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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部分

狼人模样的人生-第75部分

小说: 狼人模样的人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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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警察听了之后,顺便送给了我一个祝福,希望我能平安无事,对于这个祝福,我还是挺高兴的,上法庭之前,还能得到警察的祝福,也算是满足了。快要出门的时候,那个警察突然指着我的胡子说,还是刮一下吧,兴许刮干净了,倒看起来更年轻了,更加精神了。我在镜子里仔细的看了一下自己的胡须,还真的是这样,平时在外面的时候,胡须都不怎么长,这进到牢房里后,胡须还是长的挺厉害啊。

我赶紧重新回去收拾,找到了剃须刀,彻彻底底的把自己的那点胡须刮了个干净,自己再好好的端详了一下自己,还的确如此啊,年轻了很多,也精神了很多。

一切收拾妥当之后,我坐着公安的车,一路向着法院驶去。

好久都没有出来了,看到了路边的风景,还是觉得挺新鲜啊,但我还是没有自由,外界的环境和我,就被这公安的车玻璃给隔开了,我只能坐在车里看风景,而风景也只能在车外面看我。

车子也终于是到了法院的门口,快要下车的时候,公安人员用商量的口吻跟我说话,他们说,这到法院了,肯定有很多人看,而且很有可能还有记者,所以还是把手铐戴上吧,配合一下工作。

哦,原来又是“面子工程”啊,没关系啦,对于这种事情,我是不在乎的,不就是戴手铐吗,我觉得跟带手镯没有多大区别,手镯的两个环是分开了,而手铐是连着的,也就这么点区别。相比之下,我倒是觉得这手铐很时尚啊,没有几个人可以戴上它啊,对于这样的“待遇”,也算是特殊吧。

我赶紧笑着跟工作人员说,我说这里又没有“鲁智深”,何必要和我商量着戴手铐呢,我们还是根据正常的法律程序走吧,不要为难了大家。听到我的话之后,公安人员一边笑着,一边给我戴上了手铐。

戴上手铐之后,还真的是感觉不是那么方便了,老是要把手并在一起,还老是要放在自己的腹部前,放不到裤兜里,也插不到腰上,更加背不到后面,就这一个姿势,挺难受的。除此之外,我还听说,这手铐是自动的,你越是动的厉害,它就合上的越快,你的手腕就会被铐的更加结实。为了不受着皮肉之苦,我还是老实点吧。不过后来,我才知道,那只是传说,目前的手铐,还没有那么先进的。

戴好了手铐,我慢慢的从公安的车上下来。法院就是法院啊,高高的大楼,威严的国徽挂在楼的中央,显得更加的庄重,就这大门,也似乎更加的大气,也似乎更加的庄重,这种气势一下子压抑着自己,让自己不敢轻易大声说话啊,更加不敢随意乱动。

进了大门之后,就来到很多台阶跟前,虽说我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个台阶,但从视觉上,还是感觉有些冲击,反正是很多个台阶了,我们需要一步一步的踏上这些台阶,才能进入到法庭里面。

上了台阶之后,就来到了法庭的门口了。法庭的门口聚集了很多人,还真是让公安人员给说中了,真的有记者啊,不会吧,被记者拍到了,是要上电视的啊,那我的形象岂不是毁了啊,万一要是被我的爸妈看见了,那还真的不要了他们的亲命啊。

这样考虑一下,还真的是需要注意一下了,我自己倒是无所谓,但不能连累了我的亲人们啊,不能让他们的脸上无光啊,更不能给他们的脸上抹黑啊。

想到这里,我悄悄的向身边的两个公安人员说,能不能给我盖个面罩啊,被记者拍到了,是要上电视的。公安人员听到我的请求之后,顺势从他们的裤兜里掏出一个面罩来,给我赶紧带上了,虽说有些闷,但是为了不让记者拍到,也只能这样了。

在法庭的门口,我还是看到了孟浩宇和余天,只是没有看到程老板,也许他没有来吧。当余天看到我的时候,开始是迟疑了一下,接着就给我做了一个“加油”的手势,我也用我戴着手铐的手,艰难的给他们做了一个“OK”的手势,算是打招呼吧,也算是给彼此增加自信心吧。

当我快要进入到法庭的时候,两个法警走了上来,把我从那两个公安人员的手里接了过去。我心里想,别介啊,不都是警察嘛,干什么要换人啊,我又不跑啊,再者说了,那两个公安人员我都熟悉了,突然换两个陌生人来“接待”我,我有些不习惯啊。

虽说心里这么想,但还是要按照法律的正常流程走啊,不能乱了规矩啊,这里是法院啊,是个严肃的地方,是个权威的地方啊,岂能由我“胡作非为”呢。

从门里进去之后,我们并没有立刻去法庭,而是来到了法庭的休息室里。那两个法警把我“搀扶”到沙发旁边,并让我坐下来,他们两个则分别坐到了我的两边,这也太“亲切”了吧,兄弟,不至于吧,还真害怕我跑了,这里可是你们的地盘啊,怎么这么不相信自己的实力呢。

