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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直板女,触屏男-第17部分

小说: 直板女,触屏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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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活动到此结束。
  可是他没说,至少那个我灵魂出窍的时候,他没有说,他只是突然间一只胳膊绕过了我的肩头,保持那一厘米蠢蠢欲动的暧昧,点着屏幕的方向。
  他的黑色上衣拂过我的脸颊,有一种洗衣粉好闻的味道。
  他的声音飘在我耳根,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低头在说,我只觉着燥,觉着痒,觉着全身的气血,都倒流到了我的脑袋瓜子——
  它们叫嚣着膨胀着一切,一瞬间,那屏幕上出现的字竟然是如此的大,那盈盈闪烁的蓝啊,仿佛是在给我信号。
  我话筒贴上来,在第一字变成实体的时候,有些气不足地唱出了声:
  我——
  这个“我”字,被艾寻欢的声音活活地给盖了过去,四周一片死寂后是掀开了屋顶的嚎叫,艾寻欢收回那那只绕过我肩头的手,自然而然地插手在裤兜,另一只则派头十足地握着麦克风,整个人台风十足——每当一句话结尾的时候,他都会不经意地朝我的方向微微倾身,我都会不自觉地抖啊抖。
  他在唱,他在唱我的歌词。
  不,他在唱男人的歌词。
  男人的,蓝色的。
  我几乎呆在了原地,我无法自拔,我生生地错过了第一行红色晶莹的歌词,然后在他轻轻的咳嗽提醒下,几乎是找不到调子的开了口。
  说实话,我不知道我唱的是什么,我甚至不知道调子。
  只是,不知为何,那个时侯我会那样用力地盯着屏幕,几乎要把那屏幕看穿,以至于每个字每个标点,都跟铁板印刷似的,刻在我心里。
  字字句句,我听不见自己在歌唱,我只能听见那一下一下,分明而有力的心跳,那与他合音时,分明听的清楚、却又难以分开的共鸣。
  ——9月21日晚上,那个执行程序,你要负全责。
  脑海中走马灯似的,重复播映着这句话。
  在歌的结尾处,在所有人的振臂高挥之中,我低低地唱着,一句自己的歌词。
  “我会负责,负责到底。”
  我偷偷瞟着他,我知道他没有听见,我只是不知为何自己心里很甜的被撞了一下,我自己突然很满足。
  人们吹着口哨,说着不知何为的笑话,新开的啤酒,瓶盖儿乱飞,话筒撞在一起,发出轰鸣,我坐在长条沙发上,一身燥热,他黑色衬衫里面露出白色的一抹肌肤,黑白分明。
  他在我的左手边,手臂懒洋洋地靠在沙发的后背上。
  我不知道他究竟是环着沙发,还是在环着我,只是那手指尖儿,若有若无的,犹如发电报一般,一下一下,不经意,又刻意,在戳着我的肩膀。
  他倾身上前,我微微让开,我们的目光碰撞在一起,他微微扬起了唇角,我亦笑着,笑的大概很假。
  他哼了一声,仿佛不屑,却在我愣住的那一瞬间,又倾身去够桌上较远位置的高脚杯,他的头侧过我的耳边,那飞扬的发,擦得我很痒。
  我听到那一句,在这黑与白交汇的五光十色之中。
  “阿斩,我听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给力不?
  有人问为啥鹅子的爱情总写的这么少这么慢,因为鹅子笔下的爱情,很含蓄很隐晦,那是一种中国情怀哪——————————
  【好吧,我就是写不出来一上来就翻滚kiss死去活来的,饶了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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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个朋友的文,她这个系列的感觉都写得不错哦!点击封面可穿越
  22
  22、吾乃直板,君为触屏 。。。
  三三两两走出KTV,艾寻欢早已消失不见。
  我自然而然和陆冰走在了一起,虽然她已经开始把东西折腾去她的新公寓,但时不时还会和我鸳梦重温一下。
  我很热,她很凉。
  我知道她肯定又是工作缠身,要彻夜赶工了。
  我只需要和数据打交道,而她要面对的是人,活生生的人。
  “今天我限行,我们得打车回家了。”陆冰和我瑟瑟依偎在一起,嗔怪一句:“阿斩,你怎么还不开车,身为职业女性,太不专业了。”
  老子工作才半年,到哪里去找首付……
  正这时,停在角落里一辆我很熟悉的车慢慢的移动过来,此时人已经散的差不多了,剩下几个也喝的酩酊大醉分不清东南西北,更不会注意到这是谁——
