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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剑与地下城-第28部分

小说: 剑与地下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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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幽绿色的骷髅上光芒大盛,看上去就像是品质极佳的翡翠一般,然后他拔出了那个一直悬挂在身后的灯笼,一般人根本不会想到这会是武器吧?

    我看着灯笼里的绿光,愕然醒悟,在民间传说中,人死之后,灵魂会跟着指引的灯前往冥界。

    那个灯是针对灵魂攻击的武器!如果说它真如民间传说一样,那它一定会把人的灵魂无所顾忌的扯下来。

    真是一个棘手的敌人,不过,既然它最后的底牌都漏出来,那就没有什么好担心了,原来它真正的杀手锏居然是纯粹的魔法攻击,还是无视等级直接针对灵魂的伤害,虽然对付一般人来说,确实很致命,但是它对付的是诺娃啊。

    在吸血鬼面前玩灵魂魔法,简直就像是做木工的在锻造大师门前打铁,丢人不说脑子还有毛病。

    “你这个灯真的好可爱啊,既然都递过来了,那我就不客气了”

    不知道刚刚是不是我的错觉,我好像看到了她舔了一下嘴角,猩红的眼瞳中浮现出了魔法阵,这个跟翡翠一样的骷髅就再也动弹不得。

    她慢慢的抬起手,拿过了握在骷髅手里的引魂灯,没有了骷髅蛮力的压制,她轻易的拔出了圣洁之剑,然后慢条斯理的放在了骷髅的脖子上。

    “那么,就这样永别啦!”

    猩红的圣洁之剑斩断了骷髅的颈骨,可是就在那一瞬间,这局骷髅生机尽绝,绿色的光裹挟着灵魂从其中逃了出来,这个家伙居然在血族女皇的眼皮子地下逃了!

    “不要追了。”我从树后面走了出来,拦住了诺娃。

    “哼,你干嘛拦着我!”她气鼓鼓的双手插在腰上,表情不快的看着我。

    “这是个杂兵,真正在后面操盘的黑手还没有现身,没有必要赶尽杀绝,先回到镇子上找艾维汇合再说吧。”我看了一眼绿光最后逃窜的方向。

    既然有人能够找到我,那艾维也一定遇到麻烦了,或者应该说自从进入了这团迷雾中之后,我就已经被人盯上了。

    真是不爽啊!本想着既然都离开的帝国的领域,接下的路可能会好走一点,有着劳伦斯在前面当打手,一般的小毛贼也就是寻死。

    可是这怪事一庄接着一庄,天生操心的命啊!

    “走吧,这里应该已经没什么可以探索的意义。”说着我向着镇子的方向走去。

    “哎,这就没有探索的意义了嘛?我们不是还没有进墓地里看过嘛,说不定那里面还有很多很多像刚才那个一样的怪物哎!”诺娃咋咋呼呼的指着墓园,一副我就是要进去看看,我不管,我不管的任性脾气。

    我推了推眼睛,双手环抱在胸前,语气阴森的说道“那我可先说好,我可是不会进去的,如果你想要进去的话,那就尽管进去好喽,说不定里面还会有什么变态骷髅呢,把你绑起来的话,那可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喽。”

    “想一想,如果血族女皇失手被几个骷髅弄的怀孕的话,以后就算是血族也不会听你的话,而且还会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你吧?”

    我欺负着诺娃,看着她脸色一点点变的通红,然后狠狠的跺着脚,低头大步向镇子方向走去。

    “哎,怎么了,你怎么不去里面了?”

    “哼,要你管!你个变态老爸!”

第62章 尼伯龙根() 
在西方大陆上,小镇的形成方式不过以下几种。

    第一种也是最常见的一种,就建立在领主城堡周围的小镇,小镇的居民平时在农地里耕作,一旦遇到军队或者山贼的骚扰就会躲在高耸的领主城堡之中。

    第二种是由于周围丰富的资源,例如金矿或者临近魔兽山脉,有佣兵工会驻扎。

    第三种就是我眼前的这种,地处于交通要道,刚好是商人或者旅客一天的脚程所能达到的地方。

    可是按理说这种地方应该非常繁华才对,为什么看上去却是空无一人。

    而且,劳伦斯的马车就停在小镇的门口,车上没有人,附近也没有战斗的痕迹,两个人居然就这么消失。

    这才是最奇怪的地方。

    “诺娃,你能感觉到周围有没有魔法的味道。”我扭头问着她。

    只见她双手插在腰上,眼神凶恶的瞪着我说道“没有!喂!你当我是狗鼻子么!就算是狗鼻子也不可能闻到这么多你说的奇奇怪怪的气味吧!喂,说你呢!”

