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媛种田记-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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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在每一次面临敌人的时候,他们都是把自己的后背交给对方的人!
沈三郎在家中是幼子,『性』格开朗活泼,没太多心机却并不缺心眼,甚至还有些小狡猾,而他是家中次子,继承不得家业便被安排往军中发展,掌握一直属于自己的势力,这是老爷子的苦心,他和大哥都明白。
多年的相处中,两人早不用言语就能明白对方了。
就好像现在,面对沈三郎那有些赖皮的模样,他觉得自己像养儿子而不是教导部下,唉,也许每个家中受宠的小儿子都这么样吧。。。。。。
他抬手『揉』了『揉』太阳『穴』,无奈地朝沈三郎道:“你就那么急着娶媳『妇』?就不能在多等两年?”
再等两三年,估计大势已定,再考虑成亲多好,至少省事不是?
沈三郎献完殷勤,听军头开了口,脸上痞痞一笑,道:“敢情,你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我巴不得今晚就洞房呢,哪里等得!”
是的,军头家世好,不必像他们一样,不得军令不能返乡,人家早两年前就回家娶媳『妇』啦。
孩子都能跑了吧。
樊天同翻了个白眼,垂下眼眸扫视着手中捏着的密件,又看看那张笑得蠢兮兮的脸,不由思忖起来。
半晌,他忽然抬起头问道:“你那小媳『妇』可是个能吃苦的?”
这话怎么说?怎么就要他家媛儿吃苦呢?
以沈三郎对军头的了解,他绝对不会毫无目的的有此一问,所以,他没有立刻回答,而是盯着军头看了片刻,才认真地道:“说说看。”
别看他总是笑嘻嘻的,一旦认真起来,樊天同也得正视他,且人聪明却不卖弄,懂得分寸,守得本分,所以两个人才相交多年。
樊天同吹着火折子,点着手里的密件,眼瞧着它化为灰烬没有一点残余,才擦了擦手,答非所问地道:“你小媳『妇』虽有些嫁妆,不过那点东西在县城或许还算过得去,放到府城也就马马虎
虎,若是到了京城,只怕也只算是末流。”
京城是物华天宝,但什么都贵,要是没点本事连讨饭都轮不到你。
“若是在京城,不知道你们那点积蓄可过得下去?”
虽然他也听说李老爷子弄了些好处给外孙女,可到底有限,不说跟京城中的世家小姐相比,就是中等官宦人家也比不得。
沈三郎正『色』道:“我知道自己啥样,能娶到她已经是上天开眼了,别人再好也不是我的。再说,要吃苦也是我吃,怎么能让她吃呢?”
樊天同懒洋洋地往后一靠,嗤笑一声道:“得啦,别显摆了,你自己稀罕就行了。”
然后又瞄了瞄营帐外头,沈三郎连忙借口寻东西出去看了看,回来悄悄一摇头,樊天同才勾勾手指,悄声对凑过来的沈三郎道:“可能有个机会,现在还不能作准,但你有个准备。”
“。。。为了避免军中中坚力量流失,定北侯薛飒和安国公李福寿近日可能会有个提议。。。抽调各个主力大军中的轮休中的精英士兵或低级军官进行特训。。。由以往各个地区参与实战并且战绩卓着的将领和世勋传授以实战经验、心得以及兵法谋略。。。。。。”
且由于休整期间仍算在役,所以,抽调轮休中的士兵并不违旨。
虽说这建议有些针对明旨,可明显也是对国家安定大有益处,所以并不担心反对的声音,毕竟现在也不是天下太平,南边可是又打起来了呢。
所以说,现在的京城几乎可以说是暗流涌动,各方势力的私下角逐正在展开,此时不参一脚,以后分杯羹的时候可没份儿。
“定北侯?安国公?!”
这两位可是八大主力大军中的豪强!
比起沈三郎所在的大军还有厉害上一两分。要是能得到他们的亲传亲授,沈三郎咽了咽口水,这对于一个征战多年的老兵来说,简直太过诱人了。
“为期三到五年!按考核晋升,最后能获得通过的,按不同级别授以军职。”最后一句樊天同几乎笑着说的。
军职可带兵,五百人起,这可就是正经的实权军中官职了,而不是什么糊弄人的狗屁勋赏。
“这个,皇上能同意么?”毕竟采阴补阳的事都干得出来,沈三郎对这个老皇帝可没什么信任感,不过他马上想到这个用不着他来『操』心,连忙又小声道:“这么说。。。能带家眷?在京城?”
