的肩膀上,一脸幸福的说道。

    “呸!都不要脸!”

    这一幕落在小女孩的眼中,又变成了一件伤风败俗的事情。

    深夜的街头并没有多少的行人,逃难多日的刘振明和姬丽都有点困了,这时身心放松下来,两人靠在一起,坐在车上没有多久就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大哥,到了!”不知过了多久,阿牛已经停下了车,轻声叫醒刘振明。

    “睡得这么死,是猪啊!”小萝卜一边抬起刘振明脚底下的行李,一边专门把行李往他脚上撞。

    刘振明瞪她一眼之后,她还呲牙咧嘴扬了扬自己的小拳头。

    姬丽也醒了过来,睁开双眼,迷迷糊糊的问道:“亲爱的,到了吗?”

    “嗯!”

    刘振明先自己跳下车,接着一把将她抱下来,然后四处打量着这个停车的地方。

    周围都是一些破旧低矮的老房子,只有零星的灯光,比起多伦多的火车站来,还要冷清许多,而他们则正站在一间杂货店面前。

    “你家旅馆在哪里呢?”刘振明看向气鼓鼓嘟着嘴巴的小萝卜。

    小女孩不耐烦的孥了孥嘴,指着几人面前的杂货店道:“这不就是了。”

    昏暗的灯光之下,刘振明明明只看到歪歪斜斜的几个大字:开心杂货店。

    等等,下面还有两个小字:旅馆!

    还真是一店多用啊!

    小女孩不理会刘振明的惊讶,上前敲了半响门之后,有两中年夫妇披着衣服,打着哈欠打开门走了出来。。

    “阿爹,有客人来了,我去睡觉了。”小女孩捂着嘴巴一下子就钻进房去了。

    片刻之后,刘振明就在夫妻两人热情招呼之下,进了这个只有几平方米的小空间之中。

    一夜之间,又回到了解放前啊,刘振明看着这间与自己以前租的房子差不多大的房间,心中一阵感慨,似曾相识的狭小空间,只是少了一台电脑而已。

    通过一路上的交谈,刘振明也弄清楚了,这老板姓韩名十三,刚才那个小萝卜正是他们的女儿,叫韩巧儿,十四岁,外号小萝卜。

    巧儿平日在店里帮忙,有火车进站的时候,便与阿牛一起去火车站看看有没有客人,倒不是这夫妇两人虐待儿童,而是夫妻两人白天送货之类的已经忙得不可开交了,晚上自然没有精力去赚外快了。

    再说,这个时代的十四岁女孩,在刘振明眼中还是小女孩,在其他人眼中,可就是成人了,国内的女子也大多在十六岁结婚。

    老韩十年前就到了加拿大打拼,六年前把妻女接了过来,其中的辛酸就不用多说了,总算是一家人在多伦多安定了下来,还是能够过个平稳的日子。

    阿牛不是这家店的伙计,白天在一家洗衣店工作,晚上拉拉车赚点外快。

    多伦多一共才一千来华人,差不多都集中在了这两三条街上,大伙是低头不见抬头见,都熟悉。

    “刘先生,你和这位洋女人住一起吗?”

    韩十三一边放下刘振明的行李,一边询问。

    刘振明微微一笑,握了握姬丽的手,浑不在意的说道:“韩大哥叫我刘振明即可,这位是我的妻子姬丽,她听不懂中文,我们是夫妻,当然要住在一起。”

    “刘老弟厉害,有什么事只管招呼,我就不打搅你们了。”韩十三站起身子来,有些拘束的回道。

    “多谢韩老哥了,这是房钱。”刘振明抽出几张钞票来,想了想,又多抽了几张,笑着说道:“要是韩老哥明天早上有空,帮忙买一身寻常的衣服来。”

    “好的!”

    韩十三走了之后,刘振明抱着姬丽一下子就倒在了床上,两人这些日子都是太累了,当真是一沾床就睡着。

    与此同时,铁路线上,十多名美国特工围着两匹骏马,小声的讨论着,这两匹马正是刘振明和姬丽两人乘坐过的。

    “本杰明先生,其中一匹马正是我们的军马。”其中一名特工检查了片刻,便向本杰明报道。

    “他们不可能往底特律去,否则就是自投罗网了。”

    “这么说来,是去了多伦多了?”