我正在犯嘀咕的时候,一个法警慢慢的拿下了我的面罩,我赶紧告诉他们,我说还是让我戴着吧,我不想上电视啊,我不想成名啊。那个法警听到我的话之后,并没有笑,也没有说我“贫”,还是该干什么继续干什么。

我的面罩终于是拿下来了,我很气愤啊,为什么就不替犯罪嫌疑人们想想呢,别人为了出名是干好事,我这是干了“坏事”啊,就别想着出名了。

虽说气愤,但毕竟还是到了人家的地盘了,还是要听人家的。我紧张的用手遮住了自己的脸,并且透过指缝观察周围的情况,最后观察的结果是,这里除了我们三个人之外,并没有其他人,看来是我多想了。突然之间,感觉很尴尬啊,多么龌龊的一个动作啊,还用戴着手铐的双手去遮挡自己的脸,还透过指缝观察外面的环境,真是很丢人啊。幸好两个法警都是“铁面无私”啊,并没有露出半点笑容,我也就知趣的赶紧镇定了下来,赶紧坐端正了,随时等待进入法庭的通知。

不知道我坐了多长时间,因为我根本就没有机会掏出自己的手机看时间,休息室里也没有个钟表啥的,都没有了时间观念了,最后,自己还是感觉屁股有点疼,稍微的左右挪动了一下,才感觉舒服了许多。

终于,接到了通知,我要进场了,我的“showtime”到了,该我出场了,今天我是“主角”,我出场的时候,也就是“高潮”的时候。

接到通知之后,两个法警还是继续“搀扶”着我,和我肩并肩的踏入了法庭的门,似乎有一种将要前往“断头台”的感觉,幸好现在已经是文明时代了,不再有什么断头台了,我也就不用害怕了。

踏入法庭之后,我才知道了什么叫“主角”,我才明白了什么是群众的眼光了,都“唰唰”的射向了我,我被这许多“犀利”的目光给差点镇回去了,奈何有两个法警在与我“并肩作战”,我不能丢下兄弟们啊,为了兄弟们,我只能勇往直前了。

我顾不上仔细的看大家,因为我要看路啊,这么重要的场合,要是真的跌个大跟头的话,岂不成了笑话啊。我时刻提醒着自己,今天我是“主角儿”。

来到了被告席上之后,我被放到了一个特殊的位子上,等到我坐下来之后,一个法警拿起了我的手铐,连同我那双手,拿起来之后,他拿出了钥匙,把我手上的手铐打开了。不对啊,他怎么有钥匙的啊,我没有看到公安人员给他钥匙啊,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万能钥匙”啊,早知道,我自己也准备一把,在自己想挠痒痒的时候,悄悄把手铐打开,等挠完了痒痒之后,我再自己把自己拷上不就行了嘛。

他拿走了我的手铐之后,然后示意我举起双手,我也不敢反对啊,乖乖的举起了双手,看着他们怎么“折磨”我。就在我举起双手的时候,其中一个法警把凳子上的挡板给拉了下来,正好卡在我的前面,并且上了锁。

这玩意儿还真是新鲜了,我还是在电视里见到过这玩意儿,当犯人被押到了被告席上之后,就会被锁在椅子上,没想到,今天我还真的是见到了,真是稀罕了,挺好玩的嘛。

我坐好了之后,才有了时间,观察四周的情况。我首先看到了身旁的程老板,原来他来了,我还以为他没有来呢,我本想要和程老板打招呼的,但是想到了这是法庭,我也就没有任何表情了,程老板也很平静的看了我一眼,也并没有做出什么表情来。接着,我看到了前段时间问我问题的律师,我想他也是今天被告席位上的律师吧。

奇怪了,怎么原告席上坐着检察官啊,这货跟法官不是一伙的嘛,干嘛要摆个样子呢,没必要嘛。不管我如何的想不明白,但原告席位上还真的坐的是检察官。管他坐的谁,反正跟我是“死对头”,坐在原告席位上的人,都是我的“敌人”,也都是“帝豪山庄”的“敌人”,我们应该“同仇敌忾”。

我再看了一下旁听席位,这看热闹的人还真是不少啊,难道大家都不上班吗,都跑到这里来看热闹啊。眼前的一幕,让我突然想到了鲁迅笔下的刑场欢呼者们,看着同类的头被砍下来后,居然可以高呼,居然可以上前去用馒头蘸血,悲哀啊!面对今天的旁听,我也同样是痛苦的哀叹,悲哀啊!是不是也希望看到我被砍头的情景,是不是也会高呼啊,是不是也会用馒头蘸我的鲜血啊。