    我转过头去,吹起口哨。

    “别不把我的话当一回事啊!,喂!你这家伙,真是够了!”说完她大踏步的向着小镇里面走去。

    “喂,等等!”我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拉住了她的手腕。

    而血族的感官显然是要比我更敏锐一些,我仅仅是察觉出有什么不对劲而已,她已经把手指放在了嘴唇上示意我噤声。

    “有一个‘东西’正在靠近。”她小脸上一副严肃的表情。

    不是人,而是某个东西,我没有听到更多的声音,这附近也太寂静了些,我这时才意识到自己为什么感觉哪里不对。

    这附近太安静了。

    “是怪物么?”我询问着诺娃。

    她偏过头,仔细停了一阵,摇了摇头说道“不,像是有很多条腿,可是脚步声一直没有杂乱的声音,有点像是蟑螂”

    没等她说完,那个我听不见脚步声的‘东西’就已经出现在了我和诺娃面前。

    他趴在地上,身上穿着一件很长并且破旧的灰色大衣,脑袋上还带着一顶礼帽。

    当他从小巷子里爬出来之后,抬起头看了我一眼,那副丢到人群中便看不出样貌的面孔实在让人找不出更好的形容,唯一与众不同的就是他带着一副细小的眼镜,那副眼镜就像是老学者身上会随身携带的那种,只不过他的眼镜要更小,而这透过这幅眼镜所看到的东西,想必也是比文字更小的存在。

    然后他站起身,就像是一直蟑螂在我面前站起身似得,那令他无声无息飞快爬行的不是他的双腿,而是从胸口一直延伸到腰间的手,难怪他会有如此细长的身体,而当他站起来,将风衣拉好之后,那些生长在他身体上的手被风衣掩盖住,看上去就跟平常人无异。

    这样的人,究竟是蟑螂、人、还是怪物?

    我搞不清楚眼前的情况,不过有一点我敢确信,这里绝对不是属于人类的世界,而是我一直当做故事听的尼伯龙根。

    想到这里我不由得看了一眼在自己身边的诺娃,她所说的自己的名字,布伦希尔德正是来源于尼伯龙根之歌,这样一个街头巷尾所有吟游诗人都会唱的歌曲。

    或许她对这里的事情至少要更清楚一些吧?

    如果说她还有自己曾经的记忆话,不过显然,我还是抱有了太大的希望了,显然诺娃也是一副从未见过这种‘东西’的表情,不过随后,她就流露出了一副小女孩见到自己心爱的娃娃一样,脸上泛起了红晕。

    “哇,好可爱。”她说道,我相信这是她的真心话,因为她那副表情再明显不过了,这种有似人非人,在身体上长满了本不需要的多余的手,即像是蟑螂,又或者干脆应该称之为怪物的东西,为什么会觉得可爱呢?

    我又看了一眼这个在我心中被认定的怪物,的确,他好像是稀松平常,如果我刚才没有看到他的身上有着那么多畸形的手,我多半也会认为这就是一个普通的路人,甚至不会去看他一眼。

    这个世界上,谁能数的清楚自己一生要经过多少的路人,况且我一向记忆力差的不得了,除了某些我感兴趣信息,其他的我基本就是过眼就忘。

    一个路人的面孔有什么好记的,我在心里问着自己除非这家伙做过某些让我无法忘记的事情,而在大街上,一个路人所能做的让我自己一连几天都忘记不了的事情

    我见过吟游诗人,但是并不会留下深刻印象,我也见过乞讨者,通常我都会直接从他们身旁路过,不吐口水都是我心情好了,那么大街上还能让我留下深刻印象的还有什么呢。

    我联系着自己所看到的一切,这个家伙身上的手,还有他那副让人根本记不住的面孔,我大概明白了。

    这个人,怕不是一个小偷,在尼伯龙根里被魔法扭曲而具象化了吧!

    这么想来一切都解释的通了,小偷不就是人们所俗称的三只手或者金手指嘛,他们在大街上偷偷摸摸的拿走别人身上的钱袋,或者装饰。

    我原以为尼伯龙根只不过是传说中的地方,却没有想到居然真的有一天自己亲身进入了这个地方,或许就是在劳伦斯赶着马车走进迷雾的时候,不知不觉就已经离开了原先那个真实的世界了吧?

    那么,根据传说,尼伯龙根应该是现实世界在虚拟世界的投影,这里的一切都是现实世界曾经存在过的东西,但是又不全是,某些东西会被构造这里的主人加以扭曲和重现,就好像是我现在面对的这个小偷一样。

    在吟游诗人的歌曲中,尼伯龙根是一个无限循环的世界,只有这个世界的主人,和主人所允许的人能够自由的进出,如果我想要离开这里,办法无非有二,第一是杀死这个世界的主人,第二是找到他让他放我出去。

    仔细想想,或许动手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我一向不擅长以理服人,只要打到他不会说话,那么我就可以好好的以理服人,所以还是准备动手解决眼前的这些清情况吧!

