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者傲苍生-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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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辕蓝衣本想挡下天剑门的几个弟子,可却被几个士兵给先挡了下来。
金无双见天剑门的人追上了金倾城,自己却被铁将军缠着,脱不了身,眼看一把长剑从背后刺向金倾城,金无双叫道:“倾城,小心!”
“爹,你别管女儿,快跑!”
金倾城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居然挣脱开了小花,反朝金无双那边冲过去。
“找死。”
两把长剑从左右两边直取金倾城性命。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金府内狂风大作,所有人只见一道血光从自己的眼前闪过,十个血色水晶骷髅头将金倾城给包围了起来,使的那攻击金倾城的两个天剑门弟子心中大惊,一股强大的煞气直他们。
“啊”
“啊”
顿时间,两个天剑门的弟子化为了乌有,十个血色水晶骷髅头也消失。
与此同时,南宫烈的声音响起:“金城主,令千金在下先替你照看几天,等你突围后在下自然会去找你的。”
第28章 被人误会()
南宫烈知道,穆天恩要灭金家满门,那所派过来的人马就绝对不止之前那些,在城内外肯定还有许多士兵跟天剑门的人,如果要在大白天出城,一定会被发现,于是,南宫烈就先将金倾城给打晕了,找了个没人的地方隐藏起来,直到晚上,城门关闭的时候,才背着金倾城,靠着“暴风血影骷髅”杀出城去。
为了不被天剑门的弟子跟士兵追上,一个晚上的时间,南宫烈都没有停止过脚步,也好在修为已经到达了人仙第三魄的境界,背着一个普通女人夜行百里还是没问题的。
到了第二天清晨,金倾城才缓缓醒过来,而蹦跑了一个晚上的南宫烈也觉得很累,便在一片小型的树林内,将金倾城放在一棵大树下,打了几只野兔烤来吃。
“爹,爹”
金倾城刚刚清醒过来就喊着金无双,对于她这种普通的女人,又是在温室中长大的千金大小姐来说,昨天的那一幕,就如同一个噩梦,只是,梦醒了,自己的父亲却不在自己的身边,金倾城才清楚的肯定,那不是一场噩梦,而是真实的现实。
“你醒了?”南宫烈将烤好的野兔放在已经熄灭的火堆中,走到金倾城身前。
刚刚经历了一场血腥场面的金倾城这刚一醒来就见到一个陌生人,自然就将南宫烈当成了敌人,可她却是手无缚鸡之力,只能喊道:“你,你别过来,别过来”
“金小姐,你放心,我不是你们金家的敌人,昨天是我将你救出来的。”
虽然在惊慌之中,可金倾城毕竟出生与其他普通女人不一样,如果说,南宫烈真是王朝的人,是穆天恩所派来灭自己满门的,那他就不可能这样跟自己说话。
“我爹还在城里,不行,我要马上回去!”
南宫烈将金倾城救出来有着自己的打算,当然,这也是血老提醒南宫烈的,所以现在,南宫烈不能让金倾城跑回天涯城去,这个女人就是自己的一个筹码,只要这个筹码运用的好,南宫烈就能跟赌博一样,由一个筹码变成两个筹码,当自己拥有了越来越多的筹码之后,就是血老所说的势力了。
“金小姐,你现在跑回去不但起不到任何的作用,反而是送羊入虎口。如果说金城主已经杀出了天涯城,那他就不会再返回去了,相反,如果金城主真出了事,那你现在跑回去,不等于让你们金家绝后吗。”
南宫烈后面的一句话,让金倾城哭了出来,她一个女儿家,面对这种事情根本就不知道如何是好,也正如南宫烈所说,如果自己的父亲杀出了天涯城,就不会再返回去了,自己现在跑回去就等于送死。可如果自己的父亲真出了事,自己也被仇人所杀,那还有谁,能为自己金家满门报仇呀。
金倾城女流之辈,可心眼却不少,加上南宫烈的几句话,她自然知道,冲动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回也不能回去,也不知道是安是危,我现在该怎么办呀!我该去什么地方!”
