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圣者-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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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是最重要的事情,是人类在世间所做的一切的唯一目的,其他的任何东西都是附加。”
贤一想了想并不赞同,说道:“但活着总要有些追求有些意义,不然只为了吃喝拉撒也没什么意思。”
千尺点头说道:“当然要有追求,但你必须先活着,才能有资格去寻找这里面的意义。”
贤一蹙眉,说道:“绝对的利己?这和佛教的典法不符。”
千尺摇头,说道:“你吃酒和肉还知道典法?我说的活着,不是一个人活着,是很多人活着。”
贤一面露疑惑,说道:“很难听明白。。。师叔你究竟想教我什么?”
“你要活着,为了更多人活着。”
千尺开口说道:“我想告诉你,活着既然是最重要的事,那么吃饭便是世界头等大事。”
贤一摸了摸肚子,心想不是才吃完鱼片,就算自己没吃多少但是鱼汤还是喝饱了,现在还不到晚饭的时辰又要去吃什么?
千尺率先走进了门内,大花想也没想便跟上。
然而还没等贤一将这事情想明白,千尺已经选了间阁楼拿起了菜单点了数十道菜和两壶酒。
贤一无语,说道:“师叔,这么多菜我们可吃不完。”
千尺点头,说道:“你说的对,我们吃不完。”
“但这就涉及到你先前所说的追求的问题,同样是活着自然要活的舒适和精致一些,我是大南国师凭什么不能奢侈多点几个菜,还非要纠结着能不能吃完的问题?”
贤一恍然大悟,伸手接过小二送进来的酒给千尺杯中填满,说道:“我懂了,师叔你说的对,我们要享受生活。”
千尺大感欣慰,然后又想起了什么事情开口说道:“对了,我这次出来银子带的比较少,待会你记得结账。”
千尺是一个极其爱好口腹之欲并且极擅长的人,也不知道是从柯白梅那里学的还是天赋异禀的原因,总之点菜这种事情自然轮不到贤一。
所谓冷热荤素,君臣佐使,搭配的极为合理,光是看着菜名便足以令人流口水。
那些菜看着简单但食材其实都很有考究,需要先做,所以离上菜还有一段时间,好在千尺早已有了安排,一盘杏仁豆腐被搁到了桌上。
“甜点最求的便是甜,我最瞧不起的便是那些甜点也要求清淡的食家。”
“若要清淡你便去喝清水,吃什么甜食?”
杏仁豆腐,是用甜杏仁磨浆后加水煮沸,待冷冻凝结之后切块而成,因形似豆腐而得名。
千尺舀了一勺吞入口中,望向贤一说道:“修行者为什么要修炼?我们和尚为什么要侍佛?”
贤一正在给大花和小狮子盛杏仁豆腐,听到这话不由一愣,心想前一刻还在说点菜的学问和饮食的道理,下一刻便转到这般深奥的话题中,未免太突然了。
贤一不知该如何回答,千尺用还沾着糖汁的木勺敲了下他的脑袋,说道:“自然是为了强大,这样才能获得更久活的更好,怎么这你都不明白?”
贤一吃痛,更加不知道怎么开口,只好连忙点头称是。
好在这时候菜上来了。
两个人加一猪一狮吃数十道菜,很丰盛的一顿饭。
现在还未到晚饭的时辰,先前在郊外又吃过了东西所以并不觉得饿,好在大花不愧是号称百年一遇的吃货,竟然是整桌菜都没有剩下多少。
餐桌上一副风卷云残的模样,大花躺在木椅上翻着肚皮不想动弹,看着很是享受。
贤一打了个饱嗝,跟着千尺饮酒名曰是为了清腹,这一顿饭竟然是快吃了一个时辰。
两壶酒见了底,千尺一手握着禅杖一手拿着跟竹签剔牙,完全不顾旁人的异样眼光走出了酒楼,贤一感觉到怀中的大花重了不少,也结完账后跟了上去。
第一百一十一章 乡村爱情()
越靠近北边的方向树叶便脱落的更厉害,车马缓缓渐行在官道上两旁的山间已经很难看见绿意。
马车自然是贤一掏钱买的,并且很不负责地被安排当了车夫,好在他学什么东西都不会太慢,好在他体内的伤势已经尽数愈合。
大花和小狮子在这件事上没有表现出同情心,也没有要同甘共苦的意愿,和千尺一同躲在了帘后享受车轮驶在不平的泥路上晃晃悠悠。
贤一挥动了一记手中的长鞭,想到要是常威将军在哪里还轮的到自己干这些活。
前几日林中的战斗已经传到了长安城中,寺里没有做出任何表示,反倒是皇帝陛下极为心痛手下的八百羽林军。
