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媛种田记-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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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李氏的声音都忍不住高了。
方媛赶紧在自己嘴巴上轻轻拍了拍,道:“哎呦,着急说错了嘛。娘,我是说女儿没咋样,嘿嘿,你女儿没吃亏,我一生气也把他嘴给咬坏了呢。”
反正要丢人大家一起丢好了。
吵架不吃亏,这真打嘴架也不吃亏。
李氏扶额呻、『吟』:“我怎么就生了你这么个不省心的。真是前世欠你的哟。”
小两口亲热,结果女儿把人嘴给咬了,还沾沾自喜。。。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家传呢。
李氏顿时觉得自己以往对女儿的教导都被她当菜下饭了。
可这让她怎么教啊?
她能跟女儿说,只许女婿亲你的嘴,你不能亲回去,还是说亲可以,不能咬?这种事,本就是两个人至亲至密的情趣,外人如何教也是白费事的。
只是女儿还没进门呢。
还有,眼下亲个嘴都这么大动静,她真不敢想这两个人要是入了洞房,那是怎样一番光景。
李氏此时方觉还是生儿子省心,至少这种尴尬事就不用当娘的『操』心,男孩子大多数自己都能无师自通,就是笨的也有父亲或兄弟去解『惑』。。。。。。
想到这里,李氏忽然有了主意:
自家女儿她教不好,但女婿可以啊! 三郎身边如今没个正经男『性』长辈,兵营里那些汉子自然怎么糙怎么来,看来是得找个人好好教导教导女婿才对。
第四十章 明旨(修BUG)()
第四十章 明旨(修bug)
时光忽忽而过,不会因谁停顿一下脚步。
在府城的这段日子里,还发生了两件大事:
一件是李同知那边府上的一个姑娘跟兵营里的人定了亲。
具体情形如何,方媛不清楚,反正是她娘去随的礼,吃得定亲酒。不过,听李府的奴婢私下
说,不仅仅是那边李府,紧跟着李府的人家还有不少,大多是先定了亲事,等着秋收过后或者冬日里农闲的时候成亲办喜酒。
所以,最近府城的酒楼和饭庄的生意极为火爆,大多是某家定亲的喜宴啥的,街上采买嫁妆和置办聘礼的人也川流不息,喜得各个铺子的掌柜和伙计天天合不拢嘴的。
第二件也与兵营有关。说来现在整个广宁府最时兴的话题必然是跟兵营有关的。眼下说的这件倒是要紧,主要是朝廷关于大军轮休的明旨下发了。
皇室、朝廷内部和手握兵马战力的大军将领之间的争论和博弈已经结束,接下来就是各方利益的派发和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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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日,沈三郎难得来到李府,还见到了方媛。
“。。。凡服役满八年的兵将都在第一批轮休之列,往下满五年的第二批轮休,满三年的第三批轮休,不满三年的兵将不得轮休。凡休整中的兵丁仍按在役算。”
同样的,满八年的兵可以一次休整五年,满五年的兵可以一次休整三年,三年的兵就只能休整一年。
符合轮休的兵将名册由所在兵营长官整理上报兵部,一年内分三次释甲归田。
方媛有些不大相信地瞅着沈三郎,道:“朝廷会这么好?”
她虽然不太懂这些军务之事,不过这些日子和沈三郎和小舅舅他们接触多了,言谈所及,她也不是没脑子的,早有了自己的看法。
在她看来,争论的焦点其实就在服役满八年的兵将身上,别的都是捎带。
别的不说,能身经百战还百战不死的兵将差不多都是八年以上的老兵老将,而这些人恰恰是一支军队的精英所在,军魂所系。
用狐狸军头的话来说,一支大军能不能形成自己的气势和魂魄,靠的不是一两个主将,也不是那些三年下的新兵蛋子,而是这些久经沙场、有勇有谋、练就了一身真本事的老兵。
这些人可都是每次大小战斗中活下来的精华,不是人精就是杀神,英勇和谋略少一个在战场上都活不这么长久。
所以,一下子把这些人全都放归田园回家去种地,即便是明知道对朝廷对大秦国有益,兵营也不会就这么答应的。
果然,沈三郎咧嘴一笑,道:“让你说对了。朝廷还规定了,除了第一年要安顿家业之外,以后休整期间每年都要到最近的军府或兵营‘上番’两三个月不等,或者参与『操』练或者值岗,总之,不能松懈了。”
沈三郎自然是第一批轮休,不过,他的情况有些特殊,军头许是另有安排,所以具体是三次中的哪次,还得最后看上峰的意思。
“那五年以后呢?”方媛更关心这个。毕竟这对于他们将来的小家来说格外重要。
沈三郎眼神在屋子里略一扫,朝方媛夹了下眼睛,然后轻声道:“这个等以后我再跟你说。”
切,还保密!
