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租仙尊-第2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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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下的听众从最初的震撼到现在的迷恋,他们没有想到这首歌还能这样演绎,林清歌声音仿佛天籁,而这个男人的声音如同一坛老酒,散发着岁月的香。
就像是两小无猜的青梅竹马,经历了时光,你又是否还记得他的模样?
灯光下林清歌的身上,她如同神女一样,目光深远悠扬,而站在她身后的韩青,如同一道影子,一身黑色的小西装配上他刀削一般的身材,刚毅,沉着,他的声音在天籁中吟诵,他的身影好像在黑夜中发光。
是谁掌心的温度?
韩青低下头,一双白的发光的小手握住了自己的手,她的手是那么的小,但是却盖住了自己的手掌,紧紧的握住。
“我知道,你的模样。
不论地久天长,你始终在我身旁。”
美妙的歌声余音绕梁,林清歌唱到深情处握住了韩青的手,两个人一起被灯光汇聚,面具下的脸,无人能看见,但是这一刻,花好月圆。
一段悠扬的高音结束之后,林清歌默默的低下了头,看到了交织在一起的手,她微微一笑,这一首歌,她很满意。
灯光渐渐消散,舞台再度回到黑暗。
当灯光再一次亮起,那给人无限回忆的他和她,已然不见。
十几分钟后,整个大礼堂还沉浸在林清歌带来的震撼中,每个人都闭着眼睛不愿睁开,仿佛愿意时光永远停留在这一刻,让这歌声,永远拨弄他们的心弦。
“我都不知道清歌这一次竟然是合唱,她连我都没告诉呢,真是太惊喜了。”
许久之后,钟老终于开口说道,老江湖如他,依旧被林清歌这一首歌征服。
“真是没想到这首歌还能这么演绎,真的,也不是没人翻唱过这首歌,但是清歌的歌想要翻唱难度很大,不少天后天王都翻唱过,但是放到清歌面前都是一种失败,没想到今天清歌亲自把这首歌演绎出了完全不同的味道,了不起,了不起啊。”
钟老欣慰的说,能带出这样的徒弟,可以说是他一声的骄傲了,现在,他看向身旁的秦梦瑶,如果这个女孩也能取得林清歌这样的成就。。。。
钟老不敢想,那他这一生,真是无欲无求了。
一个人,要是能带出两代歌后,这是永载史册的骄傲。
这个丫头有这个潜质,钟老爱惜的看着秦梦瑶,少许之后他突然脸色一变说道:“梦瑶,你有没有觉得那个男人的声音有点熟悉?”
第四百零二章 地下车库()
临街的马路上,三三两两的行人走过,盛夏的蝉声让人昏昏欲睡,午后的时光总是这么慵懒,人们努力的想让自己清醒一点,但是这困意似乎比夜晚更加深沉,到处都是苍茫赶路的人,在这午光下,他们只想多做一点,或者来个甜美的小憩。
现在还是零九年,虽然互联网已经开始逐渐占据人们的生活,但是和之后一六年一七年比起来还是差太多了,人们更多的时候用手机上下QQ,至于微心,那还要几年才诞生的,当然,快速传递新闻的工具围博已经出现了,刚刚出现,八月份,新浪宣布微博内测版开始试运营。
但是,没人用微心,朋友圈也就无从谈起,而围博才刚刚发布一个月,能用的人都是少数,自然也没有形成后来的娱乐聚集地的效应。
人们知道新闻的主要方式,还是电视和电脑,并没有达到那种走到路上看一下手机就可以知道一切的方便程度。
自然,刚刚林清歌出现在诸炎音乐学院,和一个面具男人演唱名曲的消息,也还没有大肆的传播,这个热度想要起来,至少要到晚上了。
“韩青。”林清歌喝着奶茶,脸上没有了之前对韩青的冰冷,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淡淡的笑意。
奶茶还冒着热气,在空调小屋里,一阵阵暖意浮出,林清歌不喜欢喝冰的东西,无论春夏秋冬,温热总是女人的养生宝典。
她带着硕大的墨镜,圆形遮阳帽也遮在头上,在室内,这样的装扮自然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但是当大家频频看向她之后,都会被她身上这种迷人的气质所征服,自然而然的,看起来的怪异也就变成了一种魅力。
韩青点了一杯冰可乐。
“怎么了?”
