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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2部分

风云之最强反派-第10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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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

    知道这个秘密的人只有聂小倩,聂小倩的修为提升这般快,已快突破化劲,这等秘密,聂小倩绝不会说出去,唯一不感意外,就是她了,小红感受洛天身上令人沉迷的气息,似乎洛天身上散发出来的特殊气息能改造它的体质,小红背叛叶知秋也就不言而喻。

    叶知秋气呼呼地蹲在火堆边,愤愤不平道:“明明是我的,为什么一天不到就背主了呢?”

    洛天当即递给叶知秋半只山鸡,笑道:“道长,何苦来哉!说明我和小红有缘,但凡有理性的物生,对于择主有着自己的判断。他选择我而没选择你,这是它的选择,何苦相逼,岂不让小红刚烈而死。”

    叶知秋接过山鸡,忽然笑了起来,苦笑道:“这是我第一次吃了你的暗亏,也不知你小子是怎么让小红抛弃我。可以说,它跟了我已有三年之久,如今却毫不犹豫地放弃,我心里能好受么?”

    洛天提起酒壶,道:“不要这样说,喝酒,大家都是江湖中人,这种事情时常遇到,想来道长当年得到小红的时候,它的主人也和你现在的心情一样,很不好受。毕竟神驹选择主人,素以强者为准,这是动物世界里的丛林法则,与一个有灵性的物生较劲,难受的还是自己。”

    叶知秋指着洛天道:“你是强者,不要说笑了。我们既然有缘,我也不和你争辩,反正也没有人知道它是我的坐骑。见你心事重重,似乎……”

    洛天敬佩的样子望着叶知秋,惊骇道:“道长好眼力,竟瞧出我心里有事。唉,说来话长,我们几人见不得傅天仇大人蒙冤,所以想花重金请天下高手前去京城救人,空有金银,却寻不到真正的高手,徒呼奈何!”

    叶知秋一听重金,眼睛登时亮了起来,盯着洛天道:“出多少钱一个?”

    洛天竖起一根手指,未等洛天说话,叶知秋惊喜道:“一百两银子?”

    洛天摇头道:“一千两黄金,我要的是化劲以上的高手,既然是高手,区区百两银子,岂不侮辱了高手的身份。”

    叶知秋把手伸出来,笑眯眯地说道:“我就是专门干这营生,金子拿来,我陪你们去救人。我叶知秋素来言出必行,行出必果,拿了银子,事情一定把你办好。”

    洛天手中忽然拿出了十锭金银宝,道:“这是一千两黄金,一次性付清,毕竟上京救人,极其危险,害怕死在了京城而无法花掉这些银子。”

    叶知秋接过十锭金银宝,眼睛都眯成了缝隙,心道:“真是一只大肥羊啊,贫道干了好几年营生,就这次收费最满心意。要是知道贫道只要百两银子就干,不知这小子会不会气个半死。”

    平时他都在为别人讨债,酬金并不高,几年下来,也只够他一年的花销,现在接下这单生意,足够他后半生衣食无忧。

    洛天心道:“大魏是真要亡国了,这等高手一千两黄金就可以把命买了,太不值钱了。”在他眼里,区区千两黄金,只要抄了马家,四五十万两黄金绝对有,真是个奇葩的世界,空有一身本事,却不知如何利用自己的本事弄钱。

    想到这里,洛天又拿出一千两黄金,望着叶知秋道:“叶兄,救出傅天仇大人后,你若敢与我去马家杀人,这黄金就是你的了。”

    叶知秋接过黄金,笑道:“兄弟,痛快,别人怕了马家,但我不怕,这个世界还没有我害怕的人,我学这身本事,为那些讨债,真是辱没了我这样的高手,世道艰难,你这等富家公子,是不会知道我们这些人的苦。”

    洛天看重叶知秋的就是这个人非常有信誉,且修为极高,并不在燕赤霞和夏侯剑客两人之下,尤其在道术上,远胜燕赤霞和夏侯剑客。

    接到这种大生意,叶知秋立即把心爱的神驹抛到九霄云外去,反正有了这些黄金,还愁买不到汗血宝马?叶知秋也有自来熟,几口酒下去,立即和洛天等人称兄道弟,更是把自己往死里吹,好像他已天下无敌似的。

    洛天笑道:“道长出自昆仑这等道家大派,道术必然厉害,想来土遁之术已经熟稔无比。”

    叶知秋张扬道:“那是当然,要是没有这个本事,我也不敢接你的救人的生意。天牢对别人而言,极难进去,但对我而言轻而易举。”

    洛天吹捧道:“道长厉害,说来也怪我,若非为了洛家,也不至于让傅大人陷入天牢,为了救傅大人,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

    叶知秋惊讶道:“你原来是洛天,我们真是有天大的缘分,你知道么?我就是听到洛家被灭门,只有你一个人逃出来,所以准备保你平安,以洛家的财力,不可能出不起这个保护费。嗯,出手大气,不愧是屹立千年的郭北洛家。”

    洛天疑惑道:“道长为何不接朝廷的单,反而接我的单?”

