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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皇上,妾身求抱大腿-第4部分

小说: 皇上,妾身求抱大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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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正我忍不了,我可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汉人,怎么在他嘴里成了下等人,可笑,现在中国领导人都是汉人好吗,真想把某歌手的“爱我中华”唱给他听,让他知道知道什么叫民族平等。但为了不惹事,努力控制住了体内的洪荒之力,只嘴角不经意的瞥了瞥。
  宇文直的眼力果然好,我这若有似无的一瞥,也能被他捕捉到。他作揖道,“不知公主有何高见。”
  既然他自己要问,我当然要帮汉人,于是硬着头皮说,“皇上虽为鲜卑人,但一直致力于推广汉人文化,这足以说明皇上的胸襟不是某些人可以比的。正所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虽然周国的统治阶级是鲜卑族,但百姓是汉人。民才是国之根本,我相信这是谁都知道的道理,皇上努力的学习汉文化,不正是为了了解百姓的喜乐和悲愁,了解作为国根的人真正的需求吗。只有深入了解,才能更好的统治,不是吗?”
  我在说这些话时,尽量表现的谦虚谨慎,不让人觉得装13,出风头总归不是什么好事。说完这些话,我的手心全是汗,心惊胆颤的瞥了眼宇文邕,他的眉头舒展了不少,我这才松了口气。不经意看向宇文宪,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嘴角竟然含了两分笑。
  而宇文直并没有和想象中一样生气,只是愣了片刻,然后含笑做了一揖。他这一笑,该是我觉得不好意思了,于是回敬了他一个迷之微笑。
  还好这个小插曲没有引起什么风波。
  我为了缓解剧烈的心跳,端起面前的酒杯猛喝了一口。
  吃完饭,天色已经暗淡下来,众人纷纷行礼,退回了自己的帐篷。
  我因没有早睡的习惯,一直在帐篷里走来走去,敏敏看出我是闲的发慌,从携带的行李中拿出了之前做的扑克。我甚是开心的赞赏道,“生我者,父母,知我者,敏敏也。”
  但两个人玩不了啊,只能再叫一个人来。
  敏敏刚走出帐篷,便折了回来,身后跟着皇上的侍卫达奚震。
  他进来后,作揖道,“不知公主找属下来所谓何事?”
  我坐在临时摆放的床上,把玩着桌上的扑克,笑眯眯的说,“不知道达奚将军现在可有时间啊。”
  他一直低着头,毕恭毕敬的说,“皇上已经歇下,属下,不忙。”
  我指了指桌子的两边,道,“那你和敏敏坐下陪我玩两局。”
  敏敏常和我在一起,早就习惯了我的这种状态。达奚震很是惊慌,连说不敢越矩。我假装生气,勒令他坐下,这才促成了牌局。
  和达奚震玩了一晚上,我才发现,竟然还有比我更笨的人,光教会他,就花了半夜的时间,而且从头到尾,他一局也没有赢过。他把身上的钱全输给了敏敏,外加一个月的俸禄。不知是不是敏敏故意放水,一直没有赢我。
  我起初还装着淑良贤德,后来玩得尽兴了,便失了分寸,激动的拍桌,敏敏一直提醒我注意形象。天色大亮,我困得几乎睁不开眼睛,敏敏收拾好东西,将达奚震送出了帐篷。