方媛挑了挑眉,也不再追问。
反倒是沈三郎搓了搓手,吭吭哧哧地,一幅话说不出的样子。
方媛瞧着不由道:“有话就说呗,我还能捶呢不成?”
说完,她自己忽然想到那天她可是咬人家来着,不由脸上一热,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到了沈三郎的嘴唇上:
有一点点结痂,嗯,算是好了吧?
想到这里,她的手指不由又『摸』了『摸』自己的唇,因为有上好的『药』膏,她的已经早好了呢。。。。。。
沈三郎好像也想到了什么,目光一深,也落在了方媛的指尖和指尖下的红唇上。
作孽!
沈三郎立刻扭过头去,端起已经有些凉了的茶水灌了下去,好一会儿身体里的躁动才渐渐平息了。
“咳咳,”为了转移注意力,沈三郎还是开了口,他道:“最近营中的兄弟们多有结亲的,多多少少都凑些礼份子。。。。。。”
他的银钱这次除了置办聘礼的,大多交给方媛了,所以,他现在是个真正手无余钱的光杆。
原来是这样,难怪她娘肯让她出来见了呢。要知道这些天她娘看她可是很紧的。
方媛嗔怪道:“早就说让你自己身边留点儿,偏不听。”不过还是起身去了自己的屋子。
开了箱笼的锁,拿出两折金叶子,想了想,又挑了几个价值一般的金银首饰,都是沈三郎以往打仗的时候得的。
方媛不喜欢用这些不知什么人的东西,便挑了几样出来,做人情也不寒酸,剩下的留一些给沈三郎做念想。
其实像方媛这样的人毕竟很少,对于大多数兵丁家眷来说,平常有块布包下头,有根木头簪子固定头发就不错了,能扯根红头绳都得赶个喜事或过年才有,更别说这些金银首饰了,这可都是传家的宝贝一般。
沈三郎跟方媛接触了这些日子多少也了解一些,尤其是李家的家世他已经从军头和其他将领那里知道了不少,自然能理解明白方媛,便捡了那些首饰揣了,把金叶子推了回来。
方媛道:“不用也放在身上备着,不然一时急用反而不凑手,现寻我,哪里来得及呢?”
沈三郎挠挠头,嘿嘿一笑,凑近一点跟方媛道:“用不着金叶子,这个咱们自己留着。对了,这几天我可能忙些。”
见方媛外头听着,便解释道:“虽然还有两日才能公布具体轮休名单,但够资格的人大多提前已经得了信儿,已经开始准备起来了。不然真到了要走的那天才准备再来不及的。”
所以,这阵子兵营也特别给这些人一些宽裕的时间,让大家安排安安排。
大家各自家乡不同,此去经年,也有伤病隐痛重的,兵营特别批准了彻底解甲归田,往后不知何年何月能见。
“所以,这阵子少不了各种告别酒要吃。”
这个方媛倒是理解。
“那留一折如何?可够用?”
沈三郎想了想,腆着脸朝方媛道:“这个虽带着轻巧,但在府城日常花用却不方便也不划算,不如,给我带些银角子或者铜钱?”
他的就是媳『妇』的,他虽然没有银角子,但媳『妇』有也一样嘛,朝媳『妇』开口他不觉得如何丢脸。
“这有什么。你等着。”方媛毫不犹豫地起身拿起金叶子去给他换银角子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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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三郎望着那窈窕的背影,想着他这两天听的各种闲言碎语。
他们兵营确实因李府的喜宴打开了地方的局面,也因那次亮相,引得不少地方官和大户人家打起了与兵营联姻的主意。
他所在的营部也有几个与府城人家结了亲的,不过这几天也出了不少奇谈。
府城人家知道他们这些兵将常年打仗想娶媳『妇』想得快疯了,便很有些狮子大开口的意思,一心惦记着他们手里的金叶子和各种勋田宅地,有的甚至直接指定聘礼必须是金叶子多少,功勋田
地和宅子多少什么的,简直把他们这些兵将当成了摇钱树了。
那些姑娘的家世不少都是六七品甚至五六品官家的,身份比他岳父可高了多,但论起人品和行事,沈三郎非常不屑:这么明目张胆的捞好处,真当他们都是傻子?
还是他家方媛最好。
嗯,他岳父岳母也很明事理,果然他最有运气和眼光了!
