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怪玄鬼录-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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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朗自己想到这里也是愣了一下,然后呢?
把绿矶接过来,再然后呢?
那就一起当妖怪呗!
万朗自己也摇摇头笑了笑,用绿矶的话说,他还是太年轻了。
就在昨天,绿矶嫁入林府的半年后,一个夜里来了这万朗山,万朗同样是在喝酒,同样是醉的不成样子。
“绿。。。绿矶。。。”万朗的视线是模糊的,但他知道,眼前的这个人!就一定是绿矶!
同样的,绿矶看着他气势汹汹的讲完了自己血洗林府的雄伟计划,笑着问他然后呢?
“万朗啊,这人世间,还有一种感情,叫做喜欢,这个喜欢的感情再升华一下,那叫做爱。”
万朗迷迷糊糊的听着绿矶这样跟他讲着,他只是觉得绿矶嫁过去后,就再也没办法陪他玩了。
绿矶取过他的酒杯,倒满了一杯,自己也一仰头喝尽了。
“王朗啊,若是咱俩之间是这种感情,我必然会选择留下的,可并不是,你就是我捡来的一只小脏狗,何况,我嫁过去的话,我的父母就能过上好日子啊,作为女儿,做这些本身就是我该去做的义务啊!”
万朗哪懂得这些人情世故,他就是觉得绿矶很严肃和他说话的时候,他就不自觉的蹲下,真的像一条做错了事的小狗一样,低着头晃着尾巴听绿矶说,但自己并听不太懂绿矶在说什么。
“答应我一件事好么?”
万朗抬起头,绿矶笑的还是那样好看。
“帮我护好林府,就算是为了我,为了我的孩子们可以么?”绿矶侧着头莞尔一笑。
王朗尽管喝多了,但还是很用力的点点了头。
绿矶把酒杯放回去,转身准备离开了。
“年轻却资质仿佛天赐的狼王啊,等你有天真的懂什么是喜欢了,再做这些冲动的事吧。”
万朗这种小毛狗,就是个死脾气,嘴上答应的再好,心里这里还是过不去。
整日是在山寨里凶凶这个,欺负欺负那个,晚上就把自己灌醉了倒在床上睡觉。
就什么都不用去想了。
那天早上,万朗正在睡大懒觉,一只小狼妖跌跌撞撞的跑进他屋,趴在他耳边不停的小声念叨:“老大老大,那有一伙江湖势力,说是要去找林府挑事,挑战他们的什么什么武林盟主什么乱起八糟的,老大老大,你要不要去看看。”
结果显而易见,那个小狼妖被万朗一巴掌扇开了。
“我睡觉的时候,别吵我,信不信我也会梦中杀狼啊!”
秋风扫着山路,山路零零碎碎的是红霞一般的落叶。
万朗摇着一把扇子,站在山路上,和他对峙的是百余名穿着统一服装样式的人类,手里掂着各式各样的刀枪棍棒。
“你们是找林府麻烦的?”万朗有模有样的学着人类摇扇子,他觉得这样会显得他很有文化。
那队人马为首的一个低低胖胖的中年男子,和身后的几个人交谈了两下,走上前说道。
“你是什么人?”
可笑,这么路人样式的说话方式,你不死谁死啊?
万朗也是难得想玩一玩。
“你别管我什么人,你就说是不是找林府麻烦的?”
那中年人有点摸不清万朗的套路,废话,这半路突然出来一个人,谁知道是真有两把刷子呢,还是真是个神经病呢?
“不错,我就是来取那林云小厮的狗头的。”
万朗合上了扇子,在手里敲了敲,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吓得对面一对人马立刻后退了三步。
当然,万朗并不是在笑他们,是笑自己竟然模仿人类模仿的如此之像,自己都有点洋洋得意的,好吧,这是一条神经大条的狼。
“这样啊,这样就好,你们今天死的理由有了。”
“你。。。!”中年人面露恐惧色。
“哎呀,人类说话好麻烦,我最讨厌一句话不能一次性说完了,待会儿你的肉喂狗,我们才不吃你,讨厌,啊对对对,要说理由,理由啊很简单啊!”万朗笑着看着他们,扫视了一遍,舔了一下牙齿。
“因为那林云老狗的脑袋,是我的!”
随着最后一句说完,刹那间从一旁的山林里窜出了百只苍狼。
万朗背了过去身子,太血腥了,他是文明人文化人素质人,这种场面见不得见不得滴~
“孩儿们别在这吃啊!在这吃的一地骨头可不吓坏了后来的路人么?以后这生意咋做!还有啊,以后不许生吃了,走回去烧烤走!”万朗仰天大笑道,谁知道他是不是在哭在发泄呢?
