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花朵朵-第2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优雅的少年曾经追赶过一朵花。那花不是芍药,不是牡丹,不是海棠,只是蔷薇,或者月季,或者玫瑰。苏小吴不知道。若干年前,他为这样的问题纠缠不止。其实这并没有太大区别。花还是花。那时的花在墙垣下,残缺古老的墙,已不晓得多少年没人问津。苏小吴就是在破墙下采下一朵红花。花身带刺,叶轮有齿。花是脆弱的。奄奄一息。苏小吴把花养塑料瓶里,透明的水,纹理浅浅。
苏小吴见到女子时把花送给了女子。不加思索,义无返顾。女子是喜欢那朵花的;因为她对着花笑了笑。苏小吴把花的枝条留下。花瓣随女子离开而去。苏小吴忘记告诉女子,花谢后,可以晒干,放杯中用温水泡开,味甘甜,日服之,可滋肺养声。女子没告诉苏小吴一切,可苏小吴知道,她是一个歌妓,在聚福楼上,夜夜笙歌。苏小吴心疼女子。但他忘了提醒女子。他把枝条插门前,然后开始抱怨自己。
一直以来,苏小吴从不去听女子的歌。他不喜欢说话,也一直觉得自己是聋子。最多看人家的嘴形去猜度。他很懒,不想费心,很多时候,他也没信心,到底能明晓多少对方的话,他不知。苏小吴也从不去看戏。他害怕自己看到女子的忧伤。虽只是假装哭相,不曾落泪,但他仍于心不忍。纵然他知道女子是当地最红的歌妓。
苏小吴并非聋子。这是他知道的。只是因为自己缺乏耐心。花的枝条让他浮躁,终于一天,枝条彻底枯萎。也在那天,他去了聚福楼,不为看戏,只想告知女子花为何物。他在台下,看着粉墨登场的女子。女子脸蛋粉红,不上胭脂,则显得净白,上了胭脂,却有感觉略为浓艳。苏小吴边笑,边专心听戏。听了半晌。苏小吴发现自己果真是聋子。估计太久没用耳了。于是努力去听。结果依旧如此。滴水不响。苏小吴只好根据女子的口型来想。那是一台喜气的戏。
那天人很多,子夜时分,女子才匆匆下台。她找到苏小吴,呆呆看着。不语。苏小吴也觉得奇怪。他嘘寒问暖,提及那朵送去的花。女子继续不语。苏小吴这才发现自己并非聋子。只因女子是哑巴。女子忧伤地看着苏小吴,眼泪徐徐而下。她的心思化成泪水,滔滔不绝。苏小吴不知何解。他爱怜跟前女子,却软弱无力。转眼间,女子化成一把弓子。苏小吴转身一看,身边观众纷纷不知去向。苏小吴突然觉得这是一场梦。深想一下,不对,手中弓子栩栩如生,真真切切。
事情过了多年。苏小吴依旧没忘旧事。弓子此刻就挂在墙上。粉白的墙。苏小吴把《芭巴拉少校》合上,从容淡定地穿上皮靴。门吱地一声开了,又被他合上。苏小吴慢悠悠走在路上。冬天的剧情,有更多适合接吻的情侣。苏小吴看着那些熟悉而陌生的镜头。这些年来,他只念着女子。那个哑巴女子,他记得自己忘了告诉她,那花风干后可入药。他走到苏老师的小店,门开着。蜡烛跳着。苏老师和她的男人在说悄悄话。苏小吴轻轻扣了下门。没等苏老师出来,苏小吴就溜了。弓子外面裹了块红布,放在门口。接着它被匆忙开门的苏老师发现。苏老师把弓子拿到了小店,像对待一个婴孩。
苏小吴在三天后重新去了小店。苏老师不在家。只有她的男人。苏小吴一个人在小店里仔细看。他用来包弓子的红布被苏老师绣上了牡丹,凤凰。苏老师的男人在房间里写字,他也是那种很优雅的男人。苏小吴没有打搅他,离开了小店。他跑到聚福楼要了一碗阳春面。聚福楼已不是什么唱戏的地方了,而是一个食馆。那时,还没到吃饭的时间,就苏小吴一个人坐在那里,他耐心地等着老板上面。店里有只白猫,在苏小吴脚边躺着躺着就睡起懒觉。苏小吴用手挠了挠猫猫。猫猫缓缓眯开眼,然后爬苏小吴腿上,伸了个懒腰。
苏小吴吃下第一口阳春面的时候,仔细看看了面汤里的红辣椒和绿香菜。他淡淡一笑,多少年来,他一直念着那个叫苏木的女子,护着那把苏木做的弓子。他预想着,冬天过后,苏老师的小店有娃娃呱呱坠地。而她的男人则像《芭巴拉少校》中所描述到的优雅男人一样,守在她身边。苏小吴不晓得娃娃何时会用上那把弓子。但不管怎样,包裹弓子的那块红布现在已是牡丹怒放,凤凰飞舞,富贵吉祥。
《葵花朵朵》 奋不顾身
奋不顾身
这个悠长假期,我在看一本关于心理学和建筑学的书。有人说建筑是为了禁锢个人内心的罪孽,而城市则是让脆弱的人群团结的个体。我认同。在谈及都市与街道的碰撞时,我想到了奋不顾身。