沈三郎在心里给自己点赞。
方媛回来时,身后跟着一个婆子,那婆子手上提着一个沉甸甸的包袱。
“这是散碎银角子十两,还有五十串铜钱,你先拿去用。”一串钱是指一百文,五十串就是五吊钱。
铜钱沉重,太多了不好拿,银角子在好一些的酒楼吃饭倒是能付账,不过大多数普通的饭馆还是只收铜钱的。毕竟银角子还得称分量,辨成『色』,很是麻烦。
这种告别酒也不是一个人请,往往是大伙一起凑份子,倒也花不了几个钱,关系特别好的另算。
反正都是他们的钱,沈三郎也不客气地收了。
方媛瞧着他总是目视前方,不由好奇地问道:“今天怎么了这是?可是那窗户外头有什么好看的美人?”
沈三郎苦着脸,瞧着那婆子退了出去,才倾身朝方媛小声道:“看你我遭罪。。。。。。”
说着,扯了扯衣襟,他腿间都快可以支个小帐篷了。
方媛顺着他的手看去,顿时脸上火辣辣地,整个人都跟煮熟的虾子似的。
“啐,『色』胚!”
方媛小声骂道,脸却跟大红绸布似的,想起那天的事,她羞的眼睛都不知往哪看了。
沈三郎挨过来悄声申辩道:“你可不知我这几天遭的罪。。。我也不想这样啊,可见到你就控制不住咋办?”
方媛自以为狠狠地白了他一眼,娇斥道:“当心我娘让小舅舅揍你!”
却不知这一眼在沈三郎看来,绝对是情意缠绵的一眼,简直要命了,他不由苦『逼』地捶着胸口呻、『吟』一声:“好媛儿,你弄死我算了!”
不行了,他回去就跟军头说,他必须第一波轮休,不然他就活不成了。
第四十一章 暗流(小修)()
第四十一章暗流(小修)
沈三郎徘徊在军头营帐的门外,忽见帐帘一动,狗子从里头走了出了。他请了几天假,这几天都归狗子在军头营帐轮值。
沈三郎连忙朝他招手,狗子四下瞥了一眼,两人才凑到不远处嘀咕起来:。
“怎么样?军头现在可有空闲了?”沈三郎从城里回来还没见到军头。
他也知道由于明旨的关系,兵营的头领们现在正是最最忙的时候,所以,他自己的私事再急也得忍着,等军头空闲了才能去烦他。
狗子朝营帐里面一扬下巴,又点点头,沈三郎朝他拱手谢过,连忙站好朝里头喊了一声求见。
“还不滚进来!”
沈三郎滚了进去。
刚一进营帐的门儿,眼睛还没来得及适应里头的昏暗,便觉得一股风声异动袭来,他连忙一闪身,长臂一捞,果然手中多了个物件。
哟,是块不错的砚台!
沈三郎举到眼前仔细一看,里头还有一团堪比浆糊的黏糊糊的墨汁,也不知道是哪个不走心的,竟然把墨给磨成这样。
他朝上不远处端着脸的军头嘻嘻一笑,“多谢军头打赏!”然后熟门熟路地找了块抹布把砚台蹭干净了就往怀里揣。
“又去哪儿鬼混了?”说着,军头的身影已经到了近前,劈手夺回砚台,接着又踹过来一只脚:“还不滚过来研磨”。
樊天同这两天被轮休的事搞得心气起伏,身边经常服侍笔墨的沈三郎又请假不在,弄得他想写个东西都不能顺手,听得他在外头跟人嘀嘀咕咕的,便喊了人进来,见到他这副贼精贼精的样子,虽然有些嫌弃到底顺气了些。
沈三郎立刻一挺身板儿,朝军头行了个军礼,然后笑嘻嘻地忙活起来。
他不急着研磨,倒是先喊人送了一壶热水来,趁着水没到的功夫把军头常坐的椅子拉开来掸了又掸,再把上头的垫子拿出去拍了拍松软,才重新放好,请军头入座。
待热水来了,他给军头重新泡了茶,这才把另外一盏原本温热的水滴入砚台里,拿起墨条细细地画圈研磨。磨好一池墨,又铺纸、蘸笔,忙个不停,绝口不提自己来的目的。
樊天同舒服地坐在椅子上,瞧着沈三郎高大却异常灵活的身影忙来忙去,丝毫不显得笨拙,不由又头疼了起来。
他比沈三郎年长两三岁,因家世的关系,家中儿郎年少时就要被丢进兵营磨炼,他几乎跟沈三郎前后脚进得兵营。
他是从底层的士兵做起,沈三郎入伍如今有十年,在他身边就有八年多。可以说,两人少年相识,在一场场大大小小的战斗或战役中结下的生死之交。两人虽然身份有差别,但交情比自己家里的亲兄弟还深厚,还值得信赖。
可以说,他身上的伤,有不少是为沈三郎负的,同样,沈三郎身上的伤也有许多是为了救他而
来。
在每一次面临敌人的时候,他们都是把自己的后背交给对方的人!
沈三郎在家中是幼子,『性』格开朗活泼,没太多心机却并不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