樊天同扯了扯嘴角,道:“不然,怎么安有些人的心呢。”
既然大军轮休很大一部分是为了多生孩子增丁,那抽调的人起码得允许带家眷同去吧,不然可不就与旨意相悖了么。
沈三郎搓搓手,军头前天还只说可能有别的安排,今天就有大概了,他一拍大腿,笑嘻嘻地道:“那。。。我带着媳『妇』去行不?”
“出息!”一只笔飞了过来,好在是没有蘸墨汁的。
沈三郎嘿然一笑,探手接下直接揣进怀里。
第四十二章 启程(补齐)()
第四十二章 启程(补齐)
十来年的出生入死,沈三郎早已经不是当年的跳脱少年,残酷的战争也让这个原本单纯质朴的乡下儿郎蜕变为一个有着坚毅狠厉和深藏锐利锋芒的老辣战士。
不光是沈三郎,几乎每一个从无数场战斗中幸存下来的战士,都是如此。
这样的一个人,若说对自己的前途没有一点想法,呵呵,谁信呢!
沈三郎就毫不掩饰地说过:“锦绣前程谁不想要?总比天天脑袋挂腰上强。可有命搏来这样的前程,也得有命去享,不然还不如老老实实回家种地去。”
至少这条血水里趟出来的命不能搭上去。
所以,军头的消息固然令他动心,但他也不是见着机会就扑的。
樊天同自然也知道这个家伙的底线在哪儿。
因此上,刚才两人不过是互相打打闹闹顺便试试水,接下来才是真正的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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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三郎很晚才从军头的营帐出来,这时的他已经带回来了两个明确结果:
一是他争取到了第一批第一轮的休整;二是关于抽调特训的事,他明确表示自己不过是个猎户,不想参与进上面那些人的派系之争里去,军头这里先给观望着,等有了合适的机会再说。
虽然沈三郎说得很直白,军头樊天同却也不生气,他本就对沈三郎很了解,再者,如果沈三郎见着机会就不管不顾,那他反而要再考虑考虑了。
这也不能怪他太谨慎了,毕竟一个人所处的环境变化了,很可能行事风格也跟着改变。娶媳『妇』了的沈三郎会变成什么样子,他也没谱儿,不得不试探一二。
还好,一番试探下来,尽管沈三郎想娶媳『妇』心急火燎的,但做人做事的底线依然如故,这样很好。
按说第一轮休整名单公布后,名单上的人就可以扛着包袱滚蛋了,不过兵营还要给那些彻底解甲归田的兵将们举办告别酒,所有将士都要参加,所以,沈三郎直到两天后才背着行李,洒泪告别了兵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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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媛还以为沈三郎得过些日子才能办完轮休的事情呢,没想到竟然这么快!
沈三郎嘿嘿笑道:“原本这里名单上去后要等上头签发下来才算数的,不过我们将军说了,既然给休整那就干脆些,轮上的就赶紧滚蛋,说不定还能赶上春耕,为家里出把力呢。”
李氏也点点头,她早听弟弟说了,沈三郎所在大军的将领是个极有本事的,不但朝中有人,家世显赫,打起仗来更不含糊,所以才能这么任『性』。
所谓‘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就是这个理儿。
沈三郎的运气当真不错。
既然彻底离开了兵营,李氏便把沈三郎安顿到丹桂巷子的宅子里,而她们这两天也在做最后的查缺补漏,后天就是四月初十,她们也得返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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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爷子不在府里,整个李府,李老太太就是身份最高的人。
虽然以往没少受大儿子和媳『妇』的‘欺负’,这回要离开李府去茂县却是大事一桩。
大儿子和儿媳自然是要劝阻的。
不过这两个人对老太太离开府里打心底里高兴,所谓的劝阻也不过是堵人的嘴罢了,所以,三五次之后也就那样了。
李老太太冷眼瞅着跪在面前痛哭流涕的长子,脑海里还能回想起当初生他下来时的痛不欲生,想着他天天长大的可爱模样,从会翻身、会爬,会走路,再到第一次叫娘带来的喜悦。。。。。。
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在她心目中无比乖巧,令人爱之不尽的儿子变成了这般?
再想想这阵子从回春堂等几个『药』房请回来的大夫的话:
她这病症虽不算大病,但日子久了,症状会越来越严重。虽不至于要了命,熬过几年也有能好转的,可因移了『性』情,少不得落得人烦狗厌的,心『性』略差点儿的,想不开寻死的也有不少。。。。。。
那延寿堂再差也是正经大夫坐堂,女人上了年岁的这点子『毛』病他们也是诊得出来的,当初也不是没跟儿子媳『妇』提,得到的却是‘一切自有天意’的暗示。。。。。。
天意?不过是让她听天由命罢了。
李家小爷虽然人不在府城但威压仍在,延寿堂开方子的时候也留了心眼儿,在李老太太的保养『药』里也是加了少许调理『药』材的,不然,李老太太的症状可不会只像当初大家看到的那样。
当然,这些在李家小爷的眼里自然是不够看的,所以,延寿堂关门大吉了,此是后话。
李老太太能养出李氏和李旭这样的两个孩子,自然差不到哪去。
先前是被病症这折磨得有些失了心智,如今经过一番调理,已经恢复了从容气度。此时看着儿子儿媳假惺惺的样子,李老太太嫌弃地挥挥手,把人打发了。
李老太太如霜雪似的目光落在那两个似乎有些雀跃的背影上,冷哼一声:“想要这李府是吗?!”
