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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校花的武术高手-第7部分

小说: 校花的武术高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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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云欲哭无泪,被天叔误会了那还在其次,要是师父知道了,那后果会很严重……

    他倒吸一口凉气,怒视她道:“好,我去,你够狠!”

    唐雨烟的眼神丝毫不避地迎了上来,表情很得意。

    她往后一仰,整个背部靠在沙发软垫上,然后将低领内的高挺胸部故意往前一送,两条光滑白皙的美腿很妩媚地交叠在一起,瞧得凌云不得不把腰再弯低了一点。

    他怕再待下去会糗死,连忙转身朝后院大水塘走去,由于背弓得太厉害,有点像阿龙在爬。

    唐雨烟这才发觉他姿势有异,好奇问:“喂,和尚哥你怎么了,好好的干嘛学小狗爬?”

    习武之人骨气重,凌云闻言再也忍受不住,直起身子回敬道:“你才是小狗!”

    唐雨烟目光下移,看到那顶帐篷,顿时明白了几分,小脸一红,扭头道:“臭流氓,真死相!”

    凌云懒得跟她多说,反正都已经露陷了,索性站直了身体,大大方方地朝门外走去。

    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唐雨烟的嘴角忽然浮起一丝狡黠的笑意,从今以后自己也有一个跟班了,还是免费哒,真棒!

    窗外大雨不停,凌云第一次捞鱼,手法不熟练,等回到客厅时全身上下都湿透了,很难受。

    以前春秋季节在山里干活时大都是光着膀子,他干脆脱去上衣,浑然没在意唐雨烟也坐在那里。

    常年的习武和体力活令他身上没有一丝多余的脂肪,肩宽腰窄,肌肉精壮健美,配合那健康的肤色和不断下滑的雨水,相信很多妹子看了都会销魂不已。

    唐雨烟虽然看过不少小电影,但还是头一回在现实中近距离见到陌生男子的身体,登时捂脸,然而眼睛却透过指缝在偷瞄。

    凌云感觉很诡异,这妹子刚才明明很霸气,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但眼下却胆小地跟只猫似的,真是搞不懂。

    不过,见她如此模样,他还是有些报复后的快感,索性来到她面前,大大方方的展露着上半身。

    唐雨烟心里骂道:死变态!臭变态!改天让柔柔把你卖去赤道。

    凌云当然不知道对方心里的小九九,还以为自己占了上风,套上一件干爽的衣服后迈着胜利的步伐朝厨房走去。

    虽然合一门的出家弟子严格持戒,但是俗家弟子大可不必如此,就连中午的那个三净肉也是他瞎掰的。

    一般皈依佛门的在家居士的确顶多只吃三净肉,但白云寺佛道合一,俗家习武弟子为了保持营养维持体能,并不怎么戒荤,只是按照道教某些派别的戒律不吃这四样:牛、狗、黑鱼、鸿雁,更别说杀不杀了。

    凌云在寺里干活多了,没什么能难倒他,三下五除二地刮了鳞片,剖了活鱼,按照网上的菜谱,把两个菜都做下了。

    宋嫂鱼羹还好说,那西湖醋鱼可真是功夫菜,浇上汁之前,要把整条鱼放在蒸笼里一两个小时,还得掌握好火候。

    他当年有个外号叫“白云寺食神”。

    厨艺之道,好吃就行。

    尽管是第一次做这两道菜,却也像模像样,极具功底。

    快凌晨一点时,已经打算第二天上课时补觉的唐雨烟下楼来催:“做好了没?”

    她还没走到厨房门口,就闻到一股难以抵御的香气,忍不住咽了口水,心里对和尚哥点了一百个赞。

    “行了,可以吃了。”凌云将西湖醋鱼和宋嫂鱼羹端上餐桌,见只有她一个人,不禁奇怪问:“陈小姐和欧阳小姐呢?她们怎么不来吃啊?”

第13章 口水吃着吃着就习惯了() 
唐雨烟迫不及待的去盛鱼羹,随口应道:“这都几点了,她俩早睡下了。”

    凌云瞬间回过味儿来,搞了半天她刚才那是假传圣旨,是自己要吃!都说城里人浑身上下都是洞,跟个蜂窝煤似的,看来自己以后要多留个心眼才是。

    唐雨烟的父母很忙,在家时都是一个人吃饭,在外顶多和闺蜜一起吃,而且吃相不太雅观,如今见一个陌生男子大喇喇地坐在对面看着自己,登时有些不愉快,不过这菜好歹是人家做的,胡乱撵人总不太说的过去吧。

    她越吃越香,觉得这鱼羹做的简直比吴妈还要好,不过脸上却不表露出来,闷头闷脑地把一海碗鱼羹都解决了。

    凌云没想到这体型娇小玲珑的妹子这么能吃,而且这么多汤汤水水下去,平坦的腹部都没有一点鼓起来,登时目瞪口呆地盯着她的肚子。

    柔柔和爸爸平时对佣人不错,工作之外很少打扰她们,所以唐雨烟以前在她家时,晚上饿了都是自己弄点方便面吃吃,哪里有这么好的待遇,如今美食在口,流连忘返,过了好久才注意到凌云的眼神,还以为他是在盯着自己的胸部,羞怒道:“喂!看什么啊?流氓!”

