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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部分

血魔轮回-第172部分

小说: 血魔轮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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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半天,身后那些骑士才赶了上来,他们也见到了冒险者,放慢了脚步。诗人见到他们穿着漆黑如夜般的重甲,骑着如同骆驼般的巨大战马,头盔的顶端有鄂加斯的无限轮回标志,头盔中有一条血红色的细缝,里面隐隐闪着令人胆寒的目光。

    他们将马停在路边,朝冒险者走了过来,长耳朵说:“是皇帝的死亡骑士。”诗人觉得营地中的人们顿时紧张起来,他们全数起身,迎了过去。

    诗人听见这些骑士胸腔中传来心跳声,他们有部分是活人,有部分是亡灵,但无需怀疑的是,活着的家伙和死人一样冷静,同样都是骑士中的菁英。

    死亡骑士说:“你们有没有见到过一位吟游诗人打扮的少年从这儿走过去?”

    钟摆走上来,站在死亡骑士的眼前,两人一样高大,互不相让的瞪视着对方,过了半饷,钟摆说:“很遗憾,骑士先生,我们没有见到过。”

    骑士说:“我必须搜查你们的营地,你们有相应的身份证明吗?”

    钟摆耸耸肩,取出一张邀请函,诗人偷看了一眼,发现上面罗列了这只冒险团队的所有人员,它是由荆棘城的代理统治者签发的邀请函,用恭敬的语气邀请这只冒险团队参加荆棘城的地下城探险竞赛。

    骑士让同僚在营地中匆匆翻了一遍,营地不大,根本藏不了人。骑士数了数人头,又观察冒险家们的表情,并没有发现可疑之处,于是他挥了挥手,这些黑色的钢铁战士们翻身上马,继续往荆棘城的方向慢慢跑去。

    吠叫嚷道:”他们简直傲慢至极!我说我们应该给他们点教训瞧瞧!他们的盔甲和武器一定非常值钱。“

    长耳朵脸上露出惊恐的表情,他连忙摇头说:“别傻了!我们根本伤不了他们一根汗毛。这可是死亡之翼骑士团的精英骑士,据说骑士团中的任何一位骑兵都能对付二十只以上的食尸鬼。”

    钟摆浑不在意的大笑了一声,他说:“让我们坐下喝酒吧,小的们,犯不着为了这种小事而冒险,祝这些辛劳的骑士们早些逮到那个吟游诗人。”

    诗人暗暗偷笑,他想:多亏了你,他们永远别想逮住那个家伙啦。“

    法术注释:

    律令睡眠6级法术可以令敌人在冷不丁的情况下毫无抵抗的进入睡眠之中,但对恶魔领主、诸神和弃誓者无效。

    腐蚀术3级法术令泥土、草地或那些柔软的地面,或者人体表面加速腐坏,在短时间内形成可怕的坑洞,此法术其实是召唤来异界的细菌,如果敌人体质非凡,这法术将无法生效。

    填坑术0级法术可以填上一个大坑,比体力劳动省力,但通常非常困难。

第284章 伪装的艺术() 
冒险者们最喜欢的时光,就是当夜晚降临的时候,在安全的野外围绕着火堆,吃着野味,喝着鲜汤,一边不着边际的闲聊,那是消遣时间最好的方式。而且在许多情况下,冒险队伍会有新人入伙,篝火边的闲聊就是互相加深了解的最好时机。两年前,当史德利歌尔与赛利亚的冒险团队在努恩莱特森林中冒险的时候,他吃惊的发现这闲聊居然是他们晚间放纵狂欢的前戏。

    诗人发现自己的运气真是好的不敢想象,这些人对拉比克几乎毫无了解,他们只知道此人是来自夏多堡的流浪法师,从加入队伍之时就带着面具,喜欢大肆吹嘘自己的法术造诣,却从来不曾显露身手。他从来没有吐露过自己的过往,却显露出了贪小便宜和好色的品性。

    但也有令人为难的地方,诗人不能随便开口,因为他不知道拉比克原来的声音是怎么样的,如果露出马脚,他很可能被这些冒险者五花大绑,交给阿巴顿的死亡骑士。

    迪达问:“拉比克,你的嗓子好点儿了吗?”

    “越来越难受了,谢谢。”

    迪达瞪着毛球与吠叫说:“你看看你们做的好事,我们的天才法师现在可完全被你们毁啦。”

    毛球说:“他自作自受。他对你做的那些事,你难道不觉得生气吗?迪达?”

    迪达露出笑容,说:“得了吧,他只不过显得比你们这些人更加体贴,和他相比,你们简直像是食人魔一样野蛮和不解风情。”

    毛球转过头盯着史德利歌尔,诗人觉得他的眼睛中充满恶意。但这样明显的挑衅并没有持续多久,他很快就退了下去,坐在吠叫身边,低声说着什么。

    诗人听见他说:“你保证过那毒药一定会有效,为什么他现在还活的好好的?”