凉爽的喝了一口之后他回道。
林清歌轻轻一笑:“怎么样,我说你可以你就是可以的,韩青,对于唱歌,你太胆怯了,其实你的底子很好,对了,首先,我要先恭喜你完成今天的表演,是你给了这首歌另一种生命,我感谢你。”
说着,林清歌还伸出小手。
韩青客气的握了上去,感受了一把这细腻的温暖。
“还好吧,其实我还是上去读了一下而已,这些歌词我觉得读出来感觉也不错,就试试,哈哈,我可没有给自己不会唱找借口哈,你自己也说了,很成功。”韩青谦虚的说。
“韩青,其实你不用谦虚的,你这人看起来什么都不在乎,其实心里在乎的东西,比谁都多,甚至比谁都坚定,你这样的人,很容易成功,但是也很容易错过成功,我还是希望你能够自然一点,放松一点,对很多事情,不要那么严肃。”林清歌看着韩青认真的说,她虽然对韩青还不是很了解,但是她尝试着用她仅有的了解来总结一下韩青。
韩青又被镇住了。
这个女人实在是太聪明,简单的相处,简单的三言两语,她几乎总结了韩青最主要的性格。
满不在乎,却有在乎的很多。
看似无所谓,其实对有所谓的,坚定不移。
“哈哈,你的话我会记住的。”韩青打了个哈哈说道。
林清歌点点头看了一眼窗外,不时有路人会注意到坐在窗边的她,但是当她转过头一看,不少人赶忙收回了自己的目光。
“韩青,其实你可以试着站上舞台的,刚才我感觉到了,你有这个天赋也有这个能力,当你在舞台上出现的时候,你没有因为我在而被遮掩,反倒是迸发出了另一道光彩,怎么样?如果你喜欢,也许我可以给你另一种生活。”
林清歌认真又不失轻松的说。
若是别人听到林清歌的这句话,肯定惊喜的都要蹦起来了,有她的这句话,未来可期啊。
可是韩青却不在乎。
明星?
他想当明星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
且不说自己有没有这方面的才华,就拿自己前世在地球上的记忆就足够了。
别的不说,现在零九年,很多后来传唱度极高的很多歌曲都还没有做出来,自己随便拎出来两首都绝对有资本让自己红极一时。
可是,没意思。
这些虚的东西,从来不是韩青的追求,韩青知道,这也不是林清歌的追求,她之所以成就今天的她,与她单纯对音乐的爱有着莫大的关系。
“我还是算了,音乐这些东西我一窍不通的,还是好好地做我的学生就可以了,相比音乐,我还是更喜欢我的专业。”韩青淡淡的拒绝。
“你的专业?”林清歌一愣才反应过来,自己一直没有了解韩青在学校的生活,是啊,他还是个学生呢,相处的时间长了一些,林清歌总会把韩青当做和自己对等的人来交流。
蓦然才发现,眼前的这个男人还是一名在校大学生。
但是,这丝毫没有给他减分,甚至,让他更加神秘。
“是啊,我立志成为一个历史学家,恩,考古学家也不错,一个意思。”韩青拍拍胸脯笑着说。
林清歌嗤笑了一下:“不是吧,韩青,你不要逗我,你是学历史的?恩,说来也像,你身上这股沉稳确实和搞历史的人很像,咯咯,既然你不愿意,那我也勉强,但是韩青你记住,只要有一天,你想走入这个吧圈子,我可以帮你。”
韩青点点头,接受了林清歌的好意。
喝茶聊天,好不自在,明天就要开学了,韩青也难得的享受了一下学生假期的感觉,虽然,这已经是最后一天了。
而林清歌好像更加珍惜这样的时光,韩青可以理解,一旦繁忙起来,林清歌不比自己轻松。
。。。。。。。
黄昏来临,韩青和林清歌两人不知不觉竟然在外面一起待了大半天,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六点半了,不过好在盛夏白昼更长,天色还算明亮。
将车停在车库,韩青和林清歌走下了车。
而与此同时,就在韩青不远处的另一处停车位,一辆小轿车上下来了一个疲惫的男子,他掏出打火机抽出一根烟,靠在车上想要休息一下再上楼回家,但是他刚刚点上火抽了一口,眼神就扫到了远处的韩青和全副武装的林清歌。
一瞬间,他的眼神猛然放光。
“这个女人。。。。好熟悉。。。。”
职业的嗅觉告诉他,也许有大新闻了。
第四百零三章 我没带钥匙()
万宇今天的心情不是很好。
他是一名记者,准确来说,他是一名狗仔,专门跟踪明星的狗仔,他所在的工作单位在余城只能算是中等,从新闻媒体专业毕业之后,他在社会上摸爬滚打的十年,如今,已经三十多岁了,也算是小有成就,原本在珠省那边做报社主管,后来被余城的一家公司挖了过来,也就是现在他工作的这家报社。
