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身狐仙-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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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格也不看凡尔纳丝,绕开就要走,但是凡尔纳丝一声冷哼,突然放出一个定身咒语,一下子将艾格定在了原地,浑身不能动弹,只有眼睛还能转动,他眼神闪烁这惊愕看着凡尔纳丝,马上变为熊熊的怒火,瞳孔死死的盯着她,宛如看待仇人一般。
“哼,不要用那样眼神看我,我可是为了你好。”凡尔纳丝面无表情,仿佛没有看到艾格那杀人似地目光,她慢悠悠的说道。
“本来我还头疼该找个什么样的理由在这俾斯麦王城呆上一段时间,林曦的出走,真是恰逢时机,等一下我就对外说林曦妹妹被人掳走了,这个别墅是那个安德烈送给你的,在他的别墅当中丢失了客人,对他菲斯特家族也不是光彩事情,所以他一定会感到亏欠,从而会派遣他人寻找,同时那个菲丝莉也对你有好感,同样她对林曦似乎也有一些好感,让这两人都去帮忙寻找,这样不管找到找不到,都能让你和他们建立深厚的关系,这对我们的计划帮助只会更大……”
凡尔纳丝张口闭口,全身赤裸裸的关系,利用,计划,这让艾格大为反感,但是凡尔纳丝后面的一句话,却让他一腔怒火消失的干干净净。
“你要知道,你可是阿斯拉王国的唯一王子,我们来到这里的目的,就是为了救出你的父皇,救出我们阿斯拉王国惟一的国王,雷帝大人,难道你不想救出你的父亲,难道你不想复国?难道你让昔日百万阿斯拉王国的子民全部都白死?难道你希望你的父亲在监狱当中被活活折磨而死?”
一连串的质疑和斥责让艾格只感觉耳边犹如电闪雷轰,让他一下子愣住了,他反驳吗?怎么反驳,难道说他不承认自己是阿斯拉的王子,难道说他不想救出他的父亲,难道说他认为阿斯拉王国的百万子民都全部白死,难道他希望她的父亲死在监狱当中?
“我,我……可是,师傅她……”
定身咒语只能在他人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将人定住五个呼吸的时间,这短暂的时间过去,艾格再次恢复了行动能力,但是却已经没法挪移步伐,坚持去寻找林曦。
“你放心吧,林曦妹妹不会有事的,她的实力,就算只剩下了百分之一,我想这偌大俾斯麦王城,能够伤害她的,也是寥寥无几,而且林曦妹妹也是一个聪明绝顶的人,虽然她一心修炼,但是绝对不是你这样冲动不冷静的白痴,也许,过不了多久她就回来了,当下之急,我们要尽快和菲斯特家族,费迪南家族建立足够好的关系,这样我们就能尽快救出雷帝大人,早一日让你的父亲走出监狱,就能少一点,让你父亲忍受折磨羞辱,你身为阿斯拉的唯一王子,雷帝大人最爱的儿子,我想你应该知道你现在要做的是什么。”
凡尔纳丝说完,她走开了,留下艾格一人,他凝视着窗外,眼中不停闪烁各种光芒,挣扎,犹豫,最终,化为一丝冷漠,他脸上浮现出一个完美的笑容,然后马上变成一股悲伤气愤之色,就这样,他走下了房间,没再看地上那黑色的血迹……
俾斯麦王城占地极大,整个城池,足有百万人口,方圆几十里巨大,在这王城内部,不但能够容纳百万人口,而且在王城的边缘位置,还有很多古老的森林,美丽的湖泊,清流的河水……
这是八百年前,一代铁血首相俾斯麦强制要求建设的,俾斯麦首相高瞻远瞩,在八百年前巴尔利亚还没建国的时候,就规划了这个天下第三大的帝国王城,在当时,很多人都反对他这个要求,认为简直是异想天开,无理取闹,那个时候整个巴尔利亚的人口还不足百万,一个王城竟然就要求能够容纳百万人口,这简直是胡闹,谁也不支持他,然而他的挚友,第一大帝亨利,却是在他死后,强制性的要求建设,甚至规定子孙后代都要完全的按照俾斯麦生前的规划图,将这偌大的王城建立起来,同时永久命名为俾斯麦王城。
历史证明了俾斯麦的高瞻远瞩,这个耗费了百年时光,经历了三代帝王修炼而成的巨大王城,在这漫长的八百年中,几次保全了这个伟大帝国的命运,甚至曾经一次整个大陆的联军,几乎都对上了巴尔利亚一国,然而凭着这人口庞大,资源雄厚的王城,让这个帝国一次又一次的翻本,让人们一次又一次的被那个千古一现的盖世人杰报以绝对的尊敬。
在一代首相俾斯麦的规划图当中,这个王城将很多古老的森林囊括其中,因为在有一片森林当中,有一片古老的墓园,据说在这个墓园当中,隐藏了一个巨大的秘密,这个秘密是什么世人猜测纷纷,但是没有一个人真正知道,也许唯一知道的就是这个铁血首相,但是他至死都没有说出,而且在他临死之前,还强烈要求,那古老的墓地,不许任何人私自踏入,违者除以极刑。
这个墓地里面究竟有什么秘密,世人不得而知,而这个墓地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更是没有人知道,那究竟是什么人的墓园,这早已成为史学界的一个疑团。