    “有可能!”

    本杰明嘴中叼着一支雪茄,听着众人的小声议论,在黑暗之中,这火光显得忽明忽暗,将他狰狞的面貌不时显露出来。

    “多伦多有我们政府的人吗?”本杰明吐了一个烟圈,轻声问道。

    “有!”

    “那就好,让他们先查一下,是不是有一名华人和一名白人女子刚刚到达那里!”本杰明不慌不忙抬起脚来,把刚扔在地上的烟头狠狠的踩灭。

    。。

第四十一章 中华会馆() 
次日,直到阳光从窗户透射进来,刘振明才从睡梦中惊醒来。

    刚想坐直身子,伸个懒腰活动活动筋骨,却不由轻“咦”一声,原来他的胳膊正被什么香软柔腻的东西给压在了身下。

    刘振明揉揉眼睛看过去,脸上露出一个会心的笑容,原来是身体丰腴的姬丽啊。

    刘振明低下头审视着熟睡的美人,不知道姬丽在做什么好梦,脸色绯红,丰润性感,微厚湿滑的香唇微微启合,让人想扑上去咬上一口。

    这女人将刘振明的右臂当作枕头,整个压在她娇嫩的身子底下,刘振明轻轻动了动手臂,锦被就滑开,一袭柔软单薄的白色睡衣掩盖着姬丽性感的身体就出现在了刘振明的眼前。

    “唔亲爱的早啊!”

    姬丽睁开迷迷糊糊的眼睛,身子一撑已坐了起来,双手揉着惺忪的睡眼。

    刘振明一边欣赏姬丽胸前外泄的春光,一边心不在焉的嗯了一声。

    姬丽马上就发现男人的目光一直盯着自己衣襟敞开的胸脯了,娇羞的轻呼一声,接着赶紧用双手捂住。

    时间不早了,刘振明暗叫一声可惜,心道只有以后再观赏了。

    他撑起身子来,在姬丽额头轻轻亲了亲。

    “宝贝,我们吃了饭之后去买一些东西,对了,我们还有一批首饰要出手!”刘振明想起从农场那里搜来的东西,笑着说道。

    钱是越用越少的,一千加元已经用了五十,姬丽手中还有一百美元,刘振明准备把它换成加元,不过不是去银行,而是看看唐人街这里能不能够换。

    两人穿戴整齐下楼之后,发现韩十三两夫妇早就开门做生意了,就连韩巧儿都在帮忙。

    刘振明不得不再一次感慨韩十三的强大,因为他杂货店的一角居然被弄成了中式早餐店,卖一些稀饭和包子馒头之类的。

    有四、五名脑袋后面拖着辫子的华人正在用餐,像刘振明这样剪着短发的华人很少,就连已经在加拿大安家的韩十三同样是把辫子盘在脑袋上。

    看到刘振明和姬丽同时出现,韩十三两夫妇笑着打了一声招呼,韩巧儿则是不屑的冷哼一声。

    其他几名华人都是好奇的看了他一眼,然后低下头去开始窃窃私语起来。

    “这人怎么和洋女人走在了一起。”

    “假洋鬼子!”

    看来,不但是洋人在排斥着华人,华人也在排斥着洋人啊,只是这种排斥比起白种人的排斥来,要显得有些愚蒙和无奈了。

    一方面身处外国不得不和洋人打交道,一方面又对洋人心存恐惧、害怕。

    刘振明懒得理会他们,而是找了张空位子坐下,让韩十三送上两份早餐来。

    “韩大哥,这里有兑换加元的地方吗?我有些美元想要出手。”刘振明一边用着早餐,一边笑着问道。

    “美元很容易出手的,如今很多人都往美国跑,这条街过去有一家中华会馆,你去那里看一看,应该没有问题。”韩十三说完之后,又提醒道:“刘老弟,你出门最好不要带着你的白人妻子,否则有些人会对你有成见。”

    “多谢韩大哥提醒!”刘振明想了想,也觉得他和姬丽一同出现,实在是太显眼了。

    让姬丽回房休息之后,刘振明独自一人前往韩十三所说的中华会馆。

    加拿大中华总会馆在温哥华,多伦多的这个是它的分会馆,唐人街基本上是个三不管的地带,加拿大联邦政府除了收税之外,很少会过问华人社会情况。。

    而这些会馆实际上就是华人社区的管理机构,维持这里的秩序。

    会馆的地点很容易就找到了,因为只要随便在街上问个人就能够知道。

    “我没有来错?这么破烂的地方,会是中华会馆?”

