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云之最强反派-第69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洛天拍了拍手,道:“好啊,你只要能杀了我,你可以动用你平生最厉害对武学,反正我在我们村,我从来不动武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你若是能杀了我,我心里也很感激的,至今为止,杀我的人都死了,我希望你能活下去。”
此时,龙小云已经发毛了,洛天明知道他爹是龙啸云龙四爷,可是洛天就是要杀保护他的人,由此可见,洛天对他父亲的观感很差。但是他不能认输,如果出去,谁还会给他龙小云面子,谁还会给兴云庄面子。
洛天这是在兴云庄的脸,他龙小云绝不会让这样的人活在世上。不过龙小云也知道事情有些严重,他很担心洛天会不会连他也杀了。原以为是个刚出江湖的菜鸟,哪知道这个人武功古里古怪,就连秦大爷是如何死的也不知道,多少江湖好手都死在秦大爷的鹰爪之下,偏偏秦大爷却死于自己的鹰爪功之手,杀不了人就杀了自己。
巴英出剑就可以看出阴森森的,极是阴毒狠辣。可是他的剑刺出去了,但是洛天照样没有出手,而是任由剑刺在他的喉咙。洛天冷哼一声,手忽然夹住巴英的剑,手指一用力,登时就把剑折断,而夹在手中的剑,洛天没有刺过去,而是用用两根筷子直接把巴英的手腕刺穿,让巴英的右手再也用不了剑。
‘啊’的一声,巴英从口中发出一声惨叫,而巴英此时右手腕上的血却滴答滴答地滴个不停,额头上的汗珠潸潸而下。洛天轻蔑道:“我没有半截剑刺你,剑上的毒你应该知道,若是我用半截剑刺穿它,你现在就已是个死人了。嘿嘿,想不到你的心思如此歹毒,不过我喜欢,平时我也喜欢在我的兵器上涂抹毒液,还是那种见血封喉的那种,可惜我的武功已不需要我这般做了,用毒杀人没有多大意思,还是堂堂正正的打一场,唉,可惜你的武功太渣,要是有点让我高看一眼,我就会用剑和你比一比,但是你没有这个资格,这个世界,也许只有李寻欢的飞刀,上官金虹的金环、天机老人的天机棒、江南月的剑可以让我高看一眼,其他人都提不起我的兴趣。”
巴英脸色苍白,而洛天却一副淡然的模样,好像他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情,根本没把龙小云、秦孝义和巴英当作对手看待。洛天好像把三人当作饭后运动的乐趣,而不是其他人那般重视三人。
洛天瞧着巴英的手废了,幸灾乐祸道:“今后你再也不能用剑了,你就是去梅二哪儿,也未必能医治的好,我废掉的人,还没有那个医生有这个能力可以治愈。你自求多福,希望梅二的医术能超常发挥。”
洛天从布袋中抓起几粒花生吃了起来,冷笑道:“你还不带着你的人滚蛋,难道要我请你们吃花生,就是你爹都没有这个资格,回去告诉你爹,别他妈地来惹我,若是惹了我,我就把兴云庄夷为平地。滚……”
龙小云脸色通红,好像受到了天大的委屈,见洛天眼中闪耀着寒冷的气息,他的心就不寒而栗。当即带着巴英急匆匆地离开,而经过秦孝义的尸体前,只是瞟了一眼,怒道:“真是废物,连个人都杀不了,我要你何用?”
PS:武侠败类QQ群:415251262!!!!!!!!!!!!!
Ps:求鲜花!求月票!求评价票!求打赏!新书开了!!!《大唐之暴君崛起》大家都去捧个场!!!!://b。faloo/f/341961 。。
skbshge
第二十三章各呈心思()
龙小云冷酷无情的一面展露无遗,看得周边众人不寒而栗。无法想像龙小云如此年纪就已心狠手辣,若是成年了,那岂不无恶不作。方才孙小红和天机老人一唱一和的贬低龙啸云和龙小云父子,大家亦觉过了,龙小云虽然坏,但应该与大人的教导有关,只要父母严加管教,应该不会继续坏下去。
但是现在看到龙小云经过秦孝义身边,说出那般无情的话,的确令人心寒,纷纷为秦孝义和巴英感到不值。近些年,龙小云身边一直跟着秦孝义和巴英,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罢。而秦孝义死了,没有了利用价值,龙小云果断放弃,一点感情都不留,就是做个样子也好过这般漠视生命。
洛天似乎没有为秦孝义感到悲哀,忽然飘身而下,来到秦孝义的尸体前,然后手中拿着毛笔在秦孝义白白的肚皮上写道:‘这就是做狗的下场’,写罢,洛天把毛笔一抛,然后直起身子朝孙小红笑了笑,道:“哪位好心人把这条狗送去兴云庄,唉,好好的李园改为兴云庄,听着也别扭。”
不过洛天却知道李寻欢在暗查梅花盗时,遇上了苗疆极乐洞的五毒童子门下弟子,并且中了极乐洞五毒童子的毒。如今正在梅二先生哪儿治病。现在龙小云带着巴英去梅二哪儿,料想又有好戏上场了。
孙小红众目睽睽之下,当即从二楼飞奔而下,就像一阵风一样,眨眼及至,拉着洛天的手,笑道:“洛大哥,你终于舍得出来了,人家可是找了你十年,你却像一只老鼠似的会打洞,不知躲到哪去了。”
洛天笑道:“我是老鼠,那你是什么?”