我在一个上午仓促地去放弃了所有课程跑去见一个女孩。她到北京是清晨,给我发了短信,那天北京下着蒙蒙细雨。她把那归纳成她对北京的印象。我把她当成陌生人,没回。结果转辗半天后,我才知道她是Mickey。她做了若干小时火车从大连来到北京。然后再赶23小时火车去重庆。她在这个假期要去见她男友。我当时看着北广门口的她,笑了笑。不知道是笑她长大了,还是笑她勇敢。她让我想到奋不顾身。
她出现在我的文字里。恩。是这样的。很久就开始。当我从来没有全面完整地写过她。只是把她的细节分碎,零散地嵌藏在故事叙述里。现在想想,她小学就和我认识。然后初中,高中。直到现在。也十几年了。我给她洗过袜子。一起出过海报。最早的时候,我们一起进选过班长。一起画画。最早的合照我还是穿白T恤的,当时我裤子膝盖开了个洞,拍照时我用手轻轻遮住了。记得那天,我们忘了带教室的钥匙,我爬窗进去,裤子就是这样刮破的。
那年暑假,我们五年级。十二岁。
她比我小一点。事实上,这十几天,我们都是相互关注着。她喜欢拉勾。我说的承诺基本都兑现了。唯一没做到的是她约我过乌镇,但因为我忙,所以一直没达成。送她的书上,我忘记了她的名字奇Qisuu書网。事实上是我不知道写哪个,她换过很多名字。现在就叫M吧。Mickey。她送我的围巾在酒吧里被一个老外抢走了。当我说起这事时,她很生气。于是我请她吃灌饼。
那天,她和静同学撑着雨伞慢走。我和邹在雨中陪她们慢慢地走。邹同学说,我们真浪漫啊,竟然是雨中漫步。我说是呀是呀,你看我的头发都湿透了。我们从北广北门走到南门,然后去男生宿舍。邹同学请吃饭。后来面包同学下课后也来了。那天我们突然奇想如果我们考研都考到北广了,那我们每天一起吃饭像不像兄弟姐妹。大概没有人比我们更幸福与幸运的了。我们在饭桌上说了很多过去的事情。例如高三时候面包和M为了防止大家用文曲星玩游戏影响学习竟然分别设一部分密码。面包设前三个。M设后三个。结果面包把密码忘记了。现在M每次用文曲星都玩不了俄罗斯方块。现在想起来,游戏已经不重要了,那个密码却成了最好的回忆。我也想起当年和面包的事情。我们上物理课一起作弄老师,我们当时流行创造一个什么系数。例如面包的生日除以她喜欢的男孩子的生日,就是面包系数。例如我的生日720除非我喜欢那个人103,然后得出的结果就是我的系数。我们说着,仿佛回到了遥远的过去。
那天我穿很随便的衬衫。被她强制拍照,结果我样子很不好看。实在抱歉。我不太适应别人的镜头,我的样子只有我自己拍的才好看。于是我们在饭局后匆忙赶地铁。邹折腾了一半天,需要休息。于是我和静同学送M去坐火车。北京到重庆,23小时。有点接近我当年去成都的线路。
在地铁上我不顾修养地抢位置,为了让身边两个女生有地方坐。十几个站的地铁,她们都很累,所以我必须抢到位置。M在小睡。我在地铁上和静同学说悄悄话。我说我突然有了做爸爸的感觉。看着自己女儿现在投身一场爱情中,真的是有酸有甜。感觉紧张而欣慰。我询问M的男友,才知道是我们那个城市的。才知道他们以前是同学。M在我来北京念书后选择了复读,她比我们多体验了一年高中的感觉。他们就在那时认识的。
M说,那是个长得比较斯文的男孩子。我说,恩,我还比较放心。随后,我补充一句:旅途无论怎样都要开心点。至少告诉自己开心,无论后果如何。说实话,我是个危机主义者。我的确很心寒。凭什么让一个弱小的女子坐33小时火车去看你?不过我又觉得,如果她不经历这样的奋不顾身很难成长。于是,我和静同学只有祝福。
我们在北京西站乱撞。静同学像妈妈似的张罗这些张罗那些。她跑去买站台票时我和M在一边等着。我感觉她们都长大了。静同学逐渐有了自己的想法与懂得坚强。而M则真的认真投入一场感情。拿到站台票,我们紧张。静同学一副高兴满足的样子,向我炫耀一元一张。而我动作太笨,进站时又被人扣了身份证耽误了点时间。好不容易过了关卡就直奔候车亭。M一路劳累,没上火车就表现出疲惫。后来终于赶上了火车。找到8号车厢,上车时和列车员打招呼,方便我们帮M拿行李上去。还好;列车员也比较友善。一切张罗完毕。我和静同学走下火车时我才送了口气。隔着玻璃和坐在角落的M打招呼,说再见。然后走出车站。