不过,我在这帮“悲哀”的人群中,还是找到了不悲哀的人,那就是余天和孟浩宇,对了,还有白先生和仇先生,只是没有看到薛小姐,对于这些人,来看看审判的过程,也是应该的,毕竟这事关系着“帝豪山庄”休闲会所嘛。

说了半天,我们“伟大”的人民执法者——法官们,还没有介绍呢,不会怪罪我吧,真的是我忘了先朝着法官席上看了,也就忘了先介绍法官了。

坐在国徽下面的就是审判长,两边分别是两个审判员,他们三个人“高高在上”,比一般人的座位要高出一截,这样显得庄严,显得高大,显得威严,显得权威啊,这个我能理解,毕竟是法官,不能坐在你屁股下面吧。坐在审判员前面的是书记员,虽说是在偏向中间,但毕竟不是正中间,而且座位低于审判长的座位,属于“第二梯队”吧。两边就是原告被告了,我就在这个旁边坐着,还是特定的位子。只是不像香港电影里那样,我的面前并没有什么隔挡的栏杆。

说到这个位子的问题,还真是国人的讲究啊,先不说这法庭了,就是平时请客吃饭,谁应该坐在上座,谁应该坐在主座,谁应该坐在东方,都是很有讲究的,谁要是坐错了位子的话,是件很不礼貌的事情,轻则口头警告,重则“封金挂印”,和关二爷不同,人家是自愿的,而你则是被强迫的,不做都不行。

所以,来到法**之后,还是要特别注意着座位的问题,幸好有桌子前面的牌子,只要是认识字的人,就不会坐错地方。再者说了,就从这个高低上来看,再不懂事的人,也不会坐到审判长的位子上的。这不是找死嘛,哈哈。

终于,审判长宣布,正式开庭了,气氛突然严肃了起来,我的心情也紧张起来了,虽说目前还没有听到“惊堂木”的声音,也没有听到“威武”的呼声,但气氛还是很严肃的,这里是法庭啊,不是迪厅。

接着下来,就是开始打官司了,说实话,我刚开始的时候还是记着各自发言的次序的,没想到,这个法庭审理的时间也太长了吧,比一般的会议时间都长啊,以至于到了后来,我都没有脑细胞记了,同时也由于自己的疲劳,竟然把之前所记的东西也全部搞混淆了,至于混淆了的东西,我也不好意思写出来,害怕写出笑话来。

我只是记的,对方的律师很烂,完全是个摆设,连说话都磕磕绊绊的,不仅如此,说话的速度特别慢,人家温爷爷每说完一句话,中间最多停顿两秒,但眼前的这个律师,每说完一句话,都要停顿上个五六七八秒,时间都是让这厮给浪费了。

看到对方的律师发言之后,我突然信心百倍啊,我们赢定了,法**是干什么啊,不就是“吵架”吗,只不过是在法律的规定下,不能说脏话,不能进行人身攻击,不能说题外话,只能按照法律的规定,说该说的话而已。既然是“吵架”,当然要找个口齿伶俐的人来“代骂”了,就凭这,我们就赢定了。

说句心里话,我就喜欢我方的律师说话,不仅声音很有磁性,而且说话铿锵有力,不仅是妙语横生,而且所发的言逻辑严密,条理清晰。俨然就是一个演讲者嘛。我本以为今天是我的“表演时间”,没想到,却是我们的律师的“表演时间”。

终于,大家都累了,而且是很累了,旁听席上的听众已经都悄悄的走了好几个了。审判长终于是要宣判最后的结果了,大家都站了起来,静静的听最后的审判结果,我突然的紧张起来了,似乎审判长手里拿的那张纸,就是我的“生死薄”,生与死,也就在这一念之差,我真的希望生啊,还没有活够呢。

结果终于是念完了,我的罪行就是救灾不力,导致了国家财产的损失,导致了两位中华人名共和国的公民死亡。但考虑到我不是故意的,同时在火灾发生之后,能够竭尽全力的进行抢救,最后,根据某某法的某某章的某某节规定——因为自己是个法盲,对于这样的说辞,我只能认为是天书了,更严重的是,自己没有记得住,所以就用某某来代替吧,希望日后学习好了之后,再来补充。根据某某法的某某章某某节之规定,判我刑事拘留五个月,并判处罚金一万元人民币,此判决自宣读完毕之后生效。

不会吧,我还要再呆上五个月啊,看来余天给我的军事杂志是不够看了,是不是要过会儿再让余天给我捎一些过来呢。

审判终于是结束了,我赶紧告诉法警,我要上厕所啊,实在憋的受不了了。法警也麻利了起来,刚刚解开我之后,我就奋力的向着厕所跑,来到厕所门口的时候,我就已经解开了自己的皮带,如同瀑布一样,一路撒了进去,幸好没有被其他的人看到,要不然吓出来个心脏病来,我的罪行可又要再加重了,我可没有想过一辈子都待在这里的。

审判结束之后,我们的那个律师找到了我,告诉我,我们还有再次提出上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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