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心法师-第1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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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心又疼又冷又渴又饿,各种痛苦一起发展到了极致。伸出舌头舔了舔枯萎的嘴唇,他的舌头刚刚脱了一层皮,一舔之下,给他的苍白嘴唇染了一层粉红颜色。
“我不是无缘无故的杀你。”他几乎是瘫在了铁链的束缚之中,声音也是有气无力:“我从不滥杀无辜。”
丁思汉对着无心摇了头:“不,我认为我很无辜。你当年竟然为了一个最平凡不过的女人杀我,你多么荒谬,我多么无辜。”
无心呼出了一口带着血腥味的凉气,静静的思索回忆了片刻。片刻之后他开了口:“不对,当初你杀了我爱的人。你看她平凡不过,我看她却是天下第一。你杀了我的天下第一,我找你报仇,没有错。”
丁思汉留意到了他方才的迟疑,于是忽然改换了话题:“无心,我是谁?”
无心抬起了头,头发眉毛睫毛全没有了,本应覆着毛发的皮肤呈现出了清晰的青色。虚弱的目光扫过了对方的面孔,他低声答道:“算你是丁思汉吧!”
丁思汉凝视着他:“你一定是忘了我的名字。百年光阴,天大地大,你有自由,我没有。我很寂寞,只能想你。和你相逢真是一件太不容易的事情,幸好我还没有太老,还有力气和你谈一谈上辈子的往事。”
话音落下,他抬起了自己的一只手,真正的丁思汉一生不干重活,所以一双手糙得有限,老得也有限。胸膛里活动着一股子不安分的力量,是真正的丁思汉要伺机造反。他活动了手指,一边体会着自己身体的灵活,一边在心中说道:“安分一点吧,老兄。你已经痛痛快快的活了几十年,现在也该轮到我了。”
“上辈子很糟糕。”他盯着自己的手指说道:“我只真正做了十四年的人,然后就是一百年的封禁。清清醒醒的一百年,难熬极了。一百年后我见了天日,不知变成了个什么邪祟,反正已经不能算人。所以我怕你,怕你的血。很喜欢你,可是不敢靠近你,就因为你流着一身可怕的血。”
话说到这里,他从裤兜里摸出了一把瑞士军刀。亮出刀锋走向无心,他抬起刀尖点上对方的眉心,虚虚的一路向下划。刀尖在咽喉处横着拐了弯,忽然斜斜的切进了皮肤。无心猛的一闭眼睛,颈部的血管已经被丁思汉割开了。
丁思汉一手依旧握着刀,另一只手则是狠狠挤压了他的伤口。血液都在路上熬干了,丁思汉只从翻开的伤口中挤出了几滴淡淡的凉血。把淌着鲜血的手背伸到无心眼前,他忽然神情欢愉的露齿一笑:“看看,现在我是人,我不怕它了。”
然后收回手送到嘴边,他伸出舌头舔了一口。舔过之后咂了咂嘴,他摇了摇头,依然是笑:“不好,不好,又甜又腥又涩。”扭头对着地面啐了一口唾沫,他双手扶着膝盖弯下腰,毫无预兆的笑出了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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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心看着他乐不可支的模样,知道自己是落到了任人宰割的境地。天下太平的日子过得太久了,他只记得自己曾经在很久很久之前被人当成妖怪放火烧过。火烧毕竟是场短暂的酷刑,虽然痛苦,但总能忍受;可是如今落入了老仇家的手里,恐怕自己的刑期就不只是“一阵子”那么简单了。
“你想怎么报复我?”他问丁思汉:“我死不了,不可能偿你上辈子的命。”
丁思汉没理会他,单是抬手抚摸了自己的脸,同时喃喃自语道:“奇妙,我还从来没有这样衰老过。我老人家,哈哈,我老人家。”
他调门很高的笑了几声,笑过之后抬起双手向后一拢头发,他对无心露出了整张面孔:“上辈子我是个小姑娘,对你有爱,也有恨。没办法,小姑娘嘛,免不了要喜欢男人。不过如今我是个老头子了,对你也没什么爱了,恨倒还是蛮恨。把你从北运到南,花了我很多的心思和工夫。现在应该怎么炮制你呢?你可以给我一点建议。”
无心始终是平静的,平静到了冷淡的程度:“把我剁碎了喂狗吧。”
丁思汉抬起腿,对他当胸踹出一脚:“去你的!我正计划要吃掉你呢,你是不是故意想要骂我?”
无心被他踹得一晃,脸上却是没什么表情:“老伯,你年纪大了,还是庄重一点为好。”
丁思汉愣了一下,随即阴阳怪气的又笑了:“无心,你是一句接一句的骂我啊!我恨死你了。”
正当此时,地下室的房门被人敲响了,有人隔着门板说道:“先生,小丁先生来了电话。”
丁思汉开门走了出去,从保镖手中接过卫星电话。电话中丁丁的声音怯生生的,试试探探的问道:“阿爸,你最近身体好些了吗?”