    叶知秋吹胡子瞪眼道:“你把我叶知秋当什么人了,我会做朝廷的鹰犬?我虽然爱财,但取之有道。朝廷当下,君王昏庸无能,奸臣当道,岂能使唤我,我就是穷死饿死,也不会为他们卖命。”

    夏侯剑客叫了一声好,朝着叶知秋对饮了一口,道:“是条汉子,我辈中人就该有自己的底线,不能成为当今昏聩朝廷的鹰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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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瞌睡来有人送枕头() 
叶知秋放在洛天所在的年代,属于中二少年,竟有如此精妙的奇葩思想,洛家灭门,看中洛家在魏国数百年的底蕴,想来洛天独木难支,遂来郭北县寻找洛天,让洛天出钱请他保护。

    对于洛天来说,他不怕钱财花费,而是怕没人愿意倒在金钱之下。现在遇到这么一个嗜钱如命的人,无疑是瞌睡来了有枕头的征兆。

    “君子爱财取之以道,好,这才是真正的修道之人,做人做事都有个底线和标准。”像叶知秋这样的人,只有与他直来直去,不需要使花招,即能收回己用,这样的人,打灯笼都找不着。

    叶知秋开心道:“洛公子,此话我爱听,做朝廷鹰犬,非我所愿。我本修道之人,本来就要做到念头通达,坚持心中信念,方能不受外物所扰。”

    洛天点了点头,道:“难怪叶兄如此年纪便到了化劲巅峰的修为,了不起,既然叶兄如此说,那叶兄就跟在我身边,反正小弟与朝廷已势成水火,需要叶兄的时候多的是,兄弟有的是钱,不怕开不出叶兄的价。”

    燕赤霞和夏侯剑客眼睛都凸出来了,想不到世间还有如此妙人。这不是羊入虎口么?叶知秋以后想要脱离洛天的手掌,只怕成功的几率微乎其微。

    燕赤霞没有揭破洛天的面具,反正他也乐意见到叶知秋这样的高手加入洛家反魏系中人,眼前的叶知秋正开心着,数着以后到底能从洛天手中赚取多少酬金,乐呵着哩!

    叶知秋拿起酒与洛天碰了一下,大笑着说道:“洛兄弟,以后哥哥就跟着你混了,只要兄弟解决不了的人,直接通知哥哥一声,哥哥帮你摆平。”

    心道:“终于遇到一个识货的人了,不过貌似有点儿傻乎。嗯,这样也好,大不了以后,给洛兄弟打几折便是,更要保住洛兄弟的命,只有这样,自己的酬金才能长久地拿到。”

    现在在叶知秋心里,谁要是敢对洛天有杀心,那就是与他叶知秋为敌,洛天已成了他的摇钱树,更是他的长久饭碗。绝不容许有人冒犯洛天,更不要打洛天的主意。

    “好,我们击掌为誓,只要叶兄不反悔,那我们之间的合作永不会断。”洛天言罢,遂又叹道:“既然叶兄如此坦诚,那小弟也不能隐瞒了。”

    叶知秋奇道:“你还有事情隐瞒?”

    洛天点头道:“是的,傅家有今天的劫难,实则与洛家灭门有关,正因为傅大人为洛家说了一句公道话,这才遭到朝廷奸臣和昏君的毒手,如今傅家只有两女逃出,而傅大人更是打入天牢,等着秋后处决。”

    燕赤霞道:“叶兄,你还不知道罢,傅家与洛家有着姻亲,洛兄弟与傅家傅清风尚有婚约,料想奸臣马蕴普没有及时处斩傅天仇大人,便是为了洛兄弟。”

    叶知秋听到这里,哈哈大笑道:“既然三位都如此坦诚,那我也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傅大人已从天牢中押出来了,说是要让傅大人游行天下,让大魏各地的人都知道朝廷的威严,半个月后,傅大人将经过这里的十里亭,押送的人乃是最近被重用的左千户大人。”

    言罢,叶知秋不由一阵冷寒,朝廷干的太不地道了,原先以为是为了傅天仇的两个女儿,现在想来是为洛天,他非常好奇,洛家到底有什么宝物让这些奸臣和昏君觊觎的,竟下如此功夫引洛天出来?

