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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部分

农家巧媳妇-第66部分

小说: 农家巧媳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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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文彦看了凝烟一眼。

    “你们觉得呢?”凝烟看了两个人一眼。

    “如果论起这个马车,那么这个价格还是不贵的……”杨文彦开口,“只是……”只是两百两却不是谁都能拿得出来的。

    “那好吧,我要了。”凝烟点点头,既然合适,而她也能拿出这笔钱,何必再犹豫呢?

    “那……太好了……”老韩头高兴的笑了起来。

    付了钱,在官府备了案,凝烟的心就踏实了,并且还给了瘦猴二两银子的好处费,让那小子高兴的直道谢。

    东辰会赶车,狗蛋就吵着要去自己家的马车上坐,最后,招财只得赶着个空的车子跟在东辰的后面。

    官奴市场其实在离着官衙不远的一条胡同里,这里有衙役看守的。

    有杨文彦带着,都免了很多手续和盘问,直接就被带了进去。

    “杨哥,卢大人交代了,陆姑娘想要买什么样的,都给低价就行……”领头的是个叫马志的衙役,边走边给介绍,“现在这里刚进了一批官奴,不过人数不多,有从南边分派过来了也有几个是京城过来的……一共十六个……”

    凝烟看见在这个官奴场里,都是一个个的小房子,但是里面有床铺,但是门却是那种栅栏的铁门,可以让站在中间的人一目了然。

    “怎么都是男的?”凝烟看了一眼马志。

    “这边是男场。”马志笑笑,“女场在那边……”

    凝烟点点头,然后慢慢的沿着那个栅栏门转了一圈,说实话,她作为一个从平等社会过来的人,看着当商品一样的被出售的人,心里真的有些心酸,但是她却不得不接受这样的一个现实。

    里面的人看见有人过来,一个个的都扑过来握住了那栏杆,期盼的看着凝烟。

    东辰紧紧的跟在凝烟身后,这些官奴里不乏有武功的,别伤了主子。

    “你们这里面谁会赶车?”凝烟问了一句。

    顿时,七个人举起了手。

    “那有没有会算账的?”

    又有四个人举手。

    “会种地的呢?”

    有五个举手的。

    “你会做什么?”凝烟发现在角落里有个男人,从他们进来就一直低着头,没动过,她问什么也不举手,跟个雕塑似的。

    “问你呢。”马志踹了一脚那个铁门。

    那人这才抬起头来,凝烟忍不住一愣,这个人好黑啊,让她有种到了非洲的错觉。

    “你会什么啊?”凝烟问他。

    那人目光憨直的看着凝烟,然后摇摇头,就继续低下了头。

    “陆姑娘,你不知道,这个人来了好几年了,虽然这人力气大,但是饭量也大,之前被卖过好多次了,再也无人问了……”马志说着叹口气,“我们衙门都快要养活不了了……”

    “是吗?”凝烟却笑了,“你力气大吗?有多大?”

    那人听了,不由得站了起来,伸手就将放在角落里的那种小小的木头床单手给举了起来,然后有些恐惧的看着凝烟:“我,我饭量也大……”就是因为吃的多,他被所有人嫌弃。

    “能吃多少?”

    “八……”那人有些踌躇,“八碗饭……其实,我很能干活的,我……”

    “那你会忠心吗?”凝烟没听他继续说,反而打断了他,“你只要忠心,我就买了你,然后每顿给你十碗饭……”

    “真的?那……那我忠心……”那人急忙点头。

    “那如果别人再给你饭吃呢?你会不会……”

    “不会,你买了我你就是主子,我……我就听你一个人的……”

    “好。”凝烟点头,然后扭头看着马志,“这个人我要了……”

147。第一百四十七节:我想丫头了() 
从官奴所出来,凝烟觉得运气真的是相当的好,除了阿奎之外,就是那饭量大的大块头,一直没名字,以前人家都叫他傻大个,不过凝烟觉得不好听,就给他起了个名字叫阿奎,还找到了一个曾经在京城某大户人家里当过二管家的屠叔,不仅会算盘还曾经帮着主家料理过在郊外的庄子,对种庄稼饲养家禽什么的都略懂一些,还有女奴里的一个宁姨,一看气质就和别人不同,一问竟然曾经在宫里当过宫女,规矩什么的自然是好的,后来年纪大了就求了恩典出了宫,并且还嫁了人,但是因为儿子欠赌债她不得不再次自卖自身到了大户人家当了教养嬷嬷,但是那主家后来没落了,她就被再次卖了出来。

    这两个根本就是现成的人才啊,都不需要调教,至于另外采买的那三个小丫头还有两个小厮,以前也都在大户人家里当过差,起码的规矩都是知道的,也不需要太费心思,这也是她选这些人的原因。

    而且,更让凝烟不可思议的是,一共买了八个人啊,结果最后只收了五十两银子,据马志说,能将那个阿奎买走,那就是给县衙解决了大问题啊,那家伙一个月的口粮都赶上别人半年的了,这两年养活这个家伙实在不容易啊,再待两年,估计县衙都要被他吃穷了。

    所以,就给打了个折。

    总之,凝烟觉得这次县城来的是相当的值。

    当然也有遗憾,那就是时间不够,东西什么的没来得及买,不过有了马车,以后倒是可以常来逛逛。

    要走的时候,问题就来了,小皓月死活不愿意跟凝香分开,弄得大家都不知道要怎么办了,毕竟两家也不是什么亲戚啊,杨文彦虽然很放心自己的儿子跟着人家,但是人家凭什么帮自己照顾儿子啊?