丁思汉沉了沉声音:“阿爸还好,你不必担心。”
电话那边的丁丁又小声说道:“阿爸,上次你突然对我发脾气,吓死我了。”
丁思汉仰起头,望着通往地面的狭窄楼梯:“阿爸心情不好,以后你要懂事。”
丁丁立刻答道:“我知道了。阿爸啊,你什么时候回昆明呢?我……我一个人过新年,钱不大够用了。”
丁思汉冷淡的答道:“再等等吧,阿爸还有点事要做,最近大概都在山里。”
然后他挂断了电话。他对丁丁的关怀,完全是出于一种惯性,丁丁是自己另一半灵魂的宠儿,被宠了足足三十年。尽管现在的丁思汉并没有什么耐心拿他当大宝贝哄,不过若是突然铁面无情的翻了脸,似乎也不大合适。
把沉重的卫星电话扔给了保镖,他让保镖锁好地下室房门,随即自行踏上了楼梯。保镖锁了门后转过身,看到丁先生一步一步上得蹦蹦跳跳,要到楼梯尽头了,他忽然纵身一跃,“咚”的一声蹦上了地面,颠得花白头发一颤。
无心很绝望的委顿在十字架前,全凭双臂吊着身体。正是木然之际,地面向上悠悠的飘出了一张骨感大脸,却是女鬼玛丽莲。
无心和玛丽莲打了个照面,玛丽莲开了口:“不要客气,你忙你的。我前些日子听主人说你是个妖怪,十分好奇,今天特来瞻仰一番。”
无心半死不活的歪着脑袋,翻开了脖颈一侧的新鲜伤口。盯着女鬼看了一眼,他突然问道:“玛丽莲,你喜欢骨——米奇吗?”
玛丽莲爽朗的答道:“我对他一直是以暗恋为主。他那华丽的造型和不羁的性格,都深深的吸引了我。要不是他脾气过于火爆总想杀了主人,我非向他告白不可。”
无心没有力气点头了,只能闭了闭光秃秃的眼皮:“那我求你一件事,如果你在这附近看到了米奇的话,告诉他快带着我爸回家,千万不要过来救我。丁思汉出了问题,恐怕再见了米奇,会直接把他打散。”
玛丽莲一口答应,又对无心说道:“我们有过几面之缘,相处的也算愉快,能帮的忙我一定帮;况且我也不想让米奇散在主人手里。不过正如你所说,主人自打从北方回来之后,不知道为什么,脾气忽然变大了,嗓门也变高了,从早到晚总沉着脸,但也别有一番魅力,如果把头发染一染的话,倒是不失为一名魅惑狂狷的帅大叔。”
无心听她说话听得头疼,不想理会。然而玛丽莲谈兴正浓,将无心上下打量了,她又有了新话题:“哇,帅哥,你够瘦的!”伸手向着下方一指:“也够细的。”
无心枕着自己一侧肩膀,对着玛丽莲苦笑了一下:“我是饿的,我很久都没有吃过东西了。”
玛丽莲正要继续评价他的形象,可是话未出口,她骤然向下一沉,消失了个无影无踪。与此同时,丁思汉夹着一只大铝盒子,叮叮当当的走回来了。
酷刑
丁思汉蹲在无心身前,用一把银色的长柄小刀子轻轻蹭着他的小腿。无心的皮肤呈现出一种干燥的蜡白色,仿佛将要自行脱水风干,刀背摩擦着他的皮肤,感觉皮肤已经类似皮革。
用刀尖戳了戳关节清晰的膝盖骨,丁思汉抬头向上仰视了无心一眼,握着刀子的右手随即猛一用力,让刀锋斜斜的割开了小腿皮肤。瘦骨嶙峋的两条腿果然一起颤抖了,带出了一串脚踝铁链的铿锵声响。他不为所动的继续向下切割,艰难的滞涩的,像是切割一块坚韧的树皮,右手费了偌大的力气,也只用小刀子切下了薄薄的一小片。
一小片皮肉到了他的手里,半透明的带着弧度。而无心的小腿创面上只呈现出了淡淡的粉色,连一颗血珠子都没能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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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思汉捏着那一片皮肉起了身,在日光灯的光芒下反复的看。看到最后他“嗤”的一笑,转向无心问道:“感觉如何?”