☆、学马

  第二日天亮,一行人开始赶路,我再次与宇文邕同乘一轿。昨夜玩了一夜的牌,犯困是难免的。再加上马车摇晃,更令人昏昏欲睡。我为了防止再次出糗,狠狠掐着自己的大腿。好在正午便到达了玉佛寺。
  玉佛寺位于半山,是整个大周最大的佛寺,因而声名远扬,山脚下已经聚集起很多酒楼客栈。听闻附近还有一个规模不小的跑马场,专为皇家而建,虽然每年用的次数很少,但一直都在斥巨资修缮。
  我印象中的佛家之地,本该庄严肃穆,香烟缭绕,曲径幽深。但一出轿子,入眼的便是噪杂的人群。佛家圣地,竟然可以用人山人海来形容。且这些冗杂的人群,并不是祈福之人,竟全是僧人。
  周国佛教之兴盛,已达到顶峰,全国寺庙四万余所,僧人总数占全国人口的七分之一有余,看来,精神生活丰富,也不全是好事。
  接下来,便是一日一夜的斋戒沐浴。
  本以为斋戒就是只能吃素食,谁知竟是过午不食,也就是说,受持斋戒当日,午时一过就不可以再进食,只可以喝白水。这真的是苦煞了我这个吃货。
  饿肚子已经很是悲惨,沐浴时更是难熬,竟然分为热水浴和冷水浴。热水浴自然轻松,只是涂在身上的豆粉和檀香有点恶心。
  佛家的说法是,热水浴驱魔,冷水浴驱病,结果冷水浴后,大家全部都生了病。所以众人坐在一起听诵经文时,人群中发出此起彼伏的喷嚏声。
  一日一夜斋戒毕,我狠狠大吃了一顿,这才满血复活。
  想着明日就要上路,我赶紧回房补觉,以免再在轿子里瞌睡,在宇文邕面前出糗。
  刚要洗漱,一个小太监送来帖子,说是新兴公主促了个局,明日到跑马场骑马。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新女性,连马都没有见过,何谈骑马,我本想拒绝,来人却说,皇上道,“也想看看突厥公主的马术如何”,遂已经准了新兴公主的要求,特意差人过来通知。
  既是皇上的旨意,我怎么能抗旨不遵,只能无奈应允。
  我问敏敏,“我以前会骑马吗?”
  敏敏道,“公主这也不记得了?您以前骑马骑的可好了,马背上的您,飒爽英姿,别提多迷人了。”
  这下完蛋了,看来只能临阵磨枪,抓紧时间学习学习。
  好在敏敏也会骑马,我可以直接让她来教,不用惊动旁人。
  月黑风高,四周寂静,我蹲在门口放风,敏敏在马棚选马。晚上风大,我抱着膀子御寒。听到身后声音响起,我回头看,差点被敏敏气得吐出一口老血,还能再高调点吗,牵匹黑的会死,这么白的马,太容易暴漏了吧。
  换马又浪费了些时间,敏敏挑了一匹看起来十分温顺的黑马。
  玉佛寺后有一条河,河岸宽广平坦,很适合练马。我并不指望一晚上能把技术练得多么高超,最起码能在马上不掉下来就行。
  敏敏先教了我上马的动作,站在马左侧前腿位置,左手握住缰绳和马鞍前桥,左脚套入马镫。右手抓住马鞍的后桥,左腿用力翻身上马。下马姿势正好相反,双手抓住缰绳和马鞍前桥,右脚先脱镫,从马臀部上方迈过,右脚落地后再把左脚从马镫中抽出。右脚不要碰到马屁股,以免马匹受惊。
  听起来很简单的动作,做起来就不是那么回事了,我总不得其法,一想跨上去,马就有些受惊,总想避开。本以为是马的问题,结果敏敏一试,很轻巧的坐了上去。
  练了不知道有多久,我终于能够平稳的坐上了马背。
  一坐在马上,我便开始晕眩,紧紧贴在马背上不敢动弹,敏敏一直不敢放手,生怕伤到我。她不安的问,“公主,您生病前很喜欢骑马的,现在怎么像没见过马似的。”
  忍不住在心中吐槽,我本来就没有见过马。
  现在,敏敏的手是我唯一的安全感,突然,她握着我胳膊的手离开了,我紧张的闭紧双眼,喊道,“敏敏,你别放手啊,我害怕。”
  这时,只听身后传来敏敏的声音,“齐王殿下。”
  登时,我不知所措,僵住不敢再动弹,脸像火烧一样,小声的说,“敏敏,你先扶我下来。”
  折腾了半天从马背上下来,我佯装镇定的理了理衣衫,绷住了表情,看着宇文宪道,“齐王殿下,真巧。”
  宇文宪甚是好奇的打量了我一番,问,“你不会骑马?”
  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为什么每次与他见面,他的问题都直切主题。这样简单干脆,真的很容易失去朋友。
  我微微一笑,道,“确实不会骑,但又不想明日丢了我们突厥人的脸,所以捡个空当,学些皮毛也行。”
  他上前两步,拍了拍马背,道,“这马挑的不好。你若是想学的快些,我可以教你。这小丫头战战兢兢的教,你学不好的。”
  听闻有快捷的办法,我当然同意,敏敏也松了一口气。很快,宇文宪便挑来一匹马,这马我看着颇为眼熟,是这一路上,他自己骑的马。
  宇文宪果然骑术精湛,他并没有接触到我,只是指导敏敏怎么为我摆正姿势,怎么为我放好四肢。从头至尾,他只是骑马跟在身边,竟然把我教好,如今不需要敏敏的帮助,我一个人就能跑起来,但速度很慢。虽然在旁人眼里,这充其量只是马在踱步,但于我而言,已经是很不容易了。
  我从起初的害怕,渐渐变得有些喜欢,开始享受起在马背上的感觉,可惜时间短暂,我学的这一点东西,根本就不可能拿出去见人。
  学得累了,我坐在河岸边休息,本以为从头到脚一尘不染的宇文宪会嫌地面脏,没想到他很随意的在我旁边坐了下来。
  我双手抱拳,道,“大恩不言谢,不过不知道能不能应付明天的马局。”
  他浅笑,道,“公主很有天赋,学得不错,只是时间不够,假以时日,定能成为高手。”
  这是认识他那么久以来,第一次见他笑。月光落在河面上,水波粼粼,印在他的眸子里,似乎能掀起惊涛骇浪,这是一种摄人心魄的美。
  我赶紧别过头,眼睛盯着地面。
  半晌无言,我努了努嘴道,“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
  他眼睛看着圆月,淡然道,“公主不必客气。”
  宇文宪给人的感觉就是阴郁,前一秒让你以为你们已经是朋友了,下一秒他却似乎在刻意疏远你。也许这是古人的通病,那就是男女授受不亲,君臣有别。
  真无聊,古代真无聊,想交个朋友都那么难。
  我把下巴放在膝盖上,右手使劲拔着身边的野草。正是初春时节,我惊喜的发现,岸边密密麻麻长满了茅草,天落地养,蓬勃茂盛。
  我随手拔起一根,去掉外皮,露出柔软绵绵,像棉花一般的软条,放进嘴里嚼,柔软无骨,口中散发着一股香草味,甜软可口。
  宇文宪对我的动作很是好奇,他也学我的样子拔起一根,仔细研究了半晌,问,“这是什么东西,可以吃吗?”
  我点了点头,“当然了,这叫茅草,里面包裹的白色物是茅针,未成熟的茅针甜滋滋的十分可口,小时候家里穷,吃不起糖,都是用这个解馋。现在这个季节正是茅针最好的时候,早一些晚一些,都不能吃的,你尝尝。”
  他对我的话疑惑了半晌,可能习惯了我的胡言乱语,并未深究。他小心翼翼的剥开茅针,放到嘴里,嚼了片刻。我问,“怎么样?”
  他点了点头,道,“吃惯了山珍海味,这个还挺新鲜,味道不错。”
  远山开始发白,我们急急赶回去补了个觉。
  学了一晚上,马术也只是刚入门,我忧心忡忡的想着明日该如何是好。盘算了半晌,不知道现在跑路还来不来得及。
  天亮后,众人齐聚跑马场。大家似乎兴致都很高,只有我满面愁容。宇文邕坐在高处,我向他行了礼之后,便被赐了座。坐在一个军士搬来的凳子上,我百无聊赖的扫视着人群,希望找到一个和我一样不会骑马的人。
  此时,达奚震正在为众人表演马术,他的马术,几乎可以用出神入化来形容。眼见他身下的马正风驰电掣的奔跑,突然蹲下了前蹄,我以为他要摔下来了,紧张的心提到了嗓子眼,结果他并没有摔倒,而是继续奔跑,将手中的箭射向靶子,之后以迅雷之势再次跳上了马背,引得人群中一片叫好。
  敏敏看呆了,为我捶背的手停了下来,张着嘴巴一直看着达奚震。
  我东张西望时,看到宇文宪穿着一件月牙白的袍子走了过来,于是冲他笑了笑,他朝着我的方向微微侧首。
  突然觉得气氛有些不对,移目望去,宇文邕正面容淡漠的盯着我,我赶紧正了正坐姿,目光移向达奚震。

