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神到-第19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o自己这个姐姐,所以安心了。那自己呢?父母已经不在了,房子也烧了,让自己这个十岁的女孩倚kao谁去?
春蚕愣愣的望着二牛哥离去的方向,现在连最后一个熟悉的人也走了,这里真的成了陌生的地方。望着来往生疏的面孔,春蚕又一次迷茫了。
春蚕姐弟俩换上了干净的衣裳,洗了一下脏兮兮的小脸蛋,然后给李婶磕了一个头,就爬上二牛哥的牛车,离开了生活了十年的叶家村,开始了茫茫的未知之旅。
回过神来的春蚕,看着自己的弟弟,才六岁呢,就要和自己受苦受累了。不过,眼下不是怨天尤人的时侯,活着才是眼下最重要的。起身,拉起弟弟,向那个黑漆漆的残骸走去。自家是没什么积蓄的,不过,现在除了在这里找点希望外,春蚕真的不知道还有什么地方可以让自己寻找。拿了一根木棍,春蚕一手拉着年幼的弟弟,一手在灰堆了找着。人说,真金不怕火炼,记得娘生前的时侯有一根金簪子,那是爹娘的定情之物。娘亲一直舍不得戴,里三层外三层的用布包着,放在首饰盒的最里层。
“哦。”
春蚕看着二牛哥憨厚老实的脸,眼睛酸酸的接下了小布袋。三人准备出门,走到院子里,正好见隔壁的李婶在院子里喂鸡,春蚕就礼貌的打了声招呼:
“春蚕,你这是?”
春蚕的爹爹是个身体单薄的秀才,虽然满腹经纶,却因为那副身体误了自己的前程。第一次进京赶考的时侯,因为病在了半路上而错过了,等再次秋试的时侯,家里的条件已经不允许他赴京赶考。怎么也凑不起盘缠的父亲彻底死心了,然后遇上了性格强悍的娘亲,用自己最为满意的字画换得了一枚金簪子,心甘情愿的在这个贫瘠的村子扎根了。
相比于斯文柔弱的父亲,娘亲是个能干的女人,虽然没有官家小姐那样的才貌,却很会持家,里里外外照料的井井有条。因为这些,春蚕的前十年过的还是很幸福的。三岁的时侯,父亲已经开始教小春蚕读书写字,虽然左邻右里不是很理解,一个女孩子家的读什么书啊?但是娘亲却很支持,因为她觉得,女孩子读点书会很有气质,这样,将来会找个好婆家。就这样,一学就是七年,事到如今,这是父亲留给自己的唯一的财富。
好不容易止住了自己的眼泪,春蚕摸了摸弟弟的头,轻声的说:
说完,就扛起一捆柴进了门。进进出出的跑了十几趟,终于把柴全部搬完了,那位李管家满意的给了二牛哥柴钱,春蚕在一旁看的很清楚,那么一大牛车的柴可是二牛哥辛辛苦苦了十多天才砍齐的,总共却卖了那么一贯钱。由此可见,人世间穷人生活的艰难。
“挺大的,里面读书的人也很多。不像我们叶家村,方圆几十里也只有你爹那么一个秀才。”
“好吧,既然这样,那你们再等一会儿吧,在二牛哥家吃个早饭再走。”
坐了大半天,春蚕忍不住又一次回头望了一眼,那被烧得黑漆漆的房子,除了几根房梁的木架外,真的什么都没有了。不知道春家是造了什么孽,竟然让天火把自己的家烧了个精光,连带爹娘的性命也一并带走了。好心的邻居们简单的葬了自己那已经面目全非的双亲,就再无能为力的摇头走人了,留下年幼的姐弟俩孤零零的坐在塘边。春蚕不怨大家,真的。这是个贫瘠的村子,大家都过的很辛苦,根本没能力再养活姐弟两人了。父亲在世的时侯,是这方圆几十里唯一的一个秀才,也是这里唯一私塾的教书先生。好在,在世的时侯为人和善,才让自己死后有了一处葬身之地。
“春鹊不要怕,有姐姐呢。”
“姐,我饿了。”
“春鹊,和姐姐一起离开这里吧。”
卖完柴,二牛哥又买了些日常用品,就准备驱车回去了。看着还跟着自己的茫然的春蚕姐弟俩,叹了口气,从刚才卖柴的钱里拿出十个铜板,递给春蚕,说道:
“丫头,我就把你们送到这里了,以后的路就kao你自己了。”
姐弟俩在废墟的地方将就了一晚,好在是夏天,除了蚊虫多点,其余的还好。第二天刚蒙蒙亮,春蚕就拉着弟弟去了二牛哥家。听到敲门声的二牛开门一瞧,不禁大吃一惊,问道:
一路上,春蚕忧心忡忡的脑袋瓜子都想破了,而身旁的春鹊却好奇的东张西望,有的全是初次出门的新鲜,完全没有一丁点儿对未来的害怕。爹娘去世的时侯,他哭的很伤心,不过忘的也很快。春蚕不止一次的想,做个孩子真好呢,虽然她自己也只是一个孩子。
“春蚕,你们怎么在这里?”