八百年过去,这个秘密始终没有揭开,反而随着不断消失的游客,半夜里面的哭声,坟墓中悲戚的吼叫,使得这里渐渐成了一片禁地,尤其在一百多年前,第三十代巴尔利亚大帝在墓地神秘消失之后,就再也没有敢踏入这里面一步,然而今天,却又有人走入这禁地当中。
林曦神智有些恍惚的,眼神空旷无比的,穿过古老森林,走入了这片禁地当中,当她走入这墓园当中,看到里面那碎裂的石碑,朽烂的十字架,裂开的坟茔,一股荒芜凄清,心中不知道为何,生出一股悲凉之色,她仿佛聆听到了悲戚心酸的哭声,仿佛看到了一个被世人以往的英灵,她循着这哭声,踏入墓园当中,昏暗的墓园里面,一股薄薄的白雾千年不曾散去,林曦走在迷雾当中,看到了一个哭泣的少女背影……
“是你在呼唤我吗?”林曦的声音淡淡,却让那个背影浑身一颤,她缓缓的转过身……
(本人写的,虽然是网络小说,但是不是龙傲天类型的yy文。)
第十章 小姐妹()
第十章小姐妹
俾斯麦王城傍晚的阳光呈现一种金黄的颜色,懒洋洋的洒落在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当中,将这街道染的金黄。
这个时候是人们最赋闲的时候,忙碌了一天的平民官员们,在这个时候都下班了,他们都不急着回去,而是游荡在和大街小巷里面,暖暖的晒晒太阳。阳光是最平等的,它无论你是贵族也好,平民也罢,都会将这温暖的光芒沐浴到每一个人的身上。
伊歌丽儿沐浴着一身金色的光芒,穿梭在崎岖不平的土路上,她欢快的犹如一曲动人的歌声,在这到处都是低矮的屋棚,污水、异味四处飘扬,到处都是吵闹声,喧哗声,打骂声,各种奇奇怪怪声音的贫民窟当中,她显得十分的格格不入,因为伊歌丽儿长的实在是不像一个平民窟长出来的女儿。
已经刚好十八岁的伊歌丽儿身材十分的高挑,足足有一米七以上,而且发育良好,看起来比实际的年龄要成熟的多,尽管一直都是那一身朴素破旧的衣衫,但是却让伊歌丽儿有着一股出水芙蓉似地清丽,她有一张吹弹可破的小脸,五官说不上什么美丽,但是非常的清秀可人,而且她的皮肤很白,白得近乎透明,使得脸上一些微小的雀斑十分明显,但是却给她添了一份一样的活泼生动。
她欢快的小跑着,一路上一双大大的眼睛总是不安分的四处看来看去的,加上脸上永远挂在嘴边的微笑,对每一个熟悉的人,她都热情的打一声招呼,这让平民窟当中所有的人都喜欢她。
伊歌丽儿身上有着一股子平民窟少有的气息,这种气息究竟是什么,这些朴实的,粗鲁的,极少懂得文化的平民说不上来,不过他们大概知道,这个伊歌丽儿据说小时候,也是一个大商人的女儿,只是后来父母死了,才沦落到了这个平民窟,不过她从来不像有些人,怨天怨地,自怨自艾,她总是那么活泼,那么快乐,那么积极向上,这就连周围的人都被影响了,每每看到这个女孩,这些劳累一天的平民,总是感到一股积极向上的劲头。
“哈哈哈,小伊歌丽儿是不是拿到薪水了,你可是有一个好主人啊。”
“嘻嘻,约翰大叔最近可是胖了啊,是不是最近店里面客人多了,让大叔赚钱了。”
约翰是一个老铁匠,不过只能打造一些菜刀镰刀之类的廉价铁具,他一生因为贫困没有娶妻,至今无儿无女,于是将伊歌丽儿看成自己女儿一般,每天都喜欢和她聊几句,顺便买点点心让她带回去,因为约翰知道,安歌丽儿还有一个更小的妹妹,而且这个心地善良的女孩,总是喜欢收养一些流浪的猫狗,经常自己还吃不饱,却拿食物喂养这些猫狗。
“哈哈哈,托小安歌丽儿的福气,最近好多人来我店里买斧头,我可是小赚一笔,来,这些点心拿上吧,给小弥弥尝尝甜味,顺便也给你那些猫狗尝尝鲜。”
约翰今天准备的一包廉价的糖果,这可是平民窟里面的奢侈品,安歌丽儿大大方方的接过来,不过她嘿嘿一笑,神秘说道。
“今天我可没有猫狗尝鲜了呢。”
“咦,难道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小安歌丽儿竟然没有捡那些猫狗回来?”约翰打趣说道。
“没有猫狗,不过,却捡回来一个人……”
“人?”约翰笑了一下,却突然一愣,目光露出一丝怪异,不过安歌丽儿却没有解释,而是笑嘻嘻的回到了她的家里面。
“我回来了。”
安歌丽儿的家是一个很破旧的木屋,里面只能容纳几张木桌大小,不过房间虽然破旧,但是却被收拾的干干净净,挨着窗子的小桌子上,还放着一个插着鲜花的水瓶,旁边还放着几本教堂免费发放的书籍。
“姐姐,你可算回来了,你可真是的,今天准备的食物连我们都不够吃饱,你怎么还捡回来怎么一个……”
突然跳出来的小女孩叫弥弥古丽儿,是安歌丽儿的妹妹,今年不过十岁,长的十分的小巧可爱,虽然也是一身朴素破旧的衣衫,但是洗的干干净净,加上圆圆的小脸,一头纯金的长发绑成两个小辫子,让人一看就喜欢,不过这个小女孩老是喜欢皱着眉头,好似一个小大人,又让人觉着好笑。
“嘿,你还敢质疑你姐姐,我既然敢捡回来,自然不会让你饿着,吃吧,这是约翰大叔给你的糖果。”
一把将糖果塞到弥弥古丽儿的怀中,安歌丽儿几步走到床边,这一看,却是愣了一下。
“咦,我今天捡来的女孩,有这么漂亮吗?”
