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行情-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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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作为红岩村的支书,总是给村里人提供各种说话的机会,也可以说,他不去剥夺别人说话的权利。有啥说啥!他似乎很不愿意叫人看出他有一丝独断专行的迹象。正因为如此,他们喜欢对他倾吐自己的心里话。
既要讲究原则,又要把握尺寸。何况,他喜欢看到各抒己见,乱哄哄的场面。应该发扬民主吗?
二十多年的村干部生涯,使他在红岩村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或许他就是红岩村的福音,各种矛盾的平衡点。无论谁家的大事小情,诸如父子反目,兄弟分家,婆媳争吵等之类的事情,莫不是他耐心细致的调解得以平息。更确切地说,村子里没有他解决不了的问题。为此,他也觉得很自豪。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而他却不费什么周折就可以化解彼此之间的矛盾,并使一家人和好如初。如果村里有见识的人要说什么话,那么,挂在他们嘴边的倒是这样一句话——诸葛亮七次活捉孟获,那才叫本事哩!
作为村支书,他的确做了许多有益于全村人的事情。比方说,村南的梨园就是他在那个轰轰烈烈的年代里带动全村人建成的,并在不远处挖了大坑塘(先前这里有眼水井)。正是这个扬水站,使村里的许多旱地变成水田。此外,梨园南边的柏油路要是没有的耐心细致的工作,能顺利通过红岩村吗?
不管怎么说,在红岩村,他是有功劳的人。但是,他却喜欢这样向人解释道——一碗水是很难端平的,要想平的话,把它放在桌子上不动。人们在气头上难免做些过分的事情,如果稍微冷静一点,双方先消消气,然后,各自退一步,一切不愉快事情全都没有了。
这时候,他抬起头,对着太行山,似乎看到了一种力量,一种渴望。作为地地道道的太行人理当如此,因为在太行人的眼里,太行山永远那么旷达、那么庄严、那么朴实。虽说饱经时代的沧桑,但却有着它特有的自信与骄傲。是啊!他在这块土地上愉快地生活着,
他热爱在块土地,而且也曾在时代的变迁中“横刀立马”。譬如,他们那一代人发扬愚公移山的精神,搬走一块又一块石头,并挑来一筐又一筐泥土,然后犁开一垄又一垄农田,洒下了一粒又一粒种子。他对红岩村的每一寸土地,有着无比深厚的感情。
他对于绿色有着一种执著。特别是绿色的生命,能够使他感觉到令人振奋的力量,
或许他并不知道——绿色的生命。也只有绿色的生命才能使整个世界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然而,在儿女面前,他决不是一个严厉的父亲,
他认为,世界上再没有比见到孩子们的欢声笑语更加幸福的事情了。正因为乡下人习惯把自己的爱深埋心里,只要孩子们天天能够快乐地生活,他们就心满意足了。
他们似乎具有一种无比顽强的力量,为自己的孩子铺平生活的道路。或许最实在的爱就是一座高大而又亮堂堂的房子,有了房子,就有了一个温暖,舒适的家。当然,他们的爱就在这样一个幸福的家里。对于他们来说,只要拥有了幸福的家庭,他们的心里就会充满爱。
近几个月来,他的心情一直不好,那是因为两件事困扰着他,摆在眼前的是儿子的婚事,确切地说,他并不想干预儿女们的婚事,倒是儿子的行为叫他无法放心。他的老伴更是放心不下,于是,在老伴的建议下,给儿子张罗对象,谁知,对象没有成功,却使他在村里陷入一种尴尬的境地。
李玉良,他的儿子,坐在他的面前,冷冷地打量着他。他只好把目光移向别处,因为他已经不知道怎样和儿子进行心灵沟通了。
更加陌生的儿子,而他作为父亲的尊严也正在一天天消失。他的爱正如一件没有光泽,皱巴巴的老古董。要知道,在尘土飞扬的日子里,明亮的玻璃窗上面就会有一层尘土,但是,这层尘土是能够擦掉的。
李胜天看着舔自己手的小牛犊,然后转回头说道:“本来,孩子们的事情我不想多加干涉,可是……”
“梅梅的婚事不是成了吗?”周爱莲说。
“说实话,我也不赞成包办孩子们的婚事,”张宝花说,“只不过,孩子们的那些想法……”
“孩子们应该有自己的想法。”李胜天很平静地说。
“孩子们一旦有了自己的想法,就跟父母不是一条心了。“张宝花故意停顿了片刻,而且叹了一口气,这才继续说道,“我们做父母的也甭指望听到他们的心里话!”
周爱莲说:“他们有啥话不能跟父母说?”
“有时候,真想和孩子们唠唠心里话,”说到这里,张宝花提高了嗓门,“可他们偏偏啥话都不对你说!”