    最后没办法,只能强行将儿子抱走。

    凝香是万分的不舍,但是却也不好意思让人家将儿子留在自己身边啊。

    凝烟看着凝香失落的样子,心里忍不住有了数,等她再打听一下杨文彦的母亲的为人之后,或许倒是可以撮合一下大姐和那个杨文彦,毕竟这两天的相处,看上去还是很和谐的,尤其是那杨文彦,明显对大姐有意思啊,眼睛时不时的就瞟了过来。

    回到家的时候,太阳已经西落了,凝雪和孙姨将晚饭都准备好了,但是当看见呼啦啦的进来那么一大群人的时候,忍不住吓了一跳,当得知是凝烟买来的下人的时候,更是惊讶,这得多少钱啊?就是养活这些人都要不少银子啊,更何况,还要发工钱做衣裳等等,凝烟这是疯了吗?

    凝烟却只是笑笑,拍拍她的肩膀:“给你派了你就用着,至于银子,你这个大师傅还养活不了一个丫头?”

    “去你的吧,这可是八个人啊……”凝雪没好气的拍掉她的胳膊,“再说了,咱们又不是什么千金小姐,用什么丫头啊?”

    “以后你就学着当千金小姐好了……”凝烟捏捏她的小脸,“银子的事情,你就别担心了。”说着伸手指了一下其中一个穿着红色小碎花褂子的丫头,“碧玉,以后你就跟着三姑娘,她好你就好,她不好……”其实她是未雨绸缪,如果她真的嫁进宁王府,那么她的姐妹将来也定然不会嫁的太低了,那就要提前适应那些大家族的生活,当然,退一万步讲,就算她和轩辕凌云吹了,她也有信心将陆家变成豪门。

    几个人在路上已经被凝烟交代过家里的情况,当然也被敲打过了,几个人都不是傻子,自然知道既然已经被买来了,那就只有好好伺候主子才是正道。

    此时碧玉被凝烟点了名字,急忙跪下给凝雪磕头:“奴婢碧玉给主子磕头。”

    “快起来。”凝雪急忙去拉碧玉,但是却被凝烟给制止了,顿时有些不解。

    “今儿第一次见,磕个头认主也是应该的,以后这样的礼节就免了,我们家不兴这些,知道吗?”

    大家齐声答应。

    “二姑娘。”此时,阿奎却忽然噗通跪下来,咚咚咚就三个响头,“奴才也给你叩头了,我饿了……”

    凝烟忍不住嘴角抽了抽,这孩子还真实诚,随即点点头:“那你知道自己的责任了吗?”

    “知道了。”阿奎瓮声瓮气的点头,“绝对不会让坏人欺负咱家的人……”

    “孙姨,你先带阿奎去吃饭,记得,给他准备一筐馒头……”凝烟觉得自己都要凌乱了,他这里馒头都要筐子装啊。

    孙姨愣了一下,随即点点头:“跟我来吧。”

    “谢谢二姑娘……”阿奎乐了,摸着后脑勺跟着孙姨走了。

    这边,凝烟又将年纪最大的珍珠指给了凝香,自己留下了年纪最小的翡翠,给狗蛋指派了一个小厮叫如意,刚十一岁,曾经读过书,正好以后可以给狗蛋当书童,另外一个小厮吉祥则负责赶车,平时就负责开门闭户的,安全问题就交给了阿奎,宁姨不仅懂规矩,而且还会做宫廷的点心,会针线,凝烟看过她做的荷包,那叫一个精致,甚至还会双面绣,所以,就让她负责家里的内部事务,算是总管了。

    至于屠叔……凝烟暂时没给安排事情,因为她想着观察一下,看看能不能担起大任。

    就在此时,孙姨忽然慌慌张张的跑了过来:“二姑娘……”

    “干娘,怎么了?谁欺负你了?”凝香吓了一跳,急忙过去扶住了何孙氏。

    “不是,是……”何孙氏一脸的惊恐,“是那个阿奎……他……他竟然吃了三十个馒头……”

