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特兰之梦-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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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这个学校真的没什么好逛的,无论站在那个角落基本上都可以瞭望整个校区,就算望不到想也想得到了。除了三幢木楼后面那排木屋平房给了我一些意外之后便再也没有了新鲜感。不过,真正的意外往往总在不经意间才会被发现的。
我就在这么一个不经意见看到了一个让我万分意外的身影。
她有一头天蓝色的秀发,水波般的披在肩上,一身淡蓝色的法师袍上衔着云白色的条纹,一双精致的魔兽皮的小马靴登在脚上。
这个背影好熟悉,除了那一头蓝色的秀发。
我用那把火焰剑封住了卡斯嘉老头不断啰嗦的嘴巴。在一阵热浪翻滚之间,卡斯嘉老头好像被鸡蛋塞住了嘴巴一样,立刻便没了声。我懒得理会他的发愣,把那把剑塞到他的手里……
我的心续彷佛回到了从前!
那时我还在地球。我也是现在的这个年纪。从那一年开始那个美丽的身影便永远的留在了我的心里。从此,我便无数次的看着她慢慢的朝我走来,走过我的身畔,给我留下一个思念一些惆怅,还把她的背影永远的留在了我的梦里。
此时,我却在静静的走近那个背影,默默的经过,然后停下,愣愣的看着那个身影又经过我。实在太像了,除了那天蓝色的眼睛……
“喂,你这个小子怎么老盯着我们看,看你长的挺斯文的,原来是个小色魔。”
我被这一阵清脆的说话声惊醒了过来。原来是一个小姐姐,顶多比我大两岁,一头金色长发,红色上衣,白色短裙,一双黑色小马靴,看上去倒也不丑,只是嗓门实在不敢恭维,此时她就站在让我意外的那位身边,瞪着小杏眼,恨不得把我吓哭的架势。
“对不起小姐姐,你实在太漂亮了,对不起!”
我为了避免麻烦违心的说了句谎话然后就跑开了。不过我跑开时隐隐约约的听到另一个声音说了一句话,那个声音最起码比那个金发女孩要温柔的多,只可惜我那会儿根本就没注意到别的人,自然也就不知道说这句话的那个女孩的头发是什么颜色的。
“琳娜,你这么凶干嘛,人家又没看你。人家看的是依琳”
我回到我那间小木屋,一头扎在床上。望着天花板上的檩檩棍棍,窗檩上还稀疏的挂着几片叶子,我感觉这件小木屋也是有生命的。或许这就是天意吧,在异世居然能够遇到和她长的那么相像的一个女孩,她那蓝色的眼睛和秀发更增添的一种梦幻般的美丽,那粉红的小脸蛋即使不笑的时候也能隐约的瞧见那浅浅的酒窝……我流着哈喇陷入了美好的憧憬。
一声巨响打断了我的美梦,虽然只是白日梦。巨响是开门的声音,只是那门开的时候动静有些大。
卡斯嘉老头握着那把火焰巨剑如战神般出现在了我得眼中。若是不明所以的人看到这个场景肯定会怀疑这个老头是不是得了失心疯,连这么小的孩子也不放过。不过那把巨剑的热浪倒是被卡斯嘉压制了,看上去总算不那么狰狞了。
“娃娃!你、你是把这大剑给、给我的吗!”
卡斯嘉的表情实在让我想笑,不过我还是忍住了,装作很严肃的说道:“我只是让你观摩观摩。”
我满以为卡斯嘉会像个孩子似的把那把剑藏到身后,没想到卡斯嘉却很落寞的把那把剑递给了我,这倒又让我小小的意外了一把。
“咳,咳咳。卡斯嘉老师,其实我跟你开玩笑的。这把剑给你了。你还不了解我老师,他既然提到了这把剑,那肯定是打算要送给你的,只是不愿你太得意才说了几句反话。”
卡斯嘉的眼睛立马亮了起来。
“对对对。他要真不想给我肯定不会跟我提这把剑的,他可是最了解我这死缠烂打的功夫的。哈哈哈,好好,亚里士,你总算让我痛快了一把——娃娃,以后谁要敢欺负你就报我卡斯嘉的名字,天大地大我罩你!哈哈哈。”卡斯嘉很得瑟的端着大剑找地方痛快去了!
而我依然流露着贱贱的微笑继续我幸福的美梦!
