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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2部分

无敌奶爸的捉妖日常-第402部分

小说: 无敌奶爸的捉妖日常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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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梦溪赶紧收摊。

    林知书下意识觉得哪里不对,正琢磨着,红盖头突然给人掀开。

    乍然敞亮,光芒有点刺眼。

    她稍稍抬手遮住眼帘,瞳孔迅速收缩,视线慢慢聚焦,那个被透过大落地窗的阳光映照得像是轮光影人形慢慢变得清晰。

    沈崇正站在床边笑眯眯的看着她,向她伸出手。

    当沈崇把手伸到半途时,与孩子妈目光相接,意识里突然混沌,一片呆滞。

第561章 喊山(第一更)() 
他认识孩子妈已经很久。

    但以前她基本素面朝天,从不化妆,顶多只在重要场合前上点淡妆。

    因为她总能凭着天生丽质艳盖群芳,更不需要刻意将自己打扮得更漂亮去迎合别人的目光。

    颜值能和她相提并论的女人,却没有她身上那种霸道凛冽的气质。

    气质颜值都及得上她的,却又没有她傲人的身段。

    身材颜值能及得上她的,那基本都得是专业的模特艺人。

    这些人看似光鲜,可身上却有挥之不去的风尘气息,同样不能与孩子妈相提并论。

    今天她终于认认真真上了妆,这让她本就令人难以忽视的魅力扑面而来,势不可挡。

    有道是,明眉皓齿,杏眼朱唇。

    顾盼生辉如皎月,面挂红霜羞晚霞。

    这足以令人窒息的美,恰如涨潮的钱塘江水将沈崇刹那封印在原地。

    以前沈崇总觉得自己没必要去哄着三次元妹子,哪怕再漂亮也不过尔尔,因为他怕累怕麻烦。

    现在他认识到错误了。

    天真!

    当初自己会被纸片人迷惑了心智,只是因为接触到的人颜值还不够强!

    真正无敌的脸蛋,再点缀上恰到好处的妆容,简直像能破碎虚空的绝世强者那样打破次元壁。

    林知书被沈崇傻呆呆直勾勾的盯着,先是有些羞怯,下意识想别过头去,但很快又茫茫然抬起手来,将手掌递到沈崇掌心,然后顺势就想下地。

    这场面让秦芸都看不下去了。

    给人的感觉仿佛自己这女儿多么愁嫁,丈母娘赶紧拦住,“等一下等一下!鞋!沈崇你还得给知书把鞋找出来!另外她不能下地,从现在开始,除了坐车你都得一直背着!”

    沈崇和林知书悚然惊醒。

    林知书赶紧像触电般又把脚缩回床上。

    孩子妈有点羞怯,沈崇却有点无语。

    我都灵能者了,居然还得迷信这一套?

    丈母娘你也不是普通人,咱能有点大人物的讲究吗?

    秦芸看他那带点迷惘和难以置信的样子,没好气的拍他肩膀一下,“傻愣着做什么?当年你林叔娶我时,可背着我走了七八里地。”

    沈崇无语,感情还真是这样。

    沈崇赶紧扭头忙忙乱乱的试图去找鞋。

    旁边的向梦溪心头有点小得意,什么都让沈崇轻轻松松的过关,那怎么能行。

    可算有点什么事情能稍微难为一下他,那双鞋可是她向梦溪亲手藏的,就连林知书都不知道在哪。

    “呃……”

    向梦溪目瞪口呆的看着脚下,梁仔正极其欢喜的摇着尾巴。

    它脚下就是林知书的水晶高跟鞋!

    原来,刚进门之后,狗子就耸着鼻子直扑卫生间,用爪子将放空了的水箱撬开,再把水晶鞋叼了出来。

    傻狗觉得自己伪装的很好,堪称完美。

    它知道自己现在的样子显得很狂,很有种挑衅向梦溪的味道。

    但梁仔根本不慌,爷我可是高贵的啸月天狼,正宗玄三品妖怪。

    你怎么可能会知道本尊是故意要帮老大排忧解难,咱伪装成田园犬,这只是在发挥功能犬寻物的天赋本能而已。

    梁仔又汪汪邀功似的叫了两声。

    沈崇回头先美滋滋的从地上捡起高跟鞋,然后看了眼奸计没能得逞的向梦溪那铁青的脸。

    他轻抚狗头,笑而不语。

    这憨货还不知道向梦溪也是大佬呢。

    唉,之前没和它说,节哀了。

    这肯定得上小本本。

    林知书虽然知道沈崇是运动员身段,倒真不知道他的体能状况有多强。

    一开始她扑到沈崇背上时,都忘了某些接触部位的特殊触感,反而满心的忧虑沈崇能不能将自己背上山。

    她甚至在心中暗暗腹诽沈崇这憨货怎么脑子犯轴想到上山,还不如选海岛酒店中最高的那栋高楼,比那座山也矮不到哪儿去。

    确实,沈崇刚开始背着她出门时,看起来是有点颓。

    下楼没多久,他的喘息就显得略微粗重,鬓角流下汗水,看起来都快虚脱了的样子。

    “你昨晚没睡好吗?”