    当刘振明来到一座比起韩十三杂货店还有破旧的房屋面前时,心中有些纳闷了。

    这里不但偏僻在小巷子里,房子还很陈旧,斑驳的围墙,油漆已经掉得差不多的大门。

    不用刘振明敲门,一虎背熊腰的汉子就从里面走了出来。

    “新来的?”那魁梧汉子问道。

    “对!”刘振明料想他应该问自己是不是刚来多伦多。

    “进来!”那魁梧汉子不等刘振明回答,转身就走。

    刘振明无语了,只得跟在他身后。

    进了门之后,刘振明才发现里面另有天地,里面首先是一个院子,打扫得很干净,有十数名壮实汉子正在院内练武。

    练武的人都是专心致志的打着拳,对刘振明的到来浑不在意。

    穿过院子,就是一类似办公室的地方,里面有几名文职人员正一本正经的坐在那里办公。

    魁梧汉子敲了敲门之后,就领着刘振明走了进去。

    “找工作?还是想回国?”坐在最外头那名年轻人带着一副厚实的眼睛,抬起头来询问道。

    刘振明从口袋里拿出美元来,笑着放到桌子上道:“一共一百美元,帮忙兑换成加元!”

    “还有,我想出售这些东西!”刘振明又把首饰珠宝拿了出来。

    戴眼镜的年轻人狐疑的打量了一下刘振明,试探的问道:“你刚从美国过来?”

    “对!”刘振明有些不耐烦了。

    “美元兑换加元没有问题,只是这些珠宝我们还得找专业的人来估价,而且,如果卖给我们,你只能得到百分之八十的价格。”年轻人不以为杵的向他解释道。

    “嗯,我接受!”别人还要帮忙销赃,这个价格算是比较合理的了,刘振明没有太大的意外。

    “那你坐一会儿,我去喊人来。”年轻人站起身子,笑着说道。

    刘振明不知道,就在这间房子的后面,多伦多中华会馆的馆长叶庭正在与一名洋人交谈。

    “叶先生,请帮忙寻找这个人!”那洋人拿出一张从报纸上面裁剪下来的图片,点了点说道。

    “布朗先生,我需要知道原因!”叶庭并没有看那张图片,而是不慌不忙的端起了茶杯来,轻轻的啜了一口。

    “原因?很简单,他在我们美国犯了案,是我们的通缉犯,他是一个罪犯,而根据我们得到的消息,他应该逃到了这里!”布朗用略带威胁的口气说道:“如果你们包庇他,就是和我们美国作对。”

    叶庭淡淡的回道:“这里是加拿大,并不是美国!”

    “加拿大和美国有区别吗?叶先生,我给你一天的时间,一天之后,我要知道他在那里!”布朗站起身子来,领着几名美国人转身而走。

    。。

第四十二章 不小心就成了名人() 
周围众华人对布朗狂妄的动作都是怒目而视,等到布朗走出门之后。

    叶庭身后的年轻人叶歌吟恨声说道:“白人越来越过分了,把我们这里当成什么地方了,当成他们的警察局了?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随意命令我们办事,爹!理会他们作甚,我倒要看看那位美国佬能把我们怎么样!”

    叶歌吟是叶庭的儿子,他枪法出众,一手八卦拳更是练得出神入化,在多伦多年轻一代华人中很有威望,并且年轻气盛,认为再加华人不能一味的忍让,否则只会让白人得寸进尺,越来越猖狂。

    “你懂什么,现在我们如履薄冰,稍有不慎,就会引起冲突,你再厉害,有人家一个国家厉害,你再狂妄,敢说自己能够打得赢一百人,一千人,一万人?”叶庭一拍桌子,怒声说道。

    他这番话可不光是针对叶歌吟一人所说,而是看到周围的年轻人都是一脸的不平,对叶歌吟的话深以为然的样子才说的。

    在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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