“他们成不了家,做父母的能不操心吗?”周爱莲叹了一口气,说,“如今的孩子们就是不让大人们省心。”
“现在社会的风气变了,人们的眼里除了金钱啥都没有了。伟杰说,如果由着他们性子胡来的话,这个世界就乱了。”张宝花很认真地说。
“我就怕玉良惹出乱了。如果说成一门亲事,我也就用不着整天价提心吊胆了。”周爱莲说。
李胜天看了看宝花,又看了看老伴,低声嘟哝着一句她们没有听到的话,这才牵着黄牛向大门口走去。
当然,他和儿子说话的语气,委婉、和蔼、谦卑,就好像他跟村民们交谈似的。过去,他用几枚硬币来交换儿子的笑脸,如今,儿子长大了,坐在他的面前,冷冷地打量着他。对于儿子的事情他只能不闻不问。装聋作哑。
按理来说,儿子既非好吃懒做之辈,又非招灾惹祸之徒,但是,他不能不看到——儿子那可怕的高傲,可怕的盛气凌人,特别是可怕的控制人的手段。他的父爱在儿子那咄咄逼人的目光里如同滑稽的小丑一般。他更加不了解儿子了,因为他总是与他背道而驰,他认为,村里人对他的尊重,是由于他耐心而又细致地听取他们的建议。在儿子面前,谁也休想有一句不满意的话,连他也不例外。
现如今,他只能耐心而又细致地思索儿子的话语——金钱对人们具有磁石般的吸引力,而且照亮了我们的生活之路。简直就是光灿灿的北斗星。
和儿子相比,他就像一个被金钱吓破了胆的人。
此时此刻,他把黄牛拴在院墙外的木桩上面。他站在那儿,暖融融的阳光,照在他的脸上,真是舒服极了。一丝风儿也没有,他不喜欢冬天里的风,因为它如同一把冷气森森的利剑,老是提醒他千万不要忘记那个寒冷的冬天里血肉模糊的场面。
李胜天的家在村子的最北端。东面(大门口的侧面),光秃秃的硬砂岩,片麻岩坡道。红崖河最陡处。每年洪水爆发季节,那震耳欲聋的轰鸣声搅得人们彻夜不宁。为此,家里人没少抱怨他。南面,大门口正对着宽广的砂砾路面,一百多米长,直到村北的小石桥。过了桥,便是光滑鹅卵石铺成的街面。小河两岸是柳树,其中夹杂了十几棵高大伟岸的杨树。北面,怪石嶙峋的山脊。西面则是高耸入云的峰巅,绿油油的庄稼呈阶梯状分布着。
站在院墙外的空地上可以看到红岩村的各个角落。在月光如水的夜里,他一家四口人喜欢坐在大门外的杏树下面,谈论村里的一些事情。
他看着四周荒凉的原野,河两岸光秃秃的柳树、杨树。他觉得这些树木像他一样,在暖融融的阳光下面舒展着全身的细胞。与村里的新房子相比,那些旧房子显得寒伧多了。之后,他转回头看了看黄牛,以及不安分的小牛犊,不知怎么回事,这一次他竟然没有笑出来,于是,他只好摇了摇头,并返回家里去了。而当他走到院子里的时候,耳边传来张宝花的声音:
“……东民常到敏英家不假,可我还是能够做得了他的主!”
“胜天就是不让我说,虽说伟辰因为救胜天而被掉下来的石头砸死了。”周爱莲说,“村里出了钱,俺们家把仅有的钱拿了出来。谁曾想到,晚饭后,敏慧竟把我们的钱甩了回来,并对着我们一家人恶狠狠地说道——呸!别指望这几个臭钱求得心里的安宁。他婶子,你说……”
李胜天没等老伴把话说完,便大声吼道:“别说了,我都说过多少回了!”
“我一提这件事,他就冲着我发火!”
“干吗发火?胜天哥,那家人都是没有心肝的东西!”张宝花喝了一口水,又接着说,“那个敏,敏慧,说话实在难听!”
耸动的乳房。
模糊的头颅。
狰狞的目光。
老是和他在睡梦里不期而遇,正像平静的海面上陡然掀起了可怕的风暴。
他进了屋,坐在沙发山,对着张宝花慢慢地说道:“当时死得是我就好了。”
“一个响当当的村支书说这种话,叫人咋想哩!要我说,你对那一家人真的尽到心意了。只是那家人不知好歹。话说回来,发生那样的事情,能怪你吗?胜天哥,你想开些,不必拿那个黄毛丫头的话当回事!”张宝花说到这里,又喝了一口水,并继续说道:“伟辰死了,村里少了一个窝囊废吗?”
“如果不是你……”李胜天自忖道。
“伟辰是个好人。”周爱莲说,“干起活来,真买力气,不知为了什么,秋月待他老是冷冰冰的。”
“反正我对那家人没有好感!”张宝花说。
绷胀胀的肌肉塌软了。
凄厉的哭喊声在冰天雪地里回响着。
眼光如凛冽的寒风。于是他说:“我死了就好了。”
“要是你死了,不出半年,我们家伟杰也会让村里的事情愁死!”