许龙虎跟随着张逸奔波的几天去了个来回,没帮到忙也没有得知贤一的安危如何,只是心中想着既然那位国师出马了应该不会再有多大问题。
至于张逸现在身体也没有了大碍,只是暂时神海破裂沦落为了凡人,这几日他也不担心这件事反倒每天派出许龙虎买些酒肉回来日子过的舒适。
帝国的高层自己分析了一番发现还是己方占了上风,但自从近百年前统一了这片大陆后便没有吃过这种亏,于是消灭天秦余孽的决心更加坚定。
未来的几年即将引起战事,不知又要死去多少位闲置的军中儿郎,又有多少人要流离失所妻离子散。
但是这些还未到来,大南的百姓们也不知情,所以连关心此事的资格都没有。
。。。
王侯也不关心这种事。
他没有死,他从昏迷中醒了过来。
勘察自己体内的状况,果然已经跌落了大魔导师境界,虽说实力不如以前但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所受的伤一直在缓缓愈合,行动了便利的许多。
王侯张动十指感觉到身体虚弱之中又回归了一些原本属于自己的力量,心情变得好了一些。
他不知道什么缘由导致自己没有在昏睡中死去,他将这个问题归根至了昊天还不想让他死。
换句话来说,他觉得自己是昊天的宠儿,哪怕现在的处境依旧危险无比,但他心中的求生欲望和信心又凭空增强了许多。
时间在他昏睡中不知过去了几天,但他来不及在刚刚升起的喜悦情绪中得意。
因为他的眼神还尚且敏锐,他轻易而清晰地看见了身后的丛林两里开外,有数十位身穿银甲的羽林军士兵正在缓缓靠近。
他们在进行地毯式的搜索,若是王侯在此地停留必定会被发现身形。
身后的大山是最好的庇护所,但是无路可行。
王侯看着前方缓坡下的几户人家,那里草木疏密视线也开朗许多,稍后必定会受到盘查,不是一个藏身的好去处。
王侯犹豫了片刻,最后还是咬咬牙往那处逃去。
几日前被他支撑身体的树枝还留在原地,上面沾着早已经干枯成暗红色的血迹,如同屠杀场地面上怎么也洗刷不干净的污渍。
半刻钟后搜寻的一位羽林军来到了此地,将树枝拾了起来打量与地面接触的末端,沉默片刻后分析说道:“干泥是三天以前,应该是那天秦人留下的。”
随后他一挥手,唤过来了手下另外几人说道:“丙二百三十九,你拿着此物去后方跟统领汇报,其余人跟我继续搜寻。”
那人领命而去,由徐卫带领着其余八人走下了山坡。
山坡下一眼便望见了几间农舍,自然地成为了他们首要的目标。
徐卫是羽林军第一大队中第八小队的队长,他在羽林军中的编号极为靠前为乙八,除了十位统领是甲字开头外他已经算的上是数一数二的高手。
因为编号的原因,并且他平时脾气比较爽朗不介意同伴打趣,所以他还有个尾巴的外号。
乙八带着几位士兵靠近了农舍,一间间地敲门报上了自己的来历后极有礼貌地询问有没有见到可疑的人物,比如说一头棕发的受伤男子或者年轻的光头和尚。
大南人好战善战,和平休养了近百年的士兵也没有丢掉这一传统,他们在战场上与敌人和与自己都冷血,但是在面对同胞时却从来都是礼貌和善有加。
几间屋中的老人妇孺都表示没有遇见,一家人都靠着大山过日子跟他们打交道的只有野兽和山果,已经有好多年没有出现过陌生人。
房屋简陋而推门便一览无遗,根本用不着入门勘察,一行人抱歉打扰后又得到了允许可以在四周搜寻,保证不会破坏到园里的青菜和新孵出的小鸡。
干枯的柴木堆里无法藏人,低矮的灌木丛里也被锋利的刀尖来回刺了三遍,乙八皱眉捂着鼻子看着粪坑里的黄色污秽物和白色的蛆虫,没有忍心挥下手中的长枪。
乙八摇了摇头,连忙唤同伴集合然后和农家人告辞,离开了此地。
此处的风景一点也不怡人,秋风吹过去更感觉不到舒适,只有刺鼻难闻的屎尿臭味,连老母鸡都不愿意靠近。
片刻不知道是多久,但时间不会太长也不会太短,总之听见轻微的破水声响然后王侯从粪坑底下钻了出来。
原来不是破水,是破屎尿。
王侯脸色已经持续了好几日苍白,现在连偶尔的不健康红润颜色也消失,不知道是因为憋气太久还是受不住恶心。
王侯用手胡乱拨开头顶上的脏物发现怎么也无法擦干净,于是只好捏死了几只蠕动的蛆,长发湿漉漉地滴着的是发酵的尿液。
王侯感到胃中一阵抽搐,却什么东西都吐不出来只能干呕,嘴中的酸水让他眯起了眼睛,看上去极为痛苦。
王侯极快的调整了心神,心中浓郁的厌恶被他挥手拂散,然后爬出了粪坑躲藏在了草丛中。
他心中想着,只要能活下来,其他的不堪和狼狈能算什么?