孙小红得意道:“你是老鼠,那我就是猫啊……真笨,这都不知道。猫抓老鼠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现在我瞧你如何逃。”
孙小红一点不怕洛天,而且站在洛天身边,她的心就欢喜得很。洛天捏了捏孙小红可爱的鼻子,笑道:“要是能被你这样的小美猫抓住,我这只大硕鼠倒是心甘情愿,绝不反抗,油炸还是生吃全由小妹妹一言而决。”
孙小红一脸娇柔之态,曾经的小丫头早已长成了大姑娘,身材更是匀称无比,看得洛天心神一荡,很想抱着这个小美人好好的亲吻。孙小红笑道:“我才舍不得把你油炸了,我要用绳子把你拴住,免得你又悄悄地跑了,到时候我到哪寻你去。”
洛天配合道:“不走了,有你这样的美女在,打死我也不会躲起来,我要跟在你身边好好地看着你,你怕我跑了,其实我也怕你跑了,我要是跑了,万一哪天你被小白脸骗了咋办,我找谁哭的地方都没有。”
孙小红脸上露出了一丝惊喜,惊颤道:“洛大哥,你说的是真的,你真的喜欢我,不讨厌我?”孙小红听到洛天的话,她整个人都惊呆了。她以为要费一番功夫才会让洛天老老实实地带着她闯荡江湖,尤其跟着洛天行走江湖,那是可以嚣张的,反正惹出事儿了自有洛天帮她承担。
她跟着爷爷天机老人行走江湖,虽然爷爷很少管束她,但她却一点不开心。十年来,她每晚都梦见洛天,每晚都在梦中与洛天相会,就是在玉佩里,她也喜欢看洛天舞剑,那绝世风采,当今根本没有人能达到洛天那种可怕的剑道,潇洒飘逸,好像不属于当世之侠客。
每当她对剑法有所领悟,那在梦中看到洛天舞剑的玄妙又不一样,洛天在玉佩中的剑法看似一剑,实则千变万化,与自然融为一体的剑法,似乎能引动天地的变化,太不可思议了。
天机老人心中不由一叹,他不知道当年洛天送给孙女的玉佩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孙女的武学极高,如果孙小红不展示出来,就是他这个天下第一高手也无从发现孙小红身具武功。而且孙女拿到玉佩后,眼里再也没有其他男人了,心中日思夜想的就是洛天。
他不觉孙女跟着洛天就辱没了孙家,洛天的武学造诣根本无法探视出来,他修为是提升了半个境界,但是他现在感应到洛天身上的气息更加危险和恐怖,不是他的武功退步了,而是他武功进步了,捕捉危机的感观有了提升。
洛天没有处置龙小云,只是让龙小云身边的两只狗一死一残,莫兰的心忽然松了下来。虽然她与龙小云、龙啸天父子没有感情,可以说她心中还有恨意。当年她就是被龙啸云和百晓生两人一起霸占了三年,早把她玩腻了,这是个不可说的秘密。而且在万花楼中的表演,同样是为了配合龙啸云演的一场戏,是演给李寻欢以及那些江湖人看的。
只是龙啸云千算万算就是算漏了莫兰也有着自己的目的,并且莫兰忍受三年的折磨,忽然出手,一招击中了龙啸云的要害,所以她才拿到了怜花宝鉴。虽然她不在乎龙啸云的死活,但是龙小云毕竟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母子之情淡薄,可毕竟还是母子,正所谓母子连心,方才她是吓着了,她非常害怕洛天会把龙小云杀了。
阿飞摇了摇头,冷笑道:“这就是龙啸云教育儿子的方式?如果是这样,恐怕龙小云活不长久。虽然龙四爷在江湖上也有一定的地位,但在真正的高手面前,他什么也不是。龙四爷的威名只能威慑那些小鱼小虾,绝不可能威胁到兵器谱排名前十的人。”
莫兰脸上露出了一丝做母亲的痛苦,苦涩道:“阿飞,我……”
阿飞道:“不要说了,我相信你,你既然痛改前非,那就把过去忘记,我们从新开始。如果你真想要孩子,我们可以生一个。”阿飞看得出龙小云早已坏到了骨子里,想要改正已不可能了,从他离开书楼那一瞬间,眼中闪过一丝阴毒之色,这种神色让他不寒而栗,这样的人,若是真心对待,恐怕如何死了都不知道。
莫兰扑在阿飞怀里,轻轻地啜泣,那我见犹怜的神情,的确能引起男人的同情。尤其是非常自负的男人更是对这样的女人倍加珍惜。洛天搂着孙小红,偷偷地指了指阿飞和莫兰所在之处,低声道:“小红妹妹,那个女人才厉害,她就是莫兰,手段惊人得很呐。若是不小心,恐怕把人卖了还要帮她数钱呢?”