“好了,我再不提那些事情啦!”周爱莲说。
“咱们也不想那些不愉快的事情了,你的为人,那是明摆着的,啥事都要为别人考虑,胜天哥,事情过去一年多了,你干吗老把它放在心上呢?”
“近些日子,俺家玉良老是往你家跑,他婶子,是不是……”周爱莲终于改变了话题,与此同时,她站起身来,给宝花倒了一杯红糖水。
“瞧我这记性,把正经事给忘啦!”张宝花拍了拍脑门子说。
“玉良这孩子就是不做地里的活,除了大手大脚的花钱,好像手里的钱是大风刮来的。”周爱莲说到这里,回过头,看了看丈夫,接着对宝花说道:“他婶子,你说,玉良的亲事该咋办呢?”
“爱莲嫂子,这件事你们也不必着急,包在我身上好了!”张宝花胸有成竹地说。
周爱莲吞吞吐吐地说:“他婶子,要是我说错了话,你可别生气!玉良是不是对你们家秀荣……”
“如果你们愿意的话,我倒很乐意让秀荣做你们的儿媳妇。”张宝花非常高兴地说道。
“真的吗?”周爱莲急切地问。
李胜天抬起头,看了宝花一眼,说:“他啥事都不跟我们商量,我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是啊!万一玉良……”周爱莲十分担心地说。
“只要你们没意见就行了。”张宝花放下手里的水杯,然后,她摆出一副像是完成了什么神圣的使命的样子,很认真地说,“我会让你们满意的。”
“秀荣倒是一个好姑娘!家里地里的活都能干。”周爱莲边说边看着自己的男人。
这时候,李胜天仿佛陷入了某种思绪之中。
★★★★★
太对了,能够习惯,就是欢乐。
一个星期过去了,我越来越习惯这种平静、朴实的乡村生活了,就像厌倦漂泊生活的水手,终于回到了阔别多年的故乡。
对我来说,她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因为她那双慈爱的目光正在注视着我,我甚至觉得重新拥有幸福了。现在,我之所以喜欢这种宁静的乡村生活(虽说表哥的婚事破坏了家庭的和谐气氛,但是,我想到,这件是肯定有一个圆满的结局),是因为我正如一个娇生惯养的孩子,找到了温暖。也许在那些标新立异的城里人眼里,乡下人的生活的确太平淡了。即使有些轰轰烈烈的场景,也不免缺乏浪漫的情调。何况,更多的时候,单调的生活令人发疯。
既然缺乏旋律和色彩的生活跟囚徒的生活没啥两样,那么,老实把脚的乡下人就只能无息无声,但却怀着坚强的信心年复一年地生活下去。看起来,人人都自己满足于自己的生活,而不是像那些禅坐的和尚那样,动不动就放下经卷,心怀嫉妒地横来招是搬非。
大约是乡下人没有什么云心水心罢,并不指望到来生身列仙班。正因为这些太行人有着一种坚韧不拔的意志,能够更好地生活下去。
生活,生活,我在这儿找到了生活的真实。我一向认为,太行人的血液可不是臭水沟的死水,而是一泓清澈欢快的奔流,飞溅着亮闪闪的浪花。老实说,他们的血液肯定比城里人流得更快更急切。只有这样,他们才能踏踏实实地生活,而不是凭借着空中楼阁,海市蜃楼的感觉来炫耀自己。
是的,他们生下来便扎根于大地之中,如同悬崖上的青松,迎着风雨而牢牢地盘踞在岩石上面。
大约我的确意识到了,我的血液里也有着太行因子,正因为如此,我便很快地习惯了这种简朴而又自在的乡村生活。而我所能看到的只是不大的一块田地。
仿佛我梦寐以求的生活。
我已经感觉到心中的欢乐朝着一个方向累积。也许是由于我内心的抗争正在慢慢地消除。当然,我并不希望我的心永远是各种痛苦和无可奈何的期望的避难所。
虽然我还不算一个善于游泳的人,但是我觉得自己可以攀住一块船板慢慢地爬到岸上。御风而行,倒是很惬意的。在我看来,太行的风湿自由的,它赤裸着古老的意志,我行我素。在自然界,大概只有它具有潇洒的风度,要么如一群天真无邪的顽童,蚕食朵多么美丽的彩云,要么似抱天恨地的画家,把浓浓的墨汁浇泼在白色的画布上,要么像柔情似水的少女,伸出纤纤的双手轻轻地拂弄着田野里所有的生命。
在这里,我不必乘坐公共汽车来加快生活的节奏,也不必利用“适应新环境的机器”去创造生活的色彩。只不过,我倒乐意适应这儿的环境,那是因为我觉得这里的一切比我自己更属于自己。
绿油油的庄稼终于抖落了最后一滴露珠。
老黄牛平坦的背脊上频频闪烁着落日的霞光。
晚饭后,那些光着上身的庄稼汉坐在河岸边石头上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