    背上的林知书在他耳边轻声问。

    沈崇摇头,“还行吧。”

    “那你这是什么情况?才刚开始呢。”

    沈崇尴尬的小声答道:“我……我……”

    “别吞吞吐吐的行吗?”

    “我手不知道往哪儿放,我紧张。”

    “你也会紧张?你就稍微往前一点啊,别抬着我大腿中段,这样你累我也累,到我膝盖弯儿那边去。”

    “不行,这会让你屁股看起来翘着,不雅观。”

    “那不然……你稍微再往后一点?有婚纱挡着,别人不太能看清楚你手的位置。”

    “也不行,那样我会更累。”

    林知书有点生气,“你哪有这么多名堂。”

    “不是,还有,你胸口是不是用了硬质的文胸?顶到我的背了。”

    林知书面红耳赤的低头看下,颇为无语。

    现在很多地方结婚都有种恶习,特喜欢把婚纱弄成那种袒胸露肉的无肩装。

    都不知道是什么地方带出来的坏习惯,其实这种婚纱很蠢。

    新郎背新娘时,勉强压在胸口的遮盖很容易一不留神就翻开,结婚反倒成了走光大会。

    林知书倒没这困扰,她这婚纱可不是那种租来的便宜货,而是价值百万的私人高级定制,相当保守,但却绝对不失高贵雍容。

    因为是全封闭式设计,所以胸口不存在用来固定形状的硬质材料。

    那么,沈崇这家伙说的太硬顶到他了,那不是别的东西,正是自己身上的“干货”。

    “闭嘴。”

    “不是,我难受,像两颗石子磕着。”

    “闭嘴!你再说信不信我掐死你?”

    沈崇突然变得更累了。

    大约个多小时后,一家三口终于迎着上午和煦温暖的阳光登上山顶。

    沈崇左手牵着欣欣,右手则没那么多讲究,单手绕在身后托着孩子妈臀部。

    欣欣靠自己当然爬不了这么高,中途林达礼背过她一段,快到山顶时才将人放下来,转交给沈崇。

    此时,除了秦芸、林达礼和向梦溪稍微近点之外,其他人远远吊在三人后面约莫百米开外。

    “妈妈你怎么了?生病了吗?”

    欣欣看着缓缓从沈崇背上下来,软绵绵落地时几乎站不稳的林知书问道。

    “没什么,我没什么。”

    林知书用绵糯的语气狡辩着,暗中却在掐沈崇的腰。

    她算是明白这家伙的真实目的了。

    他就是为了折腾自己!

    明明是自己被他背上了山,可看起来比他还累!

    他倒好,背着人上了接近一个小时的台阶,居然面不改色心不跳,两人现在的状况和刚开始时完全掉了个儿。

    “你先前在演戏是不是?故意装出很累的样子逗我呢?就是想占我便宜?”

    林知书凑沈崇耳边小声说道。

    沈崇相当无辜,“都什么跟什么呢!我是那种人?刚开始我那样,是因为咱们以前都没亲近过,你胸老在我背上蹭一蹭的,我难受。我手也不知道怎么放,我是真紧张。”

    “那你后面为什么不紧张了?腻味了?”

    “怎么可能!我是晃眼瞟见那边的民政局工作人员,看见他手里拿着咱俩的结婚证了。我就寻思啊,咱这是合法揩油,紧张个屁!”

    “你可真会自我调节啊!”

    沈崇清咳两声,“好了好了,正经一点,我要和我爸妈讲点话。”

    他的神情突然变得格外肃穆。

    林知书与欣欣被他感染,也纷纷噤声。

    沈崇深吸口气,仰头望天。

    “爸!妈!你们看见了吗!你们的儿子娶媳妇了!这是我老婆!这是你们孙女!”

    舌绽惊雷,声如洪钟,沈崇的咆哮回荡在山口。

    他心里有千言万语,最终却汇聚成了简单粗暴的一句话。

    沈崇知道无论自己站再高,三单元歌神老爹和歌神掌控者老妈都听不到。

    但那又有什么办法呢?

第562章 什么跟什么(第二更)() 
沉默良久,空中并未有人回答沈崇一句话。

    林知书扭头过去,敏锐的在沈崇眼角看到缕莹莹泪光。

    她倒没觉得太奇怪。

    因事生情,实乃人之常情。

    但等沈崇一招手,林达礼一路小跑上来,送上个保温盒。

    沈崇将这保温盒打开,递给林知书,“情况特殊,就一切从简了。按照我老家的习俗,我把你接回家之后,本来该我妈烧水给你煮汤圆,你得吃一碗汤圆。但现在你看,我爸妈不在身边,这地儿也不方便烧水,所以其实这碗汤圆是我出门前自己做的,现在怕是有点糊了,你将就着吃,好不?”