走在人行道上的瞬间。我竟然有情绪和静同学谈及很深重的问题。我说:“其实你有没有觉得,我们的父母都应该开心。他们都应该满足的。做一个父母,的确需要很大的勇气。生育的苦难,还有教养的艰辛。我觉得如果我是我爸爸,我已经很满意了。因为我不确定我以后的孩子会像我现在这样。”静同学会心笑笑,她说,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可以像M一样奋不顾身。我想起一直以来,静同学都是乖乖女。她的确是让父母放心的。相反的,我觉得我自己有时实在任性。其实,我一直很欣赏我爸爸,虽然他是简单的工人,农民家庭出生,但是我觉得,一个男人,真正打动人的是他的学识、修养、举止与处事能力。虽然他个子瘦小,我们甚至打架(我很坦白承认:初三前,他打我,高一后,我们对打),甚至曾经争执。但是我觉得他一些方面的理解与虔诚的确感染了我。让我受益良多。
在我慢慢成长的过程中,其实他也在学习。他掩饰自己的卑微。我也从来没有说过一句我欣赏他,喜欢他。我甚至有时觉得他婆妈。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他做了一件很有勇气的事情。我相信他决定生养我的瞬间是一场抉择。以此来说,把我带到这个世界是他最奋不顾身的事。
正如,想在我想起的Mickey。一个小女孩,一场长途旅行,一个坚信的爱情。可爱,可贵。
《葵花朵朵》 栀 子(1)
栀子
这一天,T剪了头发。从早上到下午,一共剪了三次,剪完了就洗头。T用洗脸的柠檬味香皂去洗头发,头发因此不适应,于是像刺猬一样竖起来。他照镜子,有时候走在路上会莫名其妙笑出声来,笑什么,T不知道。清洁干爽的夏天,他们应该是好好的吧。他走路上,一个人,仿佛从来都是一个人,但T一点都不难过,他们应该好好的吧。
夏天来到的时候,T有一种怪癖,习惯半夜吃柠檬片。24小时营业的超市里出售六元一包的柠檬片,个小味浓。记得卖柠檬的男人说过这是最好的柠檬,不要以为它个小。事实上也是如此,那个男人有着单纯的笑容,他走在路上的笑容也应该是单纯的吧,我的笑容也是简单的吧。想到这里T又开心起来。柠檬片有酸涩的味道,在砧板上用刀子切片。人有种自我保护的欲望,T曾经从冰箱里拿出大量的冰用手紧握,直到手心发热。T切柠檬片时故意把刀口贴着手指,可每每下刀,手就会情不自禁缩一下,他不应该是这样的,前两天,他从窗户飞了出去,只是感觉腿有点痛,T像他照片里的公仔一样,从窗台上飞了出去。娃娃自杀。
想象一个色彩斑斓的夏天,地下室有沼泽潮湿的味道,粉白的墙壁有青苔般的条纹,那是房子的生命线。T的生命线很短,听说有人是没有生命线的。他不知道,他在那个不到五平方米的房间里看书,写信,足不出屋。他的手机里只有送水和订餐的电话。很多时候,T不订餐。而是喝水,通宵达旦的喝水,水是凶猛的武器,早晨的第一杯600毫升的水他一口气吞下去,痛苦是在咕噜咕噜的声音中燃起的。水是凶猛的武器,他会把自己杀掉。然而,更多的时候,他是把柠檬片放到水杯里的,黄色的柠檬片,纯净水,或者加点屈臣士的苏打水或汤力水。苏打水和汤力水是隔壁的女人丢到垃圾桶里的。他拿了回家,这个女人收藏着各种各样的酒瓶,她最大的心愿就是在装科罗那的瓶子里养一条肥胖的红金鱼。珍珠鳞或者绒球。
T在半夜里通宵写信。写斑驳的文字,大概是想象他们的爱情。那个男人和那个女人一定会很好。只有写信才能让T有宽容恬静地微笑。T害怕听到一切熟悉的音乐,她唱过的。他们有根深蒂固的感情,经历过生死,所以T不可能从那个男人手上夺到她。于是他放手。虽然T不喜欢那个男人,长相,身高,气质,感觉,一切都不是他喜欢的。值得一说的是他很客观。他不喜欢他,就是不喜欢他。但是他们比T和她有经历。记得那个男人在凌晨3点打长途电话求T放手。T想都没想,就挂了电话。如果我想做什么,发生什么,他又能拦得住我么?三分钟后,电话再次响起来。那个男人说了句相当恶心的话,他对T说,其实她没什么好的,何必呢?她又没有身材,长得又比较显老。何必呢?那次的反感是一发不可收拾的,T笑出声来,哪里有一个男人这样说自己的女人的?
T就在那天去了隔壁女人经常光顾的酒吧。喝干净的水,在酒吧里喝冰水有昏糜的感觉。仿佛冰水里也有伏特加的味道。他看到隔壁女人在酒吧男人间的游刃有余,她和他们跳舞,酒吧格调有点四合院的味道。她在任何一个通风的窗台前伸展肢体,像一朵美人蕉。她的粉红吊带,她的黄色指甲油,她的劣质香水,一切搭配是多么不符合美学观点,但看起来却斑斓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