第63章 偷窃者() 
我喜欢游戏,尤其是喜欢卡牌游戏,但是我不喜欢赌钱的卡牌游戏。

    这不是因为我舍不得钱,恰恰相反,我玩卡牌游戏从没有输过,但是从没有在这当中挣到过一分钱,我所参与的每一局赌钱的卡牌游戏,最后都是以我输光了自己手上的所有筹码而告终。

    但是我赢了,手段很简单。

    想要在任何一个赌局获胜,其实无需掌握其中的技巧,也不需要所谓复杂的观察人心,甚至不需要知道规则。

    既然是赌博,那其中的意义只有一个,那就是赢,而赢的手段就是建立对自己有利的规则,只要掌握了规则,在赌局之上就意味着掌握了一切。

    而赌博的规则有两种,一种是看得见的规则,看的见的规则自然可以明说出来,而另一种看不见,也不会说的规则,却是所有的赌局通用的。

    那就是作弊。

    看的见的游戏规则是大家所要共同遵守的,看不见的游戏规则正好相反,它存在的意义就是违背看的见的规则。

    无论是通过已知的规则,磨练自己的技巧从而获胜,还是利用下三滥的手段去破坏游戏规则,达到自己的目的。这些手段都太拙劣,太复杂了,简直就是一个人拿着剑放在对方的喉咙上,毫无美感。

    我赌赢的手段只有一种,那就是赌我自己输,压上所有的筹码,让对方不得不跟进,然后我弃掉自己的手牌,主动认输。

    我不会让自己长时间陷入对自己不利的规则中,那种感觉就像是一个人掉进泥潭里,挣扎只会让自己越陷越深。

    与其在这中间消耗自己的神智,倒不如主次易位,在下一回合当中拿到绝对的主动权。况且,真实的人生游戏可不仅仅只有一个回合就能轻易的定下胜负。

    现在,我的处境就像是面对着一场不得不参与的赌局,对手已经摆开了陷阱,而我还没有弄明白其中的规则,对方的兵之子已经杀到了我的面前。

    这是一个比点数大小的卡牌游戏。

    我虽然暂时弃掉了两张自己的手牌,但是我的手里还捏着一张王牌,血族女皇布伦希尔德。

    第一场遭遇战,我遇到了兵之子,中了陷阱的我走了出来,而且也摸清楚了对方的规则。

    那么第二场遭遇,难道也会是兵之子么?

    如果我是这个尼伯龙根的主人,我可不会在知道对方手里仅剩下一张搏命的王牌后,一个个出动自己的兵棋。

    这个家伙虽然移动时几乎没有发出声音,但是要偷袭的话,还是躲不过诺娃的反击的,正面作战,他不可能有胜算。

    所以他不会动手,起码在没有摸清楚我的底细之前,他不会动手。

    我站了出来,为了不暴露诺娃的实力,眼下只有让我自己来冒这个风险了。

    如果我推测正确的话,他绝对不会对我动手,那么,这个世界的规则,有一半就已经落到了我的手里,这个风险值得一试。

    他看着我并没有拿出武器,或者作出任何有敌意的举动,就是这么很自然的走过来,于是他自己也摘下了帽子,深深的向我鞠了一躬。

    “远道而来的旅者,欢迎来到阿里斯托芬小镇。”

    我打量着他,看来,果然一切如我所料,他是这个尼伯龙根的主人派来试探我的棋子,也就是卡牌游戏里的探索者。

    我很好奇的问他“这里是什么地方阿里斯托芬小镇,我从来没有听过这个名字,在地图上也找不到这里。”

    “很好的问题,先生,非常好的问题,我是一个敬业的带路者,我的意思是,如果您能够支付我一定的报酬,我一定知无不言。”他像是舞台剧中的诗人,大声的咏唱着,像是在歌颂自己一般。

    “报酬,你想要什么样的报酬,钱,还是奇怪的东西?”

    他都摇了摇头,指了指自己的脑袋“我从未出过这个小镇,所以对外面的世界非常好奇,外面的人是不是都像您一样,只有两只手呢,是不是都像您一样友善呢!”

    我欣然点头“不错的交换条件,那么我第一个问题还是我刚才说的那句话,为什么这里是叫做阿里斯托芬小镇呢?”

    “那么,为了公平起见,我想提出我的问题,如果您愿意回答我的话,这个交易就成立了,您看如何。”

    “再公平不过了,你想要知道什么?”

    “您真的是一位非常慷慨的先生那么,作为交换条件,我想请问,您的名字叫什么,它又有什么意义呢?当然!我会先回答你所提的问题:这里之所以名叫阿里斯托芬小镇,正是因为这里是极乐园!是由我的主人所创造的乐园,凡是进入此地者,皆会获得无与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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