    凝烟松了一口气,随即摆摆手:“他饭量大……”三十个馒头啊,不会撑坏了吧?想到这里急忙拔腿去了餐厅。

    结果就看见狗蛋和单文瀚坐在阿奎的对面托着腮帮子看着阿奎吃饭,那叫一个……秋风扫落叶啊……

    凝雪和孙姨准备了一家人的晚饭,被他一个人全吃光了。

    当看见凝烟走进来的时候,阿奎忽然不好意思了,急忙将手里剩下的半个馒头放在了桌子上,小心翼翼的起身:“二姑娘,我……”不会被嫌弃然后又不要自己了吧?这里的饭菜真好吃。

    “不会撑着吗?”凝烟看着他,温柔的一笑。

    “不会。”阿奎摇摇头。

    “那你继续吃,不够就跟我说……”明儿就要去买米买面了。

    “谢谢二姑娘……”阿奎笑了,将剩下的半个馒头塞进了嘴巴里,然后将盆子里剩下的一点蘑菇汤给端起来全部喝光了,这才拍拍肚子,“真舒服……我两年没吃过饱饭了……”

    “得了。”凝烟有些无奈的笑笑,“吃饱了就好。”然后看了一眼大家,“你们先将这里收拾了吧,我一会亲自做饭给大家吃……”

    几个丫头小厮的就急忙动手将桌子收拾干净了。

    时间不早了,做太复杂的也来不及,随即就和了面擀面条,还是炸酱面做起来节省时间。

    那几个丫头小厮的都忍不住面面相觑,主子竟然亲自给他们做晚饭啊?这……看来运气不错,遇到好主子了。

    而宁姨看着凝烟麻利的手脚,和屠叔忍不住对视了一眼,然后笑了。

    当天晚上,村外的林子里,一只黑色的海东青腾空而起,带着一封书信朝着京城飞去,此去京城何止千里,但是对飞翔速度极高的海东青来说,也不过就是一个多时辰的事情。

    宁王府里,轩辕凌云此时正坐在书房里看着书,却忽然听见隐隐的传来了一阵鸟鸣,急忙起身,还没等走到窗前,就见一只身体肥硕的海东青扑棱棱的飞了进来,不由得一笑:“金子,你回来了。”

    那只叫金子的海东青顿时摇摇摆摆的走了两步,过来噌噌轩辕凌云的腿。

    轩辕凌云拍拍它的脑袋,然后弯腰将它脚上的竹筒取了下来,这才让西华将它带下去吃肉。

    纸条的内容很简单,他指派过去的人都已经在王妃身边了。

    轩辕凌云的神情顿时欣慰了起来,只一个东辰在凝烟家里他可不放心,东辰又不能时时的跟着她,所以,她要买下人不是?那他就给她送几个人过去,当然,送人也要讲究学问,明着送就没意思了,她还会提了提防的心,要让她自己挑了选了,那就没问题了。

    “我说王爷小子,你到底什么时候好啊?”此时,许天忽然推门走了进来,然后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我想丫头了,那新房子我还没住一天呢……”其实他最想丫头做的饭菜了,现在王府里的厨子做的那叫什么啊?“我这神医都出现了一个月了,你要是还半死不活的,岂不是砸了本神医的招牌啊?”

    轩辕凌云一听顿时也垮了脸,他更想好不好?看来他必须要加快步伐了,否则,就算明年她及笄了他都不一定能抱的美人归,随即转眼看了一眼许天:“你也说了你是神医不是神仙,我这都进了鬼门关的人了,你都给拉回来了,还指望我一下子就活蹦乱跳的啊?”

    “就算不活蹦乱跳,你起码也该下个床了啊?”

    “行,明儿跟本王一起进宫吧……”

148。第一百四十八节:临终遗愿() 
大夏朝的京都位于整个国家的中心位置,也是全国最大的都市之一,是东西南北的水陆交通要道,更是经济文化的中心。

    整个都城分为内城和外城,内城就是皇宫的所在地,外地则是百姓的住所,整个城市就是以内城为中心,然后呈四方形分布的。

    但是外城也在日积月累中形成了特有的格局,那就是东贵南富西贫北贱,形象的将整个京城的阶级给划分了开来,东城住的都是达官显贵,随便在那里溜一圈,十家里恐怕有八家的门匾上都有“敕建”字样,而南城住的都是富户商贾,如果说东城威严,那么南城就是奢华了,那府邸建的一个比一个气派。

    与东城南城相对的,就是西城和北城,西城住的是平头百姓,这边以平房居多,但是北城就要差多了,这边房屋不多,相对比较荒凉,树木荒草杂生,聚集的最多的就是流浪汉,无家可归的乞讨者,从北边出了城,就是乱葬岗。

    轩辕凌云的宁王府是皇上新赐的,虽然换的牌匾也有“敕建”字样,但是其实这个宅子已经存在几十年了,就在东城最中心的梧桐巷,正是二十年前因谋逆罪被诛杀的陈王的府邸,不过经过了翻新之后,除了格局保留,其余的基本都找不到原貌了。

    当时的陈王可谓是权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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