就这样,江湖上那些一直想找林府麻烦的势力,都听说了这样一个恐怖的传说,说是所有去的人,全都在山路上消失了。
可这样的吓唬人的故事,怎么会阻挡那些想要挑战林府武林里的地位的,窥伺林府的商队的,还是会有大批量的人纷涌而至。
怎么这林府的仇家这么多呢?每月的肉全山的妖都开始抱怨太多吃不完了!
绿矶在林府一天,万朗就护林府安全一天。
林府对这些江湖传言就没有怀疑么?是有过怀疑,可是,自己从未见过一个能活着来到林府的仇家,谁能给他们讲这个真实的恐怖故事呢?
一切的一切,都直到那一天。
说来啊也是奇怪,这分明是和林云相差没有几岁的绿矶,嫁进来三十多年了,容貌还似当初出嫁的那般,不曾衰老。
但对于这件事情,林府上上下下都是没有疑惑的,似乎他们知道,知道他们精心挑选的新娘,是不老的。
但还有一点,三十年了,没有生下一个孩子。
林府用了所有的一切办法,又是道士炼丹,又是寺庙求佛,给林云和绿矶灌了不知多少味中草药,才算是在这林云都已经白发苍苍了,才抱上了自己的亲骨肉。
可惜,是个千金。
这一切万朗都是知道的,他选择了沉默,每当林云和绿矶的女儿一同出现的时候,那黑暗之处,就有拿着刀的万朗死死的盯着林云,提防他做出任何对孩子不利的事情。
胡好林府,护好我的后代。
承君一诺,必守一生不是么?
自己对那个小女孩儿,也是有一种说不出的想照顾,总想杀了林云,然后自己抱来玩。
杀林云一直都是心里想想,真的有一天万朗要做出来的时候,是绿矶去世的时候。
这样容貌不老的少女定是违背了天规,逆了命才能如此的,灵魂被突然夺取也是合乎常理的。
可再讲道理的事情,万朗不讲啊!他坚持相信是林府干的!
万朗提着一把九尺长的弧形刀,浴着雨站在林府院中,屋檐下站的就是林云。
几乎刀尖就要刺穿林云的胸口了,但林云移动未动,他的小女儿林琉璃,正死死的抱着他的腿。
万朗看到那孩子那坚毅的眼神,也是停下了刀。
“你就是那个暗中护着林府的侠客吧。”林云闭上眼睛缓缓而道。
万朗后甩了一下刀,斩断了雨丝。
“我能猜出你和绿儿的关系,但请你相信我,绿儿的死我也很难过,具体是为什么,我也不知道,但我能用我林府百年的传承向你保证,我没有害过绿儿。”林云说道。
万朗还是咬着牙齿抖着刀,他早都想一刀杀了这林云了!
替我照顾好后代好么?
万朗又看了一眼那孩子,收刀而去。
他一直都是这样帅的狼。
在那个风雪的擂台上更是。
“所以!你又是为何在擂台上劫走我呢?”琉璃俏皮的问道。
万朗挠了挠头说道。
“就是突然觉得。。。。。。这生命中该有个你,该多好!就把你抢走了!”
“呸!”琉璃笑道“你可是答应我母亲的啊,会照顾好我!”
“是啊,我看你在林府里过的实在是不痛快,不如我这山寨里逍遥自在,就。。。”万朗也是难得的说话开始不连贯了。
“觉得好奇怪啊,你和我母亲。。。算是朋友还算是宠物呢哈哈哈哈。”琉璃开心的笑道。
“知道为什么,当初我并没有想血洗了林府,然后接你母亲来山寨么?”万朗摸着琉璃的脑袋说道。
“为什么?”琉璃歪着脑袋问道。
“因为我还是觉得,她应该是在柴房里塞给我一个窝窝头,我给她叼来一只兔子的样子最好!”万朗也笑道。
“那怎么就把我劫走了呢?”
“因为。”万朗不笑了,深深的望着琉璃。
“我觉得没什么能比得过天天为你烤肉的生活更值得我去期待了。”
还记得那天绿矶临走前,站在房门外,没有回头对着屋内醉醺醺的万朗说道。
等你明白什么是喜欢后,再做傻事吧
第四十四回春山烟欲绿罗裙天淡星稀怜芳草()
“我若是想走,你这府中定是尸横遍野。”
“我从未说过会有人拦你。”
琉璃和绿矶都是懂事的孩子,毕竟是母子,行为难免会相同。
但玉笙就不一样了,江湖里滚出来的性子,烈酒烫出来的豪情,活脱脱的,懂得这世上,没有自己改变不了的事情,至少,在那时,她是这样想的。
目送着那个傻乎乎的小白鼠,背着墨绿色的邮包走出酒馆,玉笙噗嗤的一声笑了出来。
又饮了一口这陈酿的女儿红,看着那扭扭捏捏但看得出是很用力去写的笔迹,读着那故作酸儒的文章,一遍又一遍的读着。像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一般害羞的满脸桃红。
可她就是个小姑娘啊。
太阳背在云后点上一支烟,小酒馆要打烊了,她也要回家了。
一招手那店里精明的小儿便知道这位侠女要什么,二两黄酒半包花生豆,罐子装好纸袋装好,递到了玉笙的手上。
玉笙还是那一身万年不变的霞红色薄衣衫,腰上一支细长的软剑,提着打包的东西迈出了酒馆。
边走边吃回到家中,玉笙突然愣住了。
自己家何时会有马车停在门外?