“金小姐,你大可放心,我之前的话只是一个假设,以金城主的修为,要杀出天涯城绝对不是难事。而且,昨天在场的还有一个轩辕蓝衣,他们两个连手,别说是区区一支军队,就算再来几大高手,也是白搭。”
南宫烈所说的是事实,自己昨天亲眼见识到了金无双跟轩辕蓝衣的修为,两个地仙级别的高手,区区一些普通士兵,加上几个天剑门的弟子,怎能杀的了他们。
可为了让金倾城安心,也为了自己,南宫烈又说道:“金小姐,你现在根本就不需要担心任何事,以昨天的事情来看,穆姓王朝对你们金家赶尽杀绝,你父亲金城主是不会就此罢休的,如果我猜的不错的话,等你父亲摆脱了穆姓王朝的追杀之后,他一定会自起一方势力,与穆姓王城正面对抗,那个时候要找你父亲就很容易了。”
南宫烈说的一点也没错,这就如同四路义军一样,他们正面与穆姓王朝为敌,早已是名扬天下,要找到那样的人,随随便便在什么地方一打听都能得知。更何况,金无双早年就已经是个人物了,又有着丰厚的家底,一但他打响旗号,成立了第五路义军,那投效金无双的人马,绝对不会在另外四路义军之下。
金倾城点了点头,非常同意南宫烈的说法,道:“这位少侠,非常感谢你昨天救我出来,还未请教少侠大名?”
“在下姓南宫,单名一个烈字。”
金倾城看着南宫烈,嘴上轻声道:“姓南宫,名烈!什么,你是南宫烈?”
南宫烈根本就没考虑其他,直接将自己的名字报了出来。
可金倾城此刻就如同见了魔鬼似的,连连向后退去,道:“你,你就是那个贼,两代王朝通缉了整整三年的南宫烈?”
“我”
“你站在原地,不要过来。你,你这个丧尽天良,无恶不作的贼,你跟穆姓王朝没什么分别。”
金倾城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命苦,刚刚逃离虎口,又落入了狼穴,如果跟穆姓王朝相比起来,眼前这个南宫烈,要可怕的多,至少,被王朝抓住,大不了一死,可落到南宫烈这个臭名远播的家伙手中,只要是个女人,都将被侮辱千万遍。
南宫烈是这个汗呀,金倾城左一个贼,右一个,贼,冒充自己的那些家伙到底侮辱了多少女人,使的自己是人见人骂,不要被自己歹到那些家伙,否则,一个不留,全部杀光。
可现在,为了自己的将来,南宫烈必须要解释一下,虽然自己不屑去解释这一切。
“金小姐,你不要误会,我并不是你所听闻的那个南宫烈,那些家伙在这三年内所做的事情与我无关,他们都是冒着我的名字,我自己可什么也没做过。”
“你不要狡辩,我问你,你是不是三年前大闹穆王府的那个南宫烈?”
“是的。”
“那就对了,你就是贼,少在这里跟我装好人,你跟穆姓王朝根本就是半斤对八两,全部都不是好东西。”
南宫烈深深吸了口气,忍,除了忍之外,自己还能怎么样!
“四师兄,前面好像有人,我们过去看看吧。”
“好,马上去看看,说不定是金倾城那丫头。”
就在这个时候,天剑门弟子的声音传来。
南宫烈跟金倾城转头一看,只见四五个手拿长剑的青年,朝自己这边而来。
“金小姐,不管你怎么看我,现在你只有两条路可走。第一,被那些家伙所抓,但你永远都无法再见到你父亲了;第二,跟我走,你也不用担心我会对你做什么,等到了安全的地方后,路在你脚下,你要去什么地方,我南宫烈绝对不会阻拦。”
金倾城可真是左右为难呀,一边是恶,贼,一边是贼,自己该怎么办,该相信南宫烈这个,贼吗?
“我再说一句,如果我要对你做什么的话,在你昏迷的那段时间已经做了,没必要等你醒过来,我可没有那种霸王硬上弓的癖好。”
金倾城看着南宫烈的双眼,那双没有丝毫波动的眼神让金倾城有点犹豫,可最后还是决定道:“好,我跟你走,可如果你敢对我不轨的话,我宁可咬舌自尽,也不会如你所愿的。”
第29章 酒中豪情()
为了避开天剑门的家伙,南宫烈带着金倾城是日夜兼程,脚步没有一刻的停留。
经过了两天两夜的时间,金倾城终于顶不住了,于是,南宫烈二人就在楚国以南方的一座小镇停留了下来。
这座小镇名为清水镇,镇上的人口稀少,可却不平穷,因为这清水镇生产一种名震全国的酒,名为“四两斤”,镇上家家户户都懂得酿酒,但这手艺却从不外传,就如同很多修炼世家一样,家族功法只传男,不传女,镇上的男丁也没一个离开过清水镇的,所以这酿酒的手艺也就没有离开过清水镇半步。
南宫烈刚一进入清水镇,就有一股浓浓的酒香味迎面扑来,使的从小就嗜好喝点小酒的南宫烈来了兴趣,找了一家酒馆,也不管天剑门的家伙会不会追上来,肆无忌惮的坐在了酒馆内,点了几个小菜跟两斤酒,边吃边喝了起来。
金倾城早已经累的不行了,从来没有步行如此之久的她,只想马上找一个地方休息一下,可他又怕,怕南宫烈这个“y贼”会乘自己睡着的时候乱来,也就只有坚持住,以自己的意志力克服睡意。
“y贼,你还要喝多久?”