  可我认得。
  和这灰暗的城市几乎融为一体的车,却因它的主人而显得流光四溢。
  艾寻欢。
  他摇下了车窗。
  他没有看我。
  他说,上车。
  虽然叶欢学长曾嘱咐过我,坐车要做副驾驶,否则会让司机有一种开出租车的感觉,可是这一回,我却紧紧地挽着陆冰的胳膊,两个人连滚带爬地上了后排,活像地下党。
  今天艾寻欢的车倒是很干净,没有烟头,没有可乐瓶,也没有饭盒。
  我那对数据十分敏感的大脑不合时宜地开始运作,往事一幕幕,汇总成一条:
  似乎在周三那天,艾寻欢的车烟味会特别大,东西也最混乱。
  几乎是,每个周三。
  周三这天,肯定有什么不同。
  车外的灯景打在我和陆冰的脸上,五色斑斓,我们胳膊挽在一起,在艾寻欢的车上,都没有说话。
  因为艾寻欢他总给人一种不能主动开口的压迫感。
  就连人际大师陆冰也不想主动惹这个麻烦,她只是别有深意地瞟着我,眼里满含着笑意,时不时嘴朝着艾寻欢的方向撇撇,那狡黠一览无余。
  我真后悔两件事:我没有喝醉,and我没有把她灌醉。
  艾寻欢轻车熟路的朝着我们公寓的方向行驶着,仿佛他已经走这条路走了很多遍。我不知道干我们这行的人是不是记忆力都特别好,事后,陆冰揶揄地说:
  不是记忆力好,而是用心。
  我不得不承认,关于艾寻欢的一切,我是记得越来越清楚了,就连那嘴角上扬的弧度,也能在我的睡梦中绽放成开口向上的抛物线。
  我本能地想计算出它的公式。
  可是我却发现,我总是找不到他的原点,艾寻欢的原点。
  他明明就在我身边,他明明已经将自己的故事慢慢舒展在我面前,我却总有这样一种不好的直觉——
  直觉,他的原点,依旧在我看不见的迷雾之中。
  而他会有一天,就这样,纵身一跃,继而不见。
  幸亏我这一路东想西想,车到楼下,我并没有预想之中的心跳加速、面红耳赤。陆冰先下了车,并且十分不地道的一溜烟就跑上了楼。
  我关上车门,总觉着该转身跟艾寻欢说点什么吧——
  可是说什么好呢?
  身后传来关门声,我听着那男人的脚步声,一步一步,走近。
  灯光如此昏黄,夜风如此紧,我脖子僵硬着,突如其来的问题蹦入我的大脑:
  天寒地冻,小心火烛,此时接吻,嘴唇会否粘在了一起?
  怀着这样猥琐且羞涩的想法,我每一个细胞都在僵硬着,慢慢迎向了他。
  他逆着灯光站在那里,穿着剪裁合体的长款大衣,看上去就像是要去执行什么任务的特工,他今天的神情,看上去有点悲壮。
  只是那时,我心猿意马,还未尝察觉这背后的深意。
  “那个,我先上去了——”
  我话音未落,他突然走过来,男人的气息扑面而来,带着微微的甜味,似乎是鸡尾酒的香气,他的手深入我的衣兜,摸出我的手机,晃了一晃。
  “我买给你的那十个手机呢?”
  “触屏的,我用着不习惯。”
  他微微压低了声音,别有一种共振的磁性:“有什么不习惯的?”
  “那个,长的像个铁疙瘩,一碰居然还会发红光,戳它没反应,非要抚摸才行——”
  我胡言乱语着,突然间,感觉到他的目光就像超强瓦斯灯,烤的我国色天香的冒烟。
  “比喻很得当,小直板。”
  比比比比比——比喻?
  我神马时候比喻了。
  看着他那昏暗之中直射而来的亮眸,我的脑子轰的一声炸开了。
  脑海中不经意就浮现出这样一幅画面,他那高高在上站在山顶,就像个铁疙瘩,硬是风吹不动雨淋不开,偏偏是那接着酒力糊里糊涂的一啃,竟看见他双颊泛着红晕,那眼神,欲拒还休——
  真乃是,极品触屏。
  ******************************************************
  这一晚的艾寻欢实在是有些奇怪的。
  他唱了歌,调了情,开车送我回家,楼下与我分别,还就手机的问题,给了我一些不清不楚的暗示。
  他总似有话要说,却又屁都没放。
  冥冥中我预料到,他要说的话,无关风月。
  数着阶梯爬上楼去,我想我大概爬了很久,走走停停,有时候能愣上半分钟。
  到了六层,仍旧不甘心地从走廊的窗口望出去——
  他还没走,银灰色的车仍旧在灯光下扑朔迷离。
  身影切着地,以一种奇怪的角度。
  我突然很想大声地喊出一句:“喂——触屏啊——晚安——”
  可是我没那个胆量,我怕第二天被大爷大妈们举着扫帚围攻。
  后来想起,我真后悔,我应该喊出这一句的,也许这样,我就能捕捉到他仰起头有些羞涩的微笑。
  一摸就红。
  魂不守舍地回到家,门自动开了,探出陆冰一张笑的格外灿烂的大脸:“哎呀呀呀呀呀呀——”
  陆冰不愧是个玩弄语言的天才,她能把语气词用的恰到好处。
  “你不是要加班么。”我黑着脸,试图掩盖其中的红,可是陆冰不仅有一张玲珑的嘴,还有一双容不得沙子的眼,更有着一双不安分的手,她出其不意地双手向我胸部袭来,上,下,上,下,蹭了几回合后,叹了一口气:
  “阿斩,太没手感了,明天开始,和我去丰胸!”