    凌云心想看个肚子也成流氓,城里妹子果然不是一般的凶残,当下回厨房下了一碗片儿川面。

    唐雨烟吃完了鱼羹,又开始慢吞吞地吃起了西湖醋鱼,然而肚皮容积有限,吃了几筷子后舒服地摸了摸小肚子,说:“味道不错,我给满分。不过,你可千万别骄傲啊。给我拿瓶橙汁,快。”

    凌云刚吃了几口面,闻言只好再去厨房,谁叫自己有把柄落在对方手里呢。

    欧阳雨柔上床前水喝多了,上完卫生间后闻到一股饭菜的香气从客厅里飘了上来。

    她想起晚上被凌云的口水恶心地刚吐过,肚子都快饿瘪了,还以为是唐雨烟叫的外卖,便愉快的下楼去了。

    一见到大半条西湖醋鱼,口水都流了下来:“臭烟烟,叫了这么多好吃的东西,都不喊我,哼,就知道你最没良心!”话刚说话,捧起凌云刚吃过几口的面吃了起来。

    片儿川是本地的名小吃,面里有笋丝,味道很鲜。

    柔柔本来就很饿了,当下吃的津津有味,仰起头一瞥目瞪口呆的唐雨烟,误会了她的眼神,得意洋洋道:“嘿嘿嘿,这碗面已经沾了我的口水,你就别想了。咦,这点上你是从哪里叫的外卖,味道比以前好很多哎。”

    “不是我叫的,是和尚哥刚做的。”唐雨烟一脸同情地望着欧阳雨柔,实在不忍心再打击她那颗脆弱的心灵了。

    “什么?是他做的啊,哼,我才不要吃他做的东西!”柔柔放下筷子,却不争气地咽了一下口水。

    唐雨烟心想你吃都吃了,加上之前那一回,已经是第二回吃和尚哥的口水了,然后吃着吃着,俩人就吃习惯了……

    她歪着脑袋遐思,脸上的表情越来越邪恶。

    “给,你的橙汁。”凌云从厨房回到客厅,见欧阳雨柔坐在他的位子上,吃着他的片儿川,内心是崩溃的。

    唐雨烟连忙给他使了个眼色,嘴里说道:“柔柔刚才说了,你给‘我’煮的这碗片儿川很好吃呢!”

    她特意加重了‘我’字的语气,暗示他不要乱说话。

    凌云虽然木讷,却也点了点头,心想自己都还没怎么吃呢,早知道再多煮一份了。

    “喂,看什么看!你站在哪里我都没胃口了。”欧阳雨柔刚睡醒,稀里糊涂的,也没见到唐雨烟给凌云使的眼色。

    凌云望着那碗片儿川,只好吞了一下口水,转身朝楼上走去。

    这俩妹子,个个都是惹不起的主啊。

    还是陈小姐好,既长得漂亮,又为人和善,有时候跟大姐姐一样,有时候又跟妈妈似的。

    哎,也不知道妈妈在哪里,长什么样子……

    凌云回房整理着书包,也没心思打坐,坐在椅子上发呆。

    第二天一早,赵小姐照例开车送三人上学。

    她侧头一瞥乖乖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凌云,微笑问道:“怎么样,这两天下来还习惯吗?”

    凌云点点头:“还好。”

    欧阳雨柔闻言插话道:“他习惯,我还不习惯呢!”

    赵小姐正色说:“董事长吩咐过,请凌师傅好好照顾你。柔柔,你已经长大了,不能再耍小孩子脾气了。”

    欧阳雨柔撅嘴道:“切,我才不是小孩子呢!你瞧瞧这土鳖,他哪里能照顾我?”

    赵小姐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

    欧阳雨柔心想,等爸爸回来后,自己一定要施展撒娇大法,大不了一哭二闹三上吊,还怕赶不走这土鳖?想到这里,不禁心情轻松,熬夜的疲劳感顿时消除不少。

    车子在校门口停下,凌云正要推门下车,却听欧阳雨柔喝道:“等等,先别开门!”

    凌云还以为有啥情况,连忙关门,一脸警觉地盯着窗外,片刻后疑惑问:“怎么了?”