安歌丽儿看到被洗的干干净净的女孩,不由惊愕了一下,只见躺在床上的女孩,肌肤如雪,容颜如玉,一头长达三尺的白发都好似初雪一样炫眼,那好似空谷幽兰似地气质,让一只以为那贵族夫人女儿就是最漂亮女孩的安歌丽儿,不由大吃一惊,只感觉贵妇夫人的女儿和这个女孩一比,简直是泥土和羊脂白玉的差距。
毫无疑问,这个女孩就是林曦,这是安歌丽儿今天一大清早,跑到树林里面去捡蘑菇的时候,顺便捡回来的。
在这古老沧桑,植被旺盛的树林里面,蘑菇长的都是又大又嫩,肥美多汁,吃起来好像肉一样,一直以来都是小弥弥古丽儿的最爱,安歌丽儿在一个贵族夫人家里面当仆人,她可是听说,这种野生蘑菇,最是营养,而且价格昂贵,只有贵族才享用的起,普通人根本吃不到,这是安歌丽儿以前无意间发现,在靠近森林墓园的不远处,有一片朽烂的灌木,里面密密麻麻长的都是这些大蘑菇,她每天清晨都跑来捡一些,给弥弥古丽儿当饭吃。
这一天的清晨,太阳还没升起来,她就一个人来到那个墓园附近,采摘蘑菇,结果无疑当中发现,墓园里面,竟然躺了一个白色的身影。
安歌丽儿也知道这个墓园是俾斯麦王城的一大禁地,在这里经常发生各种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安歌丽儿是一次也没有遇上过,因而她就大胆的走过去,结果发现竟然是一个昏迷过去的小女孩,她看上去才十四五岁的样子,浑身脏兮兮的,看不清长相,安格丽儿看其衣衫破烂,手中握了一朵小花,看上去分外可怜,于是就将其“捡”了回来,然而没想到竟然捡了这么一个国色天香的女孩。
“哇,姐姐,你可真利害,竟然捡回来这么一个大木(美)人,不知道她是哪家的小姐,吃饱了撑的卵泡(乱跑)。”
第十一章 吸血鬼?()
第十一章吸血鬼?
“哇,姐姐,你可真利害,竟然捡回来这么一个大木(美)人,不知道她是哪家的小姐,吃饱了撑的卵泡(乱跑)。”
弥弥古丽儿嘴巴里面含着糖果,含糊不清的说道,生怕一个不小心把这甜甜的糖果咽下去了,她声音有些气愤似地,因为一直以来,这个小女孩就不明白,为什么有人生来锦衣玉食,荣华富贵,每天都不愁吃穿,而有的人生来却是穷困潦倒,要靠姐姐含辛茹苦的养育,因而她对于那些生来锦衣玉食的人,十分有看法。
“去,没准人家不是什么小姐,哪有小姐穿这么破的。”
林曦身上的衣服,始终的她那一身亘古不变的白色长袍,虽然是莱特帝国当中只有神职人员才能穿的上好布料,但是再好的布料,也不能一穿十几二十年,加上先前这衣服也破损过,被林曦反复修补,因而她现在这一身长袍,也比不这对姐妹身上的衣服好到哪里。
“切!!”小弥弥古丽儿几乎是跳起来反驳,“不对,我可是听教堂的柯齐爷爷讲过,好些王子少爷什么的,就是喜欢装成乞丐,满世界的想要寻找心地善良的姑娘,没准这个小姐也是喜欢穿一身破烂,四处寻找心地善良的王子少爷的呢。”
安歌丽儿被妹妹这话语逗乐了,忍不住揉揉她的脑袋哭笑不得说道。
“你这小丫头,就算她是,那也不可能跑到墓地里面去找那些王子少爷吧,我看这个女孩根本不是什么贵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