天色渐晚,外出打猎的壮汉提着野物回到了家中,说着今天怎么隔着大老远便闻见了自家粪坑的屎尿臭味,旋即被桌上已经热好的几道家常菜分了心神。
一天的劳累自然吃起饭来胃口极好,等晚饭过后夜色已经正式开始降临,他舒服地打了个饱嗝后不顾妻子的推嚷上前帮忙洗刷碗筷。
这是山村里的平淡爱情故事,一生中几乎没有出现过波澜和激动人心的时刻,虽然一家人生活简陋但需要为之打拼的事情也少了许多,说不清楚哪一类要过的更加幸福。
直到天空完全漆黑的一刻开始,王侯从草丛中钻了出来。
王侯看着四周中亮起的几盏灯火,觉得温暖无比。
但是壮汉捂住了颈部,一脸惊恐,身体冰冷。
他已经发不出声音,每一次大口呼气都缓解不了痛苦的窒息感,双目圆瞪面目狰狞地看着那个浑身破烂如乞丐一般的男子。
他倒在地面,身下是一片血泊,看着这鲜艳的颜色让他眼睛都变红了许多。
年迈的老母和怀孕的妻子已经没了呼吸,两颗脑袋几乎是同时落下,滚动到了他的身边。
两具无头的尸体涌出的血液一开始如喷泉洒落,最后变成了划破酒囊里的烈酒一般不停汩汩流出。
壮汉在感到悲愤的同时还有绝望,也恨自己马上便要死了什么也做不了。
壮汉将视线从男子身上收回,用尽了全身最后的力气把两颗头颅抱在了怀中。
直到此时他才明白,为何从男子推门而入一刻起自己一家三口来不及任何反抗便死去。
原来这人便是平日镇上私塾老师讲的神仙。
下辈子我要杀光这些神仙。
壮汉心中如此想着,然后脑袋一偏便断了呼吸。
王侯无力地靠在房门上,喘息了许久后才艰难站了起来。
他没有办法保证杀干净附近的几户人家而不引起惊动,所以先前承担着脑中剧痛发出了这一击,连着他神海中新生的仅剩不多的一些念力消耗一空。
王侯心里清楚,他以后的生活注定要不停地逃亡或者说一直躲在暗中。
他现在需要吃喝,需要钱财,需要一身干净的衣裳和一把剪刀。
其实他自己都没发现,他大可以躲藏在角落里偷偷摸摸地达到这些目的,而不至于让自己更加虚弱。
他只是想杀人。
王侯吃干净了这家人剩下的饭菜还是觉得不够痛快,于是宰了院里的老母鸡给自己炖了一大锅汤,深夜时分屋中的浓厚血腥味被浓香覆盖。
王侯翻出了屋里藏着的一坛米酒和十几两碎银,直到两眼朦胧脑袋沉重时才伴着醉意睡去,躺在木床上盖了好几床棉被觉得无比暖和。
地面上散落着被他剪下来的棕色弯曲长发,还有壮汉瞪大眼睛十分不甘。
第一百一十二章 至洛水()
朴实的乡下人不和长安城里安稳享受日子的百姓一般起的晚,因为菜园里的青叶和快成熟的稻谷都需要打理,这些都是能填饱肚子的宝贝,需要呵护。
但是今天起得最早的是王侯,天色还尚且朦胧他便推开了房门。
昨夜喝的一坛子米酒已经消退了醉意,强横的体质让他身体上的伤也好了不少。虽然境界还在不断地跌落,但他并没有表现出很惊慌。
王侯抬头望了望天,觉得今日会是个晴朗的日子。
王侯换上了大汉洗的发白的布衣,头顶上的发丝也被剪了个干净。
他笑了笑,发现嘴中的牙齿少了几颗,然后他走出了小院,踏上了唯一一条通往城镇的小道。
他觉得昊天既然没有抛弃他,那他便不会轻易的死去,就算以后真的成了一位凡人那必定也是很了不起的那种。
所以他没有选择躲在山林中的某个角落安静等死。
他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但总归是要离北边远一些才好。
离的越远越好。
这一天小镇上多了位眼神深邃的和尚,模样看上去有一股说不清的成熟魅力,引得哪一家的寡妇或者有特殊癖好的女子春心荡漾。
你看他那迷离的双眼多有魅力,那苍白的脸色多令人心疼啊。
旋即又是一声叹息,你说怎么偏偏就是个和尚。
这天还发生了两件大事,小镇上最富有也最吝啬的一户人家失窃了几千两的银票,肥胖的家主嚎嚎大哭不甘存了大半辈子的财产不翼而飞,等他报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