带着疑惑走进家门,转过屏风走到院子里,假山水池还是和往日一般可爱,那屋中竟是在吃饭。
这是来客人了么?玉笙心想,带着疑惑打招呼进了屋。
镖头家的小女儿,没有人敢说不让这样的女子上酒桌,就玉笙手里在过跟头的劫匪,人头摞起来能从城东摆到城西,就这还不算那被野狗野猫叼去的。
一炷香的时间后,玉笙抽剑劈断了桌子,菜肴玉盘散落一地,噼里啪啦的破碎声惊起了屋檐上正在睡觉的家燕。
“胡闹!我的婚事我自己决定,这点,我的父亲和娘亲也是同意过的。”
再一刹那的时间后,刀架到屋中除了玉笙,所有玉笙家人的脖子上。
“贤侄女啊,刚才不是和你说了嘛,论起来啊,咱们往上数几代还是亲戚呢,这咱们林家的血脉你是知道的,逾是纯净愈是好啊!你说你就不想让你的后代,一出生就与众不同么?回家来吧!”林府的总管家,一位细眉毛的中年人,笑着对玉笙说道,像极了一直刚得手了的狐狸。
夜黑的流进瓦缝的缝隙里,流进玉笙苦涩的心里。
自己就这样就被威胁了?就这样自己一家人的性命都被林府控制在手中了?理由就是自己祖上和林府是亲戚,所以自己就得参加这个狗屁血脉纯化的家族计划?
她不止一次想要去杀了群林府的人,但,他们给自己的父母服下了蛊,那南疆传来的诡异之术,若是他们死了,则对应的玉笙的家人也会死,就是这样简单粗暴的手段,让玉笙第一次感到了绝望。
这个时候小白鼠在干什么呢?
玉笙铺开一张白纸,镶金边的砚台磨了墨,取了一只狼毫的白杆毛笔,竟是一个字也写不出来了。
该告诉你什么呢?明天天气转凉多穿衣服?最近肉价上涨,那酒馆的招牌牛肉面里怕是再也只剩下面和葱花香菜了,是喽,香菜很好吃的哦。
还是告诉他,谢谢他长久以来装作一个无所不能的少侠,那拙劣额演技仍一本一眼认认真真的扮演着,让玉笙哭笑不得。
可还是很喜欢你这样子啊!只可惜可能再也没有可能了。
敢爱敢恨的江湖侠女,自小便以为自己与众不同,能够改变那些让她厌恶的事情。
所以她敢在酒馆中像个男人那样喝酒吃肉,敢随时抽出软剑断了前方所有阻碍她的实物,敢于,敢于表达出自己纯净的喜欢。
玉笙捏了一下鼻子,她以为她在哭,可她并没有,这样要强的孩子,已经学会了忍住不哭。
犹豫了一小下,抬手飘逸的在纸上写下了短短的一行字,可她折叠起来的时候,却没有发现,字迹都被浸的模糊了。
第二天,玉笙仍是傲气的像个小狮子坐在酒馆里喝酒看人看物看风景,顺便,顺便等着那只小白鼠。
“喏,这是那位少侠写给你的信。”小白鼠不客气的坐上椅子,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喝了一小口又扔进嘴里一颗花生豆“这花生今天炒的不错啊!”
玉笙笑着结果信又用信敲了小白鼠的脑袋一下。
“白二啊,你以后想干什么呢?”玉笙小心翼翼额把信收进怀中。
小白鼠嘴里仍嚼着花生,赶紧喝了一口酒顺了一下。
“以后啊,我想成为跑的比师父还快的妖怪,然后成为全国跑的最快的,最后整个神州大陆,都只有我跑的最快!”白二有些得意的说道,那话语间,总能感受到满满的自豪感。
“是这样么?跑的最快就行了么?”玉笙又帮小白鼠把酒倒满。
“这只是第一步啦!我跑的快的话,就能到过很多地方,看过很多地方的风景,我的世界再也不会只有这方圆百里的大小了!”
“你要是去的地方多了,会忘了我么?”
小白鼠愣愣的看着一脸委屈的玉笙。
“哈哈哈哈逗你的啦!你忘记我?我说不定喝完酒睡一觉就先把你忘了,你看你紧张的哈哈哈!”玉笙又突然笑出来。
小白鼠尴尬的咳嗽两下,不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