孙小红轻轻一笑,低声道:“洛大哥,你认识阿飞?”
洛天点了点头,道:“十年前经过桃花村认识的,他是白飞飞收养的孩子,只是飞飞跟了我后,他就离开了桃花村,再也没有回去过。前段时间他去了一趟桃花村,这小子一直耿耿于怀,想要调查自己的身世,十年的暗中查房,他似乎得到了答案,所以心结解开后他才去了桃花村。可惜飞飞与我十年前就离开了,根本没有在桃花村隐居。”
言罢,洛天脸上露出来了一丝骄傲,不屑道:“如果我要隐居,天下人就没有谁可以寻觅得到我。你三位姐姐可是对你印象极好,你如果去了家里,我想她们一定会非常高兴,把你当作好姐妹,罩着你,宠着你。”
孙小红颔首道:“嗯,洛大哥,他真的是沈浪大侠的后人?”
洛天道:“是,不过沈浪并不知道他有个孩子被遗弃在中原。当然,如果沈浪知道了,那朱七七恐怕就要准备上吊。你应该听你爷爷说过当年朱七七与沈浪的事情。而且我也是出来把金丝甲拿到,然后交给阿飞,毕竟金丝甲是沈浪当年之物,现在物归原主,飞飞也算对曾经的自己做一个告别。现在我们与沈浪和阿飞都没有关系了。阿飞是死是活与我们没有多大关系,要管也有他爹沈浪去管,他爹都不管,我们去管,岂不让天下人笑话沈浪是个软脚虾。”
孙小红一副恍然之色地说道:“难怪爷爷说阿飞很像爷爷的一个故人,原来他像沈浪前辈啊!”
不过孙小红瞧着莫兰那副小女人的模样,心中冷笑不已,莫兰曾经的过往,孙家可是调查非常清楚,只是孙家没有莫兰、龙啸云和百晓生的关系道明而已。莫兰这个女人在孙小红眼中并未得到多少同情,死在莫兰手中的江湖好手不知凡几,而且莫兰杀人从来是在对方无知无觉的情况下下手的。
莫兰的身体就是最好的杀人武器,可以说莫兰现在早已是个千人骑万人上的贱货,早已烂得不能再烂了。也只有阿飞这样的菜鸟才觉得莫兰是个好女人,如果莫兰不知道阿飞是沈浪之后,恐怕莫兰不会这般费尽心思地去吸引阿飞,让阿飞对她神魂颠倒。
倏然间,孙小红抬起头来,只见洛天看向莫兰的目光充满了厌恶和鄙视,心中不由一甜,她可以容忍其他女人跟着洛天眉来眼去,唯一不能容忍莫兰这样的女人跟在洛天身边。现在看到洛天如此神态,心中非常高兴,她心中也有一丝骄傲,至少她选中的男人是个有品位的,而不是一个见到漂亮女人就走不动路的废渣。
洛天摇了摇头,叹道:“走吧,你是要跟你爷爷走江湖,还是与我去玩,反正呆在这里,看到阿飞和莫兰一副恩爱的模样,我就失去了食欲,更没有心情在这里听你爷爷说书了。”
孙小红笑道:“我当然要跟着洛大哥走啊,难道洛大哥又要像十年前一样把我抛弃,你要是敢这样做,我就在江湖上说你始乱终弃。”
洛天嘿嘿一笑,嘴已含住孙小红的耳朵,低声道:“我就是忘记了我自己,也不会忘记小红妹妹。哥哥就是丢了自己也不会丢了妹妹,当年要是哥哥知道你心中有我,哥哥早已带你离开,怎会让你跟着你爷爷在江湖上颠簸流离,你爷爷是在修心,但对你却是一种折磨。”
孙小红白了洛天一眼,低声道:“这还像个人话,我去和爷爷告个别。”言罢,孙小红就已上了搂,那料天机老人已然离开,而孙小红只见一个小斯拿着一封信走了过来,并把信交给了孙小红。
PS:武侠败类QQ群:415251262!!!!!!!!!!!!!
Ps:求鲜花!求月票!求评价票!求打赏!新书开了!!!《大唐之暴君崛起》大家都去捧个场!!!!://b。faloo/f/341961 。。
skbshge
第二十四章离去才是活命之道()
天机老人的离去,洛天是非常满意的。毕竟他不喜欢有个大灯泡在旁边看着他泡妞,何况这个女人还是人家的孙女。本来天机老人离去,洛天是想给天机老人一点好处,但见天机老人的修为又有了精进,并未尸位素餐,坐吃等死,他也就打消了传授天机老人心法的想法。
孙小红那是他预定的女人,谁也别想从他手中拿走,而且十年前他就已开始投资了,现在孙小红全部心思都放在他身上。当年他给孙小红玉佩,并不是真的看着孙小红长得可爱,而是孙小红就是小李飞刀中的女主角,前期的女主属于林诗音,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