☆、负伤

  新兴公主提议赛马,随行的军士将每个人的马牵来,大家评头论足,互相夸赞各自的马。看来每年的祭祀,跑马是必备的项目,居然全都不约而同的带了马。
  他们都是马背上长大的人,各个马术超群,有些走起路来柔柔弱弱的女眷,挥舞起马鞭来,也是英姿勃发。
  新兴公主看到我没有马,走过来问,“阿史那公主,你没有带马吗?”
  我只能呵呵干笑,道,“确实没有。”
  本以为如此便能逃过一劫,谁知新兴公主竟挥手叫来一个士兵,道,“去,为公主挑一匹马。”
  看来在劫难逃了。
  士兵挑的马,自然是不能与贵族的宝马相比,看起来没什么精神,也不怎么稳当。阿史那公主看了看,道,“这马不好,与我们比赛用它,岂不是不公平。”
  宇文宪淡淡道,“我同她换吧,反正什么样的马对我来说都一样。”
  我暗暗叹息,宇文宪啊宇文宪,你直接劝她别让我比赛了不就行了吗?但转念一想,以她这不依不饶的架势,肯定是不可能,于是转而感激于宇文宪的换马之恩。他的马我骑得习惯些,也安全些。
  敏敏紧张的将我扶上马,一脸送我上刑场的感觉,其实我自己又何尝不是上刑场的感觉。我的左手边是宇文直,右手边是新兴公主,皇上和宇文宪分别在最外侧,剩下的几个,都是我不熟悉的人。比赛的终点处插着一只小旗,谁能拿到小旗,谁就是第一。我并不指望能拿到小旗,只希望顺利的跑完全程就好。
  比赛快要开始,我紧张的呼吸都无法顺畅,只能不停的将宇文宪教我的东西默背一番,就像第一次高考,临近考场时的状态。
  一个士兵在前方举着一面红色的小旗,当他将旗子落下,便是比赛的开始,两边的马匹瞬间脱步离去,带起漫天飞灰。我夹了夹马肚子,身下的马慢悠悠跑了起来。
  不知这个新兴公主为什么一定要和我较劲,怎么说我也是她未来的婶子。她不好好骑马,偏偏把注意力放在我的身上。她回头看我跑的极慢,竟掉转回来,接近了我,道,“阿史那公主,你怎么不跑起来啊。”说完将手中的马鞭打在了我身下的马屁股上。
  只听“啪”一声,马撒欢跑了起来。我紧紧拽着手中的缰绳,感觉到风在耳边呼呼作响,比坐过山车时还要恐怖。
  我的大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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