    欧阳雨柔不客气道:“等我和烟烟先进了教学大楼你再下车,免得让人误会我俩的关系。”

    凌云苦笑:“我俩能有啥关系可让人误会的。”

    唐雨烟心想她都连续吃你两回口水,要搁旧社会早浸猪笼了,哪能叫没关系呢?不过这话可不能说出来,否则天下又要不太平了。

    赵小姐在边上劝解道:“柔柔就是这脾气,嘴硬心软,凌师傅你可别往心里去啊。”

    “没事。我是来工作的,至于欧阳小姐看我不顺眼那是另外一回事了,我不会放在心上。”凌云笑了笑,想起昨晚看过的杀手名单,陷入了沉思。

    这一批入境的九龙会杀手共有六名,两人一组,分作三组。

    那晚潜入别墅的持刀杀手是松溪派弃徒,与他同一组的是一名猴拳高手,久在江湖厮杀,武功不可小觑。

    另外两组人马也都是高手,其中一人竟然还是世界杀手排行榜中名列前十位的“刀客”。

第14章 刀客() 
刀客名叫朴宏飞,男,今年三十二岁,南高丽国人。

    虽然第三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世界经济倒退了很多年,许多当年科幻作品中期待的场景没能出现,但社会依旧还是在发展的,然而很多事情自亘古以来没有多少改变,比如刀客这个职业。

    顾名思义,刀客就是拿刀吃饭的人。

    当今社会,处处讲法制,什么样的人会用刀来讨饭吃,可想而知。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自然少不了解决恩怨的人,刀客便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却又奇特的存在。

    朴宏飞身材不高,有些瘦弱,衣着不显眼,属于走在人群中很难被一眼认出来的那种。他在生活中从不跟人结缘,非但如此,还处处忍让,在人群中毫不起眼。

    这是杀手的本能,犹如变色龙的伪装。

    他的刀法是一脉相承下来的,往前可追溯到高丽、新罗、百济三国鼎立时期的“新罗刀魔”洪吉恩。

    那个时代很乱,刀剑比道德更管用。

    洪吉恩的刀很快,至于有多快还没有人见到过,只知道死在他手底下的不是江湖豪雄,就是文臣武将。

    乱世之中的文武官员和豪强身边自然少不了武功高强的侍卫,可历史记载他从未失手过,他要谁三更死,那个人便活不过五更。

    江湖传言,洪吉恩的刀来自天外,是神的恩赐,朴宏飞却明白这只不过是外人的扯淡。

    洪吉恩一脉的刀法的确很快,但也没有快到成神成仙的地步。

    之所以快,是快在练法上。

    传统刀法有劈、砍、刺、抹、格、挡、撩、削等诸法,不同的形制变化出不同的刀法,五花八门,丰富多彩。

    传统刀手一般先练拳脚,而后手前一尺下功夫,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先套路后对练,快则三五年,慢则十年,方能派上用场,功底扎实,却输了时间,而新罗刀魔的刀法却另辟蹊径,时间段,成效快。

    这是一种专为杀人而诞生的刀法,不谈武艺,不求全面,只求以最快的速度达到最后的目的。

    这一派的每一代只传两名弟子,分别择山林独居,每当夜深人静时,弟子便背着一具尸体入林。

    尸体是从坟盗来的,死后不能超过七天,要用特殊的手法和药水制成肌肉饱满的干尸。

    头颅可以不论,但是身体的其他部位必须完好无损,因为练刀时要记清楚身上的每一个部位。

    很多传统刀手忽略了这一点,因为他们练刀不是为了杀人,然而刀客却正好相反。

    打个比方,人的心脏通常长在左边,外面由几根横着的肋骨保护,肋骨与肋骨之间相隔很近,刀身有一定的宽度,竖着刺会被肋骨挡住。

    一名手法熟练的刀客在这时候会将刀身横转,平着刺入肋骨之间的缝隙,然后顺势抽出,一击毙命,不拖泥带水,从而给自己争取最好的逃亡时机。

    至于干尸,制作的好能用上三个月,逊点的也能撑上五十多天。

    乱世中尸骸遍地,那会儿又施行土葬,要取一件外表完好无损的尸体还是不困难的。即便是流行火葬的现代,只要有钱,也能有办法从医院的停尸间或者火葬场里搞一具出来。

    尸体上有死气,山林很寂静,两者相合,会令人产生一种极为恐怖的联想,即便是五大三粗的汉子,也不一定有这份胆量。

    但刀客不是普通人,如果连尸体都怕,也就不用吃这碗饭了。

    弟子天一黑就进入林中,找到一个人迹罕至的僻静之处,将尸体固定在树干上,然后开始练刀。

    刀长不过一尺,尖利轻巧,只宜穿刺,不宜砍劈,所以刀客们只需练好一招“刺”就行。

    以制好的干尸为刀靶,对准身上各个要害部位,反复走步穿刺,到了丑时藏好尸体回到居所。

    练时要习惯不同角度的攻击,掌握各种可能发生的刺杀情形。

    这种练法很考胆量。

    干尸的样貌始终和活人不同,这种月下的狰狞正好能吓退意志薄弱的人,一旦过关,距离成为真正的刀客不过一步之遥。

    除了练刀,剩下的就是轻功了。

    刀客是很高档的杀手,目标通常非富即贵。

    要能在卫士环侍的情形下一击而退,没有过人的轻功是不行的。

    轻功不是武侠剧里的满天乱飞,而是一种返璞归真的训练方式,是不离开物理定律的疾奔和纵跃,以恢复那因进化而失去的原始本能。

    每个动作重复五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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