    林知书接过盒子,低头往里看去,还真没说错,是糊了。

    不过她不在乎,她在乎的只是沈崇终于拿出点他老家的习俗。

    这就是沈崇的个人失误了。

    他之前并未去刻意的了解过,其实结婚吃汤圆的习俗在这世界的蜀川并不怎么流行,这在林知书看来很新鲜。

    她吹了吹,然后舀出一勺,再吹吹气,轻轻呡进嘴里。

    说真的,糊了的汤圆味道不怎么好。

    可怎么就这么甜呢?

    “在你老家,汤圆有什么含义?”

    “寓意团团圆圆。”

    “挺好。”

    欣欣看妈妈吃得香,在下面拉着拽着喊着,“我也要吃!我要吃!”

    林知书把保温盒藏到身后,问沈崇,“这能给她吃吗?你老家习俗里,肯定没考虑到我们这种情况吧?有讲究没?”

    沈崇给她这句问倒了。

    这还真是罕见的孤例!

    普通的结婚当然不可能还带个娃。

    如果是二婚,那往往互相也都不是亲生的。

    这种情况基本不会办酒。

    正常办酒按照习俗应该也不会让别人分吃汤圆。

    可欣欣的确是两人的娃,不是别人,是绝对的自己人,分着吃好像也没什么不合理的。

    沈崇将信将疑着,“可……可以……”

    欣欣得了允许,一蹦三尺高。

    “哇,真好吃!爸爸做的芝麻糊最好吃了!”

    沈崇翻白眼,才发现其实这汤圆糊得不是一点,是全糊。

    他有点尴尬的看孩子妈。

    他突然意识到,以前一直觉得是自己在将就孩子妈,孩子妈从未委屈过她什么。

    现在看来他错了。

    生活里的点点滴滴真分不出谁让谁,在一起搭伙过日子不是朋友交际,相处的时间太多,会发生的事太多。

    老喜欢去在乎谁占了便宜谁吃了亏,那日子过不下去。

    “爸爸你也吃呀!”

    欣欣完全不知道这碗汤圆的含义,几口下去吃掉不少,才想起给沈崇分享一点。

    沈崇寻思反正已经乱了规矩,索性自己也吃吧。

    不远处的秦芸看着默默点头,倒认为沈崇老家这是好习俗,结婚吃汤圆,挺应景的。

    下山时林知书问沈崇,“对了,我爸现在还没来,你没生气吧?”

    沈崇哪敢和已经知道了身份的老丈人生气,连连摆手,“没有的事,我可不是小肚鸡肠的人。”

    林知书点头,“多谢理解啊。我从小就不知道我爸到底在忙些什么,总神神秘秘的,时常一消失就是好些天,也没见他管过升林集团的事,我妈竟从不说他。”

    沈崇心知肚明,那怕是岳父大人正在外面宰人吧!

    沈大校掐指一算,就自己这点阅历,提升到玄三品的过程中手头都没少沾染性命。

    别看老丈人那不声不响的样子,绝非省油的灯!

    不知不觉一上午过去,正午十二点,所有人都聚集到海岛酒店中央大楼后方的大草坪上。

    没什么繁文缛节,更没有西式婚礼里的神父,就林幼月派了个国内超一线的顶尖女主持上去,照本宣科的念叨一通台词,然后话筒便交到了沈崇手上。

    他这新郎官该说点什么。

    公开演讲实在非他所长,幸好如今他也是有团队协作的人。

    早在昨晚时梁仔就把演讲稿给了沈崇。

    他看过一眼,然后牢牢记住,这会儿只需要站上台,然后照着念,完事。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亲朋好友,各位同事,欢迎大家莅临本人的婚礼。感谢大家!当然,我最要感谢的是另一个人……”

    “恰逢夏未央,秋意浅,在这遥遥大海之上,亿万星河之中,你我二人经历过无数的偶然,终成为人,终能相遇,这是宇宙的奇迹,是生命的恩赐!我感谢你……”

    不愧专业代练狗,梁仔显然下过番苦工,这篇演讲稿声情并茂辞藻华丽,堪称感人肺腑,用情至深。

    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专业代笔训练,如今的梁仔也算得上文采飞扬妙笔生花的硬笔头。

    让它写小说可能有点难度,但换位思考到沈崇的角度,替沈哥写婚礼演讲却没丝毫问题。

    “这小子,看着挺内敛一人,对知书感情倒是挺真诚的。这些话,当初我们结婚时,我要有勇气对你说就好了。”

    人群一角,秦芸的身边响起个沉稳的声音,不知道林九天是何时出现,何时站到了她的身边。

    秦芸早已习惯男人的神出鬼没,笑道:“你就得了吧,让你想这些甜言蜜语出来,你倒宁愿去杀一百个邪道。”

    “知我者,秦芸也。”

    秦芸又问,“这女婿你可还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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