无心仰靠在十字架上,一言不发的紧闭了双眼。丁思汉没有等待答案,于是随手把刀子丢进地上的大铝盒子里,然后伸手一捏无心的下巴,把手中的皮肉塞进了他的嘴里。
无心含着自己的皮肉,先是不动,后来他缓缓的活动牙关开始咀嚼,面无表情的自己吞咽了自己。
在此期间,丁思汉一直默默的凝视着他,花白头发凌乱的垂在额前,遮住了他的眼睛。
丁思汉很想吃了无心。
他认为自己早已超凡脱俗的不算了人,所以一贯认为吃活人不算什么。“食其肉寝其皮”之类恶狠狠的古话,对他来讲,也完全可以做到。对于不死的无心,他想不出哪种刑罚足够残酷。当然,杀人不成,可以诛心,问题是如今无心的心中好像空空荡荡,并没有什么牵肠挂肚的“天下第一”可以让他去杀去诛。
丁思汉没了办法。对于无心,无论是一百年前的“她”,还是此时此刻的“他”,都时常是无计可施。
夹着他的大铝盒子出了地下室,他站在别墅门口,去看远方叠嶂的山。冻雨连绵许久了,浓绿的草木全挂了水滴冰珠。畏寒似的把手揣进棉衣口袋里,他又掀起了棉衣后面的帽子戴好。帽子边缘镶着一圈人造毛,黑白混杂,像他的头发。一名保镖拿着一把兵工铲,正在专心致志的清除门前地面的冰。冰是半融化的,更像坚固的水,带着黏性,非常的滑。保镖是个黑黝黝的小个子,干活的动作十分利落。丁思汉望着身体前任主人给自己留下的家业和人马,不由得生出了一种坐享其成的得意。
几十年来他作为丁思汉的影子,一直只能做一名旁观者。旁观者有旁观者的好处,比如一旦有了机会,他可以即刻走马上任,毫无破绽的取代真正的丁思汉。
转身走回客厅,他让保镖去弄一些热糖水,喂给无心。
一名人高马大的保镖用大号的可乐瓶子装了满满一瓶糖水,进入地下室去喂无心。跟随老丁先生许多年了,保镖也修炼出了一脸不阴不阳的鬼气。举着可乐瓶子站在无心面前,保镖看无心像个饿极了的婴儿,眼睛都没有睁,完全是凭着直觉和本能一口叨住了瓶嘴。又因为无需换气,所以他咕咚咕咚的一味只是痛饮。糖水越来越少,瓶底越举越高。无心追着瓶嘴向下歪了脑袋,一瓶糖水喝光了,他还不肯松口。
保镖强行从他口中拔出了瓶嘴,塑料瓶嘴变了形,上下带着清清楚楚的两道牙印。向下一瞟无心的身体,他看到了无心微微隆起的圆肚皮。
无心的嘴唇受了糖水的滋润,隐隐透出了一层血色:“我还要。”
保镖没言语,拿着变了形的可乐瓶子上楼去见了丁思汉:“先生,他说他还要。”
丁思汉一点头:“给他,要多少给多少。”
保镖不肯轻易解开无心手脚的镣铐,于是只用面粉调成了面糊,填鸭似的一次次灌饱他。而在无心饥不择食的大喝特喝之时,史高飞已经梦游似的到了昆明。坐在一家小饭店里,他一边吃着滚烫的豆花米线,一边看着一份云南省地图。及至把米线吃光了,他起身出发去了长途汽车站。粉红色的小书包已经脏的不见了本来面目,印着的美羊羊图案也脱落成了花脸羊妖怪。抬手摁了摁头顶的厚绒棒球帽,棒球帽是他在路上为自己添置的,左右两边各支着一只三角猫耳朵,其中一只耳朵边缘绽了线,露出了一缕白色太空棉。风餐露宿的在外面跑了一个多月,他晒黑了,上嘴唇长出了一抹小胡子的雏形。警惕而仇恨的注视着面前来来往往的行人,他随时预备着和邪恶的地球人决一死战。
然而地球人见了他与众不同的形象,都纷纷绕着他走,连车站外面招揽旅馆生意的大妈和伺机行窃的小贼们都不敢招惹他。手里拿着几块刚出锅不久的夹沙荞糕,他坐上一辆长途汽车,一路吃得满手满脸全是豆沙。车上乘客几乎满员,唯独他身边空着一个座位。售票员喊破了嗓子,硬是没人敢和他并肩而坐。
几番辗转之后,在骨神的引领下,他到达了云贵交界处的昭通市。
骨神忙死了,忙得感觉自己简直不像了鬼。他的记忆力是好的,只是永远不辩东西南北,走了前路迷了后路。他忙昏了头,有时候对着史高飞长篇大论了许久之后,才发现自己没有现形,史高飞根本听不到自己的鬼话;又有时候他急匆匆的飘在路上,忽然把迎面行人吓得高叫一声昏死过去,原来是他忘记自己刚刚现了形,竟然光芒万丈的在大马路上公然飘了老远。
把史高飞引出昭通市区之后,他悬在一棵冷飕飕湿淋淋的老树下,又迷路了。
史高飞抱着热水袋站在一座小山包上,眯着眼睛眺望远方的苍翠群山。骨神远远的瞥了他一眼,发现他的目光和神情都很沧桑。
史高飞的身后,是一座小小的村落,村中的居民以汉人为主,余下的少数民族也早被汉化。骨神希望史高飞先回村中落脚,等到前途方向有眉目了再继续上路。然而史高飞抱着一只半热不冷的大水袋,很固执的向前走去了。
骨神别无选择,只好硬着头皮跟上了他。可是还未等他们走下小山包,路边树木的枝叶之中忽然吊下了一个女人头:“咦?米奇?你真的来了?”
骨神暂停在了半空中,因为一直看不上玛丽莲,所以很严肃的没有回应。
玛丽莲无论生死,永远不知道愁。骨神不理她归不理她,不影响她个人的热情。欢欢喜喜的移到了骨神近前,她快乐的笑道:“米奇,你是来找妖怪的吗?不要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