“除了我要带走的,其余的东西都给我搬到别院去,包括我和老爷的大小库房,老爷那里我自会去说的。”
没有老爷子,没有她老太太,没有库房里的东西,她倒要看看得了‘李府’的这两个蠢货怎么个高兴法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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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太太张罗着出远门的诸多安排,儿子儿媳满心欢喜地配合,大房那边的儿孙也来尽孝心陪伴顺带着看看『奶』『奶』都带走了哪些好东西,结果被老太太统统赶了出去。
李氏则难得放手让方媛去逛街。
方媛瞅着被沈三郎架在脖子上的小胖子,兴奋地挥舞着小胳膊这里那里地胡『乱』指挥,不由阴测测地道:“小二郎,你是陪客懂不懂?老实点儿啊!”
切,简直成了陪他逛街的了。
小二郎哼哼鼻子,得意地道:“姐,娘可是让我来看着你们的,要是我吃得好,玩儿的好,我就什么都没看见,不然。。。。。。”
“方小郎,你个屁蛋!”方媛一巴掌拍在弟弟肥嘟嘟的小屁股上,从牙缝儿里道:“给我滚床的事儿——”
“姐夫你看,姐姐打我,还威胁我!呜呜呜。。。。。。”小二郎整个小肥身子都压在了人家头上装委屈。
姐弟俩一路打打闹闹,很快就到了街面上。
小儿郎已经改坐在沈三郎胳膊上。
方媛不敢让他下地,毕竟街上和铺子里人多,这小子长得又肥壮可爱,一个不小心指不定就丢了。小儿郎也懂事地不吵不嚷,乖乖地东张西望。
方媛跟沈三郎低声商量,如果沈家那边的亲戚得了信儿来茂县,认亲的时候她势必要有所表示的。
虽说大户人家有些这样那样的说法,但大秦的普通人家还是讲究实用为主,所以,方媛决定给沈家的认亲礼就用鞋子。
毕竟大多数人家寻常都穿草鞋或木底鞋啥的。
虽然沈家原本日子过得不错,也能穿的起布鞋,但也就一两双轮换穿罢了,能多一双新鞋谁不高兴呢?!
两个人进了一家普通的针线铺子,估『摸』着尺寸,买了二十几双大小不一、男女老少的素面布鞋,也买了十来双小孩子穿的鞋子。
好吧,小二郎虽然脚上穿着他姥姥给的华丽丽的缎面新鞋子,还是伸着肥脚丫儿,敲诈了她姐和姐夫一双新布鞋,美其名曰:放风筝的时候穿。
当然,方媛也没忘了沈三郎和自己家人。别人不说,光给沈三郎就买了十双千层底的布鞋。一是府城针线铺子做的东西确实比县城的好,二来,她自己做鞋子又慢又嫌累,做鞋子可比裁衣裳费劲儿多了。
出了针线铺子,几个人又进了一家皮货铺子,这里不但卖各『色』皮子,还有软硬皮子做好的鞋靴售卖。
因李府的管事大丫头丹霞跟着,这家店的掌柜亲自出来接待了这几个衣着平常的客人,亲自帮沈三郎选了两双中等的牛皮靴子和两双低等的猪皮鞋。
沈三郎瞧着这几双鞋的花费可不少,连忙道:“我的鞋够穿了,包袱里还有一双呢。”
方媛坚持。
“这硬皮的鞋子虽然贵些,平时穿着舒服,干活儿穿着也比布鞋和木底鞋护脚,也更耐穿,一双能顶好几双布鞋了。”
除了买的时候贵些,后面算算倒是更划得来。
如此在府城的街头兜兜转转了两天,也就到了启程回乡的日子了。
第四十三章 送行()
第四十三章送行
因李老太太跟着去茂县,李氏等人返程的车马说是浩浩『荡』『荡』,蔚为壮观也不为过。
因人多,物品也多,李氏和李旭姐弟商量过后请了府城的一家老字号镖局走一趟,护送她们一行人前往茂县。
李旭本来应该去护送母亲的,只是他刚刚回到府城,本来就有不少事要处理,加上母亲执意要搬到别院去住,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