    吠叫说:“看在魔神的份上,他可是一位法师,我怎么知道该如何对付一位法师?他们可什么都懂。”

    “我们再试一次,他说不定已经听到了咱们的阴谋,他会报复我们的,我觉得他面罩下的眼睛一直紧盯着我们,如果我们不动手,死的很可能就是我们。”

    吠叫说:“我们可以再试试死灵粉末,那是从死人身上榨取的尸毒。”

    吠叫似乎是一位精通毒药的游侠,也许他不是第一次用这样的方法试图杀死同伴了。

    诗人听了听钟摆的心跳,略微有些加快,他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但却什么都不打算做,这一群冒险者之间貌合神离,钟摆纯粹只关心迪达一人,其余人的死活,他毫不挂在心上。

    毛球取出酒瓶,交到吠叫手上,吠叫站起身,开始绕着圈子给所有人添酒,等走到诗人面前的时候,他忽然停了下来,说:“神秘的拉比克先生,冒险家中最强大的法师,我们这小小冒险团队的救星,能为你敬酒,是我的荣幸。”

    诗人点了点头,抬头望着他。

    银胡子笑了起来,他说:“拉比克先生,吠叫和你较上劲啦。”

    长耳朵吹着口哨,鼓掌说:”拉比克先生,该显显本事教训教训吠叫啦。“

    吠叫面带微笑,说:”我和毛球之前打了个赌,我说你是货真价实的法师,他说你是个匿名的逃犯,只会吹牛的家伙。刚刚外出放哨的时候,我在你的酒里放了点调味料,那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玩笑,希望你不要在意。“

    诗人”嗯“了一声,摇了摇头,低声说:”没关系。“

    吠叫又说:”但毛球这个混球。。。。。“毛球插话道:”去·你·的,吠叫!“吠叫回头朝他竖起中指,又对诗人说:”他不肯承认失败,因为他不曾亲眼看见你破解我们的把戏。“

    诗人问:“你要我做什么呢?”

    “很简单,拉比克先生,我现在在酒杯里放一点神秘的惊喜,我不告诉你这是什么东西,但如果你喝下去之后安然无恙,那我们就彻底心服口服啦。”

    诗人朝钟摆望了一眼,后者漠不关心的望着这边,似乎默许这样的事进行。

    为什么?难道钟摆是如此懦弱的领导者吗?诗人想。但他很快就明白过来——拉比克之前吹牛吹过了头,又不肯显露身手,显然钟摆也想知道此人是否货真价实,如果拉比克是个毫无用处的法师,那即便他死在此处,对钟摆他们的冒险也毫无影响,只不过摆脱一个累赘罢了。

    在永夜帝国,谋杀并不犯法,只有利益才是一切。

    诗人想了想,接过酒杯,掀起面罩的一角,将毒酒一饮而尽。

    所有人的脸上都露出关注的神情,吠叫捏紧了拳头,毛球站了起来,钟摆侧着脑袋,迪达目不转睛,银胡子屏住呼吸,长耳朵一脸兴奋的神色。

    诗人安静的坐了一会儿,突然捏住喉咙,发出”咳咳咳“的声音,滚倒在地上,单手在空中胡乱挥舞,似乎想要捏住什么东西。他的身体开始剧烈抖动,拳头捏的紧紧的,指甲在手上留下血痕。双脚不停的抽搐,像条蛇一样扭动个不停。

    吠叫用虚伪的语气说:”你不要紧吧!拉比克,天哪,我没想到你居然会对恐狼爪子的粉末过敏,天哪,我该怎么做,你想要喝水吗?“

    没人动弹,他们只是漠然的看着诗人在地上挣扎,看着他的动作渐渐变得缓慢,不久就完全静止不动了。

    夜风轻轻拂过,树叶哗哗作响,仿佛在抚弄着天上的乌云。很久之后,钟摆说:”一个开不了口的法师对我们毫无用处,事已至此,吠叫,你搜搜他的背包,看看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他的声音中隐隐有一丝高兴,他原本也对拉比克对迪达动手动脚感到不满,他放任这样的谋杀,与其说是在考验同伴,不如说是在借刀杀人。

    诗人忽然坐直了身子,吠叫发出一声骇人的尖叫,逃跑似的从诗人身边跑开。所有人都不禁发出惊叹声,张大嘴巴,警惕的看着诗人。

    诗人迷茫的说:”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情?我是谁?你们又是谁?我怎么会在这儿?“他的声音中满是惶恐不安,又显露出极大的惊诧,尤其是其中微妙而试图掩饰的颤抖,简直让人不禁为其感到可怜。