原本以为来到余城,离开了娱乐最前沿的珠省,万宇准备着打拼一番属于自己的天地,他也确实有这个资本,这家报社的老板并不管事,自己来到这里之后直接被他聘任了总编的位置,可以说,这家中等的报社完全归他打理了。
一开始,万宇踌躇满志,但是后来事情的发展渐渐出乎了他的预料。
报社之所以能够发展和存活,靠的就是销量和版权,独家的版权。
但是他就算是再能干,终究抵不过时代的大浪,现在,互联文传媒急速发展,虽然还没有发展到即时信息这一步,但万宇作为一名新闻行业的从业者能够感受到,这也就是时间问题了。
可是,受到互联网传媒影响最大的,就是传统传媒媒介,比如报社,比如电视新闻行业。
人们更习惯回到家打开电脑看一看,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不愿意在下班之后来到报亭,买一份报纸,看看一天的事。
现在是互联网时代,报社,已经渐渐被淘汰了。
但是万宇不甘心啊,也不是他不甘心,时代的大势不是他能逆转的,但是他没有办法,当初当了这个总编之后,自己将之前打拼转到的积蓄全部投在了这家报社,也就是说,他现在不仅是报社的直管人,还是股东,而且,是和那个老板各占一半的股份。
也就是说,报社垮了的话,他也就完了。
今天,他刚刚在报社大发雷霆,原因无二,林清歌来了,在余城诸炎音院献唱。
这本来是一件好事,甚至可以说是余城传统媒介行业的一次狂欢,但是悲哀的是,他们海源报社甚至没有得到消息!更别说去现场了!
诸炎音乐一直都是诸炎的明星摇篮之一,报社也一直和音院保持着不错的关系,像这种艺术学院,和报社等新闻媒体的关系最是密切,双方都是互相的,整个余城,音院绝对是报社的饭碗,而万宇也将自己的几个得力干将派去和音院保持密切的关系。
可是,这一次竟然连一个入场名额都没有得到!
万宇大发雷霆,甚至这一次,完全有可能让他们彻底的落伍,最终被淘汰。
可是如果,如果他们能够得到入场券,那么他们就会得到版权许可,明天就可以发布消息,这可是林清歌啊,一个可以养活全诸炎新闻行业的女人。
有她的消息,哪怕是已经落后的报社,也能很赚一笔,甚至起死回生都有可能。
可惜没有如果。
万宇绝望了,回到家之后他想着抽根烟舒缓一下压力,毕竟回到家面对妻儿,作为男人的压力就会上来,事业做成这个样子,他心中有愧。
下了车,习惯性的靠着车上,他吞云吐雾见,看到了让他瞬间激灵的画面。
那个男人他不认识,但是那个全副武装的女人却让他无比熟悉。
作为一个曾经在珠省一线打拼的前线记者,对于港渔市明星更是熟悉的不能更熟悉了,而更别说那个女人了。
那个象征港渔市娱乐巅峰乃至全诸炎的女神,更是他们每个新闻从业者的必修课。
了解她的每一个特点,甚至是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一个狗仔的基本素养,不懂她,就不懂行。
所以,当那抹背影出现之后,哪怕是全副武装,万宇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
林清歌!
他做梦都想不到,有朝一日,自己能在自家小区的车库,看到这个诸炎最有话题性的女人!
一种本能让他迅速的回到车上,然后拿出相机没有任何犹豫的,咔嚓咔嚓就是几张照片,而这还没算完,看到林清歌和这个男人在一起,一股对于大新闻的预感填满了万宇的心,他小心翼翼的跟在两人的身后,默默地尾随着。
叮咚。
电梯来到顶层。
“韩青,今天谢谢你了,还是那句话,我们永远是朋友,以后,如果你有别的想法了,随时可以来找我。”
林清歌笑着说。
韩青微微颔首:“放心吧,哪天我不甘寂寞想从古墓中来到舞台上的时候,我会找你的。”
林清歌轻轻一笑,知道这是韩青的玩笑话,然后转过身准备回家。
韩青打开门也准备回去入定休息。
“拜。”
他转过身和林清歌告别,然后随手就关上了门。
砰砰砰。
门才关上不到两秒钟,敲门声响起。
“怎么了?”
打开门,韩青看着眼前有些扭捏的林清歌。
“韩青,我忘记带钥匙了。”扭捏之后,林清歌大方的说。
韩青一阵懵:“所以呢?”
林清歌眼神有些闪躲:“我,我这个样子不方便再出去了,而且我也不能去宾馆,那样身份会暴露,现在这么晚了,如果你方便的话。。。”
韩青心跳加速。
“什么意思?”