第11章 童年()
初级魔武学校分七个年级。一至六年级主修文化课,一周两节魔武课。七年级主修魔武一周两节文化课,这两节文化课是学习音乐和美术。亚特兰大陆的教育体系很看重素质教育,对音乐和美术之类的课程很重视。曾经有一位半神级的魔法师说过,一个人的涵养对心境的影响很重要,好的心境可以让一个人在修炼的道路上走得更远。
因为已经过了新生报名的时间,所以奥斯伦老头安排我以插班生的身份进驻魔法系一年级二班。
在地球上的时候我的运气属性很垃圾,桃花运更是直接零星。来到亚特兰大陆之后我的运气值有了很大提高,尤其是桃花运直接飙升到了五星。
当主教文化课的班主任凯瑟老师领着我来到一年二班的时候,还没进门我便看到了那个蓝色的身影。让我幸福的差点晕过去的是——她的旁边正好是个空位。
“我叫幻夕……”我想当着小美女的面还是把那个很不好听的字眼省略掉吧,我做了自我介绍便理所当然的走到了那个空位。
“美丽的小姐姐,我可以坐在这儿吗?”
虽然这位小姑娘看上去并不比我大,但我还是很礼貌的叫了姐姐,毕竟妹妹叫起来难免有些轻挑。但我心里着实有些罪恶感,不管怎么说我的心理年龄已经三十岁了。
我努力的忘却我的实际年龄,我只觉得我的身体就是八岁的小孩。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
曾经,我没有条件去追求我的所爱。如今,这穿越了的一瞬便又是一个轮回,无论如何我也不能在容许她从我的身边飘过。我不把她当成曾经的她,只把她当成一个美丽的蓝发女孩,一个我刚刚才开始认识的女孩。
凯瑟老师自然是没有意见的,这个教室只有那一个空位,这分明是神的安排,那位创造亚特兰的大陆的神的安排。
依琳很羞涩的点了点头。就在昨天我还曾盯着她看了半晌,今天却又坐在她的身边,我想任何一个稍微矜持一点的女孩都会小小的羞涩一下的,当然除了叫琳娜的那种类型外。
还好在这间教室里没有那个琳娜的影子,不然我的爱情道路上肯定平生出许多坎坷。
老头说过不管是修炼魔法还是修炼斗气都是为了获得更高的实力。有实力便有一切。有人追求实力是为了财富,有的人是为了权势……但那些都不过是浮云而已,只有永恒的生命才是最珍贵的,有了永恒的生命若是不去追求些什么更加是一种悲剧。什么才是永恒的生命值得追求的?那便是宇宙的奥秘,还有那个可以感化天地的东西——爱!
初级七年的校园生涯我并不打算花太多时间去修炼。童年是美好的。修炼是为了使生活更加美好。但如果为了修炼而放弃美好的时光就不值得了。就算有一天我真的修炼成了神我想我大概也没有机会再重复一次童年的时光了。所以,对于我这次的穿越额外附送的重新体验童年时光的机会我会非常非常珍惜的。
但课还是要上的!上课的时候我非常认真的听凯瑟老师讲解亚特兰大陆的历史,某某风云人物的英勇事迹,或者大陆上的一些风土人情。总之凯瑟老师讲到的我基本上在《亚特兰之梦》里都看到过,我甚至怀疑凯瑟老师是不是用这本书来备课的。为了避免我可耻的睡着我便把眼睛转向了我的傍边,很认真的看着依琳那美丽的有些稚嫩的脸庞。
不知道我的眼睛是不是很火热,依琳终于还是注意到了我在看着他,不过她大概害羞了,没敢看我,只是小脸蛋红扑扑的,愈发可爱的让人想,捏上一下。
凯瑟老师的声音离我越来越远了,我隐隐约约的听到凯瑟老师问了一个问题——有谁知道胡琴有几根弦?
我感觉到有个人捅了我一下,我噌的站了起来,很麻利的回答道:两根!
在安静了大约五秒钟之后,所有的人都哄堂大笑起来,连凯瑟老师都笑的弯下了腰,淑女不保啊!不过依琳笑的好好听啊!
我有点莫名其妙。唉,走神了,悲剧!大概老师问的东我给答了西。不过凯瑟老师的话让我更诧异了,凯瑟老师一边笑一边挥手示意我坐下:“幻夕同学回答的很正确!”
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后面的那位同学捂着肚子一边笑一边口齿不清的告诉我:“老,老师没叫你!”
我那个汗啊!
“老师没叫我你捅我干嘛!”
“我看你不认真听讲,所以提醒你一下……”
我真想给他一爆炎,不过看在哥心上人儿笑的那么开心的份儿上,哥忍了!
我因为学的是魔剑士,所以魔法课和斗气课都要上的,好在魔法棵和斗气课是错开的,反正不也用不着上文化课。
主教魔法的老师也是个美丽的女性老师,叫艾莉丝。艾莉丝老师讲解的魔法基础知识很生动,使我更加的了解到了魔法的奥妙。其实所谓的魔法主要是靠精神力来驱使的,先用精神力去感受自然界中的魔法元素,当第一次感受到魔法元素后便可以和那些魔法元素交流了。艾莉丝把魔法元素比作小精灵——同学们,请闭上眼睛,用心的感受,你们身体的周围是不是有许多的小精灵。这些小精灵可以是蓝蓝的小水滴,也可以是红红小火星,还可以是绿绿的小草……然后有些同学便开始说道。
老师我感觉到我身体周围有好多小火星,好热啊!