“反正柴总是要买的,一次性多买些也没什么。你现在就送到柴房去吧,一会儿我再给钱。”
邻居们都说春蚕长得像爹爹,柔柔弱弱的,而虎头虎脑的弟弟长得像娘亲。其实只有春蚕知道,自己长了一个爹爹的相貌却有着娘亲的性子。而弟弟呢,小家伙虽然看起来挺结实的,却很胆小害羞,跟父亲的性子很像。不知道这样是不是上天的有意安排,但春蚕此刻很感谢这样的安排,因为自己是姐姐,一定要照顾好春鹊这个弟弟的,若是软弱的性子,那两个人就真的没有活路了,也很对不起九泉之下的父母。
说完,就一甩牛鞭,春蚕一个趔趄差点从车上摔了下来。扶稳后抬头看了一下天,太阳出来了,难怪那么热。低头看了一眼春鹊,睡的浑然不觉。当车子走到一片水塘附近的时侯,春蚕让二牛哥稍微停了一下。跑过去,摘了几枝大的荷叶,一枝去了杆,当成帽子盖在二牛哥的头上,另外几枝,就权当遮阳伞,给自己和弟弟遮挡太阳。此举让憨厚的二牛哥只夸春蚕聪明,脑子转的快。
二牛看着春蚕那有些倔强的眼神,也就不再劝什么了,叹了一口气,说道:
“李管家,那你就好心的全要了吧。”
“二牛哥,你平时卖柴的那个镇子大吗?”
“春蚕丫头啊,既然要出远门,就把自己整的干干净净的,也吉利些。你看看,你们姐弟俩的衣服都看不清原来的颜色了。这样好了,我把家里丫头和那小崽子的衣服拿一件给你们换上吧。”
“平桥县城?”
饭桌上,简单的馒头咸菜,但姐弟俩吃的很香,因为两人差不多有两天没吃东西了。二牛有些复杂的望着姐弟二人,自己是个光棍,好不容易相了个媳妇,再过两个月就要进门了,要不是这样,自己是很想收留这两个孩子的。
“李婶,喂鸡呢。”
心情兴奋了一会儿后,春鹊就躺在姐姐的腿上睡着了。春蚕一边拨弄着弟弟的的头发,一边和前面的二牛哥闲聊。
“是不错。不过,我听人家说,平桥县城更富有。”
“春蚕要离开这里?你们还那么小,外面又那么乱,以后两人怎么过呢?”
找了老半天,才在原来里屋的位置,找到了那个已经化成了灰的木盒,唯有那个金簪子还在,不过已经黑的不成样子了。春蚕用衣服拼命的擦拭,还好,终于lou出了金灿灿的光泽,这是春蚕的希望之光,许久没有流出的眼泪,这时候像洪水爆发似的,怎么也止不住。看着这样的姐姐,春鹊也哇哇的哭了起来。
吃完早饭,二牛把剩下的馒头装进了一个小布袋子,递给了春蚕,说道:
“我和弟弟要离开这里了,所以麻烦二牛哥顺带我们一程。”
李婶听春蚕这么一说,有些疑惑的望向二牛,二牛无声的点了点头。李婶接着说:
春蚕穿着孝衣坐在家门口的小塘边,心里像开了一个洞似的,难过的无以言表。尽管这样,眼泪却怎么也滴不下来。弟弟春鹊可怜兮兮的倚在自己身边,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没完没了。
“我和弟弟要离开这里了,想顺便搭一下你的牛车,成吗?”
说完,把钱塞到春蚕的手里,拍了拍丫头瘦弱的肩膀,就驱着牛车,头也不回的走了。
“好。”
“二牛,今天的柴挺多的嘛,整整一车啊。”
“那一定也很富有吧?”
“谢谢二牛哥。”
二牛哥把牛车停在一家颇为体面人家的后门口,敲了敲门上的铜环,一会儿就有一个老人家走了出来。
第302章 招宝真人出世()
丁宁自从神念涨到九百米之后,就考虑重新炼制分身的事情了。
他发现自己上次走入了一个误区,将分身和自己炼制的一模一样,那岂不是让敌人察觉了,修士总是要有后手的。
所以他需要一个完全不同的分身,除了自己知道,别人都不知道,这样从任何角度来说都更有利于长远的发展。
将金钟浮现,一团金光往殿门口射去,那几个吸血鬼已经看不见丁宁在里面干什么了。
分身在被太阳真火稍稍煅烧一下,坚如钢铁的身躯立刻就有了融化的迹象,丁宁自然不能让其融化,立刻用元气包裹,开始重新塑形。
这一次,丁宁没有再将其弄成自己的样子,而是将分身弄成了一个老道的模样。
至于外表,丁宁参照的修炼界一位德高望重的祖师的形象。
身高稍稍矮了一点点,仙风道骨,白须飘飘,一看就是修炼有成的道法高深之人。
将原本的金丝袍炼制成了一件月白色道袍,防御力还算凑合,将一缕金丝线和银丝线炼制了一把拂尘。
看到自己弄出来的全新分身,丁宁满意的点头,这个分身要论卖相,说是老神仙都丝毫不为过,他已经集合了所有人们对于神仙的印象,白色道袍,拂尘、发髻、白发长须,看着和拿兜率火烧猴子的那个道家祖师都差不多了。
一口精血喷出,配合神念融入。分身睁开了眼睛。
对着丁宁笑了一下,分身一摆拂尘坐到了一边。
丁宁擦了擦头上的汗水,不容易啊!