    洛天道:“洛家因家传的宝物而被当今魏王灭门,虽然隐秘,但是,还是让我知道了。不过,很可惜,到现在为止,我还不知道家中的宝物是何物?我也想知道这个秘密,等事情问清楚,我一定弄个明白,死也要让我做个明白鬼啊。”

    叶知秋沉吟半晌,道:“想来兄弟家的宝物一定了不得,若是一般的稀世珍宝,魏王不会这般糊涂,他这是要把大魏推向深渊。既然傅大人没有出卖洛家,显然此物关系重大,更是关乎国计民生的东西。”

    洛天非常吃惊,没有想到叶知秋也不是那般真正的二愣子,在他看来,兴许傅天仇知晓这个秘密,也许傅清风这个未曾谋面的未婚妻也未必知晓,但他可以断定,傅天仇可能知道不少。

    他只要救出傅天仇,那关于洛家家传之宝的事情必能真相大白。原先他救出傅天仇,不过是为了体现自己的仁义,现在则为了自家之宝物的秘密了。

    在他眼里,救出傅天仇利大于弊,若是傅天仇没有那个价值,洛天会直接抛弃。他可不会为了一个女人而冒险,何况这个女人与他并无什么感情,也不会为了一个女人而让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去做毫无价值的事情。

    至少傅清风还不值这个价,一个未曾谋面的女人冒死,他又不是傻子或神经病?不过,洛天已知道傅清风最迟几天就会到这里来,其父既然已被押着游历天下,那两个女儿听到后而无动于衷,绝不可能不现身相救。

    正当几人说起兴趣,忽然察觉到有人到来,几人立即停止非常敏感的话题,眼睛纷纷朝路边望去,只见一个书生正背着一个书匣朝着这荒芜的义庄来。

    “几位朋友,在下宁采臣,小生这厢有礼!”这书生见已有人准备在这里留宿,虽然有两个看起来凶神恶煞,但也有两个面皮白皙,不是歹人,所以才鼓着勇气上前问好。

    洛天听到宁采臣后,露出了古怪的神色,这位所谓的主角,怎么感觉就是个废渣,一等一的书呆子。不知道聂小倩为何会喜欢上这样的男人,真是眼睛瞎了。

    想到这里,洛天笑道:“这位兄弟欲往何处?”

    宁采臣抱拳道:“小生将去郭北县为东家讨债。”

    洛天道:“这个时候,想要到达郭北县很难,尤其以你的脚程,只怕到不了郭北县,天便已黑了。这里人迹罕至,妖魔鬼怪出没,以小兄弟的能力,力有未逮。”

    宁采臣道:“嗯,是耽搁了些时间,本想估摸着,应该能赶到兰若寺,可以在兰若寺小憩一晚,翌日再去郭北县。”

    洛天忽然明白了,只是宁采臣已错过了他的机缘,大胡子燕赤霞和小胡子夏侯剑客两人都成了他的人,不会与他有什么生死交集,就是叶知秋这个二五仔,如今也成了他的打工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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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主角光环没了() 
瞧着宁采臣这个模样,洛天心道:“今天还是把他撵到兰若寺去罢!那里还有小青这鬼不敢轮回,贪慕阳间像宁采臣的书生,啧啧,要是小青和宁采臣配成了对,那才有意思。”

    现在天道混乱几千年了,只有九州一统,天道才能清明。一旦天道清明,人间修士才能明心见道。从大禹定九州后,人皇鼎分九州,本来镇压人族气运,收集人族信仰之力,培养人族高手,遭到了妖族暗算,迫使人皇鼎九分。

    洛天很想尝试一下,没了聂小倩,那宁采臣还会与谁勾搭在一起。反正这个世界不是他所认知的单一的倩女幽魂的世界,它不过是这方世界的冰山一角。

    想到这里,洛天道:“宁兄,不如在这里拿点吃的,赶紧离开这里,如今郭北县遭遇了黑山老妖和蜀山大战,已成废墟,你的债主是否罹难难说得紧。”

    宁采臣是底层的书生,并不知近段时间发生的事情,朝廷又故意压制消息的传播,担心引来天下动荡。魏王虽然行事疯狂,但也知道,一旦走错一步,大魏的江山就要换人了。

    宁采臣一听洛天的话,狐疑地看着洛天,叶知秋非常不爽地说道:“你这个书生好生讨厌,这是真的,只是你不在江湖中走动,也未与外界接触,你的东家让你来郭北县讨债,只怕也是死马当活马医了。当然,你那东家也是个胆小鬼,可惜没有遇到我,要是遇上我,我倒是可以搂草打兔子,顺带一下把他的事情办了。不过,现在已经晚了,我已经有东家了,不愁没有生意。”

    叶知秋现在念头非常通达,解决了生活问题,整个人都神清气爽,说话也大气起来。宁采臣苦笑道:“诸位切莫误会,实因郭北县就紧靠我家,我竟然不知晓,所以才……”

    洛天挥了挥手道:“行了,不要解释,你一个整天埋头苦读的书生,又怎会了解窗外的事情呢?为兄劝你一句,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只有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这才是真正的读书人。嗯,你若是有缘,必能见到那通天博士诸葛卧龙,见到他,你就告诉他,就说有个人一直在关注他,此生所学无法施展,那是他站错了位置,就教他好好地带着,不出十年,必有人上门来请他出山,一展平生所学。”

    宁采臣惊喜道:“洛兄,我这次去郭北县一定能见到那通天博士卧龙先生?”

    洛天道:“你一定会见到他的,这要看你有没有师徒之缘了,若有,你今生的命运将会改变,若无,你只怕就是芸芸众生中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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