我感觉到我的身体周围有好多好小好小的小水滴!
大概我在文化课上的经典表现,艾莉丝老师专门的叫了我——
“幻夕同学,你感觉到了什么?”
我闭着眼睛,很虔诚的回答到;
“我感觉到我置身在一片蔚蓝的海洋中,有许多的小草芽冒着好多的小火星,好多好多的尘埃飘散海洋中,微风轻轻的吹拂着我,一条一条的蓝色荧光萦绕在我的周身……”
我睁开眼睛。艾莉丝老师真的很厉害,我终于感觉到了风元素和电元素。在亚特兰大陆,风元素和电元素是很稀少的,我一直都没能感觉到这两个元素的存在,现在终于感觉到了,电元素和风元素也终于可以像水火元素那样肆意的穿梭在我的身体之间了。
等我再注意到艾莉丝老师的时候我却彷佛看到艾莉丝老师的额头上有一颗豆大的汗珠,然后听到艾莉丝老师貌似很无奈的说道:“嗯,幻夕同学的文采很不错——坐下吧!”
体育课对魔法系的学生很重要,一个星期四节体育课,跑步,踏青,拔河,恨不得把魔法系的学生都训练成战士。
不过我最爱上的是音乐和美术课。因为依琳弹琴筝和画画的姿势简直让我陶醉。不错,亚特兰大陆有中国古代的乐器,琴筝、胡琴、琵琶,应有尽有。不过这些都是在那位地球修真者来过之后才出现的,《亚特兰之梦》里记载这些乐器是一个云游诗人发明的,甚至连那位云游诗人的名字都没有,我想不用我说大家也会猜得到的。
教音乐课的老师叫艾薇儿,不用我说你也能猜到是个美女,有气质的美女,弹琵琶的姿势特别优雅。大概我真的出名了,第一次音乐课艾薇儿老师就叫我唱歌。亚特兰大陆的歌我自然是不会唱的,唱地球上的流行歌曲显然又不适合这里的气氛,看着音乐课专用教室里的各种乐器,我注意到了一把琴筝。我很庄重地走过去先鞠了一躬——
“我给大家唱一首《如梦令》!”
长记忆西亭日暮
沉醉不知归路
兴尽晚回舟
……
歌声悠悠,仿佛飘到云边。
一曲结束满堂的掌声让我的虚荣心得到了很大的满足。依琳崇拜的问我这首歌从哪里学的,我很无耻的告诉她——
“是我自己作的!”
其实我也不算抄袭。词虽然不是我写的,但曲子却是我作的,所以我才说是我作的而不是我写的。
美术课主要就是画画,主格调是炭笔素描。依琳画的特别好,每次美术课我都是当她的模特,因为美术课都是两人一组的。
每次依琳画完我都会很崇拜的对她说:“你画的好好啊!”
课堂的日子基本上就是这些了。上过学的大概都知道,学生时代无论多少年几乎都可以归纳在一个星期里,因为每个星期大概都是一个样。只是却不曾觉得枯燥和单调。那个纯真的年代真的很容易满足,仅仅是——
盼望着下课盼望着假期盼望着游戏的童年……
在第一个星期的周日我很辛福的和依琳去抓鱼。顺便说一下,亚特兰大陆没有双休日,只有周日!
在艾里森湖的浅滩,我和依琳光着小脚丫,我拿着渔网,她拿着鱼篓,虽然只抓了两条三寸长的金鳞,但我们却感到了九丈多的快乐。
第12章 美好的……()
在去战士系上斗气课的时候几乎全学校的人都知道了我要学习魔剑士这个职业。
奥斯伦和卡斯嘉在我刚来到晨星学校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虽然这两个老头对我学习魔剑士不太看好,但连我的老师都没有说什么他俩自然懒得费吐沫。不过也有的人还是对我表示了关心。第一个找上我的是艾莉丝老师——
“幻夕同学,你的魔法天赋那么高为什么要选择魔剑士呢。如果你专心魔法的话说不定你将来能够成为法神呢。”
“嗯,艾莉丝老师,谢谢您的提醒。不过我也有我自己的考虑。正因为我的魔法天赋很高所以我才选择魔剑士,这样我就可以把更多的时间投入到斗气上,这样便可以保证魔武平衡。艾莉丝老师,相信您的学生吧,我不会让您失望的。”
“哦,好吧。最为老师我有义务在你的修炼道路上给你一些必要的提醒,不过最终的决定权始终在你自己。不过老师还是祝愿你能够成功!”
“谢谢艾莉丝老师!”
然后依琳也劝了我一番——
“幻夕,你干嘛要学魔剑士啊!魔剑士在大陆上可是很废柴的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