这个分身的境界,比自己想象中要稍稍高出一点,达到了炼神六重的初期。
这在炼神中期境界里面也算是高的,除了那些炼神后期的大高手,这个分身已经罕有对手了。
就算是外面的吸血鬼亲王,也要比分身差了一点。
炼制出这个分身,丁宁打算日后用其打入中土道门内部,这个造型的话。再使用擂鼓瓮金锤就不合适了。
当然擂鼓瓮金锤威力还是足够的。可是和新分身的作用一比较,丁宁也只能忍痛割爱,先将擂鼓瓮金锤炼化,反正这种东西就是巨耗材料。只要有钱。随时还可以再炼。
一对儿擂鼓瓮金锤重量达到了三千六百公斤。其中黄金就达到了两千公斤,将一双锤熔炼了之后,丁宁再次获得了大量材料。其中还包括炼制锤杆时候用的玄铁。
获得了大量材料后,丁宁要给分身炼制武器了。
这一次的武器,丁宁要炼制一把飞剑,毕竟这个分身的外表是道门正宗,那么武器也要正宗,飞剑就是正宗里的代表。
黄金为体,玄铁为锋,加入了一点太乙精金,配合太阳真火炼制,很快一把和太阳金钟一个级别的锋利飞剑就出世了。
当然这飞剑的重量不大,只有一百五十公斤,不过和其他的飞剑比算重的了。
飞剑的剑身上面刻上了小篆,取名真阳。
分身很快将真阳剑炼化,成为了自己的本命飞剑。
单单有飞剑还不够,还需要一样防御法宝。
刚才和吸血鬼亲王的交手,就让丁宁意识到分身没有防御法宝也是不行的,毕竟如今分身达到了炼神中期,日后交往的人也一定会是高手,单单靠**的强悍绝对玩不转。
所以一件能够拿得出手,能够撑门面的法宝就是必须要有的。
数了数自己剩余的材料,黄金加一起有两千六百公斤,白银一千公斤,玄铁四百公斤,太乙精金还有一块儿。
丁宁想了一下,最后决定炼制一件黄金玲珑塔。
塔和钟都是悬浮头顶,有异曲同工之妙,不过塔不能如同金钟一样震荡,发出响声来震退敌人,它的防御手段,丁宁打算用太阳金钟里面的地煞罡气。
太阳金钟的防御已经很强,地煞罡气留在里面用处就不是很大了,丁宁决定将其转移。
地煞罡气是地底金石之气精华凝结而成,坚固无比,硬度远远超过钢铁,而且还可以随意飘荡旋转,实乃防御必备的佳品。
先是炼制玲珑塔,丁宁取黄金一千公斤,白银五百公斤,玄铁二百公斤,三合一炼制塔身。
在太阳真火的持续煅烧下,金水形成,然后凝固,丁宁再将其铸造成宝塔的形状。
塔分七层,高三米,内部为空,丁宁刻下了阵法循环。
足足耗费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的时间,一座美轮美奂的金色玲珑塔悬停在空中,内部阵法终于雕刻完毕。
丁宁将地煞罡气从太阳金钟里面抽取出来大部分,留下一点确保太阳金钟的硬度不会变小后,将这些地煞罡气尽数打入了玲珑塔内。
玲珑塔吸收了地煞罡气,整体硬度立刻飙升了好几个层次!
滴溜溜在空中一转,地煞罡气激荡,分身哈哈一笑,手指一抬,玲珑塔飞到了头顶,飞速的炼化。
待分身炼制完了玲珑塔,丁宁终于是长出一口气。
此塔被命名为地灵,有了真阳剑,有了地灵塔,分身的战斗力已经非常强悍,就算面对炼神后期,相信自保也不是问题了。
丁宁并没有让分身立刻冲出去和几只吸血鬼厮杀,而是让其在一旁等待,他还要趁着这个机会再次炼制几样小东西。
首先是他自己,缺乏一种远攻的手段,丁宁一直惦记着和氏璧,那将是小翻天的加强版,但是在和氏璧没有到手之前,他还需要一样宝贝。
太阳金针!
炼制地灵塔还剩余了一点材料,这里面玄铁和太乙精金都有。就是最适合的炼制材料。
太阳金针将主要以太阳真火为根本,丁宁刚才炼制地灵塔,就已经煅烧了一个小时,此时又特意煅烧了半个小时,将其凝结成为了七枚金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