  我双手在胸前十字交叉,“你有这闲情逸致么?”
  陆冰肃穆了:“的确没有,我的那个拉丁舞的卡才划了三次,赔大了。”
  “拉丁舞——”我突然想起在欢场里面“房奴”的生日宴会上我的那次精彩亮相,据说拉丁舞真的能无缘故的凭添几分女人味儿的……
  “浪费有负于人民,我决定替你消化了它!”
  “哦嘎嘎嘎嘎,我们的阿斩要开始装女人了——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哪!”陆冰那萝莉的一面在这漆黑的半夜开始展露出来,那姿势和腔调都让我想起某种属性为脑残的卡通人物,尤其是那双眼睛,几乎能飞出个大红心。
  尽管已经熟络到这步田地,陆冰这双重人格,依旧让我应接不暇。
  推开她凑上来的大脸,我盘着腿坐在沙发上,不自觉就自摸起来,揉一揉,这直板上还是有那么些凸起的……
  A还是应该有的吧?
  手感真的不好么?话说,我怎么压根没感觉有什么手感?
  艾寻欢那一声“小直板”,在我耳边噼里啪啦地作响。
  “陆冰,你觉着,触屏手机怎么样?”
  “你不是嫌触屏手机戳不动,都要靠摸的么?”
  “……摸就摸么,摸也挺有料的。”
  “啥?”陆冰此刻已经换上了她硕大的Hello Kitty睡衣,当初让这家伙帮我去买胸衣,买回来的都是Hello Kitty……
  我举起她放在沙发上的靠枕,摩挲着,“你看,一摸,就红了。”
  陆冰满头黑线地说:“阿斩,那是个番茄靠枕,本来就是红的。”
  那也红的,很有些可爱的。
  我抱着它,不知为何,就觉着很温暖。
  “你不是觉着触屏手机像个铁块似的,线条太硬么?”
  “那是没摸对地方嘛——外表虽然凶,其实反应很灵敏的,说不定内心也是个很敏感的啊——”
  陆冰歪着头看着我,突然噗嗤一声笑了:“阿斩,你不是在说手机,你是在说艾寻欢。”
  陆冰此人除了人格分裂这个隐患外,最大的缺点就是太实诚。
  我很怀疑她是如何能成为公关人才的。
  拿大番茄遮住脸,我横着爬回了屋子,后脚跟生风把门带紧,立即奔向窗户——
  灯光如豆,他一个人缩成一点,这场景看着仿佛是一部黑白电影,胶片被岁月氧化,慢慢泛黄,有一种隽永的味道。
  触屏,晚安哪。
  仿佛听见了我的话一般,他突地转身,朝我的窗户望过来,我惊的一下子躲在窗边,后悔自己没安个窗帘装一下婉约。
  他看没看到我呢?
  看到了吧?
  还是没看到?
  没看到就让你看到一下——
  我偷偷探出了头,楼下一片淡黄的光影,远远地,一抹银灰色消失在黑暗之中。
  丫的,这跑的也太快了吧。
  无聊地坐在桌子前,这可能是我有生之年第一次,坐在这里的第一动作不是去开电脑。
  现实中他绝尘而去,我脑海中却反复出现的都是那天他乘着直升飞机拉风而来的样子——
  触屏,触屏,触屏。
  明天开始,我用触屏吧。
  登高爬梯翻箱倒柜找出触屏手机。崭新,线条分明,摸上去,手感相当不错。
  高科技,有内涵,譬如某人。
  手忙脚乱地换上卡,新手机却需要关机状态下充电,有些许的失望,更多的是期待,我把手机放在枕头边上,蒙上被子,忍不住的想笑。
  明天一早,艾寻欢看见我在用触屏手机,那脸颊,会不会腾的一下红了呢?
  如果我那个时候没有换手机,我就不会错过了艾寻欢深夜打给我的电话。
  那也就不会,有了后来那么多的遗恨和等待。
  如果我知道那番话的内容,也许我会彻夜难眠,也许我更加会直接去乌云山顶找他——
  可我错过了,可我不知道。
  我睡的很香,梦中,我是倾城,他是夜王,我们跳着贴身的探戈,倒影在鸡尾酒杯中,有一丝,甜腻的暧昧。
  他的微笑,是一条开口向上的抛物线。
  这公式,我终于算了出来,只是那原点,却是他在昏黄的路灯下伫立的那一点,显得有些疲惫,有些孤独。
  我知道他是有些话要告诉我,我知道。
  在这个周二的兴奋的晚上,我浑然不知,周三它就要来了。
  23
  23、失踪 。。。
  这天早上起来,我被乌鸦拉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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