    钟摆与同伴们缓缓走近他,他扶起诗人,说:“没事了,没事了。你叫拉比克,记得吗?你刚刚受了些伤,但现在已经恢复了。“

    诗人说:”我的喉咙,我的喉咙很不舒服,鄂加斯在下,我的脑子痛的厉害,你们。。。你们是谁?“

    ”我们是你的同伴,拉比克,我们一同在旅行。“

    ”旅行?去哪儿?去做什么?“

    ”我们要去荆棘城,那儿正在举办一场冒险者的竞赛,奖金高达五万枚银币,我们将要一同前往,你是我们队伍中的法师。“

    钟摆显得非常有耐心,就像是哄骗婴儿的慈父一样,他不厌其烦的回答着诗人的问题,但其实也在刺探着诗人的身体状况。

    ”等等,我想起来了,我记得荆棘城那儿。。。。。似乎发现了一个庞大的地下城,我们是要去那个地下城冒险吗?“

    ”没错,你说的很对。现在地下城的入口已经被封印起来了,因为从那儿会冒出无数可怕的怪物。一旦所有冒险者聚在一起,封印就将被打开,我们清理完怪物之后就能进去。“

    诗人环抱住自己的肩膀,大声说:”我们要去找什么?鄂加斯在下,我觉得自己虚弱极了,我害怕的不想去了。“

    钟摆说:”我们要去找一件神器,据说是古代的圣贤留下的遗物。那是荆棘城领主钦定的获胜目标,第一个找到神器的人将获得五万枚银币。”

    毛球忽然用气急败坏的声音说:”他既然什么都想不起来了,我们根本没必要留着他,荆棘城现在肯定聚集着大把的法师,我们可以随便找一个。“

    钟摆不动声色的望着诗人,他似乎觉得毛球的话有些道理,缓缓站起身,手一寸寸向腰间的尖刺铁锤伸了过去。他是个当机立断的人,诗人孱弱的表现让他起了杀机,他打算赶尽杀绝。

    诗人颤抖着抬起手臂,说:”等等,等等,我似乎想起了什么,你看,我似乎能做到这样的事情。“

    篝火中的火焰突然蹿上了半空,升腾起凤凰般的橙色形状,过了一秒钟,那跳跃的熊熊烈火中出现了一个人体的形状,它大约有四米高,浑身笼罩在不断燃烧的火焰之中,这个火焰形成的巨人走到诗人面前,沉默着等待这命令。

    银胡子大声喝彩,说:”你敢相信吗?这是我见过的最大的火元素。“

    长耳朵说:”七级召唤异界生物术,召唤来一个大型火元素,而且是瞬发的法术。毛球,你可以和这个火元素较量一下,它足以干掉五个像你这样的蹩脚战士。”

    钟摆亲热的搂住诗人,就像照顾自己的亲儿子那样嘘寒问暖,他见到诗人盯着吠叫的恐惧眼神,一下子猛跳起来,一拳将吠叫打倒在地,大声的斥责吠叫,吠叫抱着脑袋跑到一边,慌忙说:“这都是毛球的主意,是他要我找拉比克的麻烦。”

    毛球连滚带爬的逃离了钟摆的身边,一边跑,一边大声道歉。钟摆怒吼道:”你们这次分到的财物减半,全都算到拉比克头上,听见了没有?如果你们再敢招惹拉比克,我让你们的日子过的比臭虫还要惨!“

    诗人不停的拍着脑袋,苦恼的自言自语,试图想起关于自己的一切记忆,钟摆以及其余冒险者们关切的围在他周围,不停的安慰着他。但谁也没发现,在诗人的面罩之后,他的脸上一直挂着不易察觉的微笑。

    有一个七级法术,叫做魔邓肯的豪宅,它可以创造出一个庞大而舒适的临时空间,供冒险者们安逸的度过夜晚的时光。莱昂改良了这一法术,让制造出来的魔法空间可以自由缩放,从而让这一法术消耗的魔力千百倍的减少。

    诗人在嘴里创造了一个小小的空间,将毒酒全数倒了进去,他早就在毛球与吠叫返回营地的时候就准备好了一切,现在他已经安全了,没人再会怀疑他声音和记忆的不对劲了,一切都是毒药造成的后遗症,都是吠叫与毛球惹出来的祸。

    法术注释:

    七级召唤异界生物术七级法术从异界召唤来一个巨型的元素,可以指定(风火水土)元素类型。

第285章 雨林的秘宝() 
这些冒险者被诗人完全蒙蔽过去了。

    更走运的是,吠叫根本搞不清楚所下之毒的效果,当钟摆拽着他的领子,把他拉到角落里厉声喝问的时候,吠叫像一只流浪狗般哀声说:“我也不知道这药的效果,他们,那些炼金术师,说这药有十足的把握毒的死人,可没说其中还有什么别的药效。”

    “你险些害我们失去一位好用的法师,我现在就应该把你活活掐死。”

    吠叫被钟摆的巨力捏的呲牙咧嘴,他尖声说:“放心,老大,他现在不活的好好的吗?而且,对我们有利的是,他什么都不记得啦。几乎可以说是任你摆布。我们可以带他前往荆棘城,把他当做猎犬一般使唤,你看他心惊胆战的模样,他会对咱们俯首称臣的。”

    钟摆放松了手,用眼角的余光望着远方的蒙面法师,他说:“你最好给我收敛点,吠叫,如果我下次用餐的时候发觉味道不对劲儿,我会先把你的脖子拧断。”

    谈话终止,两人分开,吠叫虚脱般的坐倒在地,身上像被雨淋湿了一般满是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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