现在正当中午时分,酒馆内的客人也有几个,南宫烈却没有管那么多,酒是叫了一斤又一斤,到目前为止,南宫烈已经喝了五斤“四两斤”白酒了,可却连一点醉意都没有。
“没看见我刚喝的起兴吗,如果你累了,自己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别打扰我喝酒。”
金倾城很是不爽,道:“原来你还是个酒鬼!”
的确,南宫烈从小就喝酒,这并不是因为南宫烈从小是个街边混混的关系,最重要的是,南宫烈的父亲是个老酒鬼,所以南宫烈从小就是这样被他的父亲南宫无我给培养出来的。
记的在京都地牢,父亲刚刚过世时,南宫烈都怀疑,父亲是不是酒喝的太多了,伤了肝,才导致一病不起,撒手人间的!
“兄弟,酒量不错吗。”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在南宫烈旁边的一张桌前响起。
南宫烈转头看去,在自己旁边的一张桌子上,坐着一个年纪跟自己相仿的少年,可那少年的体形却如头牛似的,身高有着两米的样子,身上穿着一件布衣,腰间处插着一把柴刀,全身散发出浑厚的真气。
在那少年的桌上已经放着十几个酒坛子了,无疑,那少年的酒量,可不比南宫烈差。
南宫烈拿起酒碗,没有说话,只是对旁边的少年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然后一口酒喝进了肚子。
可那少年却直接走到南宫烈的桌前,没经过南宫烈的同意就坐了下来,笑道:“兄弟,我的酒已经喝光了,身上的钱也用光了,不知可否在你这讨碗酒喝?”
这家伙的脸皮够厚的,根本就不等南宫烈同意,就给自己倒了碗酒,喝了下来,还大笑道:“好酒,好酒呀。”
“小二,再来五坛子酒。”
南宫烈也非小气之人,自己身上有点钱,请人喝几碗酒算的了什么,也不怕这少年是不是天剑门的人,就算是,喝完再打又如何。
可金倾城却不这样认为,毕竟是个女人,做事没有男儿的那般豪爽,经过自家的那场变故,金倾城也多出了几个心眼。
“喂,我说,你可不能这样,既然要我跟着你,你就要对我负责,怎能随随便便跟个陌生人喝酒!”
金倾城话中的意思是在赶人,可这少年却跟没听到似的,而南宫烈也是一样,根本没将金倾城的话放在心上,双眼看着高大如牛的少年,问道:“哪个门派的?”
少年连喝了三碗酒,也看着南宫烈,没有回答南宫烈的问题,道:“我本来是要杀你的,可既然你这么大方,请我喝了酒,杀你之事,以后再说。”
“哦!你认识我?”南宫烈问道。
少年回答道:“不认识。”
还以为这少年认出了自己,或者认出了金倾城,所以才说出要杀自己的话。可既然他都不认识自己,又为什么要杀自己?这可真是奇怪了。
“不认识就说要杀我,难道你就不怕被我所杀吗?”
“怕我就不做猎人了。”
“猎人?什么猎人?”
“哈哈,看样子,兄弟你是刚刚入世的菜鸟呀,居然连猎人都不知道。”
“可否告知?”
“官府每年都有破不了的案子,但每年都要上交人头,无奈之下,就只能找替死鬼了。而我们这些猎人,也被称之为赏金猎人,专为官府办理他们不好出面的事情。兄弟,我这样说,你能听明白吗?”
“自然明白,也就是王朝的鹰犬。”
“错。我只是为了混口饭吃而已,至于我要杀什么人,那由我自己说了算,并非有官府所决定的。”
“那你一般都杀怎么样的人提人头去官府领赏?”
少年又喝了三碗酒,回答道:“不孝子孙,出卖朋友,无情无义,伪君子,基本上就这四样了。”
“那你觉得我是这四样中的哪一种?”
“四种都不是。”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选择我?”
“因为你的身上带有一种让人畏惧的气息,我之前觉得你是个危险人物,所以想杀。”
“南宫烈。”
南宫烈居然自报姓名,为了什么?金倾城都愣住了,这家伙到底想做什么?明明知道自己的名声臭,眼前又是一个赏金猎人,他居然还敢报上自己的真名,难道真想找死吗!
“你说你叫什么?”
“南宫烈,三年前大闹穆王府的那个南宫烈,三年间做了无数恶事的南宫烈。”
少年一只手摸了摸腰间的柴刀,看了南宫烈好一会,突然放声一笑,道:“哈哈,没想到